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ED(SCH)K/4/95
教統局通告第 6/2002 號 (前編號為教育署行政通告第 6/2002 號)
幼稚園資助計畫
﹝註:本通告應交 –
(a) 各幼稚園及附設幼稚園班級的學校校監 – 備辦;及 (b) 各組主管 – 備考﹞
摘要
本署最近完成了有關幼稚園資助計畫的檢討工作。本通告詳列新修訂 計畫的內容,並列載有關發放 2001/02 學年第二期資助撥款的安排,參加 2002/03 學年幼稚園資助計畫的申請及新修訂計畫簡介會的詳情。
目的
2. 幼稚園資助計畫的目的,是向非牟利幼稚園提供資助,讓他們在毋須 大幅提高學費的情況下,能夠聘請足夠合格幼稚園教師(合格幼師),以符 合政府所訂定最低合格幼師比例。修訂後的計畫更鼓勵幼稚園增聘合格幼 師至 100%,以提高幼兒教育的質素,並修訂發放資助的機制,以確保資源 的運用更具效益。
新修訂計畫的詳情 資助模式
3. 新修訂的計畫,在計算每間合資格幼稚園可獲發放的資助額時,採用 小組津貼,代替班級津貼,詳情如下:
(a) 就每個上課制(即上午班、下午班和全日制)分別計算每個級別 可獲發放小組津貼的小組數目。
(b) 某一個級別的學生人數為 10 至 15 人,當作一個小組發放津貼。
(c) 某一個級別的學生人數少於 10 人,該級別將不獲發放小組津貼,
改為按實際學生人數發放人均津貼,每名學生的人均津貼額為小
組津貼額的 10%。
(d) 某一個級別的學生人數為 16 至 19 人,則當作一個小組(15 人)
及餘下人數按人均發放津貼。
(e) 若幼稚園在 2002/03 至 2004/05 三個學年均選擇下述的過渡安排
(第 7 段),16 至 19 人的級別可特別當作兩個小組發放津貼。
(f) 某一個級別的學生人數為 20 人或以上,計算小組數目的方法是 把該級別的學生人數除以 15,餘下人數則另納為一組。
4. 附錄詳列每個上課制內,每個級別不同學生人數所獲發放的小組/人均 資助數目。
小組/人均津貼額
5. 小組/人均津貼額按幼稚園在上午(包括上午班及全日班的上午部分)
及下午(包括下午班及全日班的下午部分)上課時間聘用的最低合格幼師 百分比計算,分為三類:
須聘用合格幼師的最低比例
(上午及下午上課時間)
小組津貼額
(每年)
人均津貼額
(每年)
60% 23,600 元 2,360 元 80% 27,200 元 2,720 元 100% 31,300 元 3,130 元
60%合格幼師聘用率是按當時各級別實行的師生比例計算,80%及 100%合 格幼師聘用率,則按所有級別的師生比例均為 1:15 計算。
6. 上述津貼額將適用於在 2001/02 學年第二期資助撥款及整個 2002/03 學 年。由 2003/04 學年起,本署會按照甲類消費物價指數的變動,調整每學 年的小組/人均津貼額。本署屆時會另行公布有關詳情。
實施安排
7. 現已參加幼稚園資助計畫的幼稚園可選擇由 2001/02 學年第二期資助 撥款開始,或在 2002/03、2003/04 或 2004/05 任何一學年初開始全校領取 根據一般安排發放的小組津貼,一經決定,便不能撤回。幼稚園在選擇全 校採用根據一般安排的小組津貼制度之前,可依照下述過渡安排獲發放津 貼:
2001/02 2002/03 2003/04 2004/05 2005/06
幼兒班 C SG SG SG NG
幼稚園低班 C C SG SG NG
幼稚園高班 C C C SG NG
註: C = 現有班級津貼(每班每年 41,000 元)維持不變。即使學生人 數增加,除非班級人數增至每班超過 30 人或超出課室的核准 容額,否則幼稚園不會獲發放額外班級津貼。
SG = 根據特別安排發放小組津貼(見附錄)。
NG = 根據一般安排發放小組津貼(見附錄)。
8. 所有在 2002/03 學年或以後才參加或重新加入幼稚園資助計畫的幼稚 園,必須全校採用根據一般安排的小組津貼制度。
發放 2001/02 學年第二期資助撥款安排
9. 本署於本年二月七日向已參加 2001/02 學年幼稚園資助計畫的幼稚園 發出函件,解釋 2001/02 學年發放第二期資助撥款的安排。現請有關幼稚 園填妥隨附的《幼稚園資助計畫 2001/02 學年第二期資助撥款資助模式選 擇表格》(附表一),於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七日前交回所屬地區的高級學校 發展主任,以計算 2001/02 學年第二期的實際資助撥款。為 避免延誤向學 校發放資助,本署會於本年四月下旬暫按班級津貼制度,發放撥款。本署 會盡快處理貴校以小組資助模式領取資助的申請,及發放額外的資助。因 津貼額增加所引致的學費調整,會反映於 2002/03 學年的核准學費內。
