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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體試驗講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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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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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人體試驗講習班

臺北榮民總醫院 財團法人醫學研究倫理基金會 合辦

為配合現行人體試驗相關法規之規定,凡現任人體試驗主持人及執行者、未 來有意願主持或執行人體試驗計畫者、有興趣瞭解及參與人體試驗計畫者,均

歡 迎報名參加。

全程參加活動並 完成認證考試者 核發「訓練證明」6小時,認證考試及格 者

加發「訓練證明」2小時,以作為未來執行臨床試驗資格之認定。

時間:104年1月18日(星期日)8:30~17:00

地點:台北榮民總醫院致德樓一樓第三會議室(台北市北投區石牌路2322) 流程:

時 間 主 題 講 員

08:30~08:50 報  到

08:50~09:00 長官致詞 台北榮民總醫院

09:00~10:00 人體研究法介紹-

人體研究之範圍與應用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林志六 副執行長

10:00~10:10 休  息

10:10~11:10 個人資料保護法與受試者保護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曾育裕 副教授

11:10~12:10 GCP inspection/相關醫療法規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劉文婷 小組長

12:10~12:30 綜 合 討 論

12:30~13:30 午  餐

13:30~14:30 審查實務經驗分享

免審、簡審及免除同意(書)

台北榮民總醫院教研部 臨床試驗技術訓練科

陳肇文 主任

14:30~14:40 休  息

14:40~15:40 研究之風險及利益評估

(含易受傷害族群之特殊保護)

亞東醫院/新光醫院IRB 連群 委員

15:40~16:40 臨床試驗不良反應通報

及相關規定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 高純琇 執行長

16:40~17:00 綜 合 討 論 及 認 證 考 試

(2)

講習班報名表

104.01.18

中文姓名 身分證字號

服務機關

職稱 聯絡電話 請儘量填寫手機號碼,以方便後續聯絡

E-mail 午餐 □葷 □素 □不需備餐

證書寄送地址 □□□

發票

□ 個人

□ 機構,發票種類□二聯式 □三聯式 抬頭: 統編:

★費用:每人酌收證書費、講義費及午餐便當 NT$1,000,北榮同仁 NT$500。

課程訓練證明於活動結束後統一寄發,發票於當日領取,發票日期將以活動 當日為主,若有其他需求者,請敘明或來電告知。

★名額:150 人

★繳費方式:

1.郵局劃撥,劃撥帳號:19924054 戶名:財團法人醫學研究倫理基金會 2.ATM 轉帳,銀行代碼:012,帳號:727102002676 台北富邦銀行

★需要報帳者請勾選三聯式發票,並請提供抬頭全名&統編。

★二聯式發票不需寫統編,但請務必確認是個人或機構。

注意事項:

【為響應節能減碳,請自備環保杯,現場不提供紙杯】

1.報名方式:敬請於114(星期三)前將繳費憑證黏貼於本表,寄至本會 秘書處信箱:[email protected],或傳真至02-28737136,傳真10分鐘 後請務必來電向陳俐靜小姐 02-28724881確認完成報名程序。上述資料請務 必以正楷詳實填寫,以利證書製作。報名表可至本會網址下載

http://www.mref.org.tw

2.學員需完成上午簽到、中午簽到、下午簽退手續並完成認證考試。

3.因故無法參加者,恕無法退還報名費,但可轉讓他人參加,惟此變更至遲請 於活動3天前通知。

4.醫師繼續教育積分後續申請中

5.台北榮民總醫院停車場計時收費每小時新台幣四十元整 6.台北榮民總醫院位置圖如下,敬請儘量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大眾運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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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眾運輸項目列表

項目 路線

公車

216,223,266,267,277,285,288,290,606,645,646,902,105 ,紅12,

紅19

下車站名:台北榮總 224.508.536.601.602 下車站名:榮光新村

捷運淡水線 石牌站(本院專車接送至中正樓) 國光客運 基隆→榮總

北榮轉乘服務車:

台北榮民總醫院(中正樓)←→捷運石牌站 轉乘服務車詳細資訊

行駛日 行駛時刻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首班07:15-末班21:30(每 5 分鐘發車 乙班) 星期六 上午:首班07:15-末班18:00(每 10 分鐘發車 乙班) 週日(國定例假

日) 上午:首班07:15-末班18:00(每 10 分鐘發車 乙班)

交 通路線圖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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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相關文件

3 附註:節錄相關法令如下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 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 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應迴避人員,在各該長官接任以前任用者,不受前項之限制。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國立彰化高中 111 學年度高一升高二數理實驗班遞補甄選實施計畫 111年6月30日數理實驗班導師會議修訂通過 一、目的: 一 加強本校數學與自然科學資賦優異教育,提供適性學習環境,啟發學生興趣,充分發揮潛能。 二 提供多元化教育,培植科學研究人才,奠定高深學術與專門知能之基礎。 二、班別:高一升高二數理實驗班218班、219班。 三、名額: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