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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晃與文成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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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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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華佛學學報第9 期 (p99-122): (民國 85 年),臺北:中華佛學研究所,

http://www.chibs.edu.tw

Chung-Hwa Buddhist Journal, No. 09, (1996)

Taipei: The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ISSN: 1071-7132

太子晃與文成帝

─英年早逝的天才父子政治家大力推廣佛教於北魏的 功勳及其政治目的

曹仕邦

中華佛學研究所副研究員

p. 99

提 要

治中國佛教史或魏晉南北朝史的學人們都知道北魏佛教所以大盛,緣於 釋曇曜在獻文帝之世奏請設立「僧祗戶」和「佛圖戶」,後者提供了替 寺院耕作與灑掃的人力,俾僧尼能過安定生活;前者則提供慈濟資源,

俾遇上災荒之時寺院能向民眾施賑。曜公這兩項大手筆的企業性經營,

依本文的研究,其實背後是太子拓跋晃與文成帝獻文帝的祖父和父親的 鴻圖遠略。這兩位英年早逝的天才政治家有意通過佛教來幫助少數的鮮 卑人有效地統治多數漢人,用以鞏固北魏的異族政權,因此設計大力推 廣釋迦遺教於黃河流域,曇曜不過是他們父子的工程師和執行人。即如 曜公在文成帝時所開鑿的著名雲崗石窟,其實此舉亦帶有強烈的政治目 的,並非專為佛教而建設。

(2)

(作者按︰本文原屬仕邦於民國七十九年~八十年度繳交本所的研究 專題《三武毀佛期間中國沙門的潛跡避禍與復教》中的一章,今稍作改 寫以應本學報邀稿。)

關鍵詞:1.胡族少數統治 2.佛陀與胡主 3.英年早逝的天才政治家們 底遠見 4.釋曇曜的企業才能 5.僧祗戶和佛圖戶對佛教的推展

p. 100

中國佛教史上的第一次毀佛出現於北魏太武帟(424~451 在位)之世,

這次摧毀佛法的激烈行動,治史者皆知是司徒崔浩(382~451)和道士 寇謙之(卒於 442)對太武帟的策動。而滅法行動展開之前,僧尼們緣於 獲得崔浩的政敵太子拓跋晃(以下簡稱「太子晃」,428~451)緩發詔 書而頗能及時逃避,今不多論,而崔浩與太子晃所以成為政敵,牟潤孫 師(1908~1988)在〈崔浩與其政敵〉[1]中略云︰

崔浩政敵雖多,而皆先敗。能為浩之敵,且足以致浩於死地者,蓋為景 穆太子晃,史稱恭宗者也。浩本天師道世家,晃則信佛甚篤,二人信仰 既異趣,故鬥爭亦甚烈。(頁 85~86)

據牟師所言,則太子晃與崔浩的激烈政爭是緣於兩人信仰的「異趣」那 麼簡單了。是否真個如此?仕邦經過一番研究之後,知道兩人不同信仰 的背後有胡、漢統治權爭奪戰的問題,甚而北魏佛教能夠在法難之後更 有發展,竟然亦出自太子晃住世時的鴻圖遠略,故討論北魏佛法日後的 大盛,不能不自太子晃講起。牟師治學往往淺嚐輒止,對所研究的問題 懶得深入探討,因而成就終究有限。[2]

一、太子晃的鴻圖遠略及其靈感的來源

研究中國佛教史的人都知道北魏佛教在滅法後的興復,釋曇曜(約446

~470 時人)其功闕偉,他所建立的「僧祗戶」與「佛圖戶」制度,固 然提供了整個北朝中所有寺院的安定生活和慈濟俗世社會的基礎,

p. 101

而他所主持構築的雲崗雄偉石窟,更保留迄今。然而曜公在毀佛之時,

(3)

曾有意以身殉教。北齊魏收(506~572)《魏書》[3]卷 114〈釋老志〉

略云︰

先是沙門曇曜有操尚,又為恭宗[4]所知禮。佛法之滅,沙門多以餘能 [5]自效,還俗求見。[6](曇)曜誓欲守死,恭宗親加勸喻,至於再三,

不得已乃止,密持法服器物,不暫離身,聞者歎重之(頁 1444 下)。

曇曜以復法之明年,自中山被命赴京,值(文成)帟(451~465 在位)

出見于路(頁 1445 上)。

〈釋老志〉稱曇曜本來有意即使伏誅也不肯奉敕還俗,後以太子晃[7]

勸喻再三,始不再堅持。後來佛法興復,曜公為文成帟自「中山」徵召 入京,「中山」是北魏的一個郡,[8]這說明了太子晃將曇曜送到外郡去 匿居(因為他仍能「密持法服器物」)以求免禍。換言之,曜公是混迹 民間而受到太子保護的僧人。

何以太子晃刻意保護深具經營才能的曇曜?這便要從太子晃信奉佛教 的政治原因和他的鴻圖遠略講起了。

在論述太子晃奉佛的政治原因之前,先得介紹一下他的才能。《魏書》

卷4 下〈世祖太武帟本紀〉附〈恭宗景穆皇帟本紀〉略云︰

恭宗景穆皇帟諱晃,

p. 102

太武皇帟之長子也。延和元年(432 ) 立為皇太子,時年五歲。明慧彊 識,聞則不忘。及長,好讀經史,皆通大義,世祖(太武帟)甚奇之。

(太武帟)西征涼州,詔恭宗監國。(太平真君)四年(443),恭宗從 世祖討蠕蠕,至鹿渾谷與賊相遇,虜惶怖,部落擾亂,恭宗言於世祖曰︰

宜速進擊,掩其不備。尚書令劉潔固諫,以為塵盛賊多,須軍大集,然 後擊之。恭宗謂劉潔曰︰此塵之盛,由賊恇擾,軍人亂故,何有營上而 有此塵?世祖疑之,遂不急擊,蠕蠕遠遁。既然獲虜候騎,(問知)蠕 蠕不覺官軍卒至,上下惶懼,引眾北走,經六七日知無追者,始乃徐行。

世祖深恨之。自是恭宗所言軍國大事,多見納用,遂知萬機。初恭宗監 國,曾令曰︰周書言任農以耕事,貢五榖,任圃以樹事,貢草木(中略)。

其有司課畿內之民,使無牛家以人牛力相貿,墾殖鋤耕,其有牛家與無 牛家一人種田三十二頃,償以私鋤功七畝,如是為差。至與小老無牛家,

種田七畝,小老者償以鋤功二畝。皆以五囗下貧家為率,各列家別、口 數;所勸種頃畝,明立簿,目所種者於地首,標題姓名,以辨種殖之功。

(4)

又禁飲酒、雜戲,棄本沽販[9]者,墾田大為增闢。正平元年(451)六 月戉辰甍於東宮,年二十四。(頁 71 下~72 下)

依〈本紀〉所述,太子晃是一位早慧、好讀書而有才能的天才少年政治 家,早在太延五年(439)太武帟率大軍西伐北涼[10]之時,已委任十二 歲的他監國,而更在太平真君四年他十六歲從征蠕蠕之時,緣於表現了 敏銳的觀察力而為父皇激賞,由是令知萬機。同書同卷〈世祖太武帟本 紀〉略云︰

(太平真君)五年(444)正月壬寅,皇太子始總百揆,侍中中書監宜都 王穆壽、司徒東郡公崔浩,廣平公張黎,侍中建興公古弼輔太子以決庶 政。上書(於太子者)皆稱臣。(頁 66 下)

這就是他「知萬機」的實況。至於恭宗本紀稱太子晃在「監國」期間下 令增闢田畝,獎勵農業以致北魏「墾田大為增闢」一事,北宋司馬光(1019

~1086)《資治通鑑》(以下引用簡稱《通鑑》)[11]繫此事於太平真 君五年太子晃「總百揆」之時(頁3903),

p. 103

大抵司馬溫公認為太子晃十二歲監國之時未必能思及於此,故改繫此年 吧!《魏書》卷94〈閹官傳〉中的宗愛傳略云︰

宗愛(卒於 452),以罪為閹人,歷碎職至中常侍。正平元年,世祖以(宗)

