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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六義」由經義至文學觀念之轉折

在文檔中 詩經六義之經義與文學觀 (頁 26-50)

孔《疏》在繼二劉之後發明「六義」體用觀念,認為「賦」「比」「興」是文 章之用、乃作文時屬辭的不同。這是由於二劉之博通,與孔氏之善採所獲致的成 果;又因釋氏因明之學盛行,更有助其成功。61然而時運之交移,質文以代變,自 魏、晉以下,文、筆已分,論文者或有以經為「言」非「筆」,並不以文章視之者;

但時風既崇尚沈思翰藻62,因此也不乏有以文學論經言者。如陸機之甚精於論文,

在論及文章體類時,即將經書放在其中作討論。〈文賦〉云:

「詩」緣情而綺靡,「賦」體物而瀏亮。「碑」披文以相質,「誄」纏緜而悽 愴。「銘」博約而溫潤,「箴」頓挫而清壯。「頌」優遊以彬蔚,「論」精微 而朗暢。「奏」平徹以閑雅,「說」煒曄而譎誑。雖區分之在茲,亦禁邪而 制放。要辭達而理舉,故無取乎冗長。其為物也多姿,其為體也屢遷;其

九流七略,無不該覽。雖探賾索隱,不逮於焯;裁成義說,文雅過之。」馬宗霍《中國 經學史》第九章〈隋唐之經學〉云:「其時(按:南北朝)大儒,則共推劉焯、劉炫。……

搢紳咸師宗之,宜論者以為數百年來,博學通儒無出其右,而以集南北學之大成歸之于 二劉也。」P.93,臺灣商務印書館。

60說見《四庫全書總目》〈毛詩正義提要〉

61體用之說蓋不自釋氏始,王弼「以無為本」「舉本統末」實已發其先聲;然亦以佛教因 明論理之法,更為發揚「體」「用」之學。

62蕭統《昭明文選》選文以「綜緝辭采、錯比文華」為準,必以「事出於沈思,義歸乎翰 藻」之篇始得獲選,則如經籍(姬公之籍、孔父之書)、史書(記事之史、繫年之書) 子書(老莊之作、管孟之流)都排除在外。見〈文選序〉,華正書局。

會意也尚巧,其遣言也貴妍。暨音聲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63

由文體之區分,陸機論各體文章之極致,認為「詩」則緣情,「頌」主優遊;其間 雖然也標舉「禁邪而制放」的詩教,但其實則宗「尚巧」、「貴妍」之旨,可見其 時文學思潮對於解經觀念的影響。而劉勰《文心雕龍》則正末而歸本,主張文學 本原於五經,經典也是文筆之一類,而稱其為「群言之祖」。劉氏云:

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 言,理兼《詩》、《書》;別目兩名,自近代耳。顏延年以為筆之為體,言之 文也;經典則言而非筆,傳記則筆而非言。請奪彼矛,還攻其楯矣。何者?

《易》之〈文言〉,豈非言文;若筆不言文,不得云經典非筆矣。將以立論,

未見其論立也。予以為發口為言,屬筆曰翰,常道曰經,述經曰傳。經傳 之體,出言入筆,筆為言使,可強可弱,分經以典奧為不刊,非以言筆為 優劣也。64

其論《詩》,則云:

《詩》主「言志」,詁訓同書,摛風裁興,藻辭譎喻,溫柔在誦,故最附深 衷矣。65

在劉勰的觀念中,「詩」不是特指《詩》三百篇,而是一切普遍的詩作品;「風」

與「興」,也不限定於《詩經》「六義」的涵意,而是指作詩時屬辭的方法。因此

「摛風裁興」,所貴者在「藻辭譎喻」,這是由《詩經》「六義」推進到文學創作理 論的一大步。因此《詩》再不必是賢聖之遺教,「六義」的經義觀念也因此而退聽。

因此讀劉勰〈時序〉、〈物色〉篇時,宛如這些篇是在論〈國風〉一般;而〈詮賦〉、

63《昭明文選》卷十七,P.241,華正書局。

64《文心雕龍.總術》第四十四,P.655,維明書局。

65《文心雕龍.宗經》P.22,維明書局。

〈比興〉,其義訓則頗殊於毛、鄭;至於〈頌讚〉篇似乎是在論〈雅〉、〈頌〉的作 品。「經義」與「文學」的觀念已可會通為一了。〈時序〉篇則云:

