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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因具有特殊的可演化性

如同基因性質一樣,許多非基因性質不僅可以遺傳,它們同時會演化,因 此可演化性不能用來刻劃基因的因果特性。如果可演化性可以被適當的用來說 明基因為何具有意向性訊息,那麼基因的可演化性就必須是一種特殊的可演化 性。有學者便訴諸基因所特有的語法性質來說明它的特殊可演化性。

在繼續討論之前有一個區分必須先說明:許多人將一個生物特徵發展的問 題和該生物特徵的演化問題混為一談,這是錯誤的。許多演化的適應需要非常 特定且複雜的環境條件,相關的生物特徵才會發展出來;另一方面,有些在不 同 環 境 中 都 可 以 發 展 出 來 的 生 物 特 徵 卻 不 是 經 由 演 化 適 應 而 產 生 的 。

(Tinbergen, 1963)換句話說,我們不能僅僅透過探究演化史而了解生物特徵的 發展。不過,這點本身不能減弱以基因的特殊可演化性來支持基因意向性的論

點的力道。

如同我們說過的,如果基因所帶有的訊息是意向性訊息,那麼就如同語言 一般,基因訊息就必須具有語法和語意兩個面向。我們已經討論過一個支持基 因具有語意面向的主張,現在我們討論一個來自於梅納史密斯和薩思麥利

(Maynard Smith & Szathmáry, 1995)關於基因語法的主張。梅納史密斯和薩思 麥利指出,大部分的可遺傳系統只具有有限的可遺傳狀態,代與代之間的可變 異性是非常小的。然而,基因體的可遺傳狀態卻非常不同。就如同語言,基因 體具有遞歸性的(recursive)語法結構,這使得基因體在擁有基本單位數量相 對少的構成元素的情形下 -- 以人類為例,2001 年人類基因體計畫草估人類有三 萬五千個基因,最近的預估指出人類基因數可能低至兩萬五千個 -- 我們仍舊可 以以這些為數不多的基本單位進行沒有上限的各種組合。單單 200 個核甘酸單 元所組成的 DNA 節段就有 4200 不同的序列組合。除了如核甘酸 A-T 與 C-G 配 對的少部份限制外,這些組合可以相當自由的方式進行,而且組合物的長度幾 乎是沒有限制的。這個基因體的語法特色在哲學上或語意學上稱為生成性

(gererativity)的可組合性(compositionaility)。

事實上,除了梅納史密斯和薩思麥利所指出的遞歸性語法結構之外,在語 法的面向上,基因如同語言一樣具有分明性(discreteness),意即同一個基因 在不同的組合中會保持它的同一性,亦即維持相同的形狀,不會像麵粉溶在不 同的液體中會混成不同的形狀而改變原有的形狀。基因體的遞歸的可組合性以 及分明性本身使得基因帶有訊息這個想法似乎變得可信,因為遞歸的可組合性 使得基因可以用來運算(compute)各種可能的後果,亦即它們所導生的各種可 能的生物特徵;同時,基因的分明性支持基因單位的語意在不同語境中可以維 持相同意義,因此也將支持基因訊息的脈絡的不敏感性。基因與語言如果同樣 具有語法遞歸性的結構以及分明性,而且其它生物特徵的導因都不具有這些語 言特徵,這個事實本身將會強烈的支持基因所帶有的訊息如同語言所帶有的訊 息,它們同樣帶有意向性訊息。

基因之具有語法結構使得採取這種立場的學者可以進一步主張,基因所特 有的可組合性以及分明性使得我們可以將生物特徵的導因區分成兩類,一類是 基因導因,另一類是管道導因或環境導因。管道或環境導因是那些可演化性極 小的生物特徵導因。如此一來,面對為數眾多的可能的細緻環境變異時,生物 所需的眾多演化變異的可能性,只能是來自於基因。換句話說,只有基因具有 那種可以對於自然的汰擇產生細緻反應的能力,而這個能力進一步產生適應。

這點可以與目的語意學進路結合以導出以下的結論:既然只有基因支持真正的 適應,那麼只有基因帶有目的論式的訊息。

讓我們從一個不同的角度進一步說明這個立場。基因一詞被生物學家引進 的一個重要因素是為了說明生物令人驚奇的演化及不經學習而來的精緻適應能 力。無論演化或環境適應,外在世界的訊息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部份,而不經學 習而獲得的外在世界的訊息似乎只能是從遺傳來的,遺傳經由基因,基因因而 被視為那從演化中不斷獲取的訊息的儲存處所。讓我們透過羅倫茲的對基因訊 息的「物種史訊息」(phylogenetic information)這個概念來說明這點。對羅倫 茲而言(Lorenz, 1965),物種史訊息是關於與適應性(adaptation)有關的環境 訊息,由於它是一種生態訊息,因此羅倫茲稱生物的適應性為包含「環境圖 像」(image of the environment)以及「環境訊息」的適應性(7)。羅倫茲認 為,生物物種透過自然汰擇「在基因體中以分子鏈的形式蒐集及儲藏訊息」

