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等學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
一、依 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行政院所屬暨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及相關 法令規定辦理。
二、職 稱:約僱人員(進修部護理師請娩假期間職務代理人)。
三、名 額:正取 1 名,備取 2 名,候 用 期 間 自 甄 選 結 果 確 定 之 翌 日 起 算 至 聘 期 屆 滿 前 一 日 止 。
四、聘用期間:自實際僱用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30 日止。但如代理期間原因消滅時,即應無條件 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地點、時間:
(一)地點: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等學校進修部(臺中市大甲區開元路 71 號)
(二)時間:請於下列時段擇一報名。
1.全日班: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 14:00 至 22:00。
2.半日班:配合進修部上課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 18:00 至 22:00。
六、報 酬:
(一)全日班: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領有護理師證書 者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計酬給付(約 33,908 元);領有護士證書者以約僱四等 250 薪點 計酬給付(約月薪 30,275 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並視實際需 要按日計算。。
(二)半日班:依「約僱人員比照分類職位公務人員俸點支給報酬標準表」,領有護理師證書 者以約僱五等 280 薪點計酬,按實際上班日給付(約 8,752 元);領有護士證 書者以約僱四等 250 薪點計酬,按實際上班日給付(約 7,816 元)﹝另須自付 勞健保及離職儲金自付部分﹞。
(三)如有疑慮請逕洽本校人事室確認。
七、公告及報名時間:
(一)公告時間:自 106 年 9 月 27 日(星期三)起至 106 年 10 月 1 日(星期日)公告於本校網站、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6 年 10 月 1 日(星期日)止。
(三)簡章及報名表:請於上列網站下載,一律以 A4 紙張填寫列印即可。
八、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6、26-1 及 28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 係條例第 21 條第 1 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二)教育部立案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
(三)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者。
(四)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九、工作項目:
(一)進修部學生、教職員工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等護理及相關行政業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十、報名方式:
請於 106 年 10 月 1 日(星期日)前(以郵戳為憑),檢附下列表件,採 A4 紙張影印依序裝 訂,以限時掛號郵寄至 43765 臺中市大甲區開元路 71 號人事室(聯絡電話 04-26874132 分機 301 或 323),信封請註記「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逾期恕不予受理。
(一)報名表(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二)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三)具結書。
(四)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五)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
(六)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等資料影本。
(七)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十一、甄選方式:
(一)通過初審者得參加面試。應試名單、時間、地點於 106 年 10 月 2 日(星期一)中午前 公告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未獲參加面試者,不再另行退件。
(二)面試成績總平均分數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十二、甄選時間和地點:
106 年 10 月 3 日(星期二),請依通知時間,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至人事室完成報到手續,
並依報名次序進行面試,未依限報到者,視同放棄。
十三、錄取僱用:
(一)放榜:
1.錄取名單於本校完成行政程序後,預定於 106 年 10 月 3 日(星期二)下午 8 時前,公告 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及本校網站。
2.報考人員得自行上網查詢甄選結果,不得以未接獲錄取通知為由延後報到,並請依榜示事 項辦理;如因個人疏忽造成權益受損,不得異議。
(二)報到:
錄取者請於 106 年 10 月 5 日(星期四)18 時前完成報到(地點:臺中市立大甲工業高級中 等學校人事室),逾時未辦理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校方視需要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進用人員之薪資均自正式僱用日起薪。
十四、其他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二)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 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