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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學與科學對話的不同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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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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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壹 、 前 言

一 個 嗷 嗷 待 哺 的 孩 子 一 旦 開 始 說 話 , 常 不 可 避 免 會 開 始 問 各 種 問 題 , 如 : 媽 媽 , 天 為 什 麼 是 藍 的 ? 那 個 小 朋 友 為 什 麼 會 生 病 呢 ? 爸 爸 , 我 是 從 哪 裡 來 的 ? 爺 爺 的 爸 爸 到 哪 裡 去 了 ? 顯 然 , 孩 子 是 不 會 去 定 義 這 些 問 題 是 屬 於 哪 個 學 科 範 疇 的 , 這 兩 個 領 域 問 題 的 同 時 出 現 對 於 孩 子 是 件 自 然 而 然 的 事 情 , 即 如 何 解 釋 關 於 自 然 現 象(科學)與生命起 源 及 意 義 的 問 題(宗教)。在孩子認識世 界 、 學 習 面 對 人 生 的 過 程 中 , 這 兩 個 領 域 本 來 就 完 全 沒 必 要 對 立 , 這 種 互 相 補 益 、 因 此 更 完 整 的 關 係 對 孩 子 來 說 再 自 然 不 過 了 。 隨 著 步 入 學 堂 , 接 觸 到 各 式

各 樣 的 分 科 , 他 們 才 開 始 感 受 到 各 科 間 那 隱 形 的 間 隔 。 其 實 對 於 學 者 也 應 是 一 樣 , 為 了 增 進 對 宇 宙 人 生 的 理 解 , 不 但 應 該 在 各 學 科 內 進 行 獨 立 的 研 究 , 同 時 不 應 放 棄 從 一 個 全 面 整 體 的 角 度 嘗 試 進 行 理 解 , 畢 竟 學 科 建 立 的 原 動 力 之 一 應 是 為 了 更 精 更 專 , 而 不 是 為 了 在 不 同 學 科 間 築 起 不 可 逾 越 的 高 牆 。 “ 從 事 文 化 工 作 的 人 , 不 懂 科 學 ; 學 理 科 的 人 對 政 治 、 經 濟 、 文 化 業 不 太 重 視 。 ” ——臺 灣 中 央 研 究 院 院 長 、 諾 貝 爾 化 學 獎 得 主 李 遠 哲 先 生 在 參 加 與 聖 嚴 法 師 對 話 的 過 程 中 表 達 了 對 當 代 這 種 現 象 的 看 法 , 他 認 為 學 科 分 科 過 細 是 原 因 之 一 , 懶 惰 則 是

絡 人 : 傅曉,香港中文大學 文化及宗教研究系,香港 E-mail: [email protected]

佛學與科學對話的不同立場

傅 曉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文化及宗教研究系

基於在佛學與科學對話中,學者對佛教教義的基本態度甚為重要的事 實,本文對不同類型的比較研究(如天文學與佛學,心理學與佛學等等)

的研究立場進行了分析、分類與討論。本文的結論認為,不同程度但非僵 化地接受佛教教義,與相應的科學結論進行對話及整合,且不作價值或意 識形態的比較或聲稱(如孰高孰低),將是甚為有利於在學術界進行佛學 與科學比較研究的立場。具體專業學科與佛學間的比較研究,相對於整體 上的佛學與科學對話應是值得學者努力的主流方向。平等、謙虛、開放的 態度是最有益於交叉學科研究的基本態度。

關 鍵 字 : 佛 學 、 科 學 、 立 場 、 對 話 、 交 叉 學 科 研 究

(2)

作 為 個 人 都 不 應 該 忽 視 的 因 素1。 筆 者 相 信 , 懶 惰 可 以 是 個 人 的 因 素 , 那 麼 學 者 的 本 分 便 應 該 對 交 叉 學 科 研 究 給 予 足 夠 的 重 視 。

不 過 , 學 科 間 對 話 會 面 臨 的 困 難 是 不 容 忽 視 的 。 自 然 科 學 的 方 法 論 相 對 較 為 成 熟 , 如 建 立 在 觀 察 、 實 驗 、 模 型 、 假 說 、 歸 納 、 分 析 、 綜 合 、 類 比 等 基 礎 上 的 系 統 研 究 方 法 , 其 中 觀 察 和 實 驗 的 方 法 更 是 自 然 科 學 研 究 的 典 型 特 徵 之 一 。 隨 著 科 學 技 術 日 益 顯 現 出 其 改 變 世 界 的 能 力 , 其 方 法 論 自 然 也 極 為 受 到 學 術 界 的 肯 定 和 推 廣 ; 故 社 會 科 學 的 發 展 很 大 程 度 上 借 鑒 了 其 方 法 論 ; 宗 教 研 究 作 為 一 門 相 對 新 興 的 人 文 學 科 , 其 方 法 論 的 建 立 則 較 為 晚 近 , 除 了 借 鑒 其 他 學 科 的 方 法 , 如 人 類 學 、 社 會 學 、 心 理 學 、 哲 學 、 文 獻 學 等 等 , 尚 包 括 具 有 學 科 獨 特 性 的 宗 教 現 象 學 等 方 法2。 盡 管 這 兩 個 學 科 領 域 無 論 在 研 究 對 象 上 還 是 方 法 論 上 都 有 著 較 大 不 同 , 有 幸 緣 於 前 文 已 提 及 的 , 它 們 都 是 人 類 對 未 知 世 界 的 好 奇 、 探 索 和 追 求 , 同 根 同 源 , 都 是 知 識 論 (E p i s t e m o l o g y ) 討 論 的 對 象 , 因 此 學 科 的 交 叉 不 但 是 可 能 的 、 甚 至 是 必 然 的 , 最 終 只 在 乎 於 是 否 有 學 者 願 意 去 、 以 及 是 否 有 足 夠 的 能 力 在 這 片 交 叉 的 土 地 上 去 開 墾 及 耕 耘 。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對 話 顯 然 無 法 套 用 任 何 一 種 現 成 的 研 究 方 法 。 雖 然 在 宗 教 與 科 學 對 話 領 域 已 經 有 了 不 少 學 者 對 其 方 法 論 、 模 式 等 進 行 探 討 , 如I a n G . Barbour是其中一位頗有成就的學者,他 提 出 的 宗 教 與 科 學 相 遇 可 能 發 生 的 四 種

關 係 是 : 衝 突 、 獨 立 、 對 話 、 整 合3。 其 中 對 話 與 整 合 :

對 話 相 較 於 衝 突 或 獨 立 的 看 法 , “ 對 話 ” 則 更 能 描 繪 科 學 和 宗 教 間 的 建 設 性 關 係 ; 然 而 , 它 並 不 像 倡 導 整 合 的 人 那 樣 主 張 兩 者 概 念 的 一 致 性 。 “ 對 話 ” 的 出 發 點 可 能 是 探 討 科 學 的 預 設 、 研 究 科 學 和 宗 教 在 方 法 學 上 的 相 似 處 , 或 是 分 析 其 中 一 方 的 概 念 以 推 論 另 一 方 的 概 念 。 在 科 學 和 宗 教 的 比 較 時 , “ 對 話 ” 強 調 的 是 在 預 設 、 方 法 、 概 念 上 的 相 似 處 , 而 “ 獨 立 ” 則 偏 重 雙 方 的 不 同 。4

整 合 和 “ 對 話 ” 的 提 倡 者 相 比 , 主 張 整 合 的 人 呼 籲 更 廣 泛 且 有 系 統 地 修 正 傳 統 的 神 學 觀 念 。 這 裡 舉 出 三 個 整 合 的 觀 點 : 自 然 神 學 (n a t u r a l t h e o l o g y ) 主 張 可 以 從 自 然 的 “ 設 計 論 證 ” 推 知 上 帝 的 存 在 ; 科 學 正 可 以 幫 助 我 們 更 清 楚 自 然 的 設 計 。 對 自 然 之 神 學

(t h e o l o g y o f n a t u r e ) 來 說 , 神 學 的 主 要 依 據 並 不 是 科 學 , 可 是 科 學 理 論 對 某 些 教 義 的 詮 釋 , 尤 其 是 關 於 創 世 和 人 性 的 教 義 , 發 揮 很 大 的 影 響 力 。 系 統 性 綜 合 理 論

(systematic synthesis)則認為,

科 學 和 宗 教 都 有 助 於 發 展 出 含 攝 一 切 的 形 上 學 ; 例 如 懷 德 海 的 歷 程 哲 學 。5

John Haught提出的分類方法與之相

1 聖嚴法師,李遠哲,漢寶德,施振榮。新世紀科技與人文高峰會。聖嚴法師與科技對話。台北: 法鼓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頁 35-36。

