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解終身教育發展,筆者將其分為醞釀期、發展期、轉化期、
法制期四個階段,並摘述其重點如下:
(一)醞釀期
此時期之重點在於成人教育計畫的訂定。
1.民國 69 年 10 月 29 日修正公布之「社會教育法」第 1 條規定:
社會教育…以實施全民教育及終身教育為宗旨。
2.民國 77 年 2 月 1 日召開第六次全國教育會議,會中第 6 案即為
「社會教育發展計畫」,共有 7 大計畫項目,第 1 項計畫項目為
「建立成人教育體系,達成全民教育及終身教育目標」。教育部 據此研訂「發展與改進成人教育五年計畫綱要」。
3.民國 78 年 4 月公布之「成人教育實施計畫」:先後訂定發布 4 種 成人教育實施計畫:老人教育實施計畫、婦女教育實施計畫、休 閒教育實施計畫及台灣地區公立社會教育機構推行環境教育五 年計畫。
4.民國 79 年 2 月 14 日公布之「社會教育工作綱要」,自 79 年 3 月 起試行 4 個月,自 80 年度起正式實施,包括 9 種社會教育活動 工作綱要,如成人教育、家庭教育、文化教育、藝術教育、大眾 科技教育、交通安全教育、圖書館教育、博物館教育及視聽教育。
(二)發展期
此時期重點仍為成人教育,惟更具體而落實於法規研修、組織設 立、師資培訓、課程內涵的加強。
1.民國 80 年 4 月 24 日公布之「發展與改進成人教育五年計畫綱 要」,為第一個整體性的成人教育工作計畫。其計畫目標在於:
(1)增進成人生活基本知能,以提高成人教育程度。
(2)增進成人就業技能、提供職業新知、增進工作知能,以適 應工作、轉業及生活之需要。
(3)培養成人具有衛生保健、環境保護、休閒娛樂之正確觀念 與知能;並加強法治觀念,提升民主素養,以追求理性、健 康快樂之生活。
(4)協助成人充實生活內涵,調適生活轉變,增進個人發展,
以提升生活品質。
其計畫項目,則包括下列各項:
(1)進行成人教育之有關研究及評估。
(2)研訂成人教育法規及研修補習教育法規。
(3)增設成人教育機構,充實成人教育機構設備、設施、組織 與人員編制,建立成人教育體系。
(4)協調各有關機關、學校、社教機構、研究機構、公民營企
業機構、文教基金會及專業協(學)會等辦理成人教育。
(5)培育成人教育師資,辦理成人教育工作人員在職進修,改 進成人教育方法。
(6)發展與改進成人教育課程及教材。
(7)規劃利用電視、廣播、報紙、圖書、雜誌等推展成人教育。
(8)加強宣導成人教育活動資訊。
(9)加強山地、離島及偏遠地區成人教育。
(10)評鑑成人教育工作實施成效。
2.民國 82 年 9 月行政院於立法院第 2 屆第 2 會期施政報告,內容 包括「整體規劃終身教育體制,建立以終身教育為主軸的教育體 制」。
3.民國 83 年 6 月 22 日召開「第七次全國教育會議」,會中對推展 終身教育之具體建議如下:
(1)建構終身教育體系,落實整體教育理想。
(2)放寬正規教育機會,促進教育資源共享。
(3)調適非正規教育制度,提供多元學習機會。
(4)運用非正式教育途徑,普及全民終身學習風尚。
4.民國 84 年 2 月教育部發表「中華民國教育報告書-邁向 21 世紀 的教育遠景」其中社會教育專章列有 14 項發展項目,第 1 項為:
「規劃生涯體系,建立終身學習社會」。
5.民國 85 年 7 月 15 日公布「以終身學習為導向的成人教育中程發 展計畫」。其計畫目標如下:
(1)全面研修相關法令。
(2)健全成人教育體制。
(3)促進成人教育專業化。
(4)充實成人教育內容。
(5)結合各種資源。
(6)強化學習資訊網路。
(7)開拓多元學習管道。
(8)積極充實弱勢族群學習設施。
(9)降低文盲人口比率。
(10)強化成人教育研究、發展及評鑑。
其工作項目明列如下:
(1)研訂及研修成人教育相關法規。
(2)強化成人教育機構,建立成人教育體系。
(3)建立成人教育專業培訓與任用制度。
(4)革新成人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因應成人學習需求。
(5)整合民間資源,共同辦理成人教育。
(6)利用多元媒體加強終身學習理念宣導,以建立學習網路。
(7)促進並鼓勵成人參與學習活動。
(8)開拓社會不利處境者學習機會,促進成人教育機會均等。
(9)推展成人基本教育,建立終身學習基礎。
(10)加強成人教育研究、發展及評鑑工作的進行。
(三)轉化期
此時期重點從成人教育轉向更全面性的終身教育。
1.民國 85 年 12 月行政院教育改革審議委員會提出「教育改革總諮 議報告書」在綜合建議列有:「第五節、活到老學到老:建立終 身學習社會」。
2.民國 86 年 4 月行政院教育改革推動小組通過教育部研報「推展 終身教育,建立學習社會」中程計畫。
3.民國 87 年為中華民國終身學習年,同年 3 月公布「邁向學習社 會白皮書」:以(1)邁向開發國家的挑戰、(2)開發國家的教育願 景、(3)建立終身學習社會的具體途徑等三大部分,來闡述我國 推動建立終身學習社會的理念。其 8 大目標明列如下:
(1)鼓勵追求新知。
(2)促成學校轉型。
(3)鼓勵民間參與。
(4)整合學校內外的教育體制。
(5)培養國際觀及地球村知能。
(6)激發學習型組織的潛能。
(7)保障全民學習權。
(8)認可全民學習成就。
其 14 項行動方案明列如下:
(1)全面整合學習資訊方案。
(2)研究試辦發行終身學習卡(護照)方案。
(3)放寬入學管道與調整課程教學方案。
(4)推動企業內學習型組織方案。
(5)結合圖書館推動讀書會活動方案。
(6)建立回流教育制度方案。
(7)普設終身學習場所方案。
(8)推廣全民外語學習方案
(9)建立公務人力學習型組織方案。
(10)推展矯正機構內學習組織方案。
(11)推展學習型家庭方案。
(12)推展學習型社區方案。
(13)統整相關法規,研訂終身教育法方案。
(14)研究建立成就知能的認證制度方案。
(四)法制期
我國至民國 91 年始公布「終身學習法」,並陸續於民國 92 年、
93 年完成各項子法。另於 93 年 6 月公布「建立終身學習社會」五年 計畫,其實施策略如下:
1.強化如何學習的教育,提升國人學習素養。
2.持續開發終身教育資源,增進終身學習機會均等化。
3.實施配套法規,落實終身教育施行成效。
4.加強外籍配偶等弱勢族群終身教育,建立多元化社會。
5.致力終身教育師資培訓,促進課程、教材及教法專業化。
6.發展社區本位學習網絡, 統 整 終 身 教 育 體 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