逮姬文之德盛,〈周南〉勤而不怨;大王之化淳,〈邠風〉樂而不淫。幽、

厲昏而〈板〉、〈蕩〉怒,平王微而〈黍離〉哀。故知歌謠文理,與世推移,

風動於上,而波震於下者。66

因此劉勰本是以為《詩》三百篇是歌謠的文學,而不是賢聖之德化。〈物色〉篇則 特就四時之變、物色之感,說明文學產生的原理。其間所舉的例子全是三百篇的 作品,更可看到他將「經學」與「文學」會通的文學觀。〈物色〉篇云:

春秋代序,陰陽慘舒,物色之動,心亦搖焉。蓋陽氣萌而玄駒步,陰律凝 而丹鳥羞,微蟲猶或入感,四時之動物深矣。……是以詩人感物,聯類不 窮。流連萬象之際,沈吟視聽之區;寫氣圖貌,既隨物以宛轉;屬采附聲,

亦與心而徘徊。故灼灼狀桃花之鮮,依依盡楊柳之貌,杲杲為出日之容,

瀌瀌擬雨雪之狀,喈喈逐黃鳥之聲,喓喓學草蟲之韻。皎日嘒星,一言窮 理;參差沃若,兩字窮形。並以少總多,情貌無遺矣。雖復思經千載,將 何易奪。67

此篇中論及「風」、「雅」的產生,都是以四時物色之變,人心因感物而流連,以 是聯類不窮,而摛藻屬聲立言。這中間何曾有著賢聖遺化,先王教澤之意呢?他 在論「頌」這種文體時,便也是從作文原理與作法討論,而不歸之於政道治化方 面。〈頌讚〉篇云:

原夫「頌」惟典雅,辭必清鑠,敷寫似「賦」,而不入華侈之區;敬慎如「銘」, 而異乎規戒之域;揄揚以發藻,汪洋以樹義,唯纖曲巧致,與情而變,其

66見上註同書P.671。

67上註同書P.694。

大體所底,如斯而已。68

他論「頌」體之製作,以為鋪陳敘寫宜如賦,但不應過度鋪張文辭;取意重視敬 慎之心,但不應寫成如道德教訓的格言;在揄揚人物時,須使用適當的文藻,情 感則要出乎真誠,通篇而又能樹立義理等等。由此觀之,彥和之論「風」、「雅」、

「頌」三體的寫作,實以文學的觀念居多,用意並不在闡發經義。因此我們不得 不說,這是「六義」由經義向文學躍進的一大轉折。更值得我們注意的是,劉勰 的《文心雕龍》有專篇討論「六義」的「賦」「比」「興」,則此三者實際上已是獨 立在「風」「雅」「頌」之外,「六義」並非是一體不可分的組合;這對於毛、鄭之 學-尤其是鄭玄以賢聖治化將「六義」視為一體的政教觀,無疑地是非常重大的 分化。在《文心雕龍》一書中,〈比興〉篇是屬於「創作論」的一部份,其內容是 討論文學屬辭摛藻的技術運用;〈詮賦〉篇則放在「文體論」中,這是由於歷經戰 國以迄秦、漢,「賦」已成為作家最常寫作的作品,因此成為一種文體,已經脫離

《詩經》「六義」的範疇而完全獨立了。69〈詮賦〉篇云:

