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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住宿問與答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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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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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生住宿問與答 一、 年度申請住宿時間?

第一學期:原住校 於上一學期末進行申請

舊生 新申請於上一學期末進行申請

新生 經學校報到後,次日則可上線系統申請

第二學期:原住校生 統一於第一學期期末考前一個月進行申請。

新申請 期末考前兩週前開放申請。

二、 住宿如何申請?

請上申請系統(

http://140.128.156.16/dorm/inv/index.htm

)進行申請,申請完畢後請印 出申請單讓家長簽名後繳回,本校收到申請後,將審核住宿資格後通知是否可

入住,其申請入住先後順序為:

一、家居偏遠(校車未到達)。(新、舊生) 二、住宿表現優良。(舊生)

三、獎懲紀錄。(舊生)

三、 住宿需準備什麼物品?

床墊 3*6 呎*1、棉被 * 1 、被單 * 1、枕頭 * 1 、毛巾 * 1 、拖鞋 * 1、

衣架 * 8 、洗衣袋 * 1、環保餐具(筷子、水杯、碗)、盥洗用具及換洗衣物、

雨傘、個人健保卡。

(2)

四、 若原先有申請校車,如何辦理退費?

(一) 請先行至本校交通運輸組下載退費流程圖。

明道首頁 -> 行政單位 -> 總務處 -> 交通運輸組

(二) 下載:《校車退費申請表》

(三) 下載:《校車費電匯退費申請單 (請勿檢附郵局帳戶) 》

(四) 確實填寫後及附加資料並經家長簽名後,送至交通運輸組進行辦理。請務 必於入住前完成辦理,逾期不受理逾期期間車費退款。如有其他校車退費 相關問題,請播打電話:04-2334-1000 轉 167 進行詢問 。

五、 宿舍費用包含哪些項目?金額約多少?

費用項目由每學期依天數去計算,其中包含住宿費、伙食費、冷氣費、保證金

(2000 元,退宿檢查無異常後退費)、手續費。

(3)

六、是否有專職宿舍老師?

本校學生宿舍共有 4 位宿舍導師負責住宿學生的生活管理及學業督促,如學生 有任何狀況,都將第一時間告知家長,以利住宿學生家長掌握住宿生的在校狀 況。

【08:00 – 17:00】,上課於校內期間,若需尋找住宿生 請播打校內教官室電話尋求協助。04-2334-1119 教官室

【17:00 – 23:00】,於宿舍期間時若需尋找住宿生 男生 高中部、綜高部(男宿四樓):04-2334-1793 國中部(男宿五樓) :04-2334-1792 女生 國中部、高中部(女宿四、五樓):04-2334-1794 綜高部(女宿三樓) :04-2334-1798

七、住宿生三餐如何處理?

學生宿舍本身提供早餐、晚餐。用餐時間分別為早餐 0700-0740,晚餐 1810-1840,皆在學校學生餐廳集合用餐。午餐則依學校規定處理。

八、寢室如何分配?

目前學生宿舍分別有 4 人房、6 人房、8 人房(只住 6 人),其分配由宿舍導師進

行安排分配。除固定於每學期第一次期中考後進行調整,其調整依據則依住宿

生住宿期間之同寢相處狀況、生活競賽成績、在校期間學習狀況…等來調整寢

室。其它則依住宿生活表現不定期小幅度進行調整。

(4)

九、住宿生晚自習方式?

住宿生於 18:10-18:40 於學生餐廳用過晚餐後,於 19:10 前回至宿舍,19:20 起 進行自習並點名。

國中生統一集合於大教室進行自習。

高中生、綜高生則於寢室進行自習。自習時間皆由宿舍導師巡查並關心學生自習 狀況。

十、外出請假流程?

學生若於 1710 學校下課後,依規定其活動範圍只限於校內不可離開學校,若要 離開學校範圍,皆必須經過家長同意後致電宿舍導師請假外出。

九、手機使用規定?

可使用 時間為:17:10-19:20;20:10-20:20;21:10-22:30。

禁止使用 時間:19:20-20:10、20:20-21:10 (自習視同上課)、22:30 就寢時

間後,嚴禁於寢室及盥洗室使用手機(含通機及其它功能),若有任何緊急聯絡

或和家長聯絡需求,請至走廊或中堂川堂使用,並請長話短說、放低音量。避

免打擾到同寢之室友及其他住宿生。違反使用規範者,一律依規定辦理。

(5)

十、是否可以攜帶平板、筆記型電腦?

