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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彰師附工 學生校外賃居服務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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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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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國立彰師附工 學生校外賃居服務實施計畫

10056日學生事務會議通過

壹、依據:

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98

11

24

日教中(六)字第

0980602035

號函轉教育

部 「推動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賃居服務實施計畫」訂定本計畫。

貳、目的:

輔導校外賃居生之住處安全並導引其生活作息正常,藉安全訪查、主動服務、

關心照顧等相關輔導措施並提供校內外適當之資源(訊),防範(制)意外 或違法事件之發生,使學生得以身心安康、勤學守紀為目的。

参、實施對象:本校校外賃(寄)居之在學學生。

肆、實施方式

一、每學期開學兩週內生輔組調查建立校外賃居生居住處所名冊,指導每位校 外賃居學生填寫「賃居校外學生自評表」(如附表一)、「學生校外宿舍使 用熱水器安全診斷表」(附表二),並對學生宣導校外居住之安全常識。

二、導師及輔導教官可依下列方式進行訪視:

(一)電話訪視:適用於舊生且在校外賃居達一年以上者,行為表現良好者。

(二)面談訪視:適用於曾經親訪一次或未曾變更租屋地點學生,行為表現良好 者。

(三)實地訪視:以第一次在校外賃居學生或舊生更換租屋地點。

(四)訪視時程:上學期為 11

30

日前、下學期為

4

30

日前完成。

三、

導師及輔導教官訪視後,填寫「賃居生輔導訪問記錄表」(如附表三) 送回

生輔組彙整,完成賃居生訪視成果陳校長核閱

以茲考查。對賃居校外居住環

境安全有顧慮之住址,提供學生、家長參考(如有立即或顯著危險者,函送相 關單位處理)。

四、每學期配合住宿生座談會實施賃居生相關座談,辦理有關賃居安全等相關 宣導研習或賃居法律研習,提升學生相關租屋法律及安全知能。

五、配合彰化師範大學建置校外租屋服務網站,連結本校網頁,提供各類賃居 服務資訊,並加強宣導鼓勵租屋學生使用。

六、配合彰化師範大學住宿服務組推動外宿學生安全認證:

為維護賃居學生租屋處所安全,提升學生及房東居家安全防範意識及防竊 能力,降低被害風險,配合當地警政、消防、營建單位,漸次式逐年共同 推動下列措施:

(一)強化門戶安全:

1.依地區狀況,得請學校周邊整棟式大型學舍房東(含 10

床以上者),依相

關規定向轄區派出所申請住屋安全認證、學生賃居治安風險認證或住宅 防竊諮詢服務。

2.前項安全認證或防竊諮詢服務未完成前,本校委請警方依據「警察機關 防處少年事件規範」或「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實施賃居生安全查 訪。

3.通過安全認證或防竊諮詢服務或具安全查訪證明之房東,本校將公布於

租屋資訊網站,供租屋學生參考。

(2)

(二)加強消防安全:

1.請房東填報「熱水器安全診斷」等相關表格,並確保房東填報結果符合 認證需求,以加強防範一氧化碳中毒意外事件。

2.於賃居訪視時,加強檢視賃居學生環境消防安全(如滅火器等),如已 達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所規範之埸所時,請房東依相關規定 向轄區消防隊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與申報,並得列為查核房東提供資 料項目之一。申報書如有改善事項時,將請房東儘速改善。

(三)加強建物安全:

1.已達「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所規範之整棟出租公寓 或大型學舍,得請房東依相關規定向縣市政府管理單位提出申請,或 委請專業機構或人員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並取得檢查報告 書,本校得列為查核房東提供資料項目之一。

