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在《人民日報》霧霾報導的新聞框架分析部分,透過歸納階 段總結出報導使用的五類共六個框架包裹,發現「環境框架」所佔比例 最高,呼應前述消息來源數量分佈特徵,顯示《人民日報》傾向於將霧 霾議題定位為環境議題。「環境框架」中的「行動決定論次框架」論述 則為所有框架類型中報導量最多者,反映《人民日報》對霧霾議題的建 構總體立於「人類活動導致污染後果」之基礎;承認人類社會對大氣環 境所犯「錯誤」的同時,更傾向於對自然的彌補,該框架文本的論述中 始終表達「人類藉由行動可改善既有不良環境現狀」之內涵,強調人的 主觀能動性。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框架在歸咎霧霾責任時認為全社會都 有承擔因應霧霾之責任,這種廣泛歸責的方式其實乃模糊了社會對污染 追責的認知。
報導量居次的「政府作為框架」論述將霧霾問題界定為行政管理問 題,反映出《人民日報》在霧霾議題建構中濃厚的官方立場。此框架的 建構也突顯出中國因應霧霾過程中「雷聲大、雨點大」之特色:除了政 府採取雷厲風行的實際行動應對霧霾,媒體亦需大力宣傳、強調政府所 作所為。除此,此框架報導中對官方政府的行為描述側重於未來的規劃 和過去的工作總結。前者顯示政府對於霧霾治理做好充分準備,能夠妥 善解決污染;後者表明政府確實採取因應行為,並非向社會開「空頭支 票」;兩者的結合有助於形塑政府的正面形象,其建構方式亦符合《人
民日報》作為輿論喉舌之角色。
進一步探究「政府作為框架」之形成脈絡,從中國大陸的環境保護 運動的發展歷程觀之,始於 1970 年代末的環保運動模式基本由「政府 主導」,其中政府囊括法規政策制定、執行、監督、以及透過媒體等各 種方式進行宣傳的全部職責(王利濤,2011)。改革開放前的中國政府 屬全能政府性質,在壟斷社會資源的同時亦包攬所有社會公共管理事 務;進入 1980 年代後,政府雖然放開全能模式,但仍習於承擔各項事 務,使得民眾依然高度依賴政府(覃哲,2012)。這種社會與政府雙方 間的「默契」以及民眾的依賴,體現在因應重大污染事件時政府在實際 問題解決過程中的絕對主導姿態,也同時體現於媒體的報導內容。
霧霾新聞的「健康框架」論述不僅涉及污染物對人體健康造成不良 影響的原理與後果,也與對個體如何採取防護進行普及化宣導有關。此 框架在霧霾新聞中的報導量排第三,顯示環境污染議題中,與人類切身 相關的利益(健康權益)是值得關注的面向之一。2015 年中國大陸三 省居民的環境與健康素養調查結果令人擔憂(〈環境與健康素養調查結 果不樂觀〉,2016 年 11 月 1 日);另有實證研究指出民眾對霧霾風險 的因應認知不足(趙思茹,2016)。從這個角度看,「健康框架」的出 現可幫助提高民眾的環境健康素養。然本研究發現此框架報導所佔比例 不及一成,是未來在實務報導上可思考增加之論述。
「公眾責任框架」論述視多數民眾為不積極投身環境保護被動的主 體,因此需透過媒體進行動員與號召。此框架的社會根源與「政府作為 框架」類似,即在如前述政府壟斷並包辦所有社會資源與事務的全能模 式殘留影響下,個人對環境污染因應的參與度不高,仍期待政府解決環 境問題。基於改變民眾被動現狀的訴求,媒體呼籲公眾的環保積極性成 為重要方式,因此此框架報導的宣導意味明顯,也處處可見標語口號。
然此框架報導所佔比例不及一成,顯示提升民眾的積極行動並非主流官 方媒體報導建構霧霾議題的重點。
最後,「經濟框架」的論述建構根源與中國大陸的社會經濟發展狀 況有關。中國自 1978 年改革開放,實施一系列經濟改革和措施,國家 工作重心轉移至經濟建設,經濟也因此佔據社會發展的中心地位。然一 味追求經濟所造成的環境惡果逐漸受到重視,社會菁英群體開始探討經 濟發展與環境生態間的關係,力圖找出妥善的發展模式以實現經濟與生 態的共贏也因此出現在媒體報導中。不過「經濟框架」的最低佔比報導 數量觀之,霧霾新聞的論述建構重點仍非經濟發展,或強調經濟發展與 環境保護間的矛盾。此與《人民日報》在氣候變遷這一具跨國性環境議 題的報導以經濟發展框架為主軸的研究發現(謝孟哲,2010)有所不 同。本研究認為《人民日報》建構不同環境議題報導的差別根源在於議 題性質的差異,即霧霾作為國內環境議題,相比於氣候變遷或全球暖化 等國際性環境議題,不存在對外與國際間主體進行「利益」爭取的論述 情境,故較能回歸因應環境問題的實務性本質進行建構。
在結合新聞框架與消息來源二類目的分析發現,不同框架核心意涵 與論述重點的差異,會反映在其使用的消息來源種類差異上。例如「環 境框架」相較於「政府作為框架」,其討論的重點更巨觀且綜合,因此 除了同樣偏好「官方來源」,「環境框架」還偏重「學者專家來源」,