愛為秦郡公。恭宗之監國也,每事精察,(宗)愛天性險暴,行多非法,

恭宗每銜之。給事仇尼道盛、侍郎任平城等任事東宮,微為權盛,世祖 頗聞之,(宗)愛遂構造其罪,詔斬道盛等。時世祖震怒,恭宗遂以憂 甍(頁 988)。

這裡明誌太子晃是一位「每事精察」的人,加上前面所交代的他的行政 能力,於是提供了我們推知他何以在毀佛期間,刻意保護有企業頭腦、

深具經營能力的僧人曇曜底原因了。

首先,北魏太武帟是繼前秦君主苻堅(在位357~384)之後第二位統一 整個黃河流域的胡人皇帟,而太子晃則是將來纘統的皇儲。太子晃既然

「好讀經史」而且為人「精察」,他豈不會想到前秦政權的既起即落;

整個帟國因淝水一戰而瓦解的前車之鑑?如何使自己一旦繼位之後能 維持父皇所遺的龐大帟業?不免是這位儲君相當頭痛的問題。因為鮮卑 人囗遠遜於北魏境內的漢人,[12]以少數胡人而統治以漢人為主的半個 中國,豈屬易事?

(5)

陳援菴先生(1880~1971)有言︰「古所貴乎史,即取其能勸戒也。勸 戒起於經歷,經歷不必盡由讀書,然讀書則可以古人之經歷為經歷,一 展卷而千百年之得失燦然矣」。[13]太子晃是一位英年早逝的政治家,

人生練歷究竟有限,他既「好讀經史」,

p. 104

自會從書本上去找解決之道。既然他所屬的統治集團以少數胡族統治多 數漢人,跟東晉十六國時代的胡主境況相同,他當然會從這方面去摭取 經驗作參考。

治中國佛教史和治魏晉南北朝史的學人們都知道,佛教在華能夠奠定基 礎,五胡十六國扮演了相當重要的角色,這因為胡主們對佛教的支持頗 盡心盡力。梁釋慧皎(497?~554?)《高僧傳》(《大正藏》編號 2059)

卷9〈晉鄴中佛圖澄傳〉略云︰

(佛圖)澄(232~348)道化既行,民多奉佛,皆營造寺廟,相競出家。

(石)虎(335~349 在位)下書問中書曰︰佛號世尊,國家所奉,里閭 小人無爵秩者,為應得事佛不?又今沙門甚眾,或有姦宄避役,多非其 人,可料簡詳真偽。中書著作郎王度奏曰︰佛出西域,外國之神,非天 子諸華所應奉祠,往漢明感夢,初傳其道,唯聽西域人得立寺都邑以奉 其神,漢人皆不得出家。魏承漢制,亦修前軌。今大趙受命,率由舊章,

華戎異制。國家可斷趙人悉不聽詣寺燒香禮拜,其趙人為沙門者,還從 四民之服。偽中書令王波同(王)度所奏。(石)虎下書曰︰佛是外國 之神,朕生自邊壤,忝當期運,君臨諸夏,佛是戎神,正所應奉。其夷、

趙、百蠻有樂事佛者,悉聽為道。於是慢戒之徒,[14]因之而厲。(頁 3855 中~下)

上述是五胡十六國中的後趙國(328~352)因僧人佛圖澄的弘化而佛法 大行,出家者濫,而當時未有明文允許漢人出家,故君主石虎下書要中 書省對此提意見。中書省的主官王波及屬下著作郎王度這兩位漢臣認為 宜依漢魏舊規不許漢人出家,甚且建議連漢人入寺燒香禮拜亦禁止。而 羯族的君主石虎則認為自己是「生自邊壤」的戎狄,既然「佛是戎神」,

故「正所應奉」,因而索性開放佛教,讓境內不論華夷,願奉佛者「悉 聽為道」,而不顧出家更濫的問題。

此事表面上似乎是華夷文化之爭,而石虎有點意氣用事,但若參以其他 五胡國家的行事,仕邦覺得似乎沒這麼簡單。而石虎既然開放佛教任民

(6)

眾信奉,則對佛法在華夏的推廣,其功闕偉,因為後趙的土地差點淹有 整個黃河流域。[15]

後趙而外,繼起的由氐族所建立的前秦國(351~394)、羌族所建立的 後秦國(384~416)、鮮卑族所建立的西秦國(385~400)和匈奴族所 建立的北涼國(397~440)

p. 105

都有譯經事業,故隋唐佛家目錄中都有〈前秦錄〉、〈後秦錄〉、〈西 秦錄〉和〈北涼錄〉,[16]而且對中國產生了重要影響的佛典,也往往 產生於這些國度所舉辦的譯場。[17]諸國胡主的施助譯業,[18]正是支 持佛教最具體的表現。

胡主們何以如此熱心?這固然跟當時認為施助譯經可以祈福有關。[19]

然而由於佛典譯出者更多,則更有助於將這西竺傳來的宗教推廣於華 夏,故仕邦認為胡主們之所為可能別具深心。

何以言之?我們都知道五胡並非自域外攻破長城,佔領中國土地而建立 政權的;而是他們自漢代以來漸漸入居塞內,在西晉末年趁著中土有八 王之亂,乘機舉兵而建國。換言之,這是中國境內少數民族以武力建立 的政權。而五胡在崛起之前,他們受盡漢人的輕侮和迫害。[20]在胡人 委屈於漢族的歧視與壓抑之時,他們之中的豪傑之士自會觀察出漢人那 種自視為「天朝大國」之民而輕貶異族作「四夷」的大國沙文主義心態。

一旦情勢逆轉,漢人反過來屈服於原先被自己賤視的胡人底武力之下而 受其統治,內心自然不甘。胡主們雖然往往以刑殺為威,但究竟並非長 久之策。然而漢人後來能接受佛教,能接受域外傳來的一套大異於儒家 的周孔教化的理論,能接受外國人的佛陀作自己的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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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夠因宗教信仰而放下大國沙文主義心態;那麼聰明的胡主們自會緣此 想到︰漢人既能接受異族的佛陀作教主,自能進一步接受現實生活中的 胡族皇帟。那麼他們若推廣佛教,使更多人能接受佛陀作自己精神上的 領導人,自能進一步接受胡主作自己現實生活中的政治領導者,於是胡 主們便信奉佛教,施助譯經。更有進者,若胡主本身奉佛,跟他們統治 下的漢人佛教徒彼此都是佛弟子,自可拉近距離啊!

