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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開計分各依其占比為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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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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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台灣自來水公司 104 年評價職位人員升任分類職位人員甄試【作業時程表】

要 項 時 間 備 註

受理書面資料期間 104 年 6 月 22 日起至 104 年 6 月 26 日止

由區處人事室受理書面資料作 業,並進行初審,再由總管理 處複審,不合格者另行通知。

線上報名期間 104 年 7 月 20 日(星期一)09:00 起 至 7 月 30 日(星期四)18:00 止

一律採線上報名作業,報名後 請儘速繳款,請注意繳款期 限,逾期恕不受理。

網路查詢測驗入場

通知書 104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一)

請至台灣金融研訓院(以下簡稱 本院)網站查詢測驗試場位置、

編號,並直接由網頁列印,不 另行郵寄。

測驗日期 10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下午

設置台中考區;請詳閱應試說 明及測驗入場通知書上所載之 相關測驗規範。

試題與選擇題解答

公告 104 年 8 月 17 日(星期一) 應考人可於 104 年 8 月 17 日 12:00 起至本院網站查詢。

試題疑義申請 104 年 8 月 17 日 12:00 起 至 8 月 18 日 12:00 止

試題疑義申請由本院網站登入 申請,逾期及其它方式申請恕 不受理。

測驗結果查詢 104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

請至本院網站查詢測驗結果,

恕不另行寄發測驗結果通知 書。

測驗成績複查申請 104 年 9 月 14 日(星期一)09:00 起 至 9 月 15 日(星期二)18:00 止

採網路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複查成績以一次為限;複查結 果於 104 年 9 月 18 日前以掛號 寄發並輔以手機簡訊通知。

錄取名單公告

寄發成績複查結果 104 年 9 月 18 日(星期五) 複查結果以掛號寄發並輔以簡 訊通知。

註:本簡章各項內容若有變更,以台灣金融研訓院網站最新公告為準。

(2)

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 104 年評價職位人員升任分類職位人員 甄試簡章

一、 應考資格:參加人員需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並經其服務單位審查合格 推薦,始得報考;各項計分,其採計截止時間之計算,均 以報名截止之日為準。

(一)學 歷: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2.普通考試及格並持有考試及格證書者。

3.相當於普通考試之考試(丙等特考、分類職位三、四職等考試)及 格並持有考試及格證書者。

(二)工作經驗:在公司服務滿五年以上者。

(三)職 等:擔任評價職位八等以上工作已滿三年以上者。

(四)考 核:最近五年考核,最低需有一年列甲等,四年列乙等,且 未受記過以上之處分者(五年以內功過得相抵)。

二、甄試之命題程度、成績計算如下:

(一)命題程度:相當於二、三專科程度。

(二)成績計算:

1.筆試成績占總成績 60﹪計算如下:

(1)共同科目:占筆試成績 20﹪。

(2)專業科目:占筆試成績 80﹪。

(3)專業科目平均成績未達五十分,或任一科成績零分者不予錄取。

2.資績占總成績 40%:

服務成績占 20 分,年資占 10 分,學歷占 10 分。

3.服務成績、年資及學歷計分如下:

(1)服務成績計分,以應考人員最近十年年終成績考核合計,每列 甲等一年得 2 分,列乙等一年得 1 分,另予考核折半列計。

(2)年資計分以服務每滿一年給 1 分,滿半年未滿一年者以一年計,

不滿半年者不計;曾因育嬰因素申請留資停薪之人員,留資停

(3)

薪期間之年資得折半計算,折算後不滿一年部份不計。

(3)上開計分各依其占比為上限。

(4)學歷計分標準如下:

學 歷 計分標準 高中(職)畢業 6 分

專科學校畢業 7 分

大學畢業 8 分

碩士學位 9 分

博士學位 10 分 三、甄試類別、筆試科目及配分如下表:

(一)共同科目(20%):

1.國文(公文、閱讀測驗)

2.自來水法(不含施行細則)及本公司營業章程

(二)專業科目(80%)

別 專業科目 A(40%) 專業科目 B(40%) 備 註 1

1.企業概論 2.管理學

1.行銷管理 2.經濟學

2

1.政府採購法規

2.民法(總則編及物權編)

1.土地法規及土地登記 2.土地利用(包括土地使

用 計 畫 及 管 制 與 土 地 重劃)

3

1.自來水工程概要 2.工程力學

1.工程契約與規範 2.施工管理

4

1.自來水工程概要 2.電路學與電工原理

1.電工機械 2.電子學

(4)

5

1.水質相關法規概論 2.水質分析

1.儀器分析(含環境監測)

2. 水 處 理 化 學 概 要 ( 含 淨、廢水)

6

1.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實務

1.工業安全概論 2.工業衛生概論

7

1.環境化學 2.自來水工程

1.環境微生物 2.環境科學

本項甄試每位應考者僅能選擇一個類別報考,故請審慎選擇報考類別,

一經報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亦不得重複報名,如同時報考或 填寫二個類別,報名視為無效。

四、甄試日期:104 年 8 月 15 日(星期六)。

五、甄試地點:台中考區(考場詳細地址、位置圖及交通路線圖於考試前 5 日於公司電子佈告欄公告;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公布事 項,於考試前 1 日公告於公司電子佈告欄及考場。)

六、錄取名額:31 名。各類別錄取名額如下表:

節 次 筆試科目 預 備 測驗時間 題型及作答方式 第 1 節 共同科目 12:20 12:30~13:30

除公文外,均為四 選一單選題,以 2B 鉛筆畫記作答。

第 2 節 專業科目 A 13:50 14:00~15:30 第 3 節 專業科目 B 15:50 16:00~17:30

(5)