2 如Schleiermacher, Otto, Eliade等先後為宗教現象學以及宗教研究的學科獨特性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3 Ian G. Barbour。當科學遇到宗教。 trans. 章明儀。台北 :商周出版, 2001年, 頁9-11。

4 Ibid., p. 36.

5 Ibid., pp. 42-43.

6 John F. Haught. Science and Religion :From Conflict to Conversation. New York: Paulist Press, 1995.

7 Barbour。當科學遇到宗教。頁11-12。

(3)

當 相 似 : 衝 突 、 比 較 、 接 觸 、 證 實6。 其 中 的 “ 接 觸 ” 結 合 了Barbour分類中的對 話 和 整 合 的 大 部 分 主 題 , 而 “ 證 實 ” 被 Barbour認為是其對話中的一部分7。 但 筆 者 認 為 這 些 分 類 在 表 現 交 叉 學 科 研 究 學 者 的 具 體 學 術 態 度 上 仍 欠 細 緻 與 準 確 , 尤 其 是 “ 他 們 站 在 天 平 的 什 麼 位 置 ” , 是 否 及 如 何 利 用 與 接 受 科 學 結 論 , 及 其 程 度 等 問 題 上 。 如 “ 整 合 ” 中 的 自 然 神 學 與 自 然 的 神 學 看 似 相 似 , 其 實 不 然 , 雖 然 都 被 稱 為 整 合 , 但 在 態 度 和 做 法 上 的 差 別 其 實 仍 較 大 。 自 然 神 學 較 為 慣 於 利 用 科 學 成 果 來 “ 證 實 ” 、 支 持 神 學 命 題 , 而 自 然 的 神 學 基 本 不 會 將 科 學 作 為 論 證 的 工 具 , 不 過 它 在 教 義 的 詮 釋 上 仍 間 接 受 到 科 學 的 影 響 。 簡 而 言 之 , 它 們 對 神 學 教 義 的 堅 持 程 度 不 同 , 是 否 願 意 將 宗 教 教 義 直 接 放 在 科 學 身 上 、 以 之 為 基 石 的 意 願 度 也 不 同 。 若 考 量 歷 程 哲 學 , 它 則 看 似 站 在 天 平 的 中 點 上 。

貳 、 研 究 動 機

原 本 在 本 文 中 尚 希 望 提 出 這 樣 些 問 題 : 到 底 哪 些 是 合 適 的 對 話 對 象 ( 從 整 體 角 度 , 抑 或 各 個 專 業 領 域 ) ? 如 何 是 良 好 的 比 較 研 究 的 進 路 ( 單 純 比 較 相 關 概 念 理 論 , 抑 或 整 合 兩 個 系 統 為 主 ) ? 現 有 的 研 究 中 多 半 用 怎 樣 的 方 法 來 進 行 對 話 ( 類 似 真 實 生 活 中 的 對 話 方 式 , 或 是 更 學 術 性 的 模 式 ) ? 但 在 反 思 了 ( 後 文 中 將 提 到 的 ) 須 彌 山 相 關 的 比 較 研 究 , 以 及 在 經 歷 了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文 化 及 宗 教 研 究 系 舉 辦 的 數 次 宗 教 對 話 後 , 筆 者 覺 得 這 些 問 題 相 對 來 講 也 許 並 非 那 麼 重 要 或 緊 迫 , 倒 是 怎 樣 的 研 究 立 場 或 模 式 似 乎 更 能 決 定 佛 學 與 科 學 對 話 的 成 果 如 何 , 對 話 在 未 來 可 能 走 向 何 方 。

筆 者 認 為 , 當 今 科 學 與 宗 教 對 話 的 過 程 中 , 若 論 其 理 論 ( 科 學 成 果 、 知 識 體 系 、 理 論V S . 宗 教 教 義 ) , 科 學 在 客 觀 上 佔 有 較 為 主 導 性 的 優 勢 , 即 兩 者 相 遇 , 通 常 科 學 被 認 可 的 程 度 更 大 , 宗 教 教 義 則 視 情 況 要 考 慮 是 否 需 要 根 據 科 學 結 論 進 行 重 新 詮 釋 或 者 改 進 , 及 程 度 如 何 。 正 是 這 使 筆 者 認 為 有 必 要 在Barbour 等 人 的 分 類 之 外 , 另 闢 蹊 徑 進 行 分 析 , 尤 其 突 出 宗 教 方 面 是 否 及 如 何 作 出 相 應 改 變 的 角 度 。 現 有 的 比 較 研 究 所 處 的 立 場 多 樣 化 , 故 瞭 解 並 總 結 既 有 研 究 中 基 本 的 立 場 、 模 式 及 比 較 研 究 方 法 , 將 有 助 於 我 們 對 這 個 交 叉 學 科 的 研 究 情 況 在 這 個 層 面 上 獲 得 更 清 晰 的 瞭 解 , 並 有 利 於 為 進 行 任 何 相 關 研 究 提 供 明 確 的 思 路 及 可 能 值 得 借 鑒 的 模 式 。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文 化 及 宗 教 研 究 系 的 人 間 佛 教 研 究 中 心 與 天 主 教 研 究 中 心 已 共 同 舉 辦 了 多 場 佛 教 與 天 主 教 對 話 的 講 座 , 題 目 包 括 : 禪 定 與 默 觀 , 出 家 與 事 奉 , 生 死 觀 , 現 代 修 會 與 教 團- 天 主 教 佛 教 的 共 修 生 活 等 等 。 從 這 些 對 話 內 容 來 看 , 不 難 看 出 , 盡 管 無 論 從 外 觀 上 ( 出

家 人/神職人員,寺廟/教堂),還是教義

理 論 上 ( 無 神 教/一神教,緣起/救贖),

佛 教 與 天 主 教 都 是 兩 個 非 常 不 同 的 宗 教 , 給 人 的 第 一 念 很 可 能 是 迥 然 不 同 、 風 馬 牛 不 相 及 , 何 來 對 話 的 可 能 。 但 幾 次 對 話 暨 講 座 的 成 功 , 顯 示 出 對 話 的 可 能 甚 至 其 魅 力 。 通 過 兩 者 間 的 對 話 , 不 但 臺 下 的 聽 眾 ( 無 論 原 本 擁 有 什 麼 宗 教 信 仰 ) , 而 且 本 身 主 持 參 與 直 接 對 話 的 學 者 都 可 以 在 一 個 共 同 話 題 的 比 較 過 程 中 更 為 有 效 地 去 理 解 “ 他 者 ” , 有 心 者 更 能 籍 此 反 思 自 身 的 信 仰 、 實 踐 , 常 可 能 獲 得 某 些 啟 迪 , 及 借 機 嘗 試 站 在 另 一

8 如關俊棠神父在2009-3-20禪定與默觀的對話中,就分享了他個人在參加越南一行法師禪修活動過程中的體會與收獲。他的廣闊胸懷展示 出宗教間原本存在的一些共通性,以及互相理解和學習的意義。

(4)

個 角 度 反 思 自 己 的 宗 教 信 仰 以 及 人 類 的 宗 教 信 仰8。 同 理 , 若 立 足 點 恰 當 , 宗 教 與 科 學 的 對 話 同 樣 應 會 展 現 出 其 無 比 的 魅 力 。

本 文 將 嘗 試 先 從 小 處 入 手 , 具 體 介 紹 、 分 析 及 歸 納 不 同 學 者 對 以 須 彌 山 為 中 心 的 佛 教 宇 宙 觀 與 現 代 天 文 學 的 比 較 研 究 , 初 步 提 出 比 較 研 究 可 能 的 立 場 及 模 式 ; 然 後 看 它 們 是 否 也 能 適 用 於 其 他 專 業 領 域 ( 如 心 理 學 與 佛 學 ) 的 比 較 研 究 , 以 及 對 佛 學 與 科 學 從 整 體 上 進 行 的 對 話 作 出 必 要 的 補 充 。 最 終 將 討 論 怎 樣 的 立 場 或 模 式 將 可 能 最 適 宜 在 當 今 的 佛 學 與 科 學 對 話 中 被 應 用 , 並 可 能 最 容 易 被 多 數 人 所 接 受 , 且 擁 有 最 佳 的 前 景 。

論 及 科 學 與 佛 學 的 對 話 , 對 佛 學 、 科 學 尚 須 在 定 義 上 略 有 交 代 。 筆 者 覺 得 , 從 整 體 上 講 , 暫 沒 必 要 限 定 是 哪 種 宗 派 的 佛 教 思 想 , 而 應 交 由 學 者 根 據 其 具 體 進 行 的 個 別 研 究 專 題 的 需 要 自 行 選 擇 合 適 的 對 象 。 筆 者 本 擬 用 佛 教 這 個 概 念 , 希 望 能 與 “ 宗 教 與 科 學/ R e l i g i o n

