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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勢區中科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110學年度招生簡章
一、 依據「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辦理新生入園作業注意事項」辦理。
二、 110學年度臺中市公立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招收3歲以上至5歲幼兒的出生起迄日 期定義如下:
(一)3 足歲:民國 106 年 9 月 2 日至 107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2017/9/2-2018/9/1) (二)4 足歲:民國 105 年 9 月 2 日至 106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2016/9/2-2017/9/1) (三)5 足歲:民國 104 年 9 月 2 日至 105 年 9 月 1 日出生者。(2015/9/2-2016/9/1)
三、 辦理第3階段招生程序如下:
1.登記時間:110年4月19日上午8時起開放第三階段登記至額滿為止。
2.登記地點:幼兒園教室。
3.招收班級數及名額:
(1) 混齡班:3足歲~入國民小學前幼兒共1班(每班30人)。
(2) 實際招生名額以扣除直升之幼兒人數、臺中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 會(以下稱鑑輔會)安置人數後為準(鑑輔會安置之幼兒年齡為3足歲~入國民 小學前幼兒,不受各園實際招收年齡層之限制)及第1、2階段錄取名額。
4.登記資格及繳納證件:
登記時應繳驗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未繳驗者不予受理登記。
(1)設籍本市年滿3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幼兒應有合法監護人設籍同 戶,並繳驗戶口名簿或足供證明之文件)。
(2)非設籍本市幼兒/非本國籍幼兒:戶口名簿正本或戶籍謄本/護照與居留證正 本。
四、 招生順序:
(一) 各園辦理第2階段招生後仍有缺額者,續辦第3階段招生,招收順序以完成登記 手續先後為準。
(二) 簡章至少公告5日以上,始得續招非設籍本市幼兒、非本國籍幼兒。
五、 辦理登記時,申請登記表件必須由家長及監護人簽名蓋章。
六、 申請登記入園人數超過核定招收名額時,招收順序以完成登記手續先後為準。
七、 新生報到未滿額或中途有幼兒離園時,依備取名冊先後次序補足名額。
八、 申請登記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出具不實之情事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追 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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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法律責任。
九、 經第1、2階段登記未錄取幼兒,得於其他幼兒園因第1、2階段招生人數不足繼續 辦理第3階段招生時參加登記。
十、 本園以實施全日制教學為原則,收托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日上午8時至下午4 時止。招收3足歲以上至入國民小學前之幼兒,每班招收幼生30名為限並為實施融 合適性教育之普通班。
十一、中科國小附幼聯絡電話:04-25872534#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