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1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110
學年度校園實施修復式正義(進階)研習班 實施計畫
一、研習依據:本中心111年度研習行事曆。
二、研習目標
(一)持續推動校園修復式正義理念。
(二)透過實際演練,提升正義及修復行為認知及技能。
(三)協助教師有效處理校園衝突,實踐校園正向管教及促進友善校園之推動。
三、辦理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研習對象:本市各級學校對本議題有興趣之教師或行政人員(已參加 109、
110 學年度校園實施修復式正義(初階)研習班教師、臺北市修復式正義校園推
廣種子教師優先錄取),每場次 35 名。
五、研習時間
(一)場次 1:111 年 1 月 24 日(星期一) 9:00-16:00 。
(二)場次 2:111 年 2 月 23 日(星期三)及 2 月 25 日(星期五)每天 9:00-16:
00 。
六、研習地點:本中心 (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 七、研習課程
(一)場次1
日期 時 間 節
數 課 程 內 容 講 座
1/24 (星期一)
9:00-09:50 1 課程說明、相見歡、
討論各組想演練的衝突議題
主講座 鶯歌國中 林民程老師
助講座 芳和實中 李思瑩老師 10:00-10:50 1 複習一對一與一對二
10:00-11:50 1 第一階段二對四練習 13:30-14:20 1 化解對話中的衝突 14:25-16:00 2 第二階段二對多練習
2
(二)場次 2
八、研習方式:講授、實務演練、個案研討。
九、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間
1.場次 1:即日起至 111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一)止。
2.場次 2:即日起至 111 年 2 月 14 日(星期一)止。
(二)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
(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 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十、 注意事項
(一) 配合講座課程安排,場次為 1 日研習,場次 2 為 2 日研習。可任擇場 次參加或兩場次皆可報名(請於報名系統備註欄寫明志願序,如報名踴 日期 時 間 節
數 課 程 內 容 講 座
2/23
(星期三)
9:00-09:50 1 修復式正義—
修復正義班級經營的運用
主講座:
台南市立 建興國中 李明山主任
助講座:
台南市性別 平等促進會 邱錦秀老師 10:00-10:50 1 修復式正義—話語技巧
(善意溝通)
10:00-11:50 1 修復式正義—圓圈時間演練 13:30-14:20 1 修復式正義—支持團體法 14:25-16:00 2 修復式正義—支持團體法演練
2/25
(星期五)
9:00-09:50 1 修復式正義—平靜策略 修復式正義影片觀賞及解說 10:00-10:50 1 修復式正義實務演練—個案解說 10:00-11:50 1 修復式正義實務演練—會前會 13:30-14:20 1 修復式正義實務演練—正式會議 14:25-16:00 2 修復式正義實務演練及回饋討論
3
躍受限人數考量時,作為錄取參考;未加註,則由承辦人決定)。
(二) 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 中心得提前截止報名,並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中登錄之電子 郵件信箱通知遴選結果。
(三) 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學員請準時出席,以免影響課程進行。
遲到或早退超過 20 分鐘以上者須請假 1 小時。
(四) 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故無法參加者,請於教師在職研習網「最 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 電子信箱,憑以辦理取消研習作業,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記。
(五) 本中心提供專車至中心研習,如需搭乘請於網路報名時依需求登 錄,相關發車資訊,請於本中心網站首頁「最新公告」查閱,或電洽 輔導組吳小姐:(02)28616942 轉 221。
(六) 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另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者,請事前洽承 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七) 為落實新型冠狀病毒防疫,研習期間請全程佩戴口罩,若有發燒呼吸 道症狀(咳嗽、喉嚨痛、打噴嚔)等情況,請勿到訓。
十一、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場次 1 核發 6 小時,場次 2 核發 12 小時研習時 數;請假時數超過各場次總時數之五分之一者,不核予時數(場次 1 為請 假超過 1 小時,場次 2 為請假超過 2 小時)。
十二、聯絡方式:秦玲美研究教師,聯繫電話:(02)2861-6942 轉 213,
傳真:(02)2861-670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十三、研習經費︰由本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
十四、其 他:本實施計畫陳本中心主任核可後辦理,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