(7)

由於大力施助譯場的五胡君主中前秦的苻堅、後秦的姚興(394~415 在位)和北涼的沮渠蒙遜(401~431 在位)都受過儒學教育而且有所表 現,[21]他們能發現佛教對他們有佐治之功而鼓勵信仰,實不為奇。石 虎雖然是一位兇殘好殺的暴君,[22]但身為君主,以其統治經驗也會看 出此點,故仕邦認為他因「佛是戎神」而開放佛教任由民眾信奉,並非 出於意氣用事,而應該是他從王度等奏章的反面,悟出漢人奉佛有利於 自己的統治。

五胡君主借助佛教來統治漢人,已如上述,太子晃是一位「好讀經史」

的人,他從史書中吸取了過去胡主們的統治經驗,而思有以作進一步的 推廣,並不為奇。

其次,在北魏太武帟進軍北涼而完成統一黃河流域之前,經已被代表北 方世家大族勢力的道教徒司徒崔浩和代表道教勢力的天師[23]寇謙之所 包圍,而且這兩位漢臣已成功地使太武帟信奉了道教,更在西征班師的 公元年改元「太平真君」,[24]改用一個道教意味的年號。[25]

據學者們的研究,認為崔浩與寇謙之的結合,是有意使太武帟先接受中 國人所創的宗教道教,再通過道教引進中國帟王變法創制的循著五德終 始的必然因革之說,而在胡主的政權中建立中華正統。此舉若能有成,

則崔浩與寇謙之便成為王者之師。

p. 107

[26]換 言之,崔浩和寇謙之有意在幕後操縰北魏的政治。

如此一來,便威脅了皇儲太子晃的未來。這因為倘使他們兩人的計畫有 成,則太子晃將來繼位之日,只好接受崔、寇二人所安排好的一切,而 做一個受漢人擺佈的皇帟了。以太子晃的精察與才具,又豈能甘心?[27]

由於崔浩為了伸中華正統而有意消滅外來的佛教,[28]太子晃自然會想 到拉攏佛教作抗拒,尤其倘使他從史書中了解佛教有助胡主統治漢人的 話。

恰好太武帟於太平真君元年(440)滅北涼後「徙其國人於京邑,沙門佛 事皆具東,象教彌增矣」,[29]提供了太子晃更能借重佛教的機會。《高 僧傳》卷11〈晉偽魏平城釋玄高傳〉略云︰

釋玄高(402~444),魏虜託跋燾(太武帟)軍侵涼境,燾舅陽平王杜 超請(玄)高同還偽都。既達平城,大流禪化。偽太子拓跋晃事(玄)

高為師。(頁 397)

(8)

何以太子晃在眾多涼州沙門之中獨拜玄高為師?這因為高公是中國西 北地區的「玄學之宗師」,[30]透露了太子晃有意拉攏涼州佛教領袖來 對抗崔浩與寇謙之。[31]

p. 108

及至毀佛慘禍爆發,[32]太子晃利用自己「總百揆」的權限而「猶緩宣 詔書,遠近皆豫聞知,得各為計。四方沙門多亡匿獲免,在京邑者亦蒙 全濟」,[33]此舉豈無保存佛教實力,以為將來自己的政治助力之意?

因此,仕邦認為太子晃刻意保護有經營能力的釋曇曜,是為了將來借助 這位釋門的企業人才來幫助自己,因為他未料到自己會在二十四歲的英 英妙年便會去世,他一定認為只要苦守至自己繼位之日,便可放手實行 自己的借助佛教治國的計畫。

以上的推論,是根據太子晃的兒子文成帟恢復佛教之後所以重用曇曜,

和曇曜在帟王支持下對佛教大事建設而得。

二、文成帟的恢復佛法與道人統的人選

北魏佛法的恢復,治史者皆知太子晃的長子文成帟(440~465,452~

465 在位)於正平元年(451)十二月即位之後,次年(興安元年,公元 452 年)便下詔再許建寺及出家,更親為罾賓沙門師賢(約卒於之間)等 五人落髮。[34]由於文成帟豋極時年僅十二歲,故湯用彤先生(1892~

1965)認為他「年甚幼而作巨大之興革,必其左右之大臣,及與接近之 僧人所主張」。[35]

從文成帟的年幼而能有此大興革,鍚予先生的懷疑是對的,讓我們先看 看文成帟得位的經過和擁立的大臣們是誰吧!

原來太武帟在正平二年(452 ) 二月為宧官宗愛所弒之後,後者矯詔立 南安王拓跋余(卒於452 ) 為帟,後南安王謀奪宗愛權,為宗愛使小黃 門賈周(卒於452)所弒。因此羽林郎中鮮卑人劉尼(卒於 470)連絡 了同種族的尚書源賀(407~479)、南部尚書陸麗(卒於 464 以後)擁 皇太孫拓跋濬入宮,殺宗愛、賈周,奉皇太孫即位,是為文成帟。[36]。

(9)

p. 109

擁戴諸人[37]之中,源賀是有佛學修養的人,《魏書》卷 52 趙柔傳略云︰

趙柔(約 431~452 時人),金城人也。世祖平涼州,內徙京師。隴西 王源賀採佛經幽旨作祗洹精舍圖偈六卷,(趙)柔為之注解。(頁 579 下)

源賀能採佛經幽旨而作偈,[38]證明他的佛學有一定程度。此外,曾參 預擁立之謀的漢人高允,亦是佛教徒。《魏書》卷48〈高允傳〉略云︰

高允(391~488),渤海人也。年十餘,奉祖父喪還本郡,推財二弟而 為沙門,名法淨,未久而罷。博通經史、天文、術數,尤好春秋。(頁 533 上)高宗(文成帟)即位,(高)允頗有謀焉。(頁 536 上)

高允是曾經做過和尚再還俗的人。研究魏晉南北朝史的學者們都知道源 賀與高允都是北魏的數朝重臣,頗有建樹。如今文成帟得二人翼贊,然 則佛法的恢復,也許謀出源、高二重臣了。

然而,我們不能忽略文成帟本身的才具。雖然他由陸麗單騎抱著入宮[39]

即位,看來是個仍需他人照顧的孩子,不過他在興光元年(453)十五 歲時便生下長子拓跋弘(後來的獻文帟,468~470 在位),[40]跟他父 親太子晃在太平真君元年(440);年十三歲時便下他[41]一樣,可見父子 都是早熟的人。文成帟崩於二十六歲,比他的嚴親僅多活兩年,然則他 十二歲時已屬一生中的「中年」,一個早熟的人,這時的心智應已發展 至相當。《魏書》卷 5〈高宗本紀〉略云︰

帟少聰達,世祖愛之,常置左右。年五歲,世祖北巡,帟從在後。逢虜 帥桎一奴,欲加其罰,帟謂之曰︰奴今遭我,汝宜釋之。帥奉命解縛。

世祖聞之曰︰此兒雖小,欲以天子自處。意奇之。既長,風格異常,每 有大政,常參決可否。

p. 110

(頁 74)

(10)

〈本紀〉稱文成帟孩提時已既「聰」明且「達」理,及長而在太武帟在 位之時(即十二歲以前)經已「每有大政,常參決可否」,證明他的心 智亦早熟,雖然外表上他仍是個要別人抱持照顧的孩子。

其次,文成帟的精察善斷不減乃父太子晃,甚或過之。下面是一些例子︰

《魏書》卷41〈源賀傳〉略云︰

武邑郡姦人石華告沙門道可與(源)賀謀反,有司以聞。高宗謂君臣曰︰

賀誠心事國,朕為卿等保之。乃精加訊檢,(石)華果引誣。高宗謂左 右曰︰以賀之忠誠,尚致其誣,不若是者,可無慎乎?(頁 460 上)

《通鑑》繫此事於太安二年(456)十一月(頁 4027)文成帟十七歲之時。

《魏書》卷46〈許彥傳〉附〈許宗之傳〉略云︰

(許)宗之(卒於 456)出為鎮東將軍、定州刺史,潁川公,受敕討丁零。

丁零既平,(許)宗之因循,郡縣求取不節,深澤人馬超毀謗宗之,宗 之怒,遂毆殺(馬)超。懼超家人告狀,上超謗訕朝政。高宗聞之曰︰

此必妄也。朕為天下主,何惡於超而有此言?必是宗之懼罪誣超!按驗 果然。太安二年(456)遂斬(許宗之)於都南。(頁 516 下)

史稱文成帟察察為明,識破許宗之姦計也是在十七歲之時。至於這位早 逝英主日後的政績,限於題目,本文不能多敘,不過從史論方面可以反 映。《魏書》卷5〈高宗本紀〉略云︰

史臣曰︰世祖經略四方,內頗虛耗,既而國釁時艱,朝野楚楚。高宗與 時消息,靜以鎮之,養威布德,懷緝中外,自非機悟深裕,矜濟為心,

亦何能若此?可謂有君人之度矣。(頁下 79)

