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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年在威權體制下,討論人權是不被允許的,當然這並不能阻擋當 時社會上,尤其是反對黨起來爭取基本的權利。在五○年代時期,雷震 與自由中國,對政府有諸多批評,並起而組織反對黨,希望在政治上有 所突破。然而這個組織反對黨的企圖並沒有實現,七○年代以後,黨外 力量興起,一步一步地向政府抗爭,終於在一九八六年組成民進黨。從 這些事實來看,爭取人權的活動是先於人權教育的展開,雖然如此,但 比較有系統、比較制度化的人權教育,不論在學校裡或社會上,台灣只 是在起步階段。

根據東吳大學政治系一個非常初步的問卷調查顯示,在台灣大專學 校中只有六個學校有人權的課程,中文的專書則是少之又少,也說不上 有什麼專門探討人權的學術刊物,在中學及小學裡情況也是一樣落後。

公民教材的內容,有些是跟人權的基本信念相互違背的,但是這幾年來 開始有了改變,我們可以分兩部分來說明。

(一)學校的部分

東吳大學、陽明大學和台北師範學院,曾經向國科會提出一個整合 型的研究計劃,為期三年,分學前組、小學組、中學組及大學組;試圖 透過研究進而編纂教材,用於學校的教學。簡單來講,在第一年,學前 組及小學組,都把注意力放在教室內的觀察,希望從學生之間的互動以 及學生與老師互動,來探討有關權利的衝突與問題。中學組採用問卷的 方法,試圖了解他們在家庭與學校生活中,有關權利的看法與態度,例

如隱私權與健康權。大學組也辦了一次較大規模的問卷,希望了解大學 生對人權的看法與態度,以及他們態度形成的背景。

這份問卷涉及公民與政治的權利,如人身自由、參政的權利等,也 涉及女性的權利、勞工的權利、性別傾向的選擇與環保的課題。對於這 份問卷的結果,已經做過初步的分析,這些研究的初步成果,一九九八 年十一月十七、十八日,在東吳大學及台北市立師範學院,所舉辦的研 討會都已提出討論。

再就教材的編纂來看,這個研究計劃的基本原則是漸進的,也就是 說,想傳達給學生的資訊與技能,是隨著學生的年齡與生活經驗逐步調 整的。對學前組與小學生來說,當然不能希望他們了解比較抽象、或比 較牽涉到政治與經濟領域的觀念,因此要把重點放在容忍、和平相處、

自尊與尊重別人的基本觀念上;到了中學,就提出隱私權、健康權等議 題;到了大學的程度,便假設同學們對抽象、複雜的有關權利的觀念較 能掌握,如個人主義、民族主義、環境的保護等與上述觀念並行。

這個研究計劃預期用遊戲的方式,在學前組及小學組來宣導權利的 觀念;在小學組與國中組,傾向於用編故事的方式;高中組採取活動的 方式。相較之下,大學組基本上是用編教科書,並輔以紀錄片與辯論的 方式來進行。

雖然這個研究計劃已進行了三年,也有些初步的成果,但還有待進 一步的整理。至於這些教材如何在學校裡使用,也有待進一步的磋商,

以期得到更多的共識。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這些年來婦女新知基金會也 受教育部之託,整理出一些兩性平等教育的資料,這些教材對人權教育 當有很大的幫助。

(二)社會的部分

從聯合國組織的討論,以及美國與亞洲許多國家的經驗來看,社會 上各個專業階層、各個群體的人權教育與學校裡的教育同樣地重要。在

若干社會,軍隊與警察嚴重侵犯人權,法院也不能保障個人的權利,這 些專業階層需要人權教育是不難了解的,早年台灣是這樣的情況,菲律 賓也相似。

因此,聯合國對人權教育的一些文獻,特別提到軍人、警察、監獄 的工作人員、新聞記者、社工人員等應該優先得到人權教育,同時這些 方面的研究與教材也日漸增多,但在台灣,這部分的工作似乎還未開 始。比如說,律師公會對司法與律師的職前訓練,雖然也請專家來做演 講,但時數非常地少,難以發生什麼影響。

另外,若干新聞工作人員,在報導有關女性或刑事嫌疑犯事件時,

對個人人權也沒有充分的尊重。雖然記協對這個情況表示關懷,但到 現在也似乎沒有進一步的改進。在醫學界情況稍有不同,國立陽明大 學周碧瑟教授所領導的陽明十字軍,從事醫務治療已有二十年的歷史,