《詩》有「六義」,其二曰賦。「賦」者,鋪也,鋪采摛文,體物寫志也。

昔邵公稱公卿獻詩,師箴瞍賦。《傳》云:「登高能賦,可為大夫。」詩序 則同義,傳說則異體,總其歸塗,實相枝幹。劉向云:明不歌而頌;班固

68見上註同書P.158。

69王更生先生論《文心雕龍》之內容分類,云:「大凡研究『文心雕龍』者,必先了解它 的內容分類,而往代學者只以為上篇論文章體製,下篇論文章工拙,所以若干年來,『文 心雕龍』的研究,一直困於靜態資料的評校注解。後來可能是受到日本學者青木正兒的 影響,才劃全書五十篇為文原論、文體論、文礎論、修辭論、總論、自序六部份。但是 這六部分與彥和的自為法,並不相應。……所以就全書而言,分上篇下篇;就各篇內容 言,上篇二十五,前五篇為文原論,後二十篇為文體論;下篇二十五,前二十篇是創作 論,再四篇為文評,論末篇緒論。這樣以彥和自己的分類,做研究『文心雕龍』的準據,

自較青木君的說法正確,而容易入手,這是我們首當認識的。」本篇從其說。見《文心 雕龍研究》,P.338-9,文史哲出版社。

稱:古詩之流也。至如鄭莊之賦〈大隧〉,士蒍之賦〈狐裘〉,結言短韻,

詞自己作,雖合賦體,明而未融。及靈均唱《騷》,始廣聲貌。「賦」也者,

受命於詩人,拓宇於楚辭也。於是荀況〈禮〉、〈智〉,宋玉〈風〉、〈釣〉, 爰錫名號,與《詩》畫境,「六義」附庸,蔚成大國。述客主以首引,極聲 貌以窮文,斯蓋別《詩》之原始,命「賦」之厥初也。70

〈詮賦〉篇是為「賦」這種文體推溯源流、釋名定體,並進行作品的批評。劉勰 認為,「賦」作為《詩經》「六義」之一,原指的是「鋪采摛文,體物寫志」,是聯 綴文辭、描摹事物,藉以抒發情感的文學創作方法。如《左傳》鄭莊公賦〈大隧〉、 士蒍之賦「狐裘蒙戎」,都指的是自作詩。其後以不歌而誦,如春秋時列國士大夫 盟會、燕饗之賦詩,是誦既有之詩篇。到戰國時屈原豐富其辭藻,荀子創造了形 式,後世文士接踵繼而寫作,終於蔚成漢賦的大國,則其時「賦」與「六義」已 分疆畫土,成為截然不同的兩種內容。「賦」在「六義」是文辭作法,這是其原義;

但其後賦既已成為一種文體,則已非原始命名所能概括。這是「賦」必然從「六 義」脫離的根本原因。至於「比」、「興」本是詩文的作法,此種作法自然也是適 用於《詩經》以外的作品的。〈比興〉篇云:

詩文弘奧,包韞「六義」,毛公述《傳》,獨標「興」體,豈不以風通一作異。而 賦同,比顯而興隱哉。故比者,附也。興者,起也。附理者切類以指事,

起情者依微以擬議。起情故興體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比則畜憤以斥言,

興則環譬以記一作託。諷。蓋隨時之義不一,故詩人之志有二也。71

《文心雕龍》所以將「比」、「興」放在一篇中討論,而不將它們獨立成篇,是因 為兩者之間性質之類近。在篇中論「比」之處多於論「興」,原因是「比顯而興隱」。

70《文心雕龍.詮賦》P.134。

71見上註同書P.601。

比的義界清楚易明,可以有較多理論的闡說;而興則義界不明,微妙而難說。72 王禮卿先生因此說:

比為附理以斥言,興為起情以環譬,故比顯而興隱。蓋比所假之物象,乃 有一定之義界,與所宣之理必然相附,所謂「切類以指事」者;且指實其 物而為言,則察象足以見理,故比體顯。興所觸之物象,本無一定之義界,

與所起之情微妙相關,所謂「依微以擬」;且環旋取象而為譬,則察象不足 立即明情,故興體隱。此本篇析論比興之要義也。73

原彥和之釋「比」「興」,是取先鄭(鄭司農眾)「比者,比方於物也;興者,託事 於物」之義,對於後鄭(鄭玄)之說則所採者甚少。這是由於後鄭以政教說比興,

既乖於《詩》例,而又多不得義,不如先鄭義界之明白,故彥和取彼而棄此。74

既乖於《詩》例,而又多不得義,不如先鄭義界之明白,故彥和取彼而棄此。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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