參加幼稚園資助計畫資格 非牟利性質和學費額分界點
10. 幼稚園資助計畫衹容許非牟利幼稚園參加。凡於 2001/02 學年向每名半 日制學生收取的全年學費不高於 19,800 元的非牟利幼稚園,才符合 2002/03 學年繼續參加或申請參加幼稚園資助計畫的資格。本署會每年發出通告,
公布每年的學費額分界點。
發放資助條件
11. 參加幼稚園資助計畫的幼稚園必須符合下列條件,才獲發放資助:
(i) 在上午及下午上課時間聘用不少於 60%合格幼師;
(ii) 根據每年發出有關加費申請的通函所建議的幼稚園教師薪級 表,支薪給教師。在一般情況下,只要教師繼續在同一所幼稚 園任教,其薪金應根據建議的薪級表遞增。幼稚園仍有權選擇 採用上一年度或本年度的薪級表,但須在提交申請調整每年學 費表格時,聲明會依循那個薪級表;
(iii) 接受教育署因應幼稚園所接受的政府資助額,對已核准的學費 作出調整;
(iv) 最遲在翌年三月三十一日向教育署呈交整個學年經審核的帳 目,該份帳目必須適當地顯示政府資助的數額;
(v) 教師薪金申報表須妥善存放,有需要時,呈交教育署審閱;
(vi) 把政府的資助全數用於支付教師的薪金;及
(vii) 遵從現行《教育條例》及《教育規例》,並在管理及教學方面 維持令人滿意的辦學水準。
12. 沒有履行上述條件的幼稚園,須按規定把資助額全數付還香港特別行 政區政府。[詳情見載於附表三(第 2 頁)的申請表聲明。]
發放資助方法
13. 在每學年的九月及二月,參加幼稚園資助計畫的幼稚園必須填寫申請 資助表格,以填報各校在該學年九月及二月的指定日期的學生人數,從而 計算獲資助的小組/人均/班級數目。資助額會於每學年的十月和四月分兩期 發放。
參加及退出計畫
14. 有意在 2002/03 學年繼續參加、首次申請參加或重新申請加入幼稚園資 助計畫的學校,應填妥隨附的《幼稚園資助計畫 2002/03 學年學生人數/合 格幼稚園教師所佔比例申報表》(附表二),連同加費申請,於二零零二年 四月十七日前交回所屬地區的高級學校發展主任,以計算 2002/03 學年的 學費。至於有意首次申請參加或重新申請加入本計畫的學校,亦須填妥隨 附的《幼稚園資助計畫申請表》[附表三(第 1 至 3 頁)],然後一併交回。
15. 本署會每年發出通告,邀請幼稚園繼續或申請參加幼稚園資助計畫。
16. 幼稚園如在每學年新學費的申請獲批日期起計兩星期後退出計畫,則 不得調整學費。
新修訂計畫簡介會
17. 本署將於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日(星期三)下午二時三十分,在九龍 塘官立小學﹝地址:九龍九龍塘添福路(九龍塘地鐵站 A2 出口)(隨附九 龍塘官立小學位置圖)﹞,就新修訂的資助計畫舉行簡介會。由於座位有 限,每一所繼續/有意申請參加資助計畫的幼稚園可派一名代表出席。簡介 會的資料亦上載在教育署網頁《培訓行事曆》內。
18. 倘遇天氣惡劣(例如颱風、暴雨),教育署署長在電台、電視台公布所 有學校停課時,本簡介會將會延期舉行,直至另行通告。
查詢
19. 如對本通告有任何查詢,請與負責貴校事務的學校發展主任聯絡。
20. 本通告取代一九九八年四月八日有關《幼稚園資助計畫》的教育署行 政通告九八年第十一號。
教育署署長 潘忠誠代行 二零零二年三月十一日
附錄
幼稚園資助計畫 計算小組/人均資助數目
資助計算基準 每個上課制
每個級別的學生人數 一般安排 特別安排
1-9 人均津貼 人均津貼
10-15 1 組 1 組
16-19 1 組(15 人)+餘下 2 組
人數發放人均津貼
20-30 2 組 2 組
31-45 3 組 3 組
46-60 4 組 4 組
61-75 5 組 5 組
76-90 6 組 6 組
91-105 7 組 7 組
106-120 8 組 8 組
121-135 9 組 9 組
136-150 10 組 10 組
151-165 11 組 11 組
166-180 12 組 12 組
181-195 13 組 13 組
附表一(第 1 頁)
於 2001/02 學年 已參加本計畫的 幼稚園適用。
幼稚園資助計畫
2001/02 學年第二期資助撥款 資助模式選擇表格
幼稚園名稱 :
甲部:(請在適當的方格內加上√號。)
1. 本校選擇在 2001/02 學年第二期資助撥款