《通鑑》卷103〈宋明帟泰始元年(465)〉略云︰

夏,五月癸卯,魏高宗殂。初,魏世祖經營四方,國頗耗虛,重以內難

(元胡三省[1230~1302]注︰內難,謂宗愛既弒世祖,又弒南安王余),

朝野楚楚。

p. 111

高宗嗣之,與時消息(胡三省注︰消,衰減也,息,生長也),靜以鎮 之,懷集中外,民心復安。(頁 4073)

觀乎魏收與司馬光所論,魏收指出魏太武帟四處用兵已頗虛耗國力,加 上內有弒逆,幸得文成帟「靜以鎮之」更「養威布德,懷緝中外」而將

(11)

局面穩定下來。認為這早逝的英主是一位「機悟深裕」而有「君人之度」

的皇帟。司馬溫公之論完全取摭於魏佛助,也就是他完全同意《魏書》

的論斷,而增「民心復安」一語來更明顯地標示文成帟能穩定局面的重 要性。謹按,文成帟是北魏統一黃河流域之後的第二位皇帟,要是沒有 他的精察和領導能力,北魏這漢胡雜處的國度恐怕不能享有佔住半個中 國一百四十八年(386~534,所謂「代國」的時代不算入)的國祚!

上面既已證明文成帟雖然僅活了二十六年而是個精明能幹的皇帟,則他 的興復佛教,並非純如前引湯用彤先生所言「必其左右之大臣,及與接 近之僧人所主張」,而應考慮文成帟本身的思維與取決。

何以言之?在前節中,仕邦從太子晃極力保護曇曜這經營人才,而推知 他有借推動佛法作為統治漢人的政治手段的可能。文成帟是太子晃早慧 的長子,而且在太武帟在位之時已經「每有大政,常參決可否」,稽其 時日,文成帟參決大政應該在其父太子晃總百揆的太平真君五年(444)

以迄太武帟遇弒的正平元年(451);也就是文成帟五歲至十二歲之間。

既然前引本紀知他五歲已呈天子氣度,則他能參大政,大概更應在他八 歲至十二歲;即太平真君八年(447)至正平元年之間。那麼太子晃若有 一套借助佛教來鞏固鮮卑胡人政權的計畫的話,能不向這聰明精察的親 生兒子言及?大抵在公元447 年至 451 年這北魏經已禁毀佛教的五年 內,他們父子已暗中商議了這大計不知多少次。而太子晃在以憂薨之 前,更會將理想和希望付託於親生兒子,故文成帟即位之後便馬上恢復 佛教。當然,這也有源賀、高允等老臣的翼贊之功。

從恢復佛教後的委任僧官一事,已見早有周詳計畫。因為僧倌的首任人 選,是經過精心設計的。《魏書》卷114〈魏老志〉略云︰

沙門師賢,本罾賓王種,少入道。罷佛法時,師賢假為醫術還俗,而守 道不改。於修復日,即反沙門。其同輩五人,(文成)帟乃親為下髮,

師賢仍為道人統。和平初(約 460~461),師賢卒,曇曜代之,更名沙 門統。(頁 1444 下~1445 上)

按,治理全國僧尼的僧官,其人選應該是一位中夏沙門,何以文成帟卻 委任一位來自西竺的比丘?以管見窺之,應該基於如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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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佛教來自天竺,在魏晉六朝,外國來華的沙門最受中土僧俗的敬 重,因此在恢復佛教之後,請一位西僧作道人統,一來易使華僧信服,

(12)

二來也是帟王重視佛教的一項很好表白。文成帟親為師賢等五位被迫在 毀佛期間暫時還俗的外國沙門再落髮,正是同樣的表白。

第二,曇曜雖然是太子晃刻意保護而留給文成帟的佛教經營人才,但本 文前節已交代曇曜在毀佛期間是匿居於平城以外的中山郡中,而且曜公

「法服器物,暫不離身」地保持沙門形象,則他是不方便在郡中到處走 動的。因此,他對社會消息不會靈通。而且身在外郡,對首都平城方面 的動向自然更為隔閡了。

反觀師賢,他在毀佛期間暫且還俗,行醫於京師,對社會和民眾有相當 的接觸。由於他是罾賓人而能行醫中原,必然通習漢語甚或鮮卑語。因 此委任這麼一位外國沙門作道人統,自然較之曇曜為合適,更能應付新 局面。

大抵文成帟和他左右的安排,是先由師賢作僧官應付佛教剛剛恢復的局 面,使曇曜有一兩年時間作觀察和謀劃,因此師賢圓寂而曇曜接任,他 便能大展身手了。

三、釋曇曜的三大宗教建設及其政治作用

釋曇曜(約446~470 時人)繼師賢作沙門統(見前節)之後,開始了 對北魏佛教最重要的三大建設,《魏書》卷114〈魏老志〉略云︰

和平初(約 446~461),師賢卒,曇曜代之,更(道人統)名沙門統。

初曇曜以復法之明年自中山被命赴京,後(文成)帟奉以師禮。曇曜白 帟於京城西武州塞,鑿山石壁,開窟五,所鐫建佛像各一,高者七十尺,

次六十尺,雕飾奇偉,冠於一世。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有能歲輸榖六十 斛入僧曹者,即為僧祗戶,粟為僧祗粟。至於儉歲,賑給飢民。又請民 犯重罪及官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掃灑,歲兼營田輸粟,高宗(文成 帟)許之,於是僧祗戶及寺戶遍於州鎮矣。(頁 1445 上)

〈釋老志〉所言的三大建設,佛窟的開鑿和僧祗戶、佛圖戶制度的建立,

治中國佛教史的學人們皆能言之,本節所論,主要是這三種建設除了對 佛教本身的貢獻之外,還有什麼政治上的貢獻?首先論述石窟的開鑿和 巨像的雕造。

曇曜所鑿的五窟,就是現存於山西省大同縣的雲崗石窟中編號第十六窟 至二十窟,[42]其浮雕的精細,立體佛像的雄偉之狀,已不知多少次出 現於不同書刊、畫冊或明信片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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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至於其建造的原因,湯用彤先生認為除了追福建功德之外,更因這 些石窟「其中可居三千人」,以其「規模之偉大,疑用在廣招沙門,同 修定法。夫坐禪者,宜山棲穴處,則鑿窟為禪居,亦意中事」,[44]故

「武州鑿山,或原亦為禪居也」[45]云云。

若從曇曜善於禪法[46]而作此推想,無疑是有其道理。然而前節已考知 文成帟在即位時雖然是十二、三歲的青少年而有早熟的大智慧,為奠定 北魏享祚一百四十八年的最重要的君主。倘使他因奉曇曜為師便如此言 聽計從地滿足自己師父的私慾,則他是任人擺佈的孩提,而非一代傑出 的英主了。因此,仕邦認為五大窟的建造,是北魏的一項政治標誌,展 示了國家重張佛法。

何以言之?當崔浩與寇謙之得勢的時代,同樣使用過近似的政治標誌。

《魏書》卷114〈釋老志〉略云︰

恭宗見寇謙之奏造靜輪宮,必令其高不聞雞鳴犬吠之聲,欲上與天神交 接。功後萬計,經年不成。乃言於世祖曰︰今謙之欲要以無成之期,說 以不然之事,財力費損,百姓疲勞,無乃不可乎?必如其言,未若因東 山萬仞之上為功差易。世祖深然恭宗之言,但以崔浩贊成,難違其意,

乃曰︰吾亦知其無成,事既爾,何惜五三百功。(頁 1453 下)

靜輪宮的建造耗財費力而難有所成,故太子晃認為與其勞民傷財,不若 改在萬仞高山之上建造。當然,倘使寇謙之與崔浩真個想「上與天神交 接」,則這座道教宮觀似乎以建造於高山之顛更為有效。然而這座高聳 的宮觀據北魏酈道元(卒於527)《水經注》[47]冊三卷 12〈漯水注〉

略云︰

其北又南逕平城縣故城東,水左有大道壇廟,始光二年(425)少室(山)

道士寇謙之所議建也。壇之東北,舊有靜輪宮,神?四年(431)造,臺 榭高廣,超出雲間,欲令上延霄谷,下絕囂浮。(頁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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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一座在河邊平地上直插雲霄的高台。何以寇、崔二人定必要在平地勞 民傷財地建一高台?其目的不似他們表面所言為了「上與天神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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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借這座矗立於平地上的高聳入雲的建築物,來標示國家支接道教!