& S c i e n c e ” 這 個 議 題 良 好 地 接 軌 , 但 嚴 格 來 講 , 佛 學 這 個 概 念 似 乎 應 更 為 合 適 。 “ 佛 教 ” 最 常 見 的 用 法 在 於 “ 佛 之 教 法 ” 或 特 指 並 列 於 其 他 世 界 宗 教 的 那 一 個9; “ 佛 法 ” 涉 及 的 內 涵 並 不 統 一 , 如 法 門 、 真 理 或 一 切 法1 0。 “ 佛 學 ” 則 有 更 穩 定 且 契 合 的 定 義11, 尤 其 是 “ 現 代 所 稱 之 佛 學 , 則 是 為 將 佛 法 流 行 人 間 , 化 度 新 學 根 器 眾 生 , 或 為 因 應 時 代 學 術 潮 流 , 而 強 調 以 新 方 法 加 以 整 理 , 並 作 有 條 理 , 有 系 統 之 說 明 , 而 使 之 學 術 化

者 。 ”1 2科 學 , 原 本 在 廣 義 上 應 包 括 自 然 科 學 、 社 會 科 學 、 人 文 科 學 等 , 不 過 無 論 在 傳 統 上 還 是 當 代 , 仍 是 常 來 指 代 自 然 科 學 , 甚 至 與 佛 學 間 的 比 較 研 究 之 重 點 也 常 集 中 在 某 幾 個 學 科 ( 如 物 理 學 、 生 物 學 、 心 理 學 等 等 ) 。 但 如 同 佛 學 , 不 必 意 味 著 一 定 要 局 限 在 某 個 範 圍 內 。 最 終 自 然 是 那 些 有 最 可 能 進 行 比 較 研 究 的 學 科 才 容 易 “ 入 圍 ” , 且 能 有 一 定 研 究 成 果 的 領 域 才 能 最 終 在 這 塊 交 叉 學 科 的 土 地 上 生 根 發 芽 。

參 、 具 體 某 個 自 然 科 學 學 科 與 佛 學 相 關 理 論 的 比 較 研 究

一 、 以 須 彌 山 為 標 誌 的 佛 教 宇 宙 觀VS.西 方 天 文 學

或 許 選 擇 一 個 更 多 共 同 理 念 的 領 域

( 如 心 理 學 ) 會 更 契 機 ? 在 對 佛 教 宇 宙 觀 與 西 方 天 文 學 比 較 研 究 的 “ 個 案 ” 進 行 瞭 解 與 分 析 後 , 筆 者 相 信 這 樣 一 個 頗 有 爭 議 的 主 題 反 而 更 能 反 映 出 各 式 各 樣 的 比 較 立 場 與 模 式 。

須 彌 山 (S u m e r u , M o u n t a i n M e r u ) 是 佛 教 經 典 中 所 描 述 的 小 千 世 界 之 中 心 , 被 多 重 鹹 海 所 圍 繞 , 東 南 西 北 四 個 方 向 有 四 大 部 洲 , 並 依 其 下 方 之 風 輪 、 水 輪 、 金 輪 所 立 。 這 樣 一 種 宇 宙 觀 無 疑 與 現 代 科 學 向 我 們 所 介 紹 的 圓 形 的 地 球 , 作 為 圍 繞 太 陽 旋 轉 的 諸 多 行 星 中 的 一 個 , 一 起 構 成 太 陽 系 , 並 由 諸 多 如 太 陽 般 的 恒 星 構 成 銀 河 系 等 等 , 形 成 了 迥 異 的 鮮 明 對 比 。

Tominaga Nakamoto(1715-1746)

9 《佛學常見辭匯》:“1.佛對世人的訓示。教即訓示之義。 2.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以釋迦牟尼佛為教主,主張慈悲平等,在後漢明帝 時,由西域傳入中國,今盛行於世界各地。”此處所用的《佛學常見辭匯》及後注中的《佛學大詞典》均來自在線詞典:http://fodian.

goodweb.cn/index.asp (accessed 03.10.2010)。

10 《佛學常見辭匯》:“1.佛所說之法,即八萬四千法門是。2.佛所得之法,即無上之真理是。3.佛所知之法,即一切諸法是。”

11 《佛學大詞典》:“即佛法之學。自其探討方向而言,通常側重於思想體系、源流、發展之闡述等;自其內容範圍而言,除佛陀所宣說 之教法外,亦包括其以後之弟子、後世宗師、歷代學者,以佛陀之教法為依據,加以解說、抉擇、闡論之佛教各種宗要學說。又若就教 法內容之類別而言,佛學統括理論與實踐二方面,包攝教、理、行、證四法。 ……佛陀將教法授予弟子,弟子們輾轉傳至後世,所結 集之經、律、論三藏內容,不外剖釋宇宙現象、人生真相,示導如何解脫以達究竟安樂之法門。故佛學所探討之主題,係以人生解脫為 中心,兼論及宇宙之問題二大部分。”

(5)

12 同上注,參《佛學大辭典》。

13 Donald S. Lopez. Buddhism & science :a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2008, pp. 46-47.

14 Ibid., p. 47.

15 Ibid., pp. 47-48.

16 Ibid., p. 49.

17 Ibid., p. 50.

18 Ibid., p. 50.

19 Ibid., p. 51.

20 Ibid., p. 51.

21 Ibid., pp. 56-57. 他所用的支持點是用海員在海上用指南針來導航,能支持須彌山在我們(南瞻部洲)北方的事實。

22 “太陽系中八大行星,除上水、金、地、火四星,木星環日於火星外,應為東方天王之天眾及華手天器界。火星、木星間,有多小行 星,應為星宿天之器界。土星環日於木星外,應為西方天王之天眾及持鬘天器界。天王星為管理南贍部洲南方天王眾之器界,名義更為 顯然。海王星則為北方天王眾及常放逸天之器界。至於彗星,不由太陽統攝,然時隱時現於太陽系中,應為阿素洛或妙翅鳥之器界。而 太陽則為忉利天之器界也。過此以往,為空居天,非日之光熱攝力所能及。故太陽系之範圍,即蘇迷盧之範圍也。茲製圖以解之。”其 中蘇迷盧是須彌山之別名。 “近人所言一日輪之系統,在佛陀學即一蘇迷盧系,一蘇迷盧唯有一日輪故。然一蘇迷盧系,據佛陀學有 四人生器界,近人亦已有能窺見火星等有人故。今此地球,為四人生器界中之第三器界。以東西南北而表其次第,此曰南贍部洲,當居 在第三故;第一曰東毗提訶洲,當今行星中之水星,距日輪為最近故;第二曰西瞿陀尼洲,當今行星中之金星,距日輪亦較地為近;第 四北俱盧洲,當今行星中之火星,距日輪較地星尤為遠故。水、金、地之三星,大小略等;火星較大。北俱盧洲,傳為四洲中最寬廣 之妙勝大洲故,以俱盧洲為人生完美之器界,足為吾人想慕之境。”引自:太虛。真現實論宗依論。太虛大師全書 。http://buddhaway.

org/Taixu-T00/T11.pdf(accessed 14.12.2009),頁70。

是 相 對 最 早 對 這 個 問 題 發 表 自 己 看 法 的 日 本 學 者 之 一 。To m i n a g a 清 楚 佛 教 經 典 中 對 須 彌 山 的 大 小 描 述 有 不 同 版 本 , 不 過 他 相 信 其 中 至 少 有 一 種 是 佛 陀 所 講 授 的1 3。 在 他 看 來 , 儘 管 佛 教 的 宇 宙 觀 可 能 是 錯 誤 的 , 但 這 僅 僅 是 佛 陀 借 用 婆 羅 門 教 的 理 論 而 已 , 佛 陀 更 關 心 眾 生 的 解 脫 問 題 , 並 沒 時 間 去 理 會 這 些 問 題14

Entsu Fumon(1755-1834)則是盡 力 為 佛 教 宇 宙 觀 辯 護 的 佛 教 學 者 之 一 , 他 曾 學 習 過 天 文 學 , 正 基 於 此 他 致 力 於 闡 明 傳 統 佛 教 宇 宙 觀 的 正 確 性 , 他 認 為 天 文 氣 象 學 的 現 象 用 佛 教 的 模 型 來 解 釋 更 佳 , 歐 洲 的 天 文 學 其 實 反 而 是 對 科 學 數 據 的 誤 解1 5。 在 他 的 理 論 體 系 中 , 曾 經 是 一 個 整 體 的 亞 歐 非 洲 構 成 了 南 瞻 部 洲 , 尤 其 南 窄 北 闊 的 三 角 形 與 佛 經 所 描 述 的 相 符1 6。 儘 管 他 是 大 乘 佛 教 信 仰 者 , 認 同 宇 宙 在 終 極 意 義 上 是 無 形 的 , 但 他 相 信 佛 陀 的 天 眼 能 徹 見 之 , 並 在 佛 經 中 如 是 描 述 , 因 此 他 甚 至 提 出 了 須 彌 山 世 界 的 模 型 , 包 括 大 小 位 置 等 信 息17