需經家長同意後,由家長電話和宿舍導師告知,同意住宿生帶到宿舍,住宿生 帶到宿舍後,和宿舍導師登記,並統一保管,若住宿於「課業學習」上有需要

使用時,經登記告知於中央川堂使用。若未經家長同意、聯絡告知、攜帶登記 者,發現者一律依攜帶違禁品之規定,按校規處理。

十一、是否可以攜帶課外讀物?

課外讀物(如漫畫、小說、雜誌…其它非課業書籍),需經由老師建議閱讀或 家長同意後,告知宿導同意住宿生閱讀,方可攜帶至學生宿舍,並請利用下 課時間及宿舍自由活動時間:16:45-19:10、21:10-22:30 期間觀看。發現違 規者,一律按校規處份。

十二、週五返家後,週日返宿時間?

住宿生於每週五返家後,宿舍於週五 1800-週日 17:00 進行關閉。

住宿生於週日 17:00 後即可返回宿舍,週日不提供晚餐,請住宿生自行處理,

週日 17:00-20:50 為自由活動時間,可自由外出不必請假,但最慢於 20:50 前返回宿舍。21:00 將於宿舍中央川堂進行集合點名並說明相關事項。

若住宿舍於週日 21:00 未能即使返宿,或決定於週一早上自行到校,請務必

於 20:30 前請家長和宿導進行請假,以利宿舍導師掌整住宿生安全。

(6)

十三、是否可以申請外出補習?

住宿生若於 17:10-22:00 需外出補習加強課業,請和宿舍導師拿「外出補習 申請表」,填寫後請家長簽名繳回。經申請同意後,即可外出補習,但補習 人員請最慢於 22:00 返回宿舍。

十三、其它注意事項

請住宿生家長請勿直接進入宿舍、進入寢室,若有需要與宿導告知任何協助

事項或需和住宿生聯絡,請使用學校電話或手機聯絡,或至該樓層之中央川

堂等候,尤其之後的週五及週日接送住宿生時,勿直接進入宿舍、寢室,造

成同寢及其他住宿生之困擾。

(7)

明衡樓學生宿舍 生活相關注意事項

□ 請住宿生自行上網下載【住宿生作息時間表、學生宿舍生活規範】,並確實規定進行作息。違反 相關規定者,扣除生活競賽分數 1 至 2 分,住宿期間生活競賽分數扣分達-7 給予口頭警告,屢 勸不改善者送生訓乙次。-11 分送警告處份、-16 分小過處份、-21 分大過處份並辦理退宿。生 活競賽被扣分人員者,可於扣分當日整理好環境找宿舍導師檢查後,並申請公差抵消扣分。每 月將進行月統計,月統計於各中隊最後一名人員且達-11 分以上,通知家長共同輔導外並記警 告乙次處份。每學期進行學期統計,學期統計表現不佳者,下學期不予申請住宿。

□ 寢室內務由寢室所有人員平均分擔工作,其內務於每日加上 07:30-08:00 由宿導進行檢查評分。

□ 時間作息簡介 (詳細介紹請自行上學生宿舍網頁下載):

早點名:06:50 統一於集合場點名 (國、高中住宿生) 晚餐點名:18:10 於學生餐廳點名 (國、高中住宿生)

自習點名:19:20-20:10、20:20-21:10 (國中生於自習教室點名、高中部綜高部於寢室點名) 就寢點名:22:30 (於寢室等候點名),國中生於 22:30 統一就寢,高級部住宿生若有課業加強 自習之需求,可延至 23:30。22:30-23:30 限加強自我課業,嚴禁聊天嘻笑打鬧、大聲喧嘩或 至他人寢室逗留。高級部住宿生 22:30-23:30 若非課業需求,一律於 22:30 統一就寢。

□ 每日宿舍導師於 07:30-08:00 於寢室檢查寢室環境衛生,並統一於公佈欄公告扣分項目,請住 宿生自行前往觀看並改過缺失,扣分當日整理好環境找宿舍導師檢查後,並另行申請公差抵消 扣分。