繼續全校採用班級津貼制度。(無須填寫乙部資料)
開始全校採用根據一般安排的小組津貼制度。(請填寫乙部資料)
乙部:
2. 學生人數申報表
以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計算
班級
實際學生人數
( 須 與 申 請 發 放 2001/02 學年第二期資 助撥款時的數目相同)
預計獲發放資助的 小組數目
預計獲發放資助 的人均數目 幼兒班
上午班 低班 高班 幼兒班 下午班 低班
高班 全日班 低班
高班 總 數
附表一(第 2 頁)
3. 合格幼稚園教師所佔比例申報表
以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五日計算 已聘用的合
格幼師數目
(包括校長)
每一上課時間規定的合格幼師人數 [計算方法,請參照載於本附表(第 3 頁)的計算算式。]
(幼稚園須按已聘用的合格幼師人數填寫(A),(B)或(C)其中一列。)
(A) 符合 6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30 +
全日低班
( ) 20 +
半日高班
( ) 30 +
全日高班
( ) 20
x 60% =
(B) 符合 8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15 +
全日高班
( ) 15
x 80% = 上午
上課時間
(包括上 午班及全 日班的上 午部份)
(C) 符合 10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15 +
全日高班
( ) 15
x 100% =
(A) 符合 6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30 +
全日低班
( ) 20 +
半日高班
( ) 30 +
全日高班
( ) 20
x 60% =
(B) 符合 8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15 +
全日高班
( ) 15
x 80% = 下午
上課時間
(包括下 午班及全 日班的下 午部份)
(C) 符合 10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15 +
全日高班
( ) 15
x 100% =
4. 由於資助額是根據在上午或下午上課時間內聘用的合格幼師百分比,兩者以較低者為準計算,因此,本校於 2001/02 學年第二期 資助撥款會按*60%/80%/100%合格幼師百分比的小組/人均津貼額領取資助。
*將不適用部份刪去。
附表一(第 3 頁)
5. 預計獲得資助總額 = x *23,600 元/27,200 元/31,300 元 x ½
(預計獲得資助的小組數目)
+ x *2,360 元/2,720 元/3,130 元 x ½
(預計獲得資助的人均數目)
= 元
*將不適用部份刪去。
本人明白因採用按一般安排的小組津貼制度而較按班級津貼制度所得的額外資助,會用 作調整 2002/03 學年的核准學費。
丙部:
[衹供教育署填寫]
學校蓋章 : 由下列人員確認(請用紅筆修改)
校監簽署 :
簽署 :
校監姓名 : 高級學校發展主任( ) 日期 :
日期:
計算算式(2001/02 學年):
(a) 配合在 2001/02 學年幼兒班的師生比例提升至 1:15,計算符合 60%合格幼師人數方法 如下:
N=
幼兒班 學生人數
15 +
半日制幼稚園 低班學生人數
30
+
全日制幼稚園 低班學生人數
20 +
半日制幼稚園 高班學生人數
30 +
全日制幼稚園 高班學生人數
20
x 60%
(b) 計算符合 80%或 100%合格幼師人數方法如下:
N=
幼兒班 學生人數
15 +
半日制及全日制 幼稚園低班學生人數
15 +
半日制及全日制 幼稚園高班學生人數
15
x 80%或 100%
N= 上午上課時間或下午上課時間所需已修畢合格幼稚園教師訓練課程的教師數目。假如 N 包括小數部份,則應把小數進位至整數。
附表二(第 1 頁)
擬於 2002/03 學 年繼續參加/申請 參加本計畫的幼 稚園適用。
幼稚園資助計畫 2002/03 學年
學生人數 合格幼稚園教師所佔比例申報表
幼稚園名稱 :
1. 本校 (請在適當的方格內加上√號。)
已於 2001/02 學年第二期撥款開始全校採用一般安排的小組津貼制度。
定於 2002/03 學年開始全校採用一般安排的小組津貼制度。
