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6
輸往歐盟鋼品第 4 期自由申請配額申請書
( 公司名稱)擬申請第____類鋼鐵產品第 4 期自由配額 噸,檢附交易文件如附件。
1.本公司瞭解應自獲配日起 3 個月內向海關報運出口 (倘獲配日起算 3 個月之日期晚於 111 年 5 月 15 日,
最遲應於111 年 5 月 15 日前向海關報運出口),未利 用之配額將被收回。
2.本公司瞭解歐盟採先到先配原則,本次分配無法保 證歐盟進口人可利用我國國家配額。
3.本公司切結所填寫之資料內容,經本公司確認均為屬 實,若有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特立此切結為證。
申請廠商:
公司名稱:
統一編號:
代 表 人:
聯 絡 人: 電話:
(請加蓋公司及代表人印章)
此致
台灣鋼鐵工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