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110年度校園試辦修復式正義種子教師培訓(進階)研習班實施計畫
一、 研習依據:本中心110年度研習行事曆 二、 研習目標
1.持續推動「修復式正義」理念。
2.透過實際操作,提升正義及修復行為認知及操作技能。
3.協助教師有效處理校園衝突,實踐校園正向管教及促進友善校園之推動。
三、辦理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研習對象: 本市各級學校對本議題有興趣教師或行政人員,已參加109學 年度校園試辦修復式正義種子教師培訓(初階)研習教師及台北 市修復式正義校園推廣種子教師優先錄取。每場次30名。
五、研習時間
1.場次1:110年3月 3日(星期三) 9:00-16:00 。 2.場次2:110年3月26日(星期五) 9:00-16:00 。 六、研習地點:本中心 (臺北市北投區建國街2號) 。 七、研習課程
1.場次1
日期 時 間 節
數 課 程 內 容 講 座
3/3 (星期三)
9:00-09:50 1 修復式和解會談操作程序
新北市立 鶯歌國中 林民程老師 10:00-11:50 2 以修復式和解會談
處理校園衝突案例演練1及討論 13:30-1500 2 以修復式和解會談
處理校園衝突案例演練2及討論 15:10-16:00 1 演練心得分享與綜合討論 2.場次2
日期 時 間 節
數 課 程 內 容 講 座
3/26
(星期五)
9:00-09:50 1 會談初階技術:同理心、反應行 為、情感及內容的技巧
主講座:
台南市立 建興國中 李明山主任 助講座:
台南市性別 平等促進會 邱錦秀老師 10:00-11:50 2 圓圈時間模式與演練
13:30-1500 1 會談技術:話說、同理心、反應 行為實務及演練
15:10-16:00 2 修復式會前會與正式會議操作技 巧及演練
八、研習方式:講授、實務演練、個案研討。
九、報名方式
1.各場次係依學程實例分組,加強演練以提升學員實務操作技能。
2.報名期間
(1)場次1:即日起至110年2月26日(星期五)止。
(2)場次2:即日起至110年3月19日(星期五)止。
3.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 行
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網址:(http://insc.tp.edu.tw) 。 十、 注意事項
1.學校需在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作業,如報名踴躍而致額滿,本中心 得提前截止報名,並於截止後3日內公布研習名單(以各研習員於教師在職研 習網中登錄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凡經錄取之學員請自行列印研習通知並 請準時出席。
2.為尊重講座及研習同儕,參與研習請務必準時,以免影響課程進行。遲到 或早退超過20分鐘以上者須請假1小時。另為落實防疫作業,本研習不接
受「現場報名」,敬請配合。
3.完成報名程序之研習員,倘因特殊緊急事件無法參加者,請於研習前3日 於本市教師在職研習網最新公告中瀏覽下載,填寫「取消研習」表單,完 成校內核章後,掃描或傳真到承辦人電子信箱中,依據辦理取消研習作 業,
逾期仍以無故缺席登計。
4.為珍惜教育資源,凡經錄取但無故缺席,累計達三次者,將暫停「臺北市 教師在職研習網」系統報名本中心各研習班之權利三個月。
5.本中心備有哺集乳室,另如需無障礙設施、或其他需求者,請事前洽承 辦人或當天生活輔導員。
十一、研習時數:全程參與者核發6小時研習時數;請假時數超過研習總時數 之五分之一 (1小時)者,則不核予研習時數。
十二、聯絡方式
本中心承辦人: 教務組 秦玲美研究教師,聯繫電話:2861-6942轉 213,
傳真:2861-670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
十三、研習經費︰本研習所需經費概由中心研習經費項下支應,覈實核銷。
十四、其 他 :本實施計畫陳中心主任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