2.為維護學生租屋處所安全,鼓勵小型房東主動找專業檢查機構進行檢查

,檢查結果列為賃居訪視查核項目之一。

伍、經費補助

為鼓勵及積極辦理學生校外賃居服務各項事宜,訪視人員實施訪視時,得依短 程出差規定請領短程出差費,其經費由學務處旅運費項下勻支。

陸、一般規定

一、每學年新生始業輔導納入生活常規講解課程,宣導學校週邊租屋資訊與賃 居相關安全規定與注意事項。

二、賃居生若遇緊急事故亟需協處時,由值勤教官先行協處,再由各班導施及 輔導教官賡續關心及追蹤輔導。

三、如遇學生陳訴租屋爭議時,協助調解或轉介專業團體、人士、校園法律服務

性社團協助,提供學生賃居法律諮詢服務。

四、賃居學生產生糾紛或緊急事故時,本校循「校安事件通報及處理流程」、「校

安事件處理手冊」及校園安全暨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將事件情節輕重分級 通報,以利教育部彙辦並提出因應改善對策。

五、學期中新增或因環境不宜,需搬遷之寄宿校外學生,亦需經家長同意並向 生輔組報備。

六、每學期將賃居生名冊

除供本校校安中心值勤人員使用,另函送轄區泰和派出

所及彰化縣學生校外委員會備查,協請

巡查輔導及臨時戶口登記。

七、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於教育部校安中心網站完成「學生住宿及校外賃居 檢核調查表」填報作業,俾利教育部定期彙整相關資料及進行統計分析。

八、對校外賃居生以宣導住宿本校學生宿舍為優先,對仍須校外賃居原則以二、

三年級為主,一年級禁止(寄宿親友家與親友同住者除外)。

九、訪視人員應主動掌握學生校外賃居安全訊息,對回報及反映危安有功師生 給予適時表揚與獎勵。

十、對愛護賃居學生或賃居服務優良房東,經查證有具體成效者,給予表揚,

以協助建立良好租賃關係。

柒、本計畫經學生事務會議討論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3)

附表一 國立彰師附工 賃居校外學生自評表 日期:

班級 座號 性別

住宿地址 手機號碼

房東姓名 房東電話 手機:

居住訊息來源 □報紙 □路旁廣告貼紙 □彰師大租屋資訊網 □網路租屋網 □BBS □他人介紹

居住管理暨安全評估

專租學生

屋內無漏水或水漬痕跡

家庭式與房東同住 非木板隔間

房東管理 鐵窗防盜

門禁 房間牆面無龜裂現象

出入人員單純 採光、通風良好

套房 雅房 公寓整層 整層 每人每月 押金 同層居住人數 同房居住人數 月繳 半年繳 年繳

是否訂定契約 含水電 含瓦斯 含網路 含第四台

住宅區 消防安全設施 熱水器設施

商業區 滅火器 安全門

類型 瓦斯熱水器

近夜市 消防栓 緩降梯 電熱水器

近市場 煙霧偵測器 逃生梯

位置 屋外 週邊500公尺內無特種場所 緊急照明燈 其他: 屋內 夜間巷弄街道燈光充足

有警察定點巡邏箱

可更換或加裝門鎖

其他: 設有警民保全系統 設有監視器

自評:我覺得此處適合我居住 很好 普通 不好 非常不好

不好及非常不好的理由(請概述):

一、為使同學能關心自己的生活環境,提昇居住品質,加強自我危機意識,製作本表供同學自評。

二、本表填寫完畢,經家長簽名,送交導師簽章,再送至生輔導組陳學務主任核閱彙整後存查。

三、以下提供三種居住環境評估,供同學參考,若有任何疑慮,請與生輔組聯繫。

四、參考網站彰師大校外租屋資訊網http://stuaff.ncue.edu.tw/~dorm/rent//

□最佳:居住有人管理、人員出入單純;保全、防盜周全;結構良好,無漏水痕跡;有必要之消防安全設施,使用電熱水器。

□尚可:居住無人管理或門禁、人員出入單純,結構不影響居住功能,消防安全設施未定期檢查,使用瓦斯熱水器並置於屋外。

□最差:居住無人管理或門禁、人員出入複雜;結構屬違建或頂樓加蓋,無必要之消防安全設施,使用瓦斯熱水器並置於屋內。

其他意見:

家長 簽名

導師 簽章

生輔 組長

學務 主任

(4)

