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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台灣民眾心目中的代表圖像

究竟一般台灣民眾認為「理想上」一個立法委員應該扮演何種角色?若 選區利益與國家整體利益相衝突時,應以選區利益為優先或國家整體利益為 優先?同時,他們又認為立法委員「實際上」是以哪一方為優先考量?在電 話調查中,我們問受訪者:

「您覺得在理想上,一個立法委員應該是以他選區的利益為優先,還是 國家整體的利益為優先?」對於那些認為兩者都重要或沒有明確答案者,再 追問:「如果國家整體的利益與您的選區利益相衝突,您選區的立法委員應 該以選區利益或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

將這兩個問題的答案加以合併,結果顯示絕大多數民眾的理想是希望立 法 委 員 以 國 家 整 體 利 益 為 優 先 , 有 高 達 八 成 ( 79.5%) 的 民 眾 認 為 立 法 委 員 應 該 以 國 家 整 體 的 利 益 為 優 先 , 僅 有 不 到 一 成 五 ( 13.8%) 的 民 眾 認 為 立 法 委員應該以選區利益為優先,也有少部份人(6.8%)無反應。同時值得一提 的是,無論民眾是何種教育程度、無論其政治知識的高低、無論其居住在何 地區、也無論其省籍與政黨偏好,都相當一致地期望立法委員應以國家整體 利益為優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教育程度是專科及大學以上、政治知識較高 的受訪者、外省籍受訪者,或偏好親民黨、台聯或民進黨的受訪者,有比平 均標準更高的比例(九成左右)傾向認為立法委員應該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優 先(見附錄 C 表 C-1)。

由於民眾相當一面倒的偏向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的答案,唯恐民眾並非 經過深思熟慮,就選擇一個極可能是社會上普遍所認可的答案,因此對於那 些回答「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的受訪者,再續問:「如果國家整體的利益 與您的選區利益相衝突,您選區的立法委員是否還是應該以國家整體利益為 優先?」

結果在回答「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的受訪者中,仍有超過 86.7%的受 訪者認為應該或非常應該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因此,研究者推斷絕大多 數民眾心目中理想的立法委員應該是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即使如此可能 與自己選區的利益相衝突亦然。

那麼,何以民眾傾向認為「在理想上」立法委員應該以國家整體利益為 優先?是否只是因為這是社會上所認可的標的?根據焦點座談會的訪談,研 究者認為民眾認為立法委員應該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並非只是去符合社 會上所認可的標的,許多參與者相當可以提出具體的理由,這些理由最主要

可以歸納為兩個原因。第一,也是主要原因在於:國家整體利益必須要有全 盤性與長遠性的規劃,而選區民眾總是趨利避弊苦,因此對選區有害的,譬 如興建垃圾場、焚化爐、核能電廠,每一個選區都往外推、但是對選區有利 的,譬如地方公共建設、高鐵設站,則每一個選區都極力爭取,結果使得國 家政策與國家建設缺乏全盤與前瞻性的規劃,如此可能因為選區一時的與偏 狹的利益,造成全體利益的永久危害,最終自己選區還是會受害。以下是座 談會參與者自己的話語:

「對選區有利的則爭取,有害的則往外推,造成利益的爭執與資源的浪費」

(台北市王小姐,而台北市蘇先生、黃小姐,以及台北縣彭先生、方小姐 有類似的看法)。

「選區的利益可能是一時的,而[國家事務]必須要考量全盤與具有前瞻性」

(高雄縣夏先生,而高雄縣袁先生有相類似的說法)。

「 目 前 立 法 委 員 選 舉 制 度 所 選 出 來 的 也 不 足 以 代 表 所 有 選 區 民 眾 的 心 聲,因此立委所代表的是所有民眾,所以要以全國老百姓的福祉為第一考 量」(高雄市施太太)。

「他[指立法委員]不應該聽少數人的意見,應該以大局來考量,這樣子比 較不會因為利益而產生衝突」(台北縣方女士)。

「選民是自私的,不會考量全局」(台北市張先生)。

「小我太重要的話,會影響整個的發展,所以我比較傾向於以…整體國家 利益[為重]」(台北市涂小姐)。

第 二 個 認 為 立 委 應 該 以 國 家 整 體 為 優 先 的 原 因 在 於 民 意 代 表 的 責 任 分 工,許多參與者提到照顧選區利益是屬於地方民意代表的責任,而立法委員 身為國會的一份子,其格局應該較大一些。有參與者指出:

「 選 區 服 務 應 該 … 我 覺 得 應 該 把 他 降 到 說 一 個 縣 議 員 或 者 這 一 些 階 層 來 服務。所謂的立法委員,為什麼要立法,就是他關係到整個國家未來政策 的發展,所以他不應該把太多時間花在這個選民服務啦,紅白包跑攤(台 語)啦,這邊我覺得太浪費時間了…」(台北縣王劉女士)。