於 2002/03 學年幼稚園低班及高班繼續採用班級津貼制度,幼兒班則採用特別 安排的小組津貼制度。
2. 學生人數申報表
以二零零二年九月計算 班級
預計學生人數
(須與提交加費申 請時的數目相同)
預計獲得資助 的班數
預計獲得資助的 小組數目
預計獲得資助 的人均數目
幼兒班 不適用
上午班 低班 高班
幼兒班 不適用
下午班 低班 高班 全日班 低班
高班 總 數
附表二(第 2 頁)
3. 合格幼稚園教師所佔比例申報表
以二零零二年九月計算 聘用的合格
幼師數目
(包括校長)
每一上課時間規定的合格幼師人數 [計算方法,請參照載於本附表(第 3 頁)的計算算式。]
(幼稚園須按已聘用的合格幼師人數填寫(A),(B)或(C)其中一列。)
(A) 符合 6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30 +
全日高班
( ) 20
x 60% =
(B) 符合 8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15 +
全日高班
( ) 15
x 80% = 上午
上課時間
(包括上 午班及全 日班的上 午部份)
(C) 符合 10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15 +
全日高班
( ) 15
x 100% =
(A) 符合 6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30 +
全日高班
( ) 20
x 60% =
(B) 符合 8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15 +
全日高班
( ) 15
x 80% = 下午
上課時間
(包括下 午班及全 日班的下 午部份)
(C) 符合 100%: 幼兒班
( ) 15 +
半日低班
( ) 15 +
全日低班
( ) 15 +
半日高班
( ) 15 +
全日高班
( ) 15
x 100% =
4. 由於資助額是根據在上午或下午上課時間內聘用的合格幼師百分比,兩者以較低者為準計算,因此,本校於 2002/03 學年擬按
*60%/80%/100%合格幼師百分比的小組/人均津貼額領取資助。
*將不適用部份刪去。
附表二(第 3 頁)
5. 預計獲得 資助總額
=
x *23,600 元/27,200 元/31,300 元
(預計獲得資助的小組數目)
+ x *2,360 元/2,720 元/3,130 元
(預計獲得資助的人均數目)
*+ x 41,000 元
(預計獲得資助的班級數目)
= 元
(上述衹屬預計資助額,撥款須以每學年九月及二月的指定日期實際學生人數及合 格幼師百分比作準。)
*將不適用部份刪去。
[衹供教育署填寫]
學校蓋章 : 由下列人員確認(請用紅筆修改)
校監簽署 :
簽署 :
校監姓名 : 高級學校發展主任( )
日期 : 日期:
計算算式(2002/03 學年):
(a) 配合在 2002/03 學年幼兒班及幼稚園低班的師生比例提升至 1:15,計算符合 60%
合格幼師人數方法如下:
N =
幼兒班 學生人數
15 +
半日制及全日制 幼稚園低班學生人數
15 +
半日制幼稚園 高班學生人數
30 +
全日制幼稚園 高班學生人數
20
x 60%
(b) 計算符合 80%或 100%合格幼師人數方法如下:
N =
幼兒班 學生人數
15 +
半日制及全日制 幼稚園低班學生人數
15 +
半日制及全日制 幼稚園高班學生人數
15
x 80%或 100%
N = 上午上課時間或下午上課時間所需已修畢合格幼稚園教師訓練課程的教師數目。
假如 N 包括小數部份,則應把小數進位至整數。
附表三(第 1 頁)
首次/重新申請參 加本計畫的幼稚 園適用。
幼稚園資助計畫 申 請 表
甲部 幼稚園的詳細資料
幼稚園名稱 :
地址 :
電話號碼 :
傳真號碼 :
學校註冊號碼 :
校監姓名 :
(中文) (英文)
校長姓名 :
(中文) (英文)
附表三(第 2 頁)
乙部 申請書及聲明
本人________________(校監全名)(香港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為上述甲部所列幼稚園備註1的校監,現有意申請由_______________學年開 始領取幼稚園資助計畫的政府津貼。本人同意履行下列資助條件,否則,
本人同意把資助額全數付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i) 按照政府的規定,符合聘用合格幼稚園教師比例。
