蟲卵等功能。
• 減量化:降低水分將廚餘之重量、體積減少。
• 可結合其他有機廢棄物(如農林廢棄物)共同處理。
• 資源回收:廚餘經堆肥化後可製成肥料、培養土及土壤改良劑等。
(一) 廚餘堆肥廠流程
廚餘堆肥處理系統略如圖4 所示。
圖4 廚餘堆肥處理流程
完整之廚餘堆肥作業流程包括分卸貨暫存、前處理、發酵作業( 一次發酵及靜 堆)、完熟作業和成品出料,另包括污染防制設施。其中前處理作業包括破碎、脫水 和副資材調配等,是後續發酵作業成功與否的關鍵要件,需慎選機械設備和規劃流 程。而配合完善之污染防制設施則是確保堆肥場周遭之環境衛生,避免影響鄰近民 眾,更是堆肥廠得以永續營運的關鍵。
以日處理10 公噸含水率 85% 之廚餘為例,進行破碎擠壓脫水後,脫除之污水約 3~4 公噸,加上發酵過程滲出所收集之水分,可採簡易之自行液肥發酵處理或收集外
有機資源循環再利用及案例
運至既有之廢污水處理廠處理。擠壓脫水後之廚餘必須添加足夠副資材,調整含水
分將逐漸降低。水分太多造成污水橫溢之髒亂惡臭現象,且團聚成塊狀造成 空氣無法順利傳輸,阻礙堆肥發酵之進行。
• 發酵時間與空間:一般分兩階段之發酵,第一段發酵應維持約30天,否則無 法達到腐熟的要求;第二段靜堆仍須可維持