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道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 國 三 】 第 二 次 學 力 鑑 定 日 程 表
適用班級:1~20 班
9 月 1 日 (星 期 一 )
節次 一 二 三 四
考試 時間
8:25 8:55 |
9:05 10:15 |
10:25 10:40 |
10:50 12:10 |
13:25 13:55 |
14:05 15:15 |
15:25 16:15 |
16:20
17:10 |科目 自習 (30)
自然學科 (70 分)
自習 (15)
英文 (80 分)
自習 (30)
國文 (70)
自習 (50)
寫作測驗 (50 分)
9 月 2 日 (星 期 二 )
節次 一 二
考試 時間
8:25 8:55 |
9:05 10:15 |
10:25 10:40 |
10:50 12:10 |
13:25 17:10 |
科目 自習 (30)
社會學科 (70 分)
自習 (15)
數學
(80 分) 正常上課 模擬考試注意事項:
★請事先將教室室內鐘聲打開
一、各班學藝股長務必於早自習時將考試時間寫在黑板上,
本次英文考科內的英聽部 分採系統廣播
。二、除「寫作測驗」留原班外,其它科目請按照排定之教室座位合班考試,「寫作測驗」
考試時間為 50 分鐘,請同學務必提前準時於 16:20 入坐位考試。。 三、不得提早交卷,試卷寫完之同學,請安靜在座位檢查自己試卷,於下課鐘
響時,再統一收卷。
四、考試時不得使用計算紙、計算器,亦不得向同學借文具,手機確實關機。
五、自習時間,請原班任課老師監督學生在教室安靜自習。
六、請確實遵守考場規則,違者以舞弊論。
七、考試後,如果因為答案卡擦拭不乾淨者,造成讀卡機無法判讀的情況,不得以人工 方式批改更分。
八、9 月 2 日 12:10 考完試鐘響後,請學藝股長或指派同學至【教務處】領取模擬考 解答。下午按課表正常上課。
教務處 1030806
明 道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 綜 三 】 第 二 次 模 擬 考 日 程 表
適用班級:15~32 班
9 月 1 日 (星 期 一 )
節次 一 二
考試時間
8:25~12:10 13:35~15:15 15:30~17:10
科目 正常上課 國文
(100 分)
專業科目二 (100 分)
9 月 2 日 (星 期 二 )
節次 一 二 三
考試時間
8:55~10:15 10:30~12:10 13:35~15:15 15:25~17:10
科目 數學 (80 分)
英文 (
100
分)專業科目一 (100 分)
正常上課 在教室進行考題
解答 模擬考試注意事項:
★請事先將教室室內鐘聲打開
一、「選擇題作答區」須用黑色 2B 鉛筆劃記。
二、依據統一入學測驗簡章說明,國文「寫作測驗作答區」請用黑色墨水的筆(建議 筆尖粗約 0.5mm~0.7mm)書寫。
三、本次模擬考採 合班 考試,請依合班考試座次表至指定考場測驗,學藝股長務必 將考試時間寫在黑板上。
四、試卷寫完之同學,請安靜在座位檢查自己試卷, 不得提早交卷 ,於下課鐘響時 再統一交卷。
五、考試時不得使用計算紙、計算器,亦不得向同學借文具,手機確實關機。
六、自習時間,請任課老師監督學生在教室安靜自習。
七、請確實遵守考場規則,違者以舞弊論。
八、考試後,如果因為答案卡沒使用黑色 2B 鉛筆劃記或擦拭不乾淨者,造成讀卡機 無法判讀的情況,不得以人工方式批改更分。
九、9 月 2 日 15:25 考完試鐘響後,請學藝股長或指派同學至【教務處】領取模擬考 解答。下午按課表正常上課。
教務處 1030806
明 道 中 學 103 學 年 度【 高 三 】第 二 次 模 擬 考 日 程 表 【 更 正 版 】
適用班級:1~13 班 (理組:2~7、11~13 班;文組:1、8~10 班) 9 月 1 日 (星 期 一 )
節 次 次
一 二 三 四
考試時間 8:35~10:35 10:50~12:10 13:35~15:15 15:30~17:10
理組 仿指考
化學(80 分) 科
目 文組
仿學測
國文(120 分) 自 習
仿學測 數學(100 分)
仿學測 社會(100 分)
9 月 2 日 (星 期 二 )
節 次 一 二 三 四
考試時間 8:35~10:15 10:50~12:10 13:35~15:15 15:50~17:10 理組 物理(80 分) 仿指考 Ⅲ類生物(80 分)仿指考 科
目 文組
仿學測
英文(100 分)
11:10~12:10
仿指考史地手寫題(
50
分)仿學測
自然(100 分) 15:25 起
正常上課
模擬考試注意事項:
★請事先將教室室內鐘聲打開。
一、模擬考在原班教室舉行,學藝股長務必將考試時間寫在黑板上。
二、試卷寫完之同學,請安靜在座位檢查自己試卷,不得提早交卷,於下課鐘響時再統 一交卷。
三、考試時不得使用計算紙、計算器,亦不得向同學借文具,手機確實關機。
四、生物科考試時請 2 類的同學留在原班教室排定的座位上安靜自習。
五、高三 13 班選考社會組考科同學,全程在高三 8 班考試。
六、自習時間,請任課老師監督學生在教室安靜自習。
七、考試後,如果因為答案卡擦拭不乾淨者,造成讀卡機無法判讀的情況,不得以人工 方式批改更分。
八、請確實遵守考場規則,違者以舞弊論。
九、9 月 2 日考完試鐘響後,請學藝股長或指派同學至【教務處】領取模擬考解答。
教務處 103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