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民小學設幼兒園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人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
臺中市政府 110 年 1 月 14 日中市教特字第 1100003154 號函辦理。
二、錄取名額與聘期:
(一)錄取名額:正取一名,備取若干名。
(二)聘期:110 年 2 月 18 日起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止。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身心健康,無酗酒習慣及法定傳染病,品行端正、耐心、細心並 具有服務熱忱;學生上課時間內不得兼任其他工作。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之資格者。
(三)具特教服務相關資歷且服務成績優良者優先遴聘。
四、工作時間、薪資:
(一)星期一至五,每週工作時數 10 小時。(依學校需求調整) (二)採時薪制,依教育局核定一小時 160 元計算。
五、工作內容:
(一) 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確實提 供服務。
(二) 依學校規畫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三) 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學前巡迴輔導教師 或普通班教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四) 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五) 接受學校或教育局辦理 9 小時以上之在職訓練。
(六) 其他臨時交辦相關事項。
六、簡章及報名表:請於 110 年 1 月 22 日(星期五)起至 110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止,
逕自臺中市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或
本校全球資訊網 https://stps.tc.edu.tw/下載,並請ㄧ律以 A4 紙張列印。
七、報名時間地點:
(一)時間:110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8 時至 10 時。
(二)地點:本校幼兒園;聯絡人幼兒園:陳主任
(地址:臺中市清水區三田路 4 號,電話:04-26271452)。
八、報名手續:
(一)親自或委託報名(不接受通訊報名)。 (二)報名時應繳附下列表件:
1.報名表及應試證(如附件) 2.切結書(如附件)
3.國民身分證(男性加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驗正本,繳交影本(正、反面)乙份。
4.最高學歷證明書:驗正本,繳交影本乙份。
5.特教助理人員培訓研習證明或相關學經歷證明(特殊教育、復健治療、幼兒保育或其他 照顧服務經驗)無則免附。
6.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檢查體格合格證書正本乙份(可於錄取後一週內,再 行補交)。
7.最近六個月內二吋脫帽正面半身照片二張。(請自行黏貼於報名表及應試證上)
九、甄選日期地點:
(一)甄選日期:110 年 1 月 29 日(星期五)上午 10 時 30 分起。
(二)甄選地點:本校幼兒園。
十、甄選方式:書面審查及面試。
十一、榜示日期及方式:於甄選當日 16 時前放榜;公告於臺中市教育局全球資訊網
http://www.tc.edu.tw/網頁中「最新公告」項目下或本校網站「校務公佈欄」項目下查詢。
十二、錄取事項:
(一)甄選成績以成績高低依序錄取,並錄取若干名為備取人員。
(二)如甄試人員未達錄取標準七十分,經本校甄選委員會決議,得予從缺;甄選錄取標 準由本校甄選委員會定之。
(三)錄取人員應於 110 年 2 月 1 日(星期一)午八時三十分至本校幼兒園報到、簽約,逾 期未到者以棄權論,由備取人員遞補。
(四)錄取後一週內需繳交警察刑事機關無犯罪紀錄證明(良民證)及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 查表(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 X 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 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或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表者,均予以註銷錄取資 格。
十三、附則:
(一)經繳驗之各種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 證屬實,除取消其甄選資格及解聘外,如涉及刑責,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二)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致上述日程需作變更時,於本校網站公告。
(三)本案如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計畫改變或無法補助相關經費時,得隨時終止合約關係,
雙方不得異議亦不得要求任何賠償。
(四)其他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附件一
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09 學年度第二學期教師助理人員甄選 甄選報名表
姓 名 性別 出 生
年月日 年 月 日 身分證字號
照片 黏貼處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最高學歷
經 歷
曾服務單位 職稱 起訖年月
應考人 簽章
繳交證明 文件
(錄取時需 繳驗相關證 件正本)
□1.報名表
□2.應試證
□3.切結書
□4.國民身分證影本(正本驗後退還) (男性加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
□5.最高學歷證書影本(正本驗後退還)
□6.最近三個月內公立或區域以上醫院檢查體格合格證書正本乙份(可於錄 取後一週內,再行補交)
□7.其他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無則免繳交)
資格審查
(由主辦單位填寫)
□ 合格 □不合格 審查人:附件二
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學期 特殊教育教師助理人員甄選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臺中市清水區三田國民小學附設 幼兒園109學年度第2學期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甄選。
(請勾選切結事項)
□ 本人無教師法第14條各款情形。
□
本人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
□ 本人所繳附之證件均屬實,如有不實、變造、偽造,願無異議放棄錄取資格,並願意 負偽造文書刑責及放棄先訴抗辯權等法律責任。
□
同意貴校依「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向各級主管教育行政 機關辦理其相關資訊之蒐集、利用及查詢,並同意法務部、警政機關及各級主管教 育行政機關提供相關資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