不 過 不 少 日 本 學 者 並 不 支 持 這 種 做 法 , 如Shimaji Mokurai(1838-1911),

在 他 看 來 , 須 彌 山 僅 是 印 度 神 話 中 的 一 個 象 徵 而 已 , 現 代 社 會 中 不 會 有 人 相 信 其 真 實 存 在 ; 另 一 點 很 重 要 的 是 , 這 並

非 佛 教 之 根 本1 8。 還 有 些 學 者 則 認 為 原 始 佛 教 原 本 是 科 學 的 , 但 在 其 發 展 過 程

( 如 大 乘 佛 教 的 興 起 ) 中 不 科 學 的 的 成 份 被 添 加 進 去 , 諸 如 這 種 宇 宙 觀 正 是 需 要 被 淨 化 的 部 份 , 因 此 無 論 如 何 毫 無 道 理 去 質 疑 佛 陀1 9。 總 體 來 講 , 大 致 於 明 治 時 期 日 本 學 者 逐 漸 接 受 了 西 方 的 宇 宙 觀 ,E n t s u 的 理 論 於 是 乎 不 但 曾 被 禁 止 教 授 , 最 終 被 人 遺 忘20

西 方 的 天 文 科 學 在 斯 裡 蘭 卡 同 樣 是 個 挑 戰 。1 8 7 3 年 斯 裡 蘭 卡 一 次 著 名 的 基 督 教 與 佛 教 的 大 辯 論 中 , 這 個 圍 繞 須 彌 山 的 佛 教 宇 宙 觀 成 為 爭 論 的 一 個 焦 點 。 不 過 這 個 影 響 力 很 大 的 事 件 , 對 本 文 的 意 義 卻 相 對 較 小 , 因 為 佛 教 這 方 的 G u n a n a n d a 並 未 像 上 述 的 日 本 學 者 一 樣 發 表 自 己 的 見 解 , 而 主 要 是 用 辯 論 技 巧 贏 得 了 勝 利 , 即 以 進 攻 代 替 防 守 。 他 借 用 著 名 的 反 牛 頓 學 者R i c h a r d J a m e s Morrison(1795-1874)的觀點來質疑、

反 駁 以 牛 頓 的 理 論 為 基 礎 的 天 文 學 本 身 並 不 成 熟 , 因 此 如 果 這 樣 還 來 質 疑 偉 大 的 佛 陀 的 理 論 根 本 就 是 荒 謬 的 ; 他 的 另 一 個 經 驗 性 的 支 持 點 在 筆 者 看 來 也 是 不 夠 分 量 的21

太 虛 大 師 作 為 近 代 領 導 佛 教 運 動 與 學 術 研 究 的 著 名 高 僧 之 一 , 對 佛 教 宇 宙

(6)

世 親 對 阿 毗 達 磨 宇 宙 觀 的 系 統 描 述 並 不 怎 麼 吸 引 他2 6。 達 賴 認 為 世 親 是 否 真 的 相 信 這 樣 一 種 世 界 觀 是 值 得 質 疑 的 ,Lopez 認 為 , 達 賴 此 處 採 取 了 與G e n d u n 相 似 的 立 場 , 即 認 為 這 是 世 親 的 權 巧 方 便 而 已

27

其 實 不 必 以 為 天 文 學 發 展 到 如 今 , 早 就 讓 佛 教 的 宇 宙 觀 一 無 是 處 了 。 相 反 , 從 臺 灣 中 央 大 學 太 空 科 學 研 究 所 教 授 林 崇 安 先 生 的 一 篇 論 文 中 , 我 們 並 不 會 感 受 到 作 為 一 個 專 業 的 科 學 家 他 對 佛 教 宇 宙 觀 有 明 顯 放 棄 或 者 否 定 的 態 度 。 通 過 引 用 《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 卷 七 中 的 經 文2 8, 他 認 為 “ 大 乘 佛 法 中 , 有 千 差 萬 別 的 宇 宙 形 式 , 並 不 是 一 個 簡 單 的

‘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 。 今 日 的 天 文 學 , 已 明 顯 知 道 太 陽 系 中 的 天 體 有 盤 狀 的 分 佈 , 由 十 個 恒 星 所 構 成 的 銀 河 系 也 是 旋 轉 的 盤 狀 。 銀 河 系 外 的 ‘ 漩 渦 星 系 ’ 也 是 如 此 。 由 許 多 星 系 所 構 成 的 ‘ 星 系 團 ’ , 則 有 的 不 再 是 盤 狀 ; 更 大 尺 度 的

‘ 超 星 系 團 ’ 則 旋 轉 不 顯 著 。 ”2 9儘 管 他 已 意 識 到 大 小 乘 佛 教 經 典 在 細 節 陳 述 上 的 不 同 , 並 認 為 有 必 要 進 一 步 比 較 分 析 , 而 且 也 反 對 過 分 牽 強 附 會 , 但 仍 將 佛 教 理 論 與 科 學 觀 點 間 的 相 互 印 證 視 為 可 能30

有 些 佛 教 學 者 將 須 彌 山 定 位 在 地 球 上 , 只 是 暫 無 法 探 及 ; 有 些 認 為 在 外 太 空 ; 有 些 則 認 為 它 不 存 在 , 而 僅 僅 是 神 話 而 已 , 不 過 並 不 擔 心 會 對 佛 法 有 任 何 不 利3 1。 而 且 不 僅 佛 教 學 者 不 擔 心 , 甚 至 連 基 督 教 傳 教 士Ernest J. Eitel都認為,

觀 與 現 代 天 文 科 學 的 發 現 也 有 自 己 的 見 解 。 雖 然 並 非 科 學 家 出 身 , 但 所 論 述 的 這 一 部 份 相 當 成 系 統 。 他 將 小 千 世 界 與 太 陽 系 相 匹 配 , 而 須 彌 山 的 位 置 則 在 太 陽 , 忉 利 天 之 器 界 ; 地 球 則 是 所 謂 的 南 瞻 部 洲 , 另 三 個 行 星 : 火 星 金 星 和 水 星 分 別 是 其 他 三 大 部 洲2 2。 西 藏 佛 教 學 者 中 , 有 兩 位 是D o n a l d S . L o p e z 所 提 及 的 對 此 問 題 發 表 過 自 己 的 見 解 。 第 一 位 是Gendun Chopel(Dge'dun chos'phel, 1 9 0 3 - 1 9 5 1 ) , 他 一 方 面 認 為 必 須 接 受 西 方 科 學 的 宇 宙 觀 , 但 同 時 並 未 放 棄

“ 為 佛 陀 辯 護 ” , 即 必 須 回 答 這 樣 一 個 困 難 的 問 題 : 世 界 是 圓 的 , 但 佛 陀 說 是 平 的 , 無 所 不 知 的 佛 陀 怎 麼 可 能 錯 呢 ?23 此 處 , 他 所 用 的 支 持 點 , 不 是 來 自 科 學 發 現 , 也 非 如G u n a n a n d a 用 經 驗 性 的 支 持 點 , 而 是 用 大 乘 佛 教 的 著 名 教 義 “ 善 巧 方 便 ” (u p a y a k a u s a l y a )2 4。 即 佛 陀 是 根 據 弟 子 的 根 基 來 決 定 講 不 了 義 還 是 了 義 的 法 , 看 似 自 相 矛 盾 的 佛 教 義 理 其 實 在 佛 經 中 本 來 就 比 比 皆 是 , 因 為 有 此 理 而 不 至 於 “ 大 驚 小 怪 ” 了 。 另 一 位 則 是 第 十 四 世 達 賴 喇 嘛 , 雖 然 與To m i n a g a 一 樣 認 為 佛 陀 所 關 心 的 不 是 這 樣 些 問 題 , 而 是 四 聖 諦 , 眾 生 之 解 脫 等 , 在 L o p e z 看 來 , 他 ( 達 賴 ) 卻 是 願 意 承 認

“ 佛 陀 的 ” 觀 點 是 錯 的2 5。 他 是 如 何 面 對 G e n d u n 所 面 臨 的 難 題 ? 其 實 很 相 似 , 因 為 其 後 達 賴 將 佛 經 中 對 這 部 份 宇 宙 觀 歸 因 於 世 親 (Va s u b a n d h u ) 。 達 賴 自 述 在 二 十 歲 開 始 系 統 學 習 關 於 阿 毘 達 磨 中 的 宇 宙 觀 之 時 , 已 經 知 道 世 界 是 圓 的 了 ,

23 Ibid., pp. 57-61.

24 Ibid., p. 61.

25 Ibid., p. 63.

26 Dalai Lama XIV. The universe in a single atom :the convergence of science and spirituality. New York: Morgan Road Books, 2005, p.79.