從崔浩的「贊成」而太武帟難違其意,已看出建造靜輪宮的政治作用了。

因此在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崔浩被殺之後,太子晃便毀了這靜輪宮。

[48]

如今經歷了滅法之難而佛教再興,可以說是佛教戰勝了道教,自然以精 雕細琢的雄偉佛窟,來標示國家的重視佛法了。至於曇曜來自涼州,而 其造五窟於平城之前「涼州鳴沙山已有大規模開山造像,涼州僧人移於 平城,其中當不乏善工藝者,武州造像,必源出涼州」,[49]猶為餘事。

其次論及依曇曜所奏而設立的「僧祗戶」與「佛圖戶」。「僧祗戶」指 由「平齊戶」及一般民眾願意每年輸榖六十斛稱為「僧祗粟」的給管轄 寺院的機關「僧曹」的一種組織。至於這些「僧祗粟」的用途和處理,

《魏書》卷114〈釋老志〉略云︰

(永平)四年(511),(宣武帝[501~515 在位])夏詔曰︰僧祗之粟,

本期濟施,儉年出貸,豐則收入山林,僧尼隨以給施,民有窘敝,亦即 賑之。又尚書令高肇奏言︰謹案故沙門統曇曜昔於承明元年(476),奏 涼州軍戶趙茍子等二百家為僧祗戶,積粟擬濟饑年,不限道俗,皆以拯 施。又依內律,僧祗戶不得別屬一寺。(頁 1447 下)

據此,僧祗戶所提供的僧祗粟是由僧曹管理,不專屬某一寺院,但卻交 給個別寺院代為儲藏,以備遇上荒年之時,由寺院出面賑施災民或貸出 給民有窘敝者,是一種慈濟性的糧食儲備。

至於「佛圖戶」,據本節開頭所引〈釋老志〉,是提供寺院施喚的人力,

他們一方面是清潔灑掃的雜務勞動者,同時也是替寺院耕作寺田的生產 者。有了佛圖戶,寺院可以有足夠的人力來維持本身的自給經濟;有了 僧祗戶,整個僧團便經常有足夠糧食在民有災困之時進行宗教性的施 濟。如此一來,一方面使寺院本身經濟無匱乏之虞。另一方面,又有足 夠的力量以慈濟方式來回饋社會,使民眾對佛教產生好感,曇曜這兩項 建設可謂大手筆也矣!

唯是本節開頭之處引《魏書‧釋老志》稱曇曜奏請設立僧祗戶與佛圖戶 而「高宗」許之,「高宗」是文成帟的廟號,前已言之。而《通鑑》卷 132〈宋明帟泰始五年〉則繫其事於本年,

p. 115 略云︰

(15)

泰始五年(北魏獻文帟皇興三年,公元 469 年)五月,(北)魏徙青、

齊民於平城,置升城、歷城民望於桑乾,立平齊郡以居之;自餘悉為奴 婢,分賜百官。魏沙門統曇曜奏︰平齊戶及諸民能輸榖六十斛入僧曹 者,即為僧祗戶,粟為僧祗粟,遇凶歲,賑給飢民。又請民犯重罪及官 奴,以為佛圖戶,以供諸寺灑掃,魏主並許之,於是僧祗戶、粟及寺戶 遍於州鎮矣(元胡三省注略云︰史言魏割民力以奉釋氏)。(頁 4148

~4149)

《通鑑》的內容是節錄《魏書‧釋老志》而來,如今為了方便論述而贅 引。

《通鑑》何以繫其事於本年?原來北魏獻文帟(466~470 在位)於皇興 三年(469)出兵奪取了劉宋的青齊地區,徙其「民望」而置「平齊郡」;

又將一般青齊民眾分賜百官為奴婢之後,始有所謂「平齊戶」,[50]故 不可能在文成帟住世時便以「平齊戶」為主體而設立「僧祗戶」。

「平齊戶」指那些被徙居「平齊郡」而原屬劉宋青齊地區的「民望」,

換言之,他們是擁有財產的富豪,因此纔有能力輸粟。[51]曇曜奏請將 他們之中部份轉成僧祗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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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當於向皇帟請求將民戶轉施給僧團。曜公何以生此靈感?揆諸整個佛 教的歷史,古時印度曾有近似事例。唐釋慧立(卒於664 以後)《大唐 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以下引用簡稱《慈恩傳》,《大正藏》編號2053)

卷3 略云︰

那爛陀(Nalānda)寺者,僧徒主、客[52]常有萬人。(摩揭陀

[Magaddha])國王欽重,捨百餘邑充其供養,邑二百戶,日進粳米、

酥、乳數百石,由是學人四事自足。(頁 273 中~下)

《慈恩傳》稱印度摩揭陀國的國王以屬下百餘邑共二萬多戶布施給那爛 陀寺,這二萬多戶不必向國家納稅,轉而每日供養數百擔的食糧來維持 寺中一萬僧侶的飲食,[53]其事頗跟北魏的「僧祗戶」近似,當然負擔 是重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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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是《慈恩傳》是唐代玄奘三藏(602~664)的個人詳細傳記,上述摩 揭陀國王以民戶施給那爛陀寺已在奘公求學於這家寺院時的事,換言 之,此事不會為北魏時的曇曜所知。

此外,唐義淨三藏(635~713)《大唐西域求法高僧傳》(《大正藏》

編號2066)卷上〈慧輪傳〉略云︰

那爛陀寺東四十驛許,尋弶伽河( Ganga,即恆河)而下,至密栗伽 悉鉢娜寺(本注︰唐云鹿園寺也),此寺不遠有一故寺,但有磚基,厥 號支那寺。古老相傳云︰是昔室利笈多大王為支那國僧所造(本注︰支 那即廣州也)。于時有唐僧二十許人,從蜀川[牛*羊][牛*弋]道出,

王見敬重,遂施此地以充停息,給大村封二十四所,於後唐僧亡沒,村 乃割屬餘人,現三村入鹿園寺矣。准量支那寺,至今五百餘年矣。(頁 5 中)

p. 117

義淨三藏筆下的「支那寺」是存在於他本人到印度求法的五百多年前,

相當於中國的東晉之世,若其事屬實,則曇曜可能自東來弘法的印度僧 侶口中知道西天曾有這麼一回事,而思有所仿效。然而義淨所知僅屬一 項傳聞,是否曾真有其事?晉宋之際的釋法顯(卒於423 以前)《高僧 法顯傳》(俗稱《佛國記》,《大正藏》編號2085)略云︰

自佛泥洹後,諸國王、長者、居士為眾僧起精舍,供給田宅、園圃、民 戶、牛犢,鐵卷書錄,後王王相傳,無敢廢者,至今不絕。(頁 859 中)

據此,則法顯在印度時親見佛教國度的國王以「民戶」施諸寺院,可見 古來便有此傳統。[54]《佛國記》的訊息,自可替曜公提供靈感。

此外,僧祗戶與佛圖戶的創立,亦可能跟太子晃有關。本文首節已找出 太子晃在其父皇太武帟東征西討之際,於國內大力發表農業,穩定了後 方的經濟,然則他深知經濟對任何事業的發展都深具重要性。又首節已 論及他扶植佛教勢力,是有意借重這外來宗教來拉近胡漢界線,俾小數 民族的鮮卑人能有效地統治多數民族的漢人,則太子晃會注意到十六國 時代奉佛諸胡主未留心到普遍地穩定寺院經濟,使僧尼能夠安心研習佛 理的重要性。他既知借重曇曜的企業才能,如本文首節所論,然則他可 能在太武帟毀佛之前,早已跟曇曜商議出發展佛法的兩大原則︰提供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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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以安定的生活和以慈濟方式教民眾對佛教產生好感。至於前者以「佛 圖戶」制度[55]來實行,後者用「僧祗戶」制度提供「僧祗粟」來面世,

則自然是曇曜才幹的表現了。

然而本文次節推論文成帟是實行其嚴親太子晃遺策的人,何以曇曜未在 北魏高宗在位時,奏請設立僧祗戶和佛圖戶,而必在獻文帟御宇之日?

