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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
地址:臺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1793
承辦人:歐宛寧
電話:02-23979298#651
E-Mail:own1231@dgpa.gov.tw
受文者:臺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12月24日 發文字號:總處給字第1040055660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104E007338_1_2415263839263.docx)
主旨: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宣布自104年12月23日起調降2年期 定期儲金機動利率0.07%,調整後利率為1.235%,本總 處(評選金融機構承作)提供之各項優惠貸款利率配合於 是日調整如說明,請查照轉知所屬機關(構)同仁參考運 用。
說明:
一、為減輕公教員工購屋貸款壓力及解決資金需求,本總處公 開徵選金融機構辦理下列兩項優惠貸款,請有需求之公教 員工逕洽承辦銀行各分行辦理。各項貸款利率說明如下:
(一)築巢優利貸-全國公教員工房屋貸款:自104年1月1日 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由中國信託商業股份有限公司承 作。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1.235%)固定加碼0.465%計算,調整後利率為1.70
%。
(二)貼心相貸-全國公教員工消費性貸款:自104年7月1日 起至107年6月30日止,由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 作。貸款利率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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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5%)固定加碼0.505%計算,調整後利率為1.74%
。
二、另中央公教員工如發生傷病住院、疾病醫護、喪葬或災害 等急難事故,依「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規定
,最高可申請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或60萬元之急難貸 款,其利率係按郵政儲金2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1 .235%)固定減碼0.025%計算,調整後利率為1.21%。
中央機關、學校公教同仁如有需求,可覓據一名公教員工 為保證人,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學校申請後
,送本總處辦理。
三、檢附目前各項公教人員優惠貸款現行利率一覽表1份供參
。
正本:總統府秘書長、立法院秘書長、司法院秘書長、考試院秘書長、監察院秘書長、
國家安全會議、中央研究院、國史館、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公務員懲戒委 員會、臺灣高等法院、臺北高等行政法院、臺中高等行政法院、高雄高等行政法 院、智慧財產法院、法官學院、考選部、銓敘部、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審計部、國家安全局、行政院各部會行總處 署(含行政院秘書長,不含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臺灣省政府、福建省政府、臺 灣省諮議會、各直轄市政府、各直轄市議會、各縣市政府、各縣市議會
副本: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室、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 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信託商業銀 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 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上均含附件) 201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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