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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探討我國民眾對立法委員代表角色的期待,以及立法委員實際上 扮演代表角色的情況。研究發現顯示,一般民眾較期望當立委在選區代表與 集體代表兩個角色無法兩全的時候,立委扮演集體代表的角色,以國家整體 的利益為優先。然而,立委代表的實際面卻是:當選區的利益與整體利益相 違時,立委不是站在國家整體利益的立場,而多半偏向選區利益的立場,同 時,更嚴重的是即便立委偏向選區,也可能僅是偏向選區內的一小部份與立

委接觸的特定個人或團體。根據研究發現,立委的此一著重選區的角色傾向 與四個因素息息相關:第一,立委為了當選連任,在 SNTV 制度下,立委有 向選區靠攏以獲得個人選票的強烈動機;第二,當發現其他立委都將國家資 源往自己選區爭取時,立委也必須去分國家資源的大餅,如若不然,則極可 能被選民懲罰;第三,由於立法與決策的重心不在立法院,以致於立委在立 法與決策上無法展現自己,不得不向選區發展,以謀表現的空間;第四,更 由於目前藍綠陣營的惡性競爭,使立委在立法與決策上能表現的空間更為有 限,唯恐成為敵對陣營的箭靶,寧可朝向選區靠攏。

顯然立委實際上所扮演的代表角色(偏向選區代表),與選民心目中理 想的代表圖像(偏向集體代表)有相當大的落差。而弔詭的是,立委並非沒 有認知到選民心目的代表圖像,只是當考量到選票的時候,立委感受到他並 不須向全體的台灣民眾負責,而是向他各自選區,甚至是向他選區中的一小 部份選民負責,因為在 SNTV 選舉制度下,立委只要緊緊的掌握一小部份選 票即可當選,那麼對許多立委來說,與其尋求大多數、但是並不很可靠的選 民的支持,還不如緊緊的掌握住一小部份但很可靠的選民,而緊緊的掌握這 一小部份選民的方法,不是訴諸全體民眾利益的立法,而是提供特殊利益(或 者是藉由立法或政策決定、預算審查,或者是藉由選區服務)給一部份選民。

也因此,我們並不意外看到某些形象不好,但提供特殊利益滿足部份選民需 求的立委,屢屢再次當選連任;反而有時某些專業而形象良好,許多民眾所 欣賞的立委,卻可能落選;當然,我們也不意外看到台灣民眾普遍對立法院 的表現感到不滿。此一發現與美國的情況頗為類似,我們前面提及美國選民 雖然討厭國會,卻並未因此而懲罰其國會議員,反而一再地將現任國會議員 選進國會裡面,因為選民衡量國會議員時,往往是考慮他為選區帶來多少利 益;而衡量國會整體時,卻是國會是否作適當的立法與行政監督。

那麼,以特殊利益為優先考量的立委充斥於立法院與各自的選區當中,

可能造成何種負面影響?研究者認為有三個主要的負面影響,而這些負面的 影 響 與 美 國 國 會 研 究 者 所 憂 心 的 美 國 國 會 問 題 若 合 符 節 ( Fiorina, 1980;

Jacobson, 1992: 210-249)。

首先,立委可能以選區較特殊偏狹的利益為考量,犧牲國家整體與長遠 的利益。因此我們並不意外看到政府的預算常常過度編列,高速鐵路停靠的 站次比最初規劃的來得多,我們也不意外看到許多選區充斥著各種巧立名目 的 公 共 建 設 , 但 許 多 卻 淪 為 荒 廢 的 命 運 , 這 些 問 題 固 然 並 非 立 法 院 一 手 造 成,行政機關當然也難辭其咎,然而,立委沒有扮演監督制衡的角色遏止此 一歪風,有時更是始作俑者的主動施壓與推波助瀾,都使情況更形嚴重。其 次,立委花較多時間與資源於處理選區的需求,卻可能相較上怠於國家重大 政策的論辯與國家重大事務的處理,以致於整體立法院失去處理國家重大問 題、制訂重要立法與決策的能力,最終使立法院無法完成其制度上所賦予的 職責。第三,過份強調立委個人表現時,可能會動搖集體負責的權威,因此 無法貫徹集體負責的責任政治。其結果進一步導致政黨惡性競爭,形成較多 立場之爭,較少政策的理性論辯,而一般民眾也無法根據政黨的集體表現來 加以肯定或否定,也就是無法將表現良好的政黨繼續支持其在位,也無法將 表現不好的政黨淘汰出局,以致於無法建立理性的問政空間與健全的政黨政 治。

我國立委選舉制度於二○○五年六月修憲時修改,由原有的 SNTV 制改 為單一選區與政黨名單比例代表的混合制,總席次亦縮減一半,成為 113 席,

單一選區的部份 73 席,大約佔三分之二,政黨名單的部份(包括全國不分 區與僑選立委)34 席,大約佔三分之一,此外原住民立委 6 席。根據本研究 的發現,區域立委為了連任的考量容易傾向選區,不分區立委較可能站在國 家整體利益來考量。新選制下由於單一選區的立委人數高達三分之二,這些 區域立委必須面對選區內的其他地方實力型政治人物的挑戰,為了尋求連任 優勢,勢必會相當強調選區代表的角色,帶各樣的好處到選區,因此較偏向 選區與特殊利益的代表型態恐怕仍難避免,而其所造成的負面影響,也值得 國人與政治菁英深切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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