「立法委員他是中央的阿,他應該去做的是國家的、大方向的事情,不是

做那些基本的,所以他們還是為了連任做考量…」(台北縣徐先生)。

那麼,立法委員是不是應該遵循選區選民的意見?當參與者被問到:「您 覺得立法委員在執行職務時,應不應該遵循選民的意見?是什麼原因讓你這 樣認為?」

有趣的是雖然參與者指出立委應該有遠大的理想與抱負,帶領國家社會往 一個美好的願景前進,但幾乎絕大多數的參與者都偏向認為立委應該遵循 選民的意見。那麼,當被續問到:「那麼您的意思是立法委員應該亦步亦 趨跟著民意走嗎?」

大多數的參與者又認為立委不是要跟著民意亦步亦趨的走,比較傾向認 為當立委被選出來了之後,就應該以「民眾的利益」為考量,但要有自己的 判斷能力,而不要跟著「民眾的意見」亦步亦趨走,也就是說一般民眾心目 中比較理想的代表圖像是以國家整體利益為重的受託者的角色,但是在執行 其職務時民眾的利益應該顧慮到。

「所以我的看法是,不應該是亦步亦趨。而是我們選出他的話,他不可能 事事都照我們的想法,只是說一個大方向」(台北市涂小姐)。

那麼,民眾認為立法委員在實際上是如何來執行其代表職務呢?大多數 民眾認為立法委員是以其選區利益為優先(見表七)。有高達六成的民眾認 為立法委員是以選區利益為優先,而認為立法委員是以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 的僅有不到一成五的民眾,此外,值得注意的是也有 8.1%的受訪者在未提示

「 個 人 的 利 益 為 重 」 選 項 下 主 動 提 到 立 委 實 際 上 是 以 個 人 的 利 益 為 重 。 顯 然,民眾認為立法委員的實際表現與其心目中理想的代表圖像有相當大的差 距,那麼,是否可能是民眾對立法委員的實際表現不清楚,只是根據媒體的 報導,而有不正確的認知呢?如果比較在立法院工作,與立法委員實際上最 接近的立委助理的評估來觀察,結果仍然一致(見於表七)。絕大多數(76.2%)

立委助理對一般立法委員的觀察與民眾的看法相似,也是認為一般立委是以 選區利益為優先考量,如果我們將統計資料中的「其它」項略去不計,則立 委 助 理 與 一 般 民 眾 認 為 選 區 優 先 或 國 家 整 體 優 先 的 比 例 會 更 為 接 近 。 這 顯

示,台灣地區民眾認為立法委員是以選區利益為優先的看法應該相當貼近真 實的狀況。

表七:一般民眾與立委助理對立法委員代表角色的評估 選區利益

優 先

國家整體

利益優先 其它 合計

一般民眾 62.3 13.6

24.2 *

100.0(1095)

立委助理 76.2 20.5 3.2 100.0(185)

資 料 來 源 : 盛 杏 湲 , 2003-2004。

說 明 : *. 其 它 項 中 包 括 8.1%的 受 訪 者 認 為 立 委 是 以 個 人 利 益 為 重 , 1.5%的 受 訪 者 認 為 是 兩 者 皆 重,14.5%的 受 訪 者 回 答 很 難 說 、無 意 見 不 知 道 或 拒 答 。

**. 表 中 數 字 為 百 分 比 , 括 弧 中 數 字 為 人 數 。

相當值得注意的是,當大多數民眾認為多數立法委員是以選區的利益為 優先時,他們心中認為的選區並非指選區當中所有的民眾,而大多數認為是 選區當中能夠接觸到立委的少數個人、利益團體、或財團。當受訪者被問到:

「有人說大多數立法委員只會照顧財團和利益團體的需要,根本不會照顧一 般老百姓的需要,請問您是否同意這種說法?」

訪問結果見於表八,受訪者回答有點同意與非常同意的高達 68.8%,而 回答不太同意與非常不同意的僅佔有不到兩成。從焦點團體座談會也有相當 類似的發現,譬如參與者談到:

「你要找立法委員…,關係非常重要,你關係不好,你沒有什麼關係,你 要透過找關係來拉關係,…甚至於說當他要選立委的時候,你要樂捐五十 萬、一百萬,你有資助他、有捐助他,你是他的金主,你去找他,他才很 樂意幫你解決事情。…你要拜託這個委員,他會衡量說到底你有幾斤重?

你在他的心裡面有幾斤重?有幾兩重?」(台北市林先生)。

「但是找立委的話,如果對他沒有利益,他可能不幫你,有些可能也是為 了想讓他自己的曝光率增高啊,幫你開一下記者會啊,但是搞不好開完也

不了了之。」(台北市陳先生)。

研究發現顯示,一般民眾較期望立委扮演集體代表的角色,以國家整體 的利益為優先。然而,立委代表的實際面卻是:當選區的利益與整體利益相 違時,立委往往偏向選區的利益,然而,嚴重的是即便立委偏向選區,也可 能僅是偏向選區內的一小部份與立委接觸的個人或團體。顯然,立委實際上 所扮演的代表角色,與選民理想的代表圖像,有相當大的落差。

表八:民眾對「有人說大多數立法委員只會照顧財團和利益團 體的需要,根本不會照顧一般老百姓的需要」的看法

次 數 百分比

非常不同意 43 3.9

不太同意 167 15.2

有點同意 285 26.1

非常同意 468 42.7

非常同意 468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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