27 Lopez. Buddhism & Science :A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p. 70.

28 “爾時,普賢菩薩復告大眾言:‘諸佛子!世界海有種種差別形相。所謂:或圓,或方,或非圓方,無量差別;或如水漩形,或如山焰 形,或如樹形,或如華形,或如宮殿形,或如眾生形,或如佛形……。如是等,有世界海微塵數。’”引自:大方廣佛華嚴經。大正新 脩大藏經。第十冊 No. 279,頁36上。

29 林崇安。佛教的宇宙觀。佛學與科學論文集。台北: 佛光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1998年, 頁73。

30 同上注,頁88。

(7)

佛 教 中 的 這 些 部 份 對 佛 教 根 本 不 會 有 什 麼 傷 害 , 佛 教 不 但 繼 續 像 以 前 一 樣 強 大 , 而 且 佛 教 徒 也 能 接 受 所 有 現 代 科 學 的 結 論 , 如 成 為 牛 頓 的 跟 隨 者 , 達 爾 文 的 弟 子 , 卻 仍 是 個 佛 教 徒32

L o p e z 在 其 文 末 一 筆 帶 過 一 位 知 名 的 西 藏 喇 嘛 對 佛 教 傳 統 宇 宙 觀 的 態 度 , 筆 者 卻 覺 得 這 是 個 不 可 或 缺 的 立 場 。 1977年,Lopez向這位喇嘛非常禮貌地請 教 , 為 何 須 彌 山 尚 未 被 發 現 , 他 的 回 答 是 : 業 淨 則 可 見 之33

二 、 對話、比較立場與模式的歸納總結 是 否 同 時 認 同 科 學 的 結 論 與 佛 教 的 傳 統 教 義 , 這 是 筆 者 認 為 較 能 區 別 開 各 種 對 話 或 者 比 較 性 質 研 究 立 場 的 一 個 分 水 嶺 。 由 於 現 代 科 學 多 數 成 熟 的 研 究 成 果 通 常 能 為 絕 大 多 數 佛 教 學 者 所 接 受 , 所 以 關 鍵 常 在 於 是 否 堅 持 佛 教 傳 統 教 義 的 正 確 性 。

(1)如果堅持認為佛教經典所記載

的 仍 多 少 是 正 確 的 , 有 其 合 理 性 存 在 , 那 麼 通 常 學 者 會 進 行 兩 套 系 統 的 具 體 比 較 , 甚 至 整 合 , 如E n t s u 、 太 虛 、 林 崇 安 等 。 通 過 他 們 的 努 力 , 不 但 顯 示 出 佛 教 在 某 些 科 學 領 域 上 的 競 爭 力 , 更 表 達 出 一 種 試 圖 從 多 視 角 更 全 面 地 展 示 出 對 某 個 領 域 獨 到 理 解 的 努 力 。 這 種 立 場 又 大 致 可 細 分 為 兩 種 , 其 一 (1 A ) 頗 似 前 文 所 述 的 自 然 的 神 學 所 採 取 的 , 即 仍 明 顯 透 露 出 最 終 立 足 宗 教 教 義 的 立 場 ; 其 二

(1 B ) 雖 然 也 進 行 深 入 比 較 , 但 甚 為 限 於 就 事 論 事 , 頗 為 避 免 評 論 孰 高 孰 低 。

(2 ) 若 相 對 較 為 迴 避 去 判 斷 這 個 問 題 , 那 麼 常 會 : 要 麼 強 調 這 類 佛 教 教 義 在 佛 教 中 的 地 位 並 非 為 核 心 , 並 非 佛 陀 所 全 心 關 注 的 內 容 , 相 反 佛 陀 是 以 闡 揚 四 聖 諦 、 幫 助 眾 生 離 苦 得 樂 、 解 脫 生 死 為 本 懷 的 , 任 何 非 核 心 的 經 典 中 可 能 存 在 的 ( 在 與 科 學 結 論 比 較 後 所 發 現 的 ) 謬 誤 都 不 會 對 佛 教 產 生 威 脅 和 影 響 , 這 是 大 小 乘 ( 北 傳 與 南 傳 ) 佛 教 所 共 識 的 部 份 ; 要 麼 作 為 大 乘 佛 教 的 支 持 者 則 以 “ 了 義/ 非 了 義 ” 的 “ 善 巧 方 便 ” 作 為 重 要 支 持 點 , 這 樣 , 連 佛 陀 的 全 知 也 不 必 因 此 受 到 懷 疑 了 。 根 本 上 來 講 , 這 類 學 者 的 重 心 應 並 不 在 確 實 的 比 較 研 究 上 , 而 是 去 闡 明 或 者 維 護 佛 教 的 相 對 正 確 性 或 者 整 個 佛 教 教 義 的 完 整 性

(c o h e r e n c e ) , 抑 或 為 了 保 護 佛 陀 的 形 象 不 會 受 到 任 何 影 響 ; 客 觀 上 是 足 以 保 證 信 仰 者 對 佛 教 或 佛 陀 的 信 心 在 這 種 論 述 中 絲 毫 無 損 。 這 種 立 場 從 普 通 科 學 界 學 者 的 視 角 看 可 能 頗 似 一 種 逃 避 ; 但 對 於 信 仰 者 來 講 , 佛 陀 常 用 善 巧 方 便 來 說 法 是 毋 庸 置 疑 的 , 故 如 此 的 “ 瑕 疵 ” 其 實 更 應 被 視 為 契 機 也 , 事 實 上 佛 陀 為 了 隨 順 大 眾 所 做 的 決 定 確 實 不 少 , 如 L a m b e r t S c h m i t h a u s e n 在 其 討 論 早 期 佛 教 關 於 植 物 是 否 有 情 的 論 述 中 , 提 到

( 南 傳 佛 教 戒 律 中 ) 明 確 要 求 出 家 人 不 得 傷 害 植 物 , 而 設 立 該 戒 條 是 因 為 有 人

( 即 非 僧 團 本 身 ) 介 意 出 家 人 傷 害 植 物 , 他 們 認 為 植 物 是 有 生 命 的 有 情3 4。 故 而 , 若 依 此 而 言 , 佛 陀 所 說 的 法 “ 不 究 竟 ” 是 很 正 常 的 事 情 。

31 Lopez. Buddhism & Science :A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p. 71.

32 這是他於1871年在香港Union Church的一次演講中所發表的看法:“Those crude, childish and absurd notions concerning the universe and physical science do not constitute Buddhism. This great religion, imperfect and false as it is to a great extent, does not stand or fall with such absurdities. They are merely accidental, unimportant outworks, which may fall by the advance of knowledge, which may be rased to the ground by the progress of civilization, and yet the Buddhist fortress may remain as strong, as impregnable, as before. A Buddhist may adopt all the results of modern science, he may become a follower of Newton, a disciple of Darwin, and yet remain a Buddhist.” cited from: Ernest John Eitel. Buddhism : its historical, theoretical and popular aspects. In three lectures. London :Trubner & co, 1873, p. 45.

33 Lopez. Buddhism & Science :A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p. 72.

34 Lambert Schmithausen. The Problem of the Sentience of Plants in Earliest Buddhism. Tokyo: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Buddhist Studies, 1991, p.

66.

(8)

(3)在遭遇西方現代科學時仍很堅 定 地 秉 持 篤 信 佛 教 教 義 的 態 度 , 如Lopez 提 及 的 那 位 西 藏 喇 嘛 的 觀 點 “ 業 淨 則 可 見 之 ( 須 彌 山 ) ” 。 假 如 他 並 無 意 與 上 述 學 者 一 樣 , 用 佛 教 經 典 中 的 其 他 依 據 等 來 支 持 其 論 點 , 那 麼 極 有 可 能 這 種 信 念 主 要 是 來 自 其 虔 誠 的 信 仰 , 對 佛 教 教 義 堅 定 不 移 的 篤 信 , 當 然 也 不 能 排 除 來 自 個 人 的 宗 教 體 驗 。 因 此 可 以 想 像 , 單 純 這 樣 的 一 種 聲 音 ( 尤 其 若 缺 乏 足 夠 的 支 持 點 ) 在 現 代 的 學 術 界 應 極 難 被 聽 到 。

三 、 佛教心理學VS. 現代心理學

為 了 “檢 驗 ”上 述 的 分 類 方 式 是 否 能 有 效 地 適 用 於 其 他 學 科 的 比 較 研 究 , 這 裡 選 取 了 另 一 個 “ 極 端 ” , 即 心 理 學 。 心 理 學 不 像 佛 教 宇 宙 觀 很 容 易 給 人 一 種 感 覺 : 與 現 代 天 文 學 太 不 同 了 , 不 可 能 對 話 或 比 較 ; 由 於 佛 教 關 注 心 理 或 意 識 等 遠 多 過 關 注 物 質 世 界 是 不 爭 的 事 實 , 因 此 同 樣 研 究 心 理 的 現 代 心 理 學 通 常 被 看 做 是 與 佛 學 對 話 的 最 佳 對 象 之 一 。