(ii) 根據建議的幼稚園教師薪級表,支付薪金給教師。
(iii) 接納教育署按照政府的資助額,就已核准的學費作出調整。
(iv) 在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向教育署呈交整個學年的帳目,該份帳目 必須經由執業會計師審核,並須適當地反映出政府資助的數額。備註2
(v) 妥善存放教師薪金申報表,有需要時,呈交教育署審閱。
(vi) 把政府的資助全數用於支付教師的薪金。
(vii) 遵從《教育條例》及《教育規例》,並在管理及教學方面維持令人滿 意的辦學水準。
校監簽署 :
日期 : 學校印章 :
聯絡人姓名(如不是校長) :
聯絡人電話(如適用) :
附表三(第 3 頁)
丙部 由高級學校發展主任確認(只供教育署填寫)
列載於甲部及乙部的幼稚園資料,已經由本人予以核實 改正。
簽署 : 職銜 :高級學校發展主任( )
姓名 :
日期 : 電話號碼 :
備註:
1. 首次參加或重新加入幼稚園資助計畫的非牟利幼稚園,應將顯示幼稚 園非牟利性質的有關文件,連同申請表格一起呈交。
2. 帳目應由根據香港專業會計師條例註冊的執業會計師審核。至於開辦 不同學部(例如幼稚園、小學及中學)的學校,如已經將不同學部的 帳目包括在經審核的綜合帳目內,則須在經審核帳目中,提供一份顯 示幼稚園學部收支情況的獨立帳目結算表。
附表三(第 4 頁)
個人資料搜集
COLLECTION OF PERSONAL DATA
(1) 你在此申請表格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只供教育署作計算幼稚園資助 計畫的資助及其他有關用途。
The personal data provided by means of this application form will only be used for calculating subsidy under the Kindergarten Subsidy Scheme and for other related purposes within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2) 在此申請表格提供的個人資料純屬自願。倘若所提供的資料不充足,
教育署可能無法辦理有關申請。
The provision of personal data by means of this application form is voluntary. If you do not provide sufficient information, the Education Department may not be able to process your application.
(3)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 18 和 22 條及其附表 1 第 6 原則的 規定,你有權更改或查詢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You have a right of access and correction with respect to the personal data as provided for in Sections 18 and 22 and Principle 6 of Schedule 1 of the Personal Data (Privacy) Ordinance.
(4) 任何與在此申請表格所收集之個人資料有關的查詢,包括要求查閱和 更正資料,可與負責貴校事務的學校發展主任聯絡。
Enquiries concerning the personal data collected by means of this application form, including the making of access and correction, should be addressed to the respective School Development Officer.
九龍塘官立小學位置示意圖
Location Map of Kowloon Tong Government Primary School
(不合比例 Not to sca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