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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洲的情況和美國十分不一樣,傳統文化與歷史背景既不尊重個人 權利與自由,許多亞洲國家又受到殖民帝國的統治,到二次大戰以後,

才得到政治上的獨立,多年來一直處於獨裁專制政體掌控之下,因此,

在亞洲地區推動人權教育是十分地艱辛。當今亞洲是世界上唯一沒有區 域性人權組織的地區,所幸這些年來,亞洲民間人權組織為數不少,也 十分活躍。

例如說,一九九三年三月,亞洲各國政府在曼谷召開會議,一百一 十個亞洲的民間組織也在曼谷召開會議,與政府的會議針鋒相對,兩次 召開亞洲民間會議的目的,一方面是檢討亞洲的人權情況,另一方面是 商討今後的策略。他們強調人權的普遍性,對亞洲政府,尤其是中國、

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尼代表,強調文化的差異,主張不同的文化背景 應有助於對人權的尊重,並非與人權普遍性互不相容。同時,他們又提 出一個比較新穎的看法,建議聯合國規劃一個「人權教育與訓練的人民 的十年」(People’s Decade for Human Right Education and Training),

也建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輪流在亞洲、拉丁美洲舉行會議,不限於在日 內瓦一地。

與此同時,亞洲地區相互間的資訊流動也逐步展開。一九九四年十 二月,亞太地區人權資訊中心在大阪開始運作,這個中心早年得到日本 Burakumin 族群解放同盟的幫助,現在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基金會,大阪 政府,與大阪市政府都參與這個基金會的運作,是亞洲最具規模的一個 協調與資訊流動的機構。一九九四年這個中心就分別在印尼、印度、漢 城與大阪開了四次人權教育工作坊,邀請亞洲各地的中小學教師參加,

交換人權教育的經驗。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亞洲地區的人權教育資源中

心,於一九九二年在曼谷成立,這個中心最早的時候,曾得到國際特赦 組織挪威分部的經濟援助。

再就幾個個別國家的情形做一簡單的描述,首先來看看中國大陸的 情況。多年來,人權的討論在中國大陸是一個禁區,當然也就談不到人 權教育。早些年的中國共產黨和政府,把人權觀念看做是西方資產階級 的產物,不值得社會主義國家來討論,最近幾年又提出國情論,認為中 國的國情、歷史文化的發展與經濟的成長和歐美有別,因之中國有不同 於歐美的人權觀念。雖然中國政府後來簽署了《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 國際公約》,之後又簽署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但都還沒有批 准;同時政府對民間團體,尤其是關心民主與人權的人士,仍嚴加控制,

人權教育的推動,在中國不是短期間可以期待的。

再以日本為例,戰後日本受到美國的統治,在美國政府與麥克阿瑟 總部指導下,通過了新的憲法,許多權利與基本自由都有明文的保障,

司法體制也十分獨立,民間人權組織如日本民權同盟(Japan Civil Liberties Union)也十分活躍。然而基於歷史的背景,種族與族群的 歧視隱然存在,尤其下列的三個群體仍受到嚴重的歧視。

一、約六十萬的韓籍永久居民,他們大多數是二次大戰強迫勞工的後 裔,在日本出生、長大、受教育的居民。

二、大約五萬的愛奴人,他們是日本最北部的原住民。

三、約三百萬的 Burakumin,他們是封建時代賤民後裔,他們在種族族 群上與日人並無二致,但其職業限於處理牲畜屍體與剝製獸皮,是 最卑賤的工作。也因此他們在就業、婚姻、住房各方面都受到很大 的歧視。在以上這三個受到歧視的群體當中,Burakumin 組織的民 間團體最為努力於改變現狀,也給政府帶來不少壓力;一九六九年 政府採取了一項新的政策,保障他們選擇和改變住所的權利,以及 平等教育和就業的機會,這些年來已取得不少的改進。(Richard Pierre Claude,1996:168-171)。

在亞洲各國中,菲律賓對人權教育的推動最早也最具有成績,菲 律賓大學法律中心在八○年代初期,出版了一項人權教材,並且在小 學試用過。在馬可仕獨裁政府未被推翻以前,若干政壇人物如 Jose W.

Diokno 和 Benigno S. Aquino 已經強調對人權的尊重。

一九八六年馬可仕政權被推翻後,Corazon C. Aquino 在民意支 持之下成為菲律賓總統,她立即恢復人身保護令,廢除馬可仕時代的 一些侵害人權的法規,釋放了幾百個政治犯,並重申她對人權的執著

。一九八七年菲律賓通過了新憲法,在憲法第十四條明訂,所有的教 育機構應該把對憲法的研究當為課程的一部分,包括愛國主義和民族 主義、對世人的愛以及對人權的尊重等等。在這樣的背景下,菲律賓 的教育部門和人權委員會,以及各級學校及民間組織,都涉及到人權 教育的工作。

從這幾年人權教育推動的情況來看,菲律賓面臨兩個問題,一是關 於人權觀念的爭論,一般來講,教育部較為保守,主張人權教育應該是 價值教育的一部分,如愛國主義、民族主義、社會責任、經濟效率等,

政治上的保守勢力,尤其對軍隊、反叛軍游擊隊侵犯人權的情況,不願 做徹底的批判,惟恐引起軍隊的反彈。

民間人權組織的看法則與此相反,主張明確提到憲法保障的特定權 利與自由,並較強調政府,尤其是軍隊侵犯人權的紀錄,實在是平民、

政府和軍隊的關係,一方面,多年來菲律賓面對共產黨,及其游擊隊的 挑戰,大多數侵犯人權的案子都涉及到政府的軍隊,另一方面 Aquino 被選為總統,是得到當時國防部長與參謀總長的支持,因此,不願意或 不能給軍隊過大的壓力,是在這樣錯綜複雜的情況下,引起了對人權觀 念的爭論。

第二個問題是,教育部門和學校傳統保守的作風,不願意在教學方 面做非常快速和巨大的改變,比如教師的訓練以及課程的規劃,都比民 間人權組織的期待來得慢。因之,人權教育的推動,十分有賴於民間團

體以及在學校裡的老師;比如說 Jose W. Diokno 基金會在早些年就編纂 了小學和國中的人權教材,建議教育部採用,一九九三年後又進一步從 事師資的訓練,並提供教材鼓勵教師參與,把人權的課題跟他們生活上 所面臨的問題連結在一起(Richard P. Claude,1996,ch.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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