管見以為有下列原因︰

第一,本文次節已講過,文成帟在位之日,繼承了好戰的祖父太武帟「經 營四方,國家虛耗」的爛攤子,因此他要採用與民休息的「靜以鎮之,

養威布德,懷緝中外」的政策使局面穩定下來,俾國力漸次恢復。因此,

在文成帟時代,是不宜於提出上述僅有利於釋門的政策的,因為此舉正 是元胡三省所詬的「割民力以奉釋氏」的行為!何況,文成帟在位之初,

曇曜經營五個石窟,已經用去不少政府的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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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獻文帟是文成帟的長子,[56]也是北魏統一整個黃河流域之後的 第三位皇帝,[57]這時的北魏政權仍是需要加強鞏固的。而獻文帟既能 掠地劉宋,國力已張,因此曇曜適時提出僧祗戶與佛圖戶的設立。獻文 帟所以首肯,大抵文成帟住世之日,也將太子晃的「祖訓」教導於他,

於是他也明白發展佛教對北魏政權的重要性之故。

緣於僧祗戶與佛圖戶的作用,刺激了北魏佛教如火如荼的發展。《魏書》

卷114〈釋老志〉略云︰

正光(北魏孝明帝[516~528 在位]的年號之一,共五年[510~515]) 已後,天下多虞,工役尤甚。於是所在編民相與入道,假慕沙門,實避 調役。猥濫之極,自中國之有佛法,未之有也。略而計之,僧尼大眾二 百萬矣,其寺三萬有餘(頁 1450 下)。

〈釋老志〉所言僧尼人數大增,雖然緣於民避調役而入道,不過,倘使 無北魏的宗教政策加上僧祗戶與佛圖戶制度提供寺院安定的生活,不能 有此盛況。至於僧祗戶制度後來腐敗,能提供寺院中害群之馬以貪污自 肥的機會,[58]此事非本文所欲論,而且前賢多有論述,[59] 不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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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之,北魏在毀佛之後,釋尊遺教在黃河流域的發展更勝於前,除了曇 曜創立的制度而外,更緣於在曜公背後的太子晃、文成帟和獻文帟祖孫 三代所策劃並實踐的宗教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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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own Prince Huang and Emperor Wên-ch'eng ──A Study on the Promulgation of Buddhism in the

Northern Wei Dynasty by these Young-died Royal Father and Son Genius Statesmen and their Political Aim

Tso Sze-bong

Associate Researcher, Chung-Hwa Institute of Buddhist Studies Summary

Since Emperor T'ai-wu (太武帝,R.424~452) of the Northen Wei ( 北魏 ) Dynasty conquored the entire Yell River Valley in 439, half of China Proper was under the barbarian rule of the T'o-pa ( 拓跋 ) people, a brch of the Tartar tribe of Hsien-pei ( 鮮卑 ). As Crown Pnce T'o-pa Huang ( 拓跋 晃,428~~451) , son of the Emperors a genius stateman, he discovered a fact that their empire was established on a foundation of military minority rule. For the population of the Tartar tribe was much less than that of the Chinese people whom were being ruled by the T'o-pa. Therefore, how to maintain a huge empire under minority rule effectively when he succeeded to the throne in the future became a great problem to him.

As Buddhism was wery popular among the Chinese people in the Yellow River Valley, Crown Prince Huang sought help from this religion. For he observed that traditionally the Chinese people seeing themselves as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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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ople of a Celestial Dynasty and felt contempt for the barbarians. Now, even though Buddhism is a foreign religion from India, but the Chinese accepted her as their own religion and taken refugee to the Buddha.

Regardless the late Buddha ( 463?~383? B.C ) , founder of this religion, is in fact a foreigner, nothing differed from that of the other 'barbarians'.

As the Chinese had already accepted Buddha the foreigner as their spirtual religious leader, therefore, it would be psychologically more easy for them to accept the fact that they themselves had long been ruling by the barbarian monarch. In this situation, Crown Prince Huang not only taken refugee to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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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ha as a layman in his age of thirteen or fourteen, but also he established a close personal firendship with Ven. T'an-yao ( 曇曜,ca. 446~~470 ) ,an enterprising Chinese Buddhistmonk. Then,Crown Prince Huang discussed with T'an-yao for planning a project of encouraging more Chinese people to become Buddhists.

Unfortunately, Emperor T'ai-wu's persecution that supressing the Buddhists arose in 446. Crown Prince Huang did his best to protect the Buddhist

clerics, especially Ven. T'an-yao. For he considered that the Buddhist monks and nuns were very helpful for running his minority rule when he was

throned.

After Crown Prince Huang passed away in 451 and Emperor T'ai-wu also being murdered in 452,Emperor Wên-ch'eng (文成帝 440~465,R.452~

465) , son of the crown prince, succeeded to his royal grand father's throne in his age of twelve. Like his royal fater, Emperor Wên-ch'eng was also a genius stateman. Both the important Chinese historians Wei Shou ( 魏收,

506~572) and Ssu-man Kuang ( 司馬光,1019~1086 ) recognized in their works that the foundation for the Northern Wei Dynasty to enjoy a long lasting reign of 148 years was strengthened in the hand of this emperor.

After Emperor Wên-ch'eng was throned, he issued a decreed to restore Buddhism, and Ven. T'an-yao was appointed Sa-man T'ung ( 沙門統 ) or Controller of the Buddhist Śrāmaṇas soonly after. When T'an-yao came to power, he presented a memorial to the court,suggesting to construct five grottoes in Yün-Kang ( 雲崗 ) ,a rocky range neighbouring the impe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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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 And within these artificial caves many huge or small rock images of Buddha andbodhisattvas were sculptured. This project was approved by the boy emperor, for he understood that this was a way of implying that now the government encouraging her people to go to believe in Buddhism. And also this was the first step of spreading Buddhism in the dominion of the empire.

When Emperor Wên-ch'eng's life came to an end and Emperor Hsien-wen ( 獻文帝,446~470 ), his son succeeded to the throne. Ven, T'an-yao taken the second step of spreading buddhism. He presented once again a memorial to the court, appling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Sangha and Buddha

Households. In his plan, the Sangha Household collecting enough grains to the Monastic Order, and keeping them in order to feed the starvelings when natural disaster was ca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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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the Buddha Household, however, suggesting enough working labours to the Order for cultivating the monastic farming lands, cleaning and cleansing the monasteries and nunneries, etc. T'an-yao's application approved by Emperor Hsien-wen. For the emperor knew that these two Households would not be only an idea of T'an-yao, but Crown Prince Huang and Emperor Wên- ch'eng, his royal grandfather and father, would have been also participating in the planning works. After the above-mentioned Households were established and being put into practice, the Buddha one supplied a stable and comfortable livelihood for the monks and nuns; while the Saṅgha one accumulating enough source of materials to the Monastic Order, supporting her charitable activities in time when the secular world needed. Through the functions of these two Households, gradually the Northern Wei developed into a state of Buddhism with a population of two million male and female clerics. Therefore, Crown Prince Huang's dream of maintaining a T'o-pa barbarian minority rule effectively came true.

