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 F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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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編號:TUE24-06 建
議 部 門 主旨:管理資訊系統安全
管理辦法 核
准 生效日期:民國 92 年 1 月 1 日
頁數: 1 頁之64 版序:B
1.目 的: 為使軟體系統程式、檔案及資料使用之安全管理趨於完善。
2.適用範圍: 應用軟體系統管理資訊使用控制。
3.參考文件: 各軟體系統操作手冊。
4.職 責: 4-1 資料修改部門注意事項。
4-2 資訊室程式控管注意事項。
5.作業程序: 5-1 系統安全作業:
5-1-1 除生產線上「開放式」工作站外,進入公司網路系統均需 輸入密碼,密碼之設定及使用須符合下列要求:
密碼是「必須的」(REQUIRED)而非「選項」(OPTIONAL) 鍵入之密碼不可顯示在視窗上。
密碼之輸入決定使用者之權限(依職掌而定)。 當轉/離職時,原先權限須修改/取消。
5-1-2 生產線上「開放式」工作站之數量及使用權限應限制於最 小,並且有時間限制(過時無法修改已輸入資料)。 5-2 輸入作業:
5-2-1 如有相關單據則應經相關部門核准;線上資料輸入應由授 權人員執行,並利用識別碼及密碼加以控制。
5-2-2 當資料輸入電腦時,程式應有檢核能力,若有異常現象,
則由程式發出警告訊息,並且拒絕輸入。
5-3 修改作業:
5-3-1 所有輸入資料應在系統程式中設定自動控管,於規定時間 (由各系統操作手冊訂定)後不能由操作者自行修改。
5-3-2 輸入資料若於超過規定時間後有必要修改時,須填寫 電腦資料修正單(F24-09)經部門主管核准後交由資訊室 進行修正。
5-3-3 資訊室將資料修改完成後將電腦資料修正單分送各相關部門。
5-4 輸出作業:
5-4-1 所有輸出報表之格式,須經過相關部門之確認。
5-4-2 批次作業的資料,在輸出電腦後,應由各部門專人負責保管。
6.附 件: 6-1 電腦資料修正單。 F2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