□ 手機使用:手機使用規定依公告規定使用,22:30 後禁止於寢室內(含盥洗室)使用(通話及其它 功能),若有聯絡之需求,請統一至中央川堂或走廊上使用,並請長話短說,避免打擾寢室他 人作息。違反規定者初犯給予口頭勸告,累犯者依規定記過處份。

□ 住宿生活動範圍僅限校內,若要外出,一律需經由家長電話請假後方可外出,如未經電話確認 或未經請假自行外出,經宿舍導師校外巡查確認,依不假外出記過處份。

□ 住宿期間宿舍提供早、晚兩餐,統一於學生餐廳用餐

早餐請於 06:50 於集合場集合點名後,統一帶至餐廳用餐,07:20 方可離開餐廳。

晚餐請於 18:10-18:25 自行至餐廳報到點名,18:30 方可離開餐廳。

□ 每日衣物請務必每日進行清洗,嚴禁囤積衣物。清洗完衣物也請於晒衣場批曬。衣物清洗請最 慢於 22:50 前放入洗衣機進行清洗,並最慢於 23:30 前拿回披曬。嚴禁未經他寢同意使用他寢 洗衣機。

□ 自習時間於 19:20-21:10,國中生統一於自習教室進行自習,高級部統一於寢室進行自習,自 習期間請著整齊服裝,並嚴禁飲食(白開水除外),違規者將進行勸導,屢勸不聽者依規定處份。

□ 假日需留宿人員或週五需購買校車票搭乘校車返家人員,請於每週二 20:00 前找宿導進行登記 留宿(購買),留宿人員每中隊當週留宿人員達 10 人則開放留宿,未達 10 人則不開放留宿。

□ 未開放留宿時,所有住宿生統一於每週五 18:00 前離開宿舍,週日則於 17:00 開啟宿舍,並於 週日 21:00 進行集合點名,宣導下週注意事項。若未能於 21:00 返回宿舍之住宿生,請於 20:30 前請家長以電話通知宿舍導師進行請假,請托同學或逾時請假之人員,視同逾時未規人員,依 規定處份。

□ 並請各中隊住宿生務必記下宿舍導師聯絡電話,並請給予家長,以便家長進行聯絡。住宿為團 體生活,除生活必需品外,其餘貴重物品請勿攜帶,金錢也請帶一週足夠使用額度即可,勿帶 太多,住宿期間請務必自行妥善保管,若擔心遺失者,可寄物至宿舍導師協助保管。

□ 其餘相關規定請自行參閱《明道中學學生手冊》及《明衡樓學生宿舍管理辦法》。

(8)

1、 請住宿生家長請勿直接進入住宿、進入寢室,若有需要與宿導告知任何協助事項或需和住宿生聯絡 2、 22:30 後住宿生活動僅限於課業學習,嚴禁於他人寢室逗留或進行於課業學習無關之事項。

3、 22:30 禁用手機,若有緊急聯絡事項,請於走廊或中央川堂使用,並請長話短說並降低音量。

私 立 明 道 中 學 明 衡 樓 學 生 宿 舍 作 息 時 間 表

時 間 活 動 內 容 備 考

06:20 播放起床音樂

06:20~06:50 盥洗、寢室內務整理、垃圾分類回收 06:50~07:00 早點名(宿舍關閉),籃球場集合

《若遇下雨天,則於 0705 前餐廳報到即可》 籃球場集合點名後帶至學生餐廳 07:00~07:20 早餐(07:20 不可離開餐廳),07:40 餐廳關閉 學生餐廳

07:50~17:10 校內上課

17:10 宿舍開門 17:10~18:10 宿導校外機動巡查 未經請假不假外出者,小過處份 17:10~18:10 自由活動 (社團、運動、沐浴洗衣) 以校內為限,不可外出

未經請假不假外出者,小過處份 18:10~18:25 晚餐點名(18:25 前到餐廳報到,18:30 前不可離開餐廳)

