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度的忍讓霸 權
僅能依靠誠信來 互動
彼此讓步
協調發動者 政府 民間組織或政府 民間組織 民間組織或政府 政府之角色 維和者與制裁者 觸媒與搭橋者 資訊傳播者 調停者
資料來源:作者自製。
伍、全觀型治理中新涂爾幹理論的隱喻及研究途徑的啟發
新涂爾幹理論作為全觀型治理的後設學說,其隱喻之意有待吾人詮釋闡述之,
以下將從四方面著手。第一、列舉行政理論中具代表性的協調與整合學說,與全觀 型治理進行比較,指出全觀型治理的洞見。第二、指出行政學中與涂爾幹相應的隱 喻,筆者認為韋伯的學說,與涂爾幹學說有高度相應性。第三、概述二十一世紀社 會境況特質,點出未來行政發展應注意的議題,省思涂爾幹學說提供的「新」意。
第四、說明全觀型治理作為第三波行政學典範的意義,因為新涂爾幹理論的組織社 會學,與傳統公共行政及新公共管理的法律、政治、管理及經濟分析有所不同,為 行政學與社會學對話的成果,與當代政策網絡、社會資本論、社會系統論、後現代 公共行政等,同為行政學與社會學對話的代表,全觀型治理在研究途徑上實有其典 範意義。
一、全觀型治理與其他組織協調及整合理論的比較
全觀型政府、聯合性政府及整體性政府等概念,並非全觀型治理首先提出,如
整 體 論 (holism ) 觀 點 可 追 溯 至 古 希 臘 時 期 亞 里 斯 多 德 , 在 《 形 上 學 》
(Metaphysics)一書中,提及「整體不等於部分的加總(The whole is more than the sum of its parts.)(Harte, 2002: 11)」。22 對於聯合性及整體性政府的需要,以及 跨部會協商會議或特別任務編組,也非今日才有,行政學及管理學中探討組織協調 論題理論也不少,出現時間也比全觀型政府還早,那全觀型治理有何洞見與優勢 呢?
如古利克(Luther Gulick)一九三七年在〈組織理論的註解〉(Notes on the Theory of Organization)中,便指出組織理論、組織分工與協調的關係,分工讓不 同專業與技能的工作者能發揮所長,並創造效率及生產力,但過度分工會導致分散 化,無法創造整體效益,如何建立有效溝通及協調方式是個關鍵問題。古利克提出 四種協調與組織化方式,是由主要目標來組織(organization by major purpose)、
主要過程來組織(organization by major process)、顧客或事務來組織(organization by clientele or materiel)及地方來組織(organization by place)(Gulick, 1937: 3, 21-29)。
伯恩斯(T. Burns)及史托克勒(G. M. Stalker)一九六一年在《革新管理》
(The Management of Innovation ) 一 書 中 , 便 提 及 管 理 的 機 械 與 有 機 系 統
(mechanistic and organic systems of management),可說是涂爾幹學說在組織理論 運用的先驅。伯恩斯及史托克勒認為機械性組織適合在穩定的環境,強調層級節 制、明確權責劃分與有限的管理與裁量幅度;有機組織為因應高度變遷環境而產 生,著重組織規模小、運作靈活、開放溝通與組織彈性化變革的特質。機械性組織 的代表就是官僚體制,而有機性組織則以委員會或任務編組為代表,因應工業化發 展的需求,有機性組織的重要性日益提升(Burns & Stalker, 1979)。23
勞倫斯(Paul R. Lawrence)及洛許(Jay W. Lorsch)於一九六七年提出〈複雜 組織中的分工與整合〉(Differentiation and Integration in Complex Organizations),
是組織權變理論(contingency theory)的代表。勞倫斯及洛許指出組織是一群相關 連的人組成的系統,成員必然會分工成幾個子系統以達成特定任務,雖然分工是必
22 於審查意見中審查委員提點筆者,亞理斯多德「整體論」學說有其重要性,對後世有偌 大的影響。筆者非常同意審查委員的看法,特將審查意見中亞理斯多德「整體論」的語 句納入文中,以強化全觀型治理學理的論證基礎。對於審查委員寶貴意見的援用,筆者 必須加以說明與致意,再次感謝審查委員的意見與提點。
23 《革新管理》第一版是在一九六一年,本文使用一九七九年的第二版。
要的條件,但組織龐大及分工精細將有礙整體效益的達成,以整合促成子系統間的 統一成為組織的重要工作。文中針對六種組織不同分化程度,以及六種整合條件的 關連性進行剖析,除指出六種整合機制各具有部分影響力外,低度分工的組織亦可 能因為低度的整合機制,導致低度的系統績效,而高度分工的組織亦可藉由整合機 制的充分運行,創造高系統績效(Lawrence & Lorsch, 1967)。
彼得斯(Tom Peters)一九八七年《混沌中的生機》(Thriving on Chaos:
Handbook for a Management Revolution)書中,指出管理學的典範也從牛頓型轉向 混沌型(form Newton to Chaos),過去強調穩定、機械與集權式組織,難以應對 快速變遷、未知與分化的社會,需要的是具創造力、想像力與回應性的管理能力,
採行創造所有消費者回應、快步調改革、賦權(empowerment)的彈性化管理、學 習善變與建立能應付天翻地覆的系統,以及發展彈性、高滲透(porous)、高適應 性與健步如飛(fleet of feet)的組織(Peters, 1987)
與組織協調及整合理論相關的學說甚多,筆者僅列舉四種學說做為代表,與之 相較,全觀型治理的特點與優勢為:
(一) 全觀型治理是公共治理理論:全觀型治理是公部門、公共事務及公共治理導 向的理論,同為組織多樣化與協調論題,全觀型治理力促擴大公共參與基礎 及公共利益最大化,不同於企業或私人組織內部管理效益的需求,社會參與 的公共性與公平性,和政策執行績效同等重要。
(二) 全觀型治理的理論體系完整:全觀型治理學說關注層面相對完整,有抽象的 新涂爾幹理論及組織社會學,作為全觀型治理的後設學說;還有針對行政學 三波典範變遷的論辯,展現行政學領域的突破性,席克斯在制度設計與運行 解說,體現全觀型治理具備高度可實踐性。全觀型治理不是全然抽象或部分 觀點有效的理論,其學說體系完整,被稱為第三波行政學典範代表,實有充 分理由。
(三) 全觀型治理是二十一世紀的理論:全觀型治理因應新格局與社會情境而生,
提出新涂爾幹理論與多元化協調方式,與全球化、區域化與後現代化社會 中,社會組織多樣化發展有關;全觀型政府也是服務型政府的理念,是為跳 脫傳統公共行政僅關注解決官僚問題而來,希望能有效解決人民的需求;電 子化政府與線上治理,則是銜接資訊科技普及化社會的到來。前述四種學說 未觸及此些論題,全觀型治理反應社會變遷與新的需求,體現協調論題的時 代性,具有十足的進步性。
(四) 全觀型治理有完備的政策工具與運行經驗:全觀型治理除了有精緻的理論 外,尚有完備的政策工具與運行經驗。與古利克及其他學說相較,全觀型治 理在組織設計、資訊系統、課責途徑、財政規劃、審計制度及政策工具的討 論上,有相當的著墨(6 Perri et al., 2002)。此外,全觀型治理的改革理 念,影響了英國、加拿大、澳洲、紐西蘭、芬蘭及荷蘭等國,其重要性實不 下前述四種組織協調與整合學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