關鍵詞:1.Barbarian minority rule 2.Buddha and the barbarian monarch 3.The foresight of the young-died statesmen 4.The enterprising

characteristic of Ven. T'an-yao 5.Sangha and Buddha Houselds and the spread of Buddhism

[1] 這篇論文收在《注史齋叢稿》中,北平︰中華書局出版,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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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牟師得臻八十高壽,而畢生所撰學術論文僅有收在《注史齋叢稿》

中的二十六篇共三十九萬一千六百八十字。至於身後由友人李君學銘博 士主編的海遺雜著(香港︰中文大學出版社,1990)中所收刊於報章雜 誌的小隨筆共七十篇,所談的是「福康安是否清高宗(即一般人口中的

「乾隆皇」)的私生子」?「楊貴妃入宮時是否處女」?「酸白菜」,

「北京的餑餑」等無聊問題,不能算學術作品。據李博士牟潤孫教授編 年事略(附於海遺雜著頁471~475)略︰「迨潤孫師榮休久,偶或召見,

余始拜謁其家,尋且或半月一晤,或三週一晤,每晤,潤孫師必縰談經 史或治學為文之道,至會心處,則撫掌而笑。師生對談,不覺日晷之移」

(頁471)。其實,即使尚在執教期間,牟師也是如此這般地只顧口頭談 論而懶得執筆將治學心得寫成論文。

附記︰這編年事略頁472 所述自 1932 年至 1948 年之間,有十二年左右 的牟師「事略」空白未作交代,不知是抗日期間戰亂頻仍,史料散佚而 無從著筆?還是這屬於佛家所謂「不可說」之故?

[3] 臺北︰藝文出版武英殿刊本,約民國 48~50 年間出版。以下引用二 十五史均據同一版本。

[4] 據《魏書》卷 4 下〈恭宗景穆皇帟晃本紀〉,太子晃身後為兒子文 成帟追尊作「景穆皇帟,廟號恭宗」(頁72 下)。

[5] 「餘能」指沙門除了佛法之外的其他本領(即所謂「外學」)。他 們既已還俗,自然用自身的各種外學在社會中謀生。

[6] 「求見」即「求現」,指還俗沙門在社會中以外學求表現。

[7] 參注(4)。

[8] 《魏書》卷 106 上〈地形志〉稱中山郡屬定州,領縣七,戶五萬二 千五百九十三,口二十五萬五千二百四十一(頁1210 上)。其始,仕 邦以為「中山」是「山中」的倒置,若然,則太子晃是將曇曜送入山林 去避難。後來檢鼎文書局出版的《中國學術類編》中的《魏書》,其頁 307 亦稱「初曇曜以復法之明年,自中山被命赴京」。鼎文書局本魏書 是映印自中華書局出版的排印本《魏書》(北平,1974),中華書局編 印包含魏書的二十五史之前是經過精心的校讎,故知「中山」二字無誤,

確是指北魏的「中山郡」。

[9] 中國人傳統視農業為「本」而商業為「末」,故「棄本沽販」即謂 農夫放棄耕作改業沽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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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魏書》卷 4 上世祖太武帟本紀,頁 62 下。

[11] 上海︰古籍出版社,1956。

[12] 《魏書》卷 35〈崔浩傳〉略云︰「神瑞二年(415)秋,榖不豋,太 史令王亮、蘇坦因華陰公主等言讖書(稱)國家當治鄴,應大樂五十年,

勸太宗(明元帝,409~423 在位)遷都。(崔)浩與特進周澹言於太宗 曰︰今國家遷都於鄴,可救今年之飢,非長久策也。東州之人常謂國家 居廣漠之地,民畜無算,今留守舊都,分家南徒,恐不滿諸州之地,情 見事露,則百姓意沮。四方聞之,有輕侮之意,屈丐、蠕蠕必提挈而來,

雲中、平城則有危殆之慮。(鄴城)阻隔恆代,千里之險,雖欲救援之 甚難,如此則聲(威)實(際)俱損矣。今居北方,假令山東有變,輕 騎南出,耀威桑梓之中,誰知(軍力)多少?百姓見之,望塵震服,此 國家威制諸夏之長策也」(頁401)。崔浩所言鮮卑人「分家南徒,恐不 滿諸州之地」,而「情見事露」之後「則百姓意沮」;且「四方聞之,

有輕侮之意」,故力言不能遷都以免鮮卑人囗其實不多的真相暴露。這 段史事反映了鮮卑族人口少的弱點。至於崔浩後來提出何種救飢的變通 辦法而穩定了這建立不久的拓跋氏異族政權?則非本文所欲論。

[13] 參《通鑑胡注表微》(北平︰科學出版社,1958)勸戒篇第十的〈小 序〉,頁181。

[14] 「慢戒之徒」指為了避役而出家,但作沙門之後卻不守戒律的出家 人。

[15] 參王仲犖先生《魏晉南北朝史》(臺北縣新店巿︰谷風出版社,民 國76 年)頁 242 所附的〈石勒稱帟時北方形勢圖〉,此圖所示,除了 前燕在今東北,前涼在今河西走廊之外,中原地區都在後趙的版圖內。

[16] 見隋費長房(約 574~597 時人)《歷代三寶記》(《大正藏》編 號2043)卷 8、卷 9;唐釋道宣(596~667)《大唐內典錄》(《大正 藏》編號2149)卷 3;唐釋智昇(約 730 時人)《開元釋教錄》(《大 正藏》編號2154)卷 3、卷 4;唐釋圓照(727~809)《貞元新定釋教 目錄》(《大正藏》編號2157)卷 5、卷 6。

[17] 如《中阿含經》、《增一阿含經》等出於前秦的譯場;《十誦律》、

《四分律》、《妙法蓮華經》、《維摩詰經》、《阿彌陀經》、《大智 度論》、《成實論》、《中論》、《百論》、《十二門論》等出於後秦 的譯場;《大般涅槃經》、《方等大集經》、《方等大雲經》、《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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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經》、《海龍王經》等出自北涼的譯場。上述諸經譯出的過程,可自 前註列舉的佛家經錄有關卷數中找到。

[18] 參拙作論〈中國佛教譯場之譯經方式〉與程序(收在《中國佛教譯 經史論集》,臺北︰東初出版社,民國79 年),頁 72。

[19] 參前注引拙文頁 69~72。

[20] 唐房玄齡(580~649)等所修《晉書》卷 56〈江統傳〉,載江統

(卒於310)撰〈徙戎論〉略云︰「夫關中土沃物豐,帟王之都,未聞戎 狄宜在此土也。士庶翫習,侮其(指戎狄)輕弱,使其怨恨之氣,毒於 骨髓」(頁743 上)。同書卷石勒載記略云︰「石勒(後趙開國君主,

328~332 在位),上黨武鄉羯人也。并州刺史東瀛公騰執諸胡於山東賣,

使將軍張隆(等)虜群胡,將諧冀州,兩胡一枷。時(石)勒年二十,

亦在其中,數為(張)隆所歐(毆)辱」(頁1329),可見一斑。

[21] 《晉書》卷 113〈苻堅載記〉略云︰「苻堅,八歲請師就家學,(其 祖父苻)洪曰︰汝戎狄異類,世知飲酒,今乃求學邪?欣然許之」(頁 1416 上)。同書卷 117〈姚興載記〉略云︰「姚興,苻堅時為太子舍人,