所有人於學生餐廳點名

若遇下雨天可著拖鞋,平日著布鞋。

(如遇正式場合,仍不可穿拖鞋) 18:30~19:20 自由活動 (用餐、沐浴、洗衣、休息) 以校內為限,不可外出

19:20~20:10 第一節晚自習 1920 點名 國中生於自習教室就位完畢 20:10~20:20 休息

20:20~21:10 第二節晚自習 2020 點名 國中生於自習教室就位完畢 21:10~21:20 由自習教室返回宿舍 直接回到宿舍,外出一律懲處 22:00 宿舍鐵門關閉,熄大燈,點名。 所有人員,寢室點名

22:30 國中生就寢完畢(熄桌燈) 22:00 後嚴禁至他人寢室逗留

22:30-23:30 高中生可就寢或夜自習 22:30 除自習加強課業外,嚴禁其它行為

23:45 高中生就寢完畢(桌燈自動斷電)

一、 宿導連絡電話:

男宿四樓:04-2334-1793 男宿五樓:04-2334-1792 女宿三樓:04-2334-1798 女宿四、五樓:04-2334-1794

二、假日留宿須為校內所舉辦活動規劃,且各中隊留宿人員須達 10 人以上方開放留宿。若未到達標準,則週五統一返家。

三、週日返回宿舍時間為 17:00-20:30,請於 20:50 前返回宿舍,21:00 將進行統一點名。若家長預計於星期一自行載送 住宿生返校或晚歸者,請於 20:30 前由家長電話告知宿舍導師,以便宿舍導師掌握學生安全狀況。

(9)

相關注意事項

1、寢室內如有損壞公物,請速至宿導處填寫維修表以盡快修復,期末退宿時,無法確定損壞者時,

由全室共同負責賠償。

2、宿舍內不得養寵物,以免影響宿舍安全,安寧衛生環境整潔,發現者依宿舍輔導辦法辦理。

3、個人財物請妥慎保管,室友應共同留意門戶,如有遺失貴重物品由各人負責,有偷竊行為者依 本校獎懲辦法處理。

4、21:10 時至 22:30 時為顛峰洗澡時間,建議利用其他時段洗澡,使用前請先察看溫度,並節約 用水。

5、自習時間同視上課,禁止使用手機、飲食、聊天嘻笑打鬧。

6、請保持寢室內之安靜,走道上勿喧嘩,交誼室也請輕聲細語,違規者經宿舍相關人員規勸不聽,

依本校獎懲辦法處理。

7、公共衛生靠大家來維持,浴室廁所的整潔請隨時注意,如洗完頭髮,掉落的頭髮請拿走,泡麵 殘渣勿傾倒在水槽中或飲水機檯面上……等。

8、住宿生活動範圍一律只限於校內,不可離開學校,若要離開,一定需要經由家長同意後,電話 告知宿舍導師方可離校,若發現不假離校者,一律依校規獎懲辦法處理。

9、為保持宿舍整潔,寢室內應自行清掃,並於每早上 07:30-08:00 由宿舍導師進行評分,該評分 結果列入生活競賽成績評比。寢室垃圾請每日務必清潔,並配合維持宿舍整潔。內務不佳者,

經宿導規勸勸導無改進,則依本校獎懲辦法處理。

10、同學身體違和時,請主動在晚上 21:00 時前至學校健康中心或至校外就醫;2200 過後若有特 殊緊急事件可以向宿導報告,由宿導聯絡家長後,經家長同意後由宿導陪同住宿生就醫急診(急 診費用由住宿生自行負擔)。

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1890年5月19日,胡志明生於越南中部。幼年名「阮生 恭」,上學後改名「阮必成」,後來在長期的革命生涯中取 名「阮愛國」,「胡志明」這個名字是

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教育學前署 四、 活動地點:國立臺中女子高級中學 五、 報名對象:本計畫之合作國中.

拾壹、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107 年 8 月 28 日上午 11:00,上班日報名至下午 4:00。. 拾貳、報名地點:本校輔導室。 (地址:臺中市清水區建國路

三、請協助轉請貴局轄屬市立高中(職)及公私立國中周知僑生 同學,並轉知各校於本年10月20日前將「核獎建議序次名

因應疫情的關係,政府、學校、老師都希望不要影響孩子的學習進度,因此不斷的做出努力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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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有異議,須於二週 內提出相關證明文件向 點名助教辦理銷假或更 正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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