並且又開始進一步擴展工作,不只限於醫務治療與疾病的預防,也兼顧 到較偏僻的縣市,對中學生宣導人權的觀念,包括在花蓮和綠島等地。

又如在一九九七年,設立的糖尿病關懷基金會,得到醫學界及糖尿 病相關產業人士的支持,對糖尿病患的權益十分重視。在十一月間,配 合世界糖尿病聯盟,為世界糖尿病日所召開的會議,主題為「糖尿病與 人權」,希望引起國人對糖尿病患者的注意,並保障病患的權益。台灣 民間人權組織的努力,大多集中在保護弱勢群體,諸如婦女新知基金會 對兩性平等教育的工作,對單身女性權益的關懷;又如婦女救援會與勵 馨基金會,對受傷害女性的協助,包括對於受性侵害者以及救援,都算 是社會上人權教育的一部分。

再以環保議題而言,多年來,環保聯盟對核能以及核廢料處理問題 的抗爭,給政府帶來很大的壓力;大規模的遊行屢見不鮮,每年也到立 法院抗議,這對環保意識的提昇升有一定程度的幫助。

另外若干教會,對弱勢族群如原住民與外勞的關注,社會上也已經 逐步認同。從另外一個角度來看,我們也可以說社會上的民間組織,包 括人權、女性組織、環保、勞工、原住民運動,已經成為政治上一個新 的力量,他們的工作也一步一步地,在特定的範圍內取代政府的作用,

在他們推動權益的同時,也涉及到對人權觀念的宣導與傳播。

家庭中的權利關係也值得重視,我們的社會深受傳統的影響,父權 主導使女性和子女的權益,十分難以得到充分的保障。家庭被視為私領 域,是政府和社會權利不能干預的場所。我們傳統的觀念「家醜不可外 揚」,尤其對女性和子女的權益保障傷害非常大。

當前女性主義的論述與兒童權利的觀念,逐漸受到重視,對傳統家 庭權益關係當會產生影響 ;但我們也不能期待,在很短的時間內會有 很大的改進。最近報紙上對家庭暴力的報導不算少,但可能這只是冰山 的一角,家庭中權益的保障,家庭成員相互的尊重,恐怕是我們社會不 能不認真面對的一個問題。在這樣的背景之下,關懷女性與兒童權益的 組織,如婦女救援會、勵馨基金會、兒童福利聯盟等,以及政府的社工 部門十分值得我們的鼓勵與支持。

充分的人權保障不能只依賴教育,雖然教育是最基本的條件,法律 也必須扮演一個關鍵的角色;換句話說,人權的享有必須有完備的法律 體系,以及有效的執行。台灣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因此,與國際社會 的關係受到限制,比如說,我們較難以得到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協助;但,

這並不應該影響到國內人權立法的推動與執行。

近年來,台灣人權促進會,企圖透過立法院發表一個簡單的、原則 性的聲明,表示願意遵守聯合國通過的人權公約或是決議案,並進一步 設立國家人權委員會或類似的組織,來協助立法機關修訂法律,監督行 政機關的執行,聽取民間的訴求,並加強人權教育的功能,實在是一件 值得推動的工作。

戰後五十年來,聯合國組織對人權教育非常地關注。從最早觀念的 提出與釐清到較為具體的規劃,近幾年來更提出人權教育十年,倡導一 個普遍性的人權文化,可說是盡了不少力量;正如 Theodore Orlin 教 授所言,聯合國的努力使我們對教什麼、怎麼教都有了初步的概念。然 而從亞太地區來看,聯合國的工作也受到批評,被認為並沒有積極鼓勵 民間團體的參與,做法也比較保守,不能使人權教育與亞太地區弱勢族 群的命運密切相關。這個批評有它的價值,畢竟如果人權教育不能改變 弱勢族群的處境,它的意義也就不大了。

但如果就中國大陸與台灣的情況來看,聯合國人權教育的活動,確 實給政府不少的壓力,也鼓勵了民間團體起來推動人權的觀念,從近年 來中國大陸民運人權份子的活動,以及台灣民間組織一連串慶祝《世界 人權宣言》五十週年的活動,均可見其一般。

人權教育在台灣只是在初步階段,學校裡課程既少,教材、師資也 非常缺乏,如果企圖進一步來開拓人權教育的領域,一定得從師資的培 訓與教材的規劃著手。

當然,這樣的一個構想,必須得到政府教育部門的支持,社會各界 與民間團體的共同努力,根據菲律賓的經驗,教育當局傾向於保守,跟 民間團體在觀念上,以及執行上都有不少的爭論,我們也可預見,在台 灣比較有系統的推展人權教育,還有許多困難必須克服,尤其是放棄或 是修訂若干傳統的觀念,把權利的論述建立起來,是不可少的先決條件

。不過在過去短短幾年當中,民間團體十分活躍,也取得一些成績,在 這個基礎上繼續向前邁進,豐收結果,當是可以樂觀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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