太 虛 對 心 理 學 、 行 為 學 等 與 佛 學 的 比 較 研 究 也 頗 為 深 入 , 總 體 上 比 較 方 式 是 概 念 、 理 論 的 類 比 , 甚 至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整 合 , 不 過 從 其 著 作 中 不 難 看 出 他 持 佛 學 比 科 學 更 勝 一 籌 的 看 法 。 這 種 認 為 佛 教 ( 唯 識 宗 等 ) 理 論 較 西 方 心 理 學 更 全 面 的 看 法 , 依 太 虛 之 意 如 :

生 機 派 以 杜 里 舒 為 代 表 , 假 定 有 一

“ 隱 德 來 希 ” … … 乃 靈 魂 論 之 理 論 化 。 … … 然 未 有 精 徹 詳 審 之 觀 察 , 頗 涉 含 混 。 二 完 型 派 以 惠 墨 塞 苛 勒

考 夫 卡 為 代 表 , 頗 能 說 明 心 理 由 眾 緣 所 生 之 一 點 ; 但 從 知 覺 據 為 起 點 , 祗 以 之 說 明 第 六 意 識 之 心 理 現 象 , 未 能 究 及 前 五 識 及 後 二 識 之 心 理 。 聯 念 論 從 心 理 分 析 至 以 感 覺 為 原 點 , 然 後 聯 念 以 解 釋 知 覺 、 記 憶 等 種 種 心 理 作 用 , 為 培 根 、 洛 克 以 來 之 機 械 論 相 承 舊 說 , 祗 及 由 前 五 識 關 係 說 到 第 六 識 … … 亦 有 缺 漏 。 此 諸 各 派 與 行 為 派 , 皆 不 無 一 長 , 而 各 有 偏 執 。 取 其 眾 長 , 去 其 偏 執 , 更 進 而 為 佛 教 心 理 學 之 研 究 , 庶 其 有 漸 明 “ 心 理 真 相 ” 之 可 能 。 此 則 吾 人 所 希 望 於 諸 心 理 學 學 者 者 也 !35

故 基 本 屬 於 上 述 分 類 中 的 第 一 種 , 較 為 深 入 的 對 話 或 者 比 較 , 並 多 少 有 如 第 三 種 模 式 那 種 對 佛 教 篤 信 之 自 信 , 以 至 多 少 自 認 為 佛 教 更 高 , 即 上 述 分 類 中 的 1 A 。 類 似 的 比 較 還 見 於 他 對 夢 的 瞭 解 , 不 過 在 綜 合 比 較 中 , 雖 然 也 有 類 似 的 傾 向 , 倒 略 多 些 較 為 客 觀 地 反 映 西 方 科 學 與 佛 學 關 於 夢 的 研 究 各 有 所 長 的 態 度36

當 代 , 達 賴 喇 嘛 與 西 方 科 學 家 已 經 持 續 進 行 了 一 系 列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對 話 , 包 括 心 理 學 認 知 科 學 在 內3 7。 雙 方 較 為 平 等 、 謙 虛 的 態 度 給 人 感 觸 頗 深 , 如 此 , 對 自 己 所 掌 握 的 理 論 並 不 過 於 執 著 , 也 能 認 識 到 其 相 對 不 夠 全 面 或 不 夠 深 入 的 不 足 之 處 , 才 容 易 虛 心 地 從 對 方 的 理 論 中 學 到 更 多 , 更 容 易 理 解 到 面 對 同 樣 的 現 象 能 有 怎 樣 不 同 的 理 解 方 式 。 西 方 的 心 理/ 認 知 科 學 家 已 為 佛 教 禪 定 的 研 究 通 過 多 年 在 其 生 理 、 神 經 等 方 面 的 效 應 ,

35 太虛。行為學與心理學。太虛大師全書。台北: 太虛大師全書影印委員會, 1970年,頁770-771。

36 “依中國、西洋、佛學的夢說看來;中國古書許多的夢說,缺少科學的根據,沒有系統的組織,固然比不上西洋;但是西洋的夢說,在 每小部份或有明確的研究,但是還沒有說到‘當有’、‘他引’的夢;從佛學上夢的構成五因來看,前三種與中西洋略同,後二種中國 略有說及,而佛學有獨到之處。所以佛學對夢的研究,比較來的完密!”太虛。夢。同上注,頁802。

37 相關或類似的比較研究具體參見Alan B. Wallace等編著的多部著作,翻譯為中文如:Zara Houshmand et al.。意識的歧路 :達賴喇嘛與六位 腦科學家的對話。台北縣新店市: 立緒文化事業有限公司, 2002年; Dalai Lama XIV and Francisco J. Varela。達賴喇嘛心與夢的解析 : 答覆 佛洛伊德未解的問題。台北: 大是文化有限公司, 2008年。

(9)

提 供 了 佛 學 與 科 學 對 話/ 比 較 研 究 的 另 一 個 頗 受 歡 迎 的 經 驗 性 研 究 層 面3 8。 另 外 一 個 研 究 領 域 是 神 經 科 學 家 除 了 對 具 有 豐 富 禪 定 經 驗 的 訓 練 者 進 行 常 規 數 據 收 集 之 外 , 尚 對 他 們 進 行 個 人 禪 定 經 驗 的 收 集 ( 通 過i n t e r v i e w ) , 希 望 能 找 出 兩 者 間 的 相 互 關 係39。 分 類 則 應 更 似1B,即並 無 過 重 的 “ 神 學 ” 氣 息 。

總 體 來 說 , 類 似 這 兩 種 心 理 學 的 對 話 或 比 較 研 究 共 同 點 頗 多 , 其 立 場 傾 向 於 第 一 種 , 即 較 多 地 保 留 了 對 佛 教 教 義 的 堅 持 , 對 兩 個 理 論 系 統 的 相 關 概 念 等 進 行 比 較 與 互 相 理 解 ; 且 研 究 並 未 停 留 於 理 論 階 段 , 尚 有 進 行 更 深 入 的 跨 學 科 研 究 ( 不 但 藉 助 現 代 科 學 的 先 進 技 術 , 也 不 完 全 化 約 個 人 的 經 驗 ) 。 另 外 值 得 一 提 的 是 , 此 分 類 中 , 似 乎 並 無 類 似 自 然 神 學 的 位 置 , 即 佛 學 並 不 曾 將 對 某 些 教 義 的 詮 釋 完 全 基 於 某 些 科 學 結 論 上 。 第 二 種 ( 為 佛 教 理 論 “ 辯 護 ” 為 主 ) 相 對 則 並 不 多 見 。 第 三 種 模 式 理 論 上 應 該 也 是 存 在 的 , 但 由 於 兩 者 存 在 諸 多 相 通 之 處 , 成 為 對 話 的 焦 點 , 故 而 “ 固 執 己 見 ” ( 如 強 調 自 己 理 論 中 獨 特 的 部 份 , 而 忽 視 對 方 不 支 持 點 的 做 法 ) 的 態 度 大 概 失 去 了 實 際 意 義 。

四 、 從相對整體的角度比較科學與佛學 太 虛 大 師 對 科 學 方 法 的 贊 辭 頗 多 ,

“ 菩 薩 於 佛 智 當 於 何 處 求 ? 當 於 五 明 處 求 ” 這 在 太 虛 看 來 , 即 應 於 科 學 中 求 , 是 為 方 便 利 他 所 用 ; 不 過 他 認 為 科 學 終 歸 屬 於 假 說 , 於 諸 法 實 相 之 證 得 所 不 能 比4 0。 另 外 , 他 還 高 度 讚 賞 科 學 方 法 的 精 細 , 但 認 為 科 學 僅 能 做 佛 法 之 前 驅 ( 如 有 助 祛 除 法 執 ) 抑 或 後 施 ( 如 菩 薩 證 真

如 後 用 以 覺 他 ) 而 不 能 成 為 中 堅 ; 且 小 乘 佛 教 的 俱 舍 論 等 “ 方 式 極 精 密 , 理 論 極 周 致 , 適 與 科 學 規 律 相 仿 佛 , 而 更 高 出 其 上 ” 。 太 虛 相 信 科 學 研 究 若 執 著 於 其 方 法 會 最 終 成 為 障 礙 , “ 但 科 學 亦 有 一 種 執 著 牢 固 莫 解 , 則 執 著 此 方 法 為 求 得 真 理 之 唯 一 方 法 , 而 不 知 法 界 實 際 , 尚 非 此 種 科 學 方 法 之 可 通 達 也 。 ”4 1故 而 在 對 佛 學 與 科 學 進 行 比 較 之 時 , 自 然 將 佛 教 視 為 更 殊 勝 而 究 竟 的 。

