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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中等教育 、 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

在文檔中 20世紀臺灣教育 (頁 2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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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中等教育 、 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

中等教育階段原包括中學(初中、高中)、師範學校、職業學校(初職、

高職)三類,但自 57 學年度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後,初中改為國中,歸入國民教 育範疇,已如前述,同時初職停止招生,逐年解束,而師範學校早自 49 學年度 開始,分年改制師範專科學校,60 學年度起,所有師範學校均改制為師專,而 師範專科學校又於 76 學年度起再改制為師範學院。在此探討的中等教育僅限於 國民中學及高中、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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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一一))))國民中學國民中學國民中學國民中學

國民中學自 1968 年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以來,學校數的發展已由高度成長轉 為穩定成長的趨勢。民國 57 學年度有 487 所;70 學年度增為 658 所,成長 35.11

﹪;80 學年度有 706 所,增長 7.29﹪;87 學年度計有 706 所,則沒有增長。學 生人數也如同校數,由高度成長轉成穩定成長的趨勢,在 87 學年度的國中學生 數為 1009300 人。就每班平均學生來看,由 80 學年度的 43.86 人,降至 86 學年

度的 38.70 人、87 學年度的 37.40 人,班級人數有明顯降低趨勢。(中華民國 教育統計,民 88)

國中現行的課程標準係民國 83 年修訂完成,其特色為:(1)加強生活 教育與品德教育;(2)重視民主法制教育與公民教育;(3)落實鄉土教育之實 施;(4)注重通識教育之理念;(5)充實藝術教育之內涵;(6)強化職業陶 冶之功能;(7)反應未來社會之需要;(8)消除課程安排之性別差異;(9)

尊重學生之個別差異;(10)增加學校排課之彈性與自主性。實施的科目包括國 文、英文、數學、認識臺灣、公民與道德、歷史、地理、健康教育、生物、理化、

地球科學、家政與生活科技、電腦、體育、音樂、美術及活動科目(如同軍教育、

鄉土藝術活動、輔導活動、團體活動)。此外,國一至國三均有選修課,一年級 可選修 1 一 2 節;二年級 2 一 3 節;三年級 2 一 5 節。選修科目有:國文、英語、

第二外國語、數學、理化、地球科學、體育、音樂、美術、職業陶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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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二)二))高級中學)高級中學高級中學 高級中學

高級中學是介於國民教育與高等教育間之普通教育,其教育主旨以發展青 年身心,並為研究高深學術及學習專門知能做準備,招收國民中學畢業生修業三 年,39 學年度時,所有高中均係與初中合設,當時計有高初合設中學 62 所,高 中學生 18866 人,其後逐年增加,至 61 學年度學生增至 197151 人,超逾 10 倍。

62 至 70 學年為配合建設技術人力之需求,逐年調整減少高中學生而增加高職學 生致高中學生數呈減少趨勢。71 學年起,因應產業升級需要較高專業人才,調 整減少高職學生,使高中學生又每年遞增,至 84 學年度為 255387 人,其與高職 生之比為 32.79:67.21。87 學年度時高中校數為 242 所,其中公立的有 128 所,

私立有 114 所,學生數方面,公立學校有 213169 人,私立學校有 98669 人。而 高中生與高職生比例則為 38.7:61.3,顯示高中生在增加中。在目前學制下,

高中畢業生經入學考試可分別進入大學院校、或三年制專科學校就讀,或具一年 工作經驗後報考相關類科之二年制專科學校就讀。

現行高中課程標準係於民國 85 年公布,88 學年開始實施。其具體目標為:

(1)增進身心健康;(2)增進工具性學科能力;(3)充實人文素養核審美創 作能力;(4)提昇科學素養和對自然環境的認識與愛護;(5)增進溝通、表達、

和人際關係能力;(6)增進民主素養;(7)培養關懷社會、國家和世界的情操;

(8)增進對自我潛能和工作環境的瞭解,確立人生方向;(9)增進思考能力、

適應社會變遷能力和終生學習能力。在教學科目方面分為必修與選修兩大類,必 修科目有公民教育、國文、英文、數學、社會學科、自然學科、藝術、家政與生 活科技、體育、軍訓等領域;選修科目與必修科目相似,但無公民教育與軍訓,

增加職業陶冶領域。由於大學聯考的領導與控制,高中的教學往往以升學準備為 導向而相當程度的扭曲了高中教育的發展,在目前大學入學方式改良的提案下,

希冀未來能解決此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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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三三)三))高級職業學校)高級職業學校高級職業學校 高級職業學校

高級職業學校以教授青年職業知能,培養職業道德,養成健全之基層技術 人員為宗旨,招收國中畢業生修業 3 年,俾畢業後進入社會,從事各項實際生產 工作。在 39 學年度時,全部職業學校 77 所中,初職 44 所,高職 1 所,高初職 和設者 32 所;學生 34437 人中,初職 23211 人,高職 11226 人。其後初職逐年 減少,至 57 年實施九年國教後,初職停招,所有職校均為高職,同時在若干高 級中學附設高職類科。84 學年度高職校數以增至 203 所,另有高級中學附設職 業類科者 87 所,高職學生 523412 人。87 年度高職校數為 201 所,而高中附設 職業類科者為 90 所。高職畢業生可選擇就業或升學四年制技術學院、二年制專 科學校或參加一般大學聯考。

高等職業學校分為農業、工業、商業、海事水產、醫事、護理助產、家事、

藝術、戲劇及其他等類。二類並設時,商業及家事類、海事及水產類、醫事及護 理助產類、藝術及戲劇得視為一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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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四四)、四)、)、綜合高中)、綜合高中綜合高中綜合高中

85 學年起教育部試辦綜合高中,即在高級中等學校同時設置學術課程及職 業課程。學生可依據性向及興趣選擇未來進路。招收國中畢業生,高一採共同課 程,高二開始自由選修。採學年學分制,課程包括本國語言、外國語言、數學、

社會、自然、藝術、生活、體育、活動及職業學程等領域。其中職業以學程的方 式提供學生各類職業技能的選修空間。畢業後可自行選擇參加大學、四季二專聯 招,也可參加大學推薦甄選及四技二專甄試保送,也可直接就業。87 學年度設 有綜合高中的學校有 62 所,學生數為 34851 人,其中就讀私立學校較公立的為 多,分別是 11996 人與 8512 人,顯示私立學校面臨生存競爭壓力大,故轉型也 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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