(103),同時,這些訊息因而也儲藏在染色體中(8),而染色體同時被視為 具有「獲得及儲存環境訊息」的演化功能。最後,這些基因體所儲藏的「物種 史訊息」,經由染色體的傳輸,傳給下一代,並且在個體的發展中扮演關鍵性 的功能。「在身體以及在行為的發展上,支配個體發生學的明顯的是基因體內 的遺傳藍圖,而非該藍圖實現時所必需要的環境狀況。」(20)。對羅倫茲而 言,「物種史訊息」說明了直覺反應式的行為的適應性,沒有上述所描述的

「物種史訊息」,我們很難瞭解生物可以在沒有學習的情況下就能在那麼細緻 的多變環境中適應。

讓我們先討論這個論證所訴諸的語法類比。透過基因的「語法性質」支持 它們具有意向性訊息,將面對語法是否足以產生語意的哲學爭議,這個爭議最 典型的是出現在心靈哲學上。對於物理系統如大腦及電腦軟硬體是否能產生意 向性,自從塞爾(Searle)提出中文房論證(Chinese room argument)後,就被 熱烈的爭辯著,至今仍無定論。當然如果基因的語法加上某種對這些語法的語 意說明,例如我們先前所討論過的目的語意學說明,或許將使得基因之具有意 向性訊息變得比較可信。不過,這裡的重點仍是在透過基因的語法結構來區分 基因特有的可演化性,從而支持基因具有意向性訊息。

格理費茲(Griffiths, 2001: 404-5)認為,梅納史密斯與薩思麥利的論證預 設了以下此一不適當的區分:一個發展系統的所有特徵可以被分為一部分是基 因系統所產生的,一部分是其他的可遺傳系統所產生的。格理費茲認為這樣的 區分是不恰當的,基因系統與其它可遺傳系統對所有生物特徵的遺傳變異都具 有不可分割的貢獻。達茲漢斯基在很久以前就做了一個更一般性的宣稱:「人 類以及動物的行為是發展過程的產品,在這發展過程中,基因和環境是一個具 有回饋關係的系統中的組成成份。同樣的說法也適用於一個人的皮膚顏色、頭 形、血液化學成份以及細胞體的或新陳代謝的或心理的疾病。」(Dobshansky, 1967: 64)

在研究上,你可以控制非基因遺傳系統因素的變數,而僅僅透過基因遺傳 系統變數的變異來說明生物特徵的變異,因而下結論說,基因的語法可以對應 到生物特徵彼此的細微差異及變異。然而,在研究上,你也可以控制基因遺傳 系統因素的變數,而僅僅透過非基因遺傳系統變數的變異來說明生物特徵的變 異,因而下結論說,非基因系統的語法可以對應到生物特徵彼此的細微差異及 變異。譬如說,我們可以將基因的變數控制著,透過操作所謂管道變元來產生 為數眾多的生物性徵變異可能性。這種操作的可行性或至少可能性是相當高 的,因為如果管道變元的數目極度減少,那麼基因事實上可以產生的發展後果 也會極度減少,這顯示管道因素對於生物性徵的演化多樣性的影響是相當大 的。

基因的分明性說明了基因遺傳系統的可分離式的演化潛能,而可分離式的 演化潛能的確可以說明生物演化的多樣性及精緻差異性。但是,這不能排除非 基因遺傳系統不能說明生物演化的多樣性及精緻差異性。就如同格雷(Gray, 2001: 197)所指出的,「基因之外的變化也同樣可以是細部式的(piecemeal)

和漸進式的(incremental),就如同自然的汰擇可以偏好在不同位置上的不同 基因組合,自然汰擇也可以偏好內在共生(endosymbionts)的組合。細胞質的 因素、巢穴的設計、習性的偏好,這些東西的量的變異,都可以經由外於基因 的方式遺傳下去。因此,雖然這些因素的組合並非沒有限制的,它們的組合數 量卻大得足以對自然的汰擇做出細緻的反應。」以下的事實可以搭配格雷的觀

察:絕大部份的基因組合變異完全沒有生物上的功能,它們甚至被稱為「垃 圾」(junk)。

非基因遺傳系統一如基因遺傳系統,兩者皆可以做為說明生物特徵演化的 語法結構,雖然現今的學界比較少投資於非基因遺傳系統的研究上,使得我們 對它們的理解相對的少。事實上,如果兩種語法結構所說明的是同一組生物特 徵的演化及差異,那麼雖然它們具有物理上的差異,它們在語法上是等同的。

如同格理費茲所指出的,並不是語法對象間的物理差異都是語法差異,例如,

筆跡的差異或口音的差異並不是語法上的差異。所有語法上的差異一定具有物 理上的差異,但是物理上的差異不一定具有語法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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