科 學 之 知 識 可 為 佛 法 之 確 證 及 假 說 而 不 能 通 達 佛 法 之 實 際 科 學 上 有 所 發 明 , 即 宗 教 上 便 有 所 失 據 。 尋 常 神 我 等 教 , 根 本 上 既 少 真 理 , 一 經 風 吹 , 不 免 為 之 搖 動 。 駭 辯 不 足 , 繼 以 恐 怖 , 牽 強 附 會 , 又 失 自 主 , 此 其 人 至 為 可 悲 。 獨 有 佛 教 , 只 怕 他 科 學 不 精 進 , 科 學 不 勇 猛 , 科 學 不 決 定 方 鍼 精 究 真 理 , 科 學 不 析 觀 萬 有 澈 底 覺 知 。 能 如 是 、 則 科 學 愈 進 步 , 佛 法 將 愈 見 開 顯 。 以 佛 法 所 明 者 , 即 宇 宙 萬 有 之 真 實 性 相 。 科 學 愈 精 進 , 則 愈 與 佛 法 接 近 故 。42

同 樣 認 為 科 學 有 助 於 幫 助 祛 除 執 著 ( 如 神 我 ) 的 , 如 王 小 徐 ( 王 季 同 ) , “ 各 種 動 物 無 非 自 動 機 械

(A u t o m a t i c m a c h i n e s ) 之 類 ; 即 由 神 經 系 統 為 之 主 宰 , 不 必 別 有 靈 魂 也 。 此 唯 物 論 自 其 執 物 質 ( 說 明 詳 後 ) 一 端 言 之 , 與 佛 法 背 馳 ; 然 就 其 破 靈 魂 一 端 而 言 , 實 與 佛 法 吻 合 。 ”43臺 灣 法 鼓 山 創 始 人 聖 嚴 法 師 在 世 之 時 曾 多 次 參 與 主 持 與 科 技 對

38 Lopez. Buddhism & Science :A Guide for the Perplexed. p.207.

39 Ibid., p.210.

40 太虛。佛法與科學。太虛大師全書,頁809。

41 同上注,頁806。

42 同上注,頁807。

(10)

觀 點 。

肆 、 結 語

雖 然 科 學 與 宗 教 向 前 發 展 , 最 終 會 合 直 至 “ 宗 教 即 是 科 學 , 科 學 即 是 宗 教 , 永 不 再 分 手 ”4 7幾 乎 僅 僅 是 個 遙 不 可 及 的 夢 而 已 , 但 宗 教 與 科 學 從 ( 理 論 、 實 踐 等 ) 多 個 層 面 互 相 交 融 、 相 輔 相 成 , 無 論 是 增 進 開 闊 我 們 對 未 知 世 界 的 理 解 , 還 是 共 同 為 人 類 的 文 明 與 福 祉 添 磚 加 瓦 應 的 意 義 , 通 過 上 文 的 介 紹 , 都 是 被 多 數 學 者 所 認 同 的 。 那 麼 有 無 基 本 的 對 話 態 度 是 學 者 值 得 注 意 的 呢 ?

“ … … 宗 教 和 科 學 的 誕 生 的 共 同 點 : 它 們 各 自 都 希 望 得 到 自 然 現 象 背 後 的 真 理 。 ”4 8從 起 點 上 看 , 它 們 兩 者 似 乎 平 等 , 但 作 為 宗 教 信 仰 者 , 通 常 可 能 會 支 持 巴 如 多 法 師 的 看 法 :

… … 以 尋 找 世 界 的 基 本 真 理 的 全 然 答 案 為 基 礎 , 來 比 較 一 下 這 三 門 學 問 。 ( 一 ) 科 學 : 尚 未 能 有 答 案 , 仍 然 在 驗 證 中 ; ( 二 ) 哲 學 : 在 未 能 有 答 案 時 , 試 圖 用 推 理 的 方 式 來 代 替 驗 證 的 方 法 得 出 答 案 ;

( 三 ) 宗 教 : 提 供 絕 對 、 不 需 要 驗 證 的 答 案 。49

但 這 樣 的 見 解 在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對 話 中 , 又 如 何 能 讓 非 信 仰 者 信 服 呢 ? 筆 者 認 為 , 科 學 與 宗 教 在 對 話 中 , 尤 其 在 學 術 氛 圍 中 ( 而 非 教 界 內 部 ) 只 有 摒 除 了 任 何 “ 絕 對 高 於 對 方 ” 的 態 度 , 沒 有 了 先 入 為 主 , 沒 有 了 對 “ 不 需 要 驗 證 ” 的 那 部 份 前 設 的 執 著 ( 對 於 宗 教 即 是 將 自 己 的 意 識 形 態 凌 駕 於 對 方 之 上 , 對 於 科 話 的 活 動 , 鑒 於 目 睹 科 學 發 展 給 人

類 帶 來 諸 多 “ 副 作 用 ” 的 現 狀 , 多 次 與 在 座 的 專 業 人 士 一 同 關 注 佛 教 與 科 技 間 相 輔 相 成 的 功 用 , 以 及 佛 教/ 人 文 學 科 對 指 導 科 學 在 未 來 健 康 發 展 上 的 必 要 性44。 在 具 體 論 及 它 們 方 法 上 的 差 異 時 , 聖 嚴 法 師 清 晰 表 達 出 這 兩 者 著 重 點 的 不 同 , 雖 然 都 是 重 視 實 驗 的 , 科 學 是 用 顯 微 鏡 、 計 算 機 等 量 化 來 進 行 的 , 但 佛 教 重 個 人 實 證 , 常 要 落 實 到 生 活 和 個 人 層 面 ; 總 體 來 說 是 相 輔 相 成 的45

聖 嚴 法 師 雖 然 認 同 宗 教 、 哲 學 、 科 學 間 血 肉 相 連 的 密 切 關 係 , 還 認 為 佛 教 的 研 究 必 須 科 學 化 , 即 對 科 學 方 法 的 重 視 ( 除 了 對 古 代 佛 教 學 者 的 科 學 精 神 給 予 了 肯 定 , 更 讚 賞 來 自 西 方 的 科 學 研 究 方 法 ) , 甚 至 也 提 出 了 佛 教 修 行 方 法 需 要 重 視 科 學 依 據 , 以 及 佛 教 的 內 證 經 驗 是 科 學 而 超 科 學 的 , 但 仍 持 “ 宗 教 可 以 涵 蓋 科 學 , 科 學 卻 無 法 說 明 宗 教 內 容 的 全 體 性 。 ” 的 態 度46

從 上 面 所 列 舉 的 數 個 例 子 可 以 看 出 , 對 佛 學 與 科 學 進 行 整 體 性 比 較 多 半 也 是 採 取 的 第 一 種 立 場 , 且 值 得 留 意 的 是 , 作 為 佛 教 信 仰 者 ( 尤 其 作 為 出 家 人 ) , 他 們 中 不 少 在 論 述 過 程 中 會 表 達 出 類 似 “ 佛 教 高 於 科 學 ” 的 觀 點 , 即 立 足 於1 A 。 在 具 體 的 比 較 論 述 方 面 , 進 行 概 念 比 較 或 系 統 整 合 不 再 是 重 點 , 而 是 轉 移 到 諸 如 “ 科 學 方 法 ” 、 “ 科 學 精 神 ” 的 強 調 , 或 科 學 甚 至 對 深 入 理 解 佛 教 教 義 將 有 幫 助 , 抑 或 從 功 用 層 面 上 提 出 兩 者 應 該 互 相 補 益 的 具 有 實 踐 意 義 的

43 王季同。佛法與科學。佛法與科學。台北: 天華出版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1979年, 頁7。

44 參見: 聖嚴。聖嚴法師與科技對話。台北: 法鼓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

45 聖嚴法師,張俊彥,劉炯朗。發掘科技人的溫柔——人文與科技三賢鼎談。同上注,頁51。

46 同上注,頁141-181。

47 Phra Thepwethi。佛教 :作為科學根基的價值。Bangkok: Mahachulalongkornrajavidyalaya Press, 2005年, 頁40。

48 同上注,頁28。

49 同上注,頁31。

(11)

50 太虛。唯物科學與唯識宗學。太虛大師全書,頁813-814。

51 “但自然科學雖足已證明物質之客觀的存在之無徵不信,然以為此玄學問題不切實用,故仍以通俗眼光假定此物質之客觀的存在,而專 致力於其規律系統之研究。久之竟忘其為一種假定,而輒欲據此「物質之客觀的存在」之武斷大前提以推論,致蹈邏輯之大謬誤於不自 知。經驗派哲學之立唯物論即坐此病。且經驗派哲學既已否認非物質的靈魂之存在;若更捨此物質之客觀的存在之成見,便有落空之 感,故此成見抱持愈固。”引自:王季同。佛法與科學。佛法與科學, 頁11。