而「政府作為框架」則無此特徵。「健康框架」論述焦點與內容具較強 的專業性特徵,故對「學者專家」與「醫療機構」來源的重視程度更 高。
整體而言,本研究發現中國大陸全國性主流官方媒體在以霧霾為例 的環境污染議題建構中存在以下明顯特色:
首先,雖然框架的數量分佈顯示霧霾議題實質為環境議題,但在
《人民日報》的相關報導中明顯帶有政治新聞之特徵,使環境議題建構 偏向「環境+政治議題」,此表現在兩個方面:一為強調政府主體在污 染因應中的作用與行為。「政府作為框架」是《人民日報》霧霾新聞的 第二大報導框架,除了文本中出現較多政策主題,相關新聞也多在肯 定、強調政府在污染因應中的主導地位。除此,霧霾報導出現不少宣傳 性標語和口號,其中不乏政治化意味濃厚之口號,特別是在「環境框 架」中的「行動決定論次框架」、「政府作為框架」及「公眾責任框 架」中。標語口號的使用不僅是一種宣導方式,也是社會動員的重要工 具(付伊,2010)。在環境議題報導中,透過簡化或化用領導人言論作 為標語,可明確強調中央對相關議題的定調與導向。標語口號的使用可 溯及中國環境保護發展歷史中對宣傳的需要,中國首任環保局長便曾指 出「中國的環境保護事業是靠宣傳起家的」(覃哲,2012)。鑑於當前 中國民眾環境意識仍然缺乏、環境健康素養依舊有限,環保「宣傳」被 視為有其存在的必要與社會意義,而藉由媒體進行宣導仍是中國大陸
「社會教育」的重要途徑。
其次,環境污染責任歸屬的分散,可轉移負面事件中的社會究責,
此表現在兩個面向,其一為在污染成因歸咎的報導中缺少明確被指責的 主體,如「適應自然次框架」便將成因歸於自然條件,呼應了過往的研 究發現(王慶,2014);「行動決定論次框架」則將成因歸於泛社會主 體,如此便不容易聚集強大的輿論壓力,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有助於媒 體維持社會輿論的穩定。至於環境污染究責轉移的第二個面向,霧霾新 聞的「行動決定論次框架」與「公眾責任框架」均傾向於將社會大眾納 入霧霾「元兇」的論述中,使得置身其中的每一個人沒有立場指責他人 或組織機構。
再次,《人民日報》在建構霧霾議題的過程中側重於樹立官方,尤
其是中央政府的正面形象,並強調其正確性與主導性,此同時體現在消 息來源的引述及新聞框架建構上。包括對「官方來源」的倚重,以及本 研究「政府作為框架」中的「積極的中央/上級政府」範式,和同一框 架的「消極的個別地方政府」範式、「公眾責任框架」中之「被動的公 眾」範式,透過正面樹立與透過個別地方政府與公眾的負面形象塑造,
反襯出中央政府在污染因應中的正面與光輝。這項結果也呼應既有的研 究發現(Liu & Li, 2017),即無論中國大陸對內媒體(《人民日 報》)、對外媒體(《中國日報》)、或主流傳統媒體的社群平台發 文,均具備此特徵(Yang et al., 2019)。
最後,《人民日報》在霧霾報導的消息來源選擇上對「官方機構」
表現出明顯的偏好,此一傾向在針對該報一般性環境報導的相關研究中 亦有所發現(黃河、劉琳琳,2014)。一如文獻探討所示,中國大陸傳 媒制度的變革並未更改傳媒集團的事業單位性質,即仍為國有性質(黃 玉波、張金海,2006);輿論喉舌作為新聞承擔的角色之一,使報導受 到政治與意識形態的規制(王慶,2017)。另有學者指出,記者在長期 新聞實務中積累並形成相對固定的消息來源資源,被稱為「常規來 源」,在中國大陸的媒體語境中,則以政府官方人員、專家精英、以及 行政與社會機構負責人為主(黃河、劉琳琳,2014),以上共同導致媒 體在報導中對官方來源的依賴。
另外,對「官方機構」來源的偏重看似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科學與 環境議題報導側重「專家或權威系統」有所差異;中國大陸的社會語境 下,各行業的專家或直接屬於國家行政機構與部門(王慶,2017),或 屬於與主導政治權力相關的研究機構和學術團體;有些專家同時具備專 業權威和政府官方權威雙重身份,例如「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
另外,對「官方機構」來源的偏重看似與其他國家和地區的科學與 環境議題報導側重「專家或權威系統」有所差異;中國大陸的社會語境 下,各行業的專家或直接屬於國家行政機構與部門(王慶,2017),或 屬於與主導政治權力相關的研究機構和學術團體;有些專家同時具備專 業權威和政府官方權威雙重身份,例如「廣東省環境監測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