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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助理員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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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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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1)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助理員甄選簡章

一、依據:台北市 110 學年度補助各校(園)兼任鐘點特殊教育助理員實施計畫 二、甄選條件:

1. 具有愛心、耐心、合群、主動等特質,品德優良、具備協助特殊學生之熱忱。

2. 具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力之資格。

3. 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特殊教育班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 第六、九條規定。

三、甄選類別名額及約僱聘期:

類別 名額 約僱聘期 每週工作時數 備註 特殊教育

助理員 2

自 110 年 9 月 1 日至 111 年 1 月 20 日止。

服務優異者予以續聘

一名 20 小時 一名 40 小時

工 作 期 間 得 在 本 校 參 加 勞 保 及 全 民健康保險 備註:每週工作時數學校得視情況微調。

四、薪資:以時計薪按實際上班以時核實支領,每小時 168 元起(含勞健保費用),每天最多 以 8 小時計算。

五、報名方式:(本簡章及報名表,請至大安高工首頁「大安高工-最新消息」下載)

於 110 年 8 月 27 日起,將「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甄選報名表」、身分證件影本、學經歷 證件影本及其他有利的相關佐證資料,依序將資料整理,以電子郵件傳送、紙本裝訂寄 送或親送至承辦人。

電子郵件:specedu@taivs.tp.edu.tw

郵寄地址:大安高工教務處特教組收(10664 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二段 52 號) 承辦人員:特教組長龔瑀婷組長,電話:(02)2709-1630#1131

六、甄選方式:

第一階段:

依報名表及相關資料審查,符合資格者電話通知個人面試時間,資格不符者不予回覆。

第二階段:

符合資格者以面試進行第二階段甄選,內容為一般問答及相關問題 20 分鐘。(面試者須 攜帶身分證件餘面試前繳驗)

七、錄取標準:

錄取標準參考面試成績,滿分為 100 分,擇優錄取,成績未達 70 分者,不予錄取。

八、錄取結果公告:錄取結果於甄選隔日公告於大安高工首頁

(https://www.taivs.tp.edu.tw/)「大安高工-最新消息」。倘錄取者未依規定報到完成 甄聘,則持續通知資料審查及格者進行面試至甄聘完畢止。

九、工作內容:詳如附件 1。

(2)

備註

一、 特殊教育助理員需參加特教知能研習每學期至少 5 小時,以增進工作知能,

二、 依本校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考核辦法,考核工作表現。

三、 臨時特殊教育教師助理員無年終獎金及其他福利。

四、 錄取人員需接受校方安排之指定時段服務,不接受者視同放棄錄取,當事人不得異議。

五、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致甄選報名、考試、報到日程有影響者,於本校網站 公告。

六、 本甄選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七、 聯絡人:特教組長龔瑀婷組長 聯絡電話:(02)2709-1630 轉 1131

(3)

附件 1

特殊教育助理員工作職責

一、 專業能力

(一) 每學期參與特殊教育知能研習 5 小時以上。

(二) 每次服務後需至教育部特教通報網填寫服務紀錄。

(三) 臨時教師助理員應完成教育局辦理之職前教育訓練 36 小時,且每學期應參加相關 特教研習課程至少 5 小時。

二、 工作品質

(一) 依學校規劃之學生所需協助內容包含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執行 內容如下表) 確實提供服務。

(二) 依學校規畫之工作時間表,確實到學生班級提供服務。

(三) 各項協助策略均須經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討論與確認,並由特教教師或普通 班教師指導與示範後始得以執行。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一、生活自理指導

協助與指導學生保持個人整潔 協助與指導學生穿脫衣物 協助與指導學生如廁

協助與指導學生維持正確姿勢或擺位及使用輔具

二、教學協助

協助與指導學生課程參與 協助分組教學或個別教學

協助執行治療師建議訓練之活動

協助老師觀察、記錄學生學習及行為表現 協助學生參加課堂評量

三、安全維護

協助老師執行學生情緒行為處理策略 協助維護學生在校作息安全

協助維護學生校外教學安全

協助與指導學生按課表、作息轉換學習場所 協助處理突發事件

四、其他臨時交辦相關事項

(4)

臺北市立大安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110 學年度特殊教育助理員甄選報名表

編號:________

※甄選類別:□每週工作時數 40 小時 □每週工作時數 20 小時 (請勾選)

姓名 生日 年 月 日

請貼 2 吋照片

性別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手機

聯絡住址 E-mail

學歷 畢業學校系所:________________

畢業年月:__年__月

簡歷

曾經服務單位 職稱 服務期間

__年__月至__年__月

__年__月至__年__月

__年__月至__年__月

對工作的 理念與期待

(以下表格無須填寫)

初審 證件檢核 1.身分證 有 無 2 畢業證書 有 無

複審

證件正本檢核

1.身分證 合格 不合格 2 畢業證書 合格 不合格 口試 合格 不合格

特教組長 教務主任 人事室 校長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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