52 “更有一派科學家信下意識實有意想不到之作用,如催眠術他心通等。然仍欲以物質科學附會之,如懸想此客觀的宇宙間於聲光電磁等 以外尚有未發見之物理現象實為此種作用之媒介等。然科學家非以實事求是為職志者乎?今乃欲以此毫無憑證之懸想推倒他人圓滿之理 論,實事求是者豈若是乎?” 同上注,頁16-17。

53 梁乃崇。佛學與科學論文集。

54 這是Dampier在其梳理關於科學史(與哲學、宗教關係)的著作扉頁所寫的:“最初,人們嘗試用魔咒,來使大地豐產,來使家禽牲畜 不受摧殘,來使幼小者降生時平平安安。接著,他們又祈求反復無常的天神,不要降下大火與洪水的災難;他們的煙火繚繞的祭品,在 鮮血染紅的祭壇上焚燃。後來又有大膽的哲人和聖賢,制訂了一套固定不變的方案,想用思維或神聖的書卷,來證明大自然應該如此這 般。但是大自然在微笑——史芬克斯式的笑臉,注視著好景不常的哲人和聖賢,她耐心地等了一會——他們的方案就煙消雲散。接著就 來了一批熱心人,地位比較卑賤,他們並沒有什麼完整的方案,滿足於扮演跑龍套的角色,只是觀察、幻想和檢驗。從此,在混沌一團 中,字謎畫的碎片就漸次展現;人們摸清了大自然的脾氣,服從大自然,又能控制大自然。變化不已的圖案在遠方閃光;但它的景像 不斷變幻,卻沒有揭示出碎片的底細,更沒有揭示出字謎畫的意義。大自然在微笑——仍然沒有供出她內心的秘密;她不可思議地保護 著猜不透的史芬克斯之謎。”William Cecil Dampier。科學史 :及其與哲學和宗教的關係。trans. 李珩。桂林: 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2001 年。

學 則 是 科 學 主 義 的 偏 見 及 化 約 等 ) , 才 可 能 使 比 較 研 究 的 成 果 更 容 易 被 包 括 兩 個 領 域 在 內 的 更 大 範 圍 的 學 者 甚 至 大 眾 所 接 受 。

因 此 , 在 討 論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對 話 使 用 哪 種 立 場 較 為 合 適 之 前 , 需 要 簡 要 闡 明 虛 心 、 平 等 對 話 的 必 要 性 。 在 太 虛 看 來 , 一 元 論 之 唯 物 論 所 說 的 原 質 超 出 能 驗 證 的 範 圍 , 而 唯 心 論 則 僅 為 神 我 論 , 一 元 二 行 論 倒 是 與 小 乘 甚 至 大 乘 唯 識 相 近5 0。 唯 物 論 對 其 科 學 研 究 之 前 設 的 執 著 , 更 被 王 小 徐 所 批 評5 1。 這 種 批 評 顯 然 是 有 依 據 , 也 是 有 所 指 的 , 如 即 便 相 信 催 眠 術 、 他 心 通 的 科 學 家 仍 牽 強 附 會 地 嘗 試 用 唯 物 的 科 學 理 論 來 解 釋 的 做 法

5 2。 無 論 佛 學 到 底 是 站 在 怎 樣 的 哲 學 立 場 上 , 佛 教 教 義 所 教 授 的 、 但 又 確 實 無 法 輕 易 被 驗 證 的 部 份 , 佛 教 學 者 並 不 應 強 加 到 對 話 的 另 一 方 ( 科 學 ) 且 認 為 自 己 無 懈 可 擊 並 高 人 一 等 ; 同 理 , 唯 物 主 義 的 科 學 家 , 並 不 應 該 將 唯 物 的 前 設 強 加 到 對 話 中 來 , 而 忽 視 或 化 約 與 宗 教 經 驗 等 有 關 的 信 息 。 雙 方 都 應 虛 心 學 習 或 理 解 對 方 的 理 論 , 這 樣 才 有 利 健 康 的 對 話 或 者 比 較 研 究 。

態 度 明 確 之 後 , 那 麼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對 話 到 底 應 傾 向 於 那 種 進 路 呢 ? 《 佛 學 與 科 學 論 文 集 》 由 佛 光 山 宗 務 委 員 會 編

撰 , 隸 屬 於 一 套 大 型 佛 教 經 典 寶 藏 精 選 白 話 版 之 雜 類 中 , 收 錄 的 相 關 論 文 集 幾 乎 均 是 各 不 同 專 業 領 域 或 某 一 個 視 角 來 進 行 某 一 個 方 面 的 佛 學 與 科 學 的 比 較 研 究5 3。 從 某 個 側 面 反 映 出 有 潛 力 結 出 豐 碩 對 話 成 果 的 領 域 大 概 首 先 是 從 小 處 開 始 , 而 非 站 在 一 個 高 處 對 這 兩 個 系 統 進 行 概 括 性 的 比 較 ; 後 者 其 實 應 是 建 立 在 前 者 不 斷 發 展 和 豐 富 的 基 礎 之 上 的 。

筆 者 認 為 , 第 二 種 或 第 三 種 模 式 並 不 屬 於 真 正 意 義 上 的 比 較 研 究 , 而 實 質 上 是 佛 學 與 科 學 相 遇 時 學 者 可 能 持 有 的 態 度 而 已 。 甚 至 包 括 第 四 種 立 場 , 如 可 能 有 些 “ 執 拗 ” 的 科 學 家 , 強 烈 地 化 約 宗 教 元 素 或 教 義 , 堅 持 科 學 主 義 , 即 持 另 類 信 仰 的 捍 衛 者 態 度 。 故 而 用 前 述 更 健 康 的 對 話 態 度 (1 B ) , 採 用 對 話 或 整 合 , 對 合 適 的 研 究 領 域 中 的 研 究 對 象 進 行 比 較 研 究 , 將 會 是 較 為 恰 當 的 立 場 與 模 式 , 也 將 最 有 機 會 收 穫 良 好 的 研 究 成 果 。 無 論 在 佛 學 還 是 科 學 中 , 我 們 能 通 過 感 官 接 觸 到 的 那 部 份 , 或 智 力 所 能 及 的 水 平 , 離 所 謂 的R e a l i t y 總 保 持 著 那 麼 一 個 無 法 跨 越 的 距 離 , “ 大 自 然 在 微 笑 ——仍 然 沒 有 供 出 她 內 心 的 秘 密 , 她 不 可 思 議 地 保 護 著 猜 不 透 的 史 芬 克 斯 之 謎 。 ”5 4沒 有 誰 注 定 從 各 方 面 都 高 人 一 頭 , 何 如 攜 手 相 伴 ?

(12)

伍 、 誌 謝

衷 心 感 謝 兩 位 匿 名 評 審 人 對 本 文 提 出 的 寶 貴 意 見 , 包 括 細 緻 的 評 論 、 中 肯 的 批 判 指 正 、 及 對 本 文 主 旨 的 基 本 認 同 ; 也 對 胡 祖 櫻 女 士 在 文 章 編 輯 等 過 程 中 的 幫 助 致 以 由 衷 的 謝 意 。

參 考 書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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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B a r b o u r, I a n G 。當 科 學 遇 到 宗 教。 Translated by 章明儀。台北: 商周出 版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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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佛 學 常 見 辭 匯。http://fodian.goodw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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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Dalai Lama XIV。達 賴 喇 嘛 心 與 夢 的 解 析 : 答 覆 佛 洛 伊 德 未 解 的 問 題 Translated by 楊書婷 and 姚怡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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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Phra Thepwethi。佛 教 :作為科學根基 的 價 值。Bangkok: Mahachulalongk ornrajavidyalaya Press, 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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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fferent Standpoints in the Dialog between Buddhism and Science

Xiao Fu

The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Department of Cultural and Religious Studies,

Hong Kong

Based on the fact that the basic attitude towards Buddhist doctrine during the dialog between Buddhism and Science is quite essential, this essay analyzed the standpoints of different kinds of comparative research (such as between astronomy a n d B u d d h i s m , p s y c h o l o g y a n d B u d d h i s m , e t c . ) , a n d t h e n m a d e a f i n e r- g r a i n e d analysis and classification. It turns out that the most suitable standpoint of this kind of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in the academic field would be accepting Buddhist doctrine in some degree and not rigidly, conducting dialog and integration with corresponding scientific results, and not carrying out any comparison in value or ideological announcement (such as which one is superior to the other one). The comparative research between relevant scientific areas and Buddhism in contrast to the dialog of Buddhism and science on the whole would be the mainstream which deserves pursuit by scholars. The basic attitude of being equal, modest and open- minded shall do the most good to this interdisciplinary field.

Key words: Buddhism, science, standpoint, dialog, interdisciplinary research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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