與中書舍人梁喜、洗馬范勗等講論經籍」(頁1463 上)。同書卷 129

〈沮渠蒙遜載記〉略云︰「沮渠蒙遜博涉群史,頗曉天文,雄傑有才略,

滑稽善權變」(頁1568 上)。

[22] 參王仲犖先生《魏晉南北朝史》,頁 246~248。

[23] 《魏書》卷 114〈釋老志〉,頁 1452。〈志〉稱「天師之位」是 太上老君下凡親授於寇謙之。按,這當然是寇氏自我吹詡。

[24] 《魏書》卷 4 上〈世祖本紀〉下,頁 65 上,同書卷 114〈魏老志〉,

頁1453 下。

[25] 同前注引〈釋老志〉,參王仲犖先生《魏晉南北朝史》頁 797。

[26] 參湯用彤先生(1892~1965)漢魏兩晉南北朝佛教史(以下引用簡 稱《湯氏佛教史》,商務印書館,民國51 年台一版)下冊,頁 58。錢 師賓四博士(1895~1990)《國史大綱》(臺北︰國立編譯館,民國 77 年十四版)上冊頁278。陳寅恪先生(1888~1969)〈崔浩與寇謙之〉

(收在《陳寅恪先生文史論集》下卷,香港︰中文出版社,1973),頁 106~107。

(24)

[27] 《魏書》卷 114〈釋老志〉稱太子晃反對寇謙之建靜輪宮一事(頁 1453),可見一端。參牟潤孫師〈崔浩與其政敵〉,頁 89。

[28] 參注(26)。

[29] 《魏書》卷 114〈釋老志〉,頁 1443 上。

[30] 參《湯氏佛教史》下冊,頁 55。

[31] 仕邦按,太子晃何年拜玄高為師?史無明文。然而高公是隨北魏大 軍在公元440 年入平城,設若太子晃拜他為師在此年,則其時太子年十 三歲,若在次年,也不過十四歲,正值一般少年好動追尋玩樂的年齡。

即使太子晃是個早熟之人,也不會純粹因宗教理由而奉佛,而是別有動 機。牟潤孫師稱「晃則信佛甚篤」,不免對史事探究未深了。

[32] 北魏毀佛的肇因與經過,論者已多,本文從略。然而仕邦讀范文瀾 先生(1892~1969)《中國通史簡編修訂本第二編》(北平︰人民出版 社,1965),略云︰「魏太武滅佛,固然由於崔浩、寇謙之的勸說,但 也由於魏太武帟想證明自己親漢不親胡,顯然是在對漢人說,我是黃帟 子孫(拓跋部自稱是黃帟子昌意的後裔,有權繼承[伏]羲[神]農的 正統)」(頁 513)。其說頗有創見,故引述如上。

[33] 《魏書》卷 114〈釋老志〉,頁 1444 上。

[34] 《魏書》卷 5〈高宗本紀〉,頁 74;同書卷 114〈釋老志〉,頁 1444

~1445 上。參《湯氏佛教史》下冊,頁 59。

[35] 《湯氏佛教史》下冊,頁 59。

[36] 這一宮廷政變的經過,可參《通鑑》頁 3973~3974,頁 3980~3981。

《魏書》中的有關〈本紀〉、〈列傳〉從略不引。

[37] 《魏書》中諸人傳記如下︰〈劉尼傳〉在卷 30,頁 359 下~360 上;〈陸麗傳〉在卷 40 附〈陸俟傳〉,頁 453;〈源賀傳〉在卷 41,

頁407~479。

[38] 源賀的佛學修養緣於他是河西地區佛教國度南涼國的王裔,參拙作 論兩漢迄南北朝河西之開發與儒學釋教之進展(刊於香港︰《新亞學報》

卷5 第一期,1960),頁 143。

[39] 《魏書》卷 41〈源賀傳〉,頁 459 下。

(25)

[40] 《魏書》卷 5〈高宗本紀〉,頁 75 上。

[41] 《魏書》卷 5〈高宗本紀〉,頁 74 上。

[42] 參日本小川晴晹氏《大同雲崗の石窟》(東京︰日本書院刊行,

1944),頁 11。

[43] 這五窟浮雕與佛像的有系統介紹,可參前注引小川晴晹氏書內〈寫 真第八十二〉至〈寫真第百十三〉中所刊各圖片。一般人所常見到的照 片,僅是第二十窟那巨大的「本尊像」。

[44] 參《湯氏佛教史》下冊,頁 259。

[45] 參《湯氏佛教史》下冊,頁 260。

[46] 參《湯氏佛教史》,頁 259。

[47] 《國學基本叢書本》,北平︰商務印書館,1958。

[48] 參牟潤孫師〈崔浩與其政敵〉,頁 89。

[49] 參《湯氏佛教史》下冊,頁 60。

[50] 參陳觀勝先

生 Buddhism in China──A Historical Survey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 ss,Princeton, 1964。以下引用簡稱 Survey),頁 154。王仲犖先生《魏 晉南北朝史》頁865。而《湯氏佛教史》下冊頁 60 仍視設立僧祗戶與佛 圖戶是「高宗」在位時的事,則湯鍚予先生未免失考了。

[51] 陳觀勝先生Survey 頁 154~155 和王仲犖先生《魏晉南北朝史》,

頁865 都誤以為那些分賜百官作奴婢的青齊民眾是「平齊戶」,卻不思 他們既為奴婢,是不能保有原來財產的。雖然北魏的「均田制」是連奴 婢也跟一般人一樣可以受露田(不栽樹的田 ),奴四十畝,婢二十畝

(參上引王仲犖先生書,頁527),或仍有能力繳付僧祗粟。然而他們 卻未注意到每年繳納的六十斛僧祗粟是多少重量的穀物底問題。仕邦不 通經濟學,因此請教於專治經濟史的友人何君漢威博士,何博士據吳承 洛先生《中國度量衡史》(收在臺北︰商務印書館出版的《中國文化史 叢書中》,民55 年臺一版)頁 70~71 的〈中國歷代升之容量標準變遷

(26)

表〉和頁104~105 的〈容量命名歷史的表解〉;加上據全漢昇院士 與 Richand A. Kraus 合著的

Mid-Ching Rice Mankets and Trade︰ An Eassy in Price History ( Eas t Asian ResearchCentre, Harvard University,1975 )兩書而替仕邦作推 算,依一斛有十斗,又一斗有十升而推知北魏的一斛相當於61.23 磅的 容量,則六十斛相當於1.64 噸的容量。即使七折八扣,六十斛的容量仍 載一噸半左右的穀物(何博士在來信中作頗詳細的計算,如今不願妄增 篇幅,從略不引)。六十斛的容量如此,試問僅有四十畝田的奴和二十 畝地的婢能否在一年之內繳交如許重量的穀物於僧曹?他們耕種的收 穫,還要留一部分供自己喫的啊!因此仕邦認為「平齊戶」是指那些居 於「平齊郡」的「民望」,他們並非奴隸,可以保有財產,是以能負擔 得起每年六十斛的僧祗粟。

[52] 「主」指寺中基本成員,「客」指如今華人稱作「掛單」的客僧,

參拙作〈中國古代求法史雜考〉,頁218~219,收在《中國佛教譯經史 論集》,臺北︰東初出版社,民國81 年一版二刷。

[53] 參拙作〈西遊記若干情節的本源五探〉,頁 37 上,刊於臺北︰〈書 目季刊〉卷十六第四期,民國72 年。

[54] 依律典所示,古時印度是有善信將奴隸以「淨人」名義施給寺院的 風氣,參拙作〈從宗教與文化背景論寺院經濟與僧尼私有財產在華發展 的原因〉頁187 的注 ( 28 ) ,刊於臺北︰華崗佛學學報第八期,民國 74 年。印度佛教國的國王以治下村邑的臣民施諸伽藍,或是這種風氣的 濫觴。

[55] 創立佛圖戶的靈感可能來自律典所示善信將奴隸布施給寺院作淨 人,參前注。

[56] )參注(40)。

[57] 《魏書》卷 6〈顯祖本紀〉,頁 81。

[58] 《魏書》卷 114〈釋老志〉,頁 1447 下~1448 上。

(27)

[59] 參《湯氏佛教史》下冊,頁 60;陳觀勝先生 Survey,頁 156;王 仲犖先生《魏晉南北朝史》,頁856~857。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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