附表二

國立彰師附工 學生校外宿舍使用熱水器安全診斷表

本校為了學生的賃居安全,特別依教育部之規定進行學生校外宿舍使用熱水器安全診斷 調查,請校外租屋同學確實填報後連同「賃居校外學生自評表」送學務處生輔組,以便進行 查核工作。

感謝您撥冗填寫本診斷表,敬祝學業進步,萬事如意

國立彰師附工學務處 關心您

( )第1題:您出租宿舍的熱水器使用能源為:

1.使用電源(電熱水器)→無ㄧ氧化碳中毒疑慮,不需繼續作答(符合認證需求)。

2.使用液化石油氣體(桶裝瓦斯)或天然氣(都市瓦斯)→請續答第2.3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2題:您出租宿舍的燃氣熱水器安裝於:

1. 室外→無ㄧ氧化碳中毒疑慮,不需繼續作答(符合認證需求)。

2. 陽台(未設窗戶等阻隔,與外氣流通)→無ㄧ氧化碳中毒疑慮,不需繼續作答 (符合認證需求)。

3. 陽台(有設置窗戶,關閉時外氣無法流通)→陽台窗戶若常開保持空氣流通,便 可避免一氧化碳中毒疑慮,不需繼續做答(窗戶須保持常開始符合認證需求)。

4. 室內→請繼續做答第3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3題:您出租的燃氣熱水器安裝於室內者,熱水器有無設置排氣管,將不完全

燃燒之一氧化碳排至屋外:

1. 已設置排氣管→無ㄧ氧化碳中毒疑慮(符合認證需求)

2. 未設置排氣管→經評估您的居家已具有一氧化碳中毒發生潛勢,為確保與協助 改善安全,請您務必採取下列措施(改善完成後始符合認證需求):

(1)商請合格熱水器安裝技術士,遷移熱水器至室外。

(2)商請合格熱水器安裝技術士,安裝具有強制排氣之熱水器,將不完全 燃燒之一氧化碳排至室外。

(3)將熱水器更換為電熱水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備註:如果您不知道熱水器是否安裝於正確位置,請檢附出租宿舍熱水

器的位置照片。

班級:____座號:___姓名:__ ___手機:___ ___

房東姓名:______ 房東電話:________

租賃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附表三 國立彰師附工 賃居校外學生輔導訪問紀錄表

壹、學生基本資料

系級 姓名 座號

租屋地址 寄宿電話

手機號碼 家長姓名 聯絡電話

房東 資料

姓名

門禁管理

與學生同住 □是 □否

電話 管理員 □是 □否

手機 保全人員 □是 □否

貳、居住情形【學生或實際受訪者勾填】

居住方式 □套房 □雅房 □公寓整層 □整棟

房租情形

每人每月 元 押金 元

□ 每月付繳 □半年付繳 □一年付繳

同房/同層居住幾人 人 訂定契約 □是 □否 住屋安全評估

隔間結構 □木造 □磚造 □鋼筋混泥土 □鐵皮屋 加裝鐵門、鐵窗 □是 □否 逃生路線 □兩條以上 □一條 是否有消防器材 □是 □否

有無逃生設施、緩降梯 □是 □否 是否有安全門 □是 □否

熱水器安置 □電熱水器 □瓦斯熱水器(屋外) □瓦斯熱水器(屋內) 通風

良好 □是 □否 參、實際訪問者總評(依住屋安全狀況評估)

□最佳:熱水器在屋外,逃生路線通暢,有消防設備,管理嚴,結構良好

□較佳:防火巷雜物(可清除) ,熱水器在屋外,有消防設備,管理嚴,結構良好。

□尚可:熱水器在屋外,消防設備較簡陋,結構良好,無管理。

□較差:無消防設備,瓦斯熱水器在屋內,無管理,頂樓加蓋。

□最差:無消防設備,逃生路被封死,熱水器在屋內,無管理(出入人員複雜),頂樓加蓋。

其他事項:內務狀況: 有無違禁品: 有無訪客:

其他意見:

受訪者簽名

訪問者簽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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