類別 單位

技 術 類 行 政 類 土木

工 程

電力 工 程

化學 工 程

工業 安 全

環境 工 程

企業 管 理

總處 2

一區 1 1

二區 1

三區 1 1 1

四區 1

五區 2 1 1

六區 2 1

七區 1 1 1 1

八區 1 1

九區 1

十區

十一區 1 1

十二區 4 北區工程處 1 南區工程處 1

總 計 16 4 2 1 2 4 2 七、錄取原則及分發:

(一)錄取原則:依各類別名額,按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如相同類別 2 人以上成績總分相同而未能確定錄取人員時,按專業科 目、共同科目、年資、年度考核成績之順序逐一比較(專 業科目、共同科目均按原始分數),採較優者錄取,若仍 同分則增額錄取。

(二)分發方式:

1.錄取人員依總成績高低及志願選填服務單位。

2.錄取人員經分發後 2 年內不得申請調動,若不願接受分發,視同 放棄。

八、派用

錄取人員需試用三個月,並經專業人員儲備訓練考核合格後始取得各該 錄取類科分類職位第五職等職位派用資格,其轉任與升任均適用「經濟

(6)

部所屬事業機構人事管理準則」之規定,其薪給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 原支薪給未達分類職位五等一級者,得按分類職位五等一級支薪。

(二) 原支薪給高於分類職位五等一級者,其職等應按分類職位五等派用,

其薪給得比照相當等級之薪給支薪。

(三)參加甄選改派用人員者,應於錄取改任試用時依銓敘部 97 年 3 月 19 日部退一字第 097291728 號令之規定,一律參加公保;並依勞工保險 局 94 年 12 月 30 日保退三字第 09410194160 號函釋之規定,不得繼續 適用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務請報考人員審慎衡量,錄取後改 為派用人員,權益之變更不得異議,並應以書面具結。

九、報名方式:報考人填妥報名推薦表(表格置於公司電子佈告欄)1 份,

經確認資料無誤後簽名或蓋章,併相關證件影本送服務單位 人事室審核,如有短漏,即不予受理;經審查合格後始得上 網報名,未通過審查者不受理報名。(各區人事室請於 104 年 7 月 6 日前將初審合格之推薦表及報考人員名冊逕送人力 資源處複審)。於錄取後一經發現資格條件不符者,仍將予 撤銷其錄取資格。

(一)受理書面資料日期:自 104 年 6 月 22 日起至 6 月 26 日止,逾期不予 受理,不合格者另行通知。

(二)線上報名日期:本甄試委由台灣金融研訓院辦理,請於 104 年 7 月 20 日(一)9:00 起至 7 月 30 日(四)18:00 止至台灣金融研 訓院網站(http://www.tabf.org.tw)報名,報名完成後 不得取消報名或退費,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變更報考 類別。

十、報名費:

(一)本甄試報名費新台幣 700 元整。

(二)繳費方式:請於線上報名後請儘速於繳款期限內完成繳款,請選擇下列

(7)

任一種方式辦理,逾期繳款除不受理該項報名外,將進行退 款:

1.線上刷卡:繳款期限至 104 年 7 月 30 日 18:00 止,刷卡失敗視同 未繳交報名費,請改為 ATM 匯款或至金融機構臨櫃匯款(匯款帳號可 由本項甄試報名網頁/訂單查詢區查詢而得)。

2.金融機構 ATM 轉帳:繳款期限至 104 年 7 月 30 日 24:00 止。繳款 帳號顯示於報名網頁,請於上述期間內完成轉帳,轉帳手續費由應 考人自行負擔。

(1)請注意該帳號為針對個別報名者設置之專用繳費帳號,每一位完 成網路報名者之帳號均不相同,繳費時請勿與他人共用。

(2)轉帳前請確認金融卡是否有約定/非約定轉帳功能之設定,如因 故未能於報名期限內轉帳成功,視同未完成報名程序。

3.臨櫃匯款:報名期間亦可至各金融機構全省各分行採臨櫃匯款方式 (請於 104 年 7 月 30 日 15:30 前辦理,逾期恕不受理),匯款手續 費由應考人自行負擔;請自行填寫電匯單,匯款單填寫相關資料如 下:

(1)戶名: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2)解款行:兆豐銀行 ;分行別:南台北分行

(3)帳號:線上報名訂單中所顯示之 14 位個人專用繳費帳號。

(三)確認是否完成繳費:

1.採線上刷卡者方式繳款者,可立即於網頁上確認是否完成扣款。

2.採 ATM 轉帳者,轉帳後請立即確認交易明細表及帳戶內是否已扣款 完成。因 ATM 轉帳需 2 個工作天方才入帳,請於繳費第 3 個工作天 後再至台灣金融研訓院/台灣自來水公司招考專區/訂單查詢網頁,

(8)

檢視付款狀態是否呈現「已付款完成」之狀態。

十一、其他注意事項:

(一)本甄試相關訊息,將在本公司電子佈告欄公告,請自行參閱。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補充之。

(三)報考人員對本簡章如尚有疑義,可逕洽詢本公司各人事單位。

(四)報考人員應試期間(含路程)不得報支旅費及核給公假,但如為輪班 操作人員之上班時間者,准予公假處理,惟不得報支差旅費。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2、 應考人於考試前 10 分鐘入場就座,各應考人憑准考證準時入場,遲到 15 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 3、

2、 應考人於考試前 10 分鐘入場就座,各應考人憑准考證準時入場,遲到 15 分鐘以 上者不得入場。.

2、 應考人於考試前 10 分鐘入場就座,各應考人憑准考證準時入場,遲到 15 分鐘以 上者不得入場。.

2、 應考人於考試前 3 分鐘入場就座,各應考人憑准考證準時入場,遲到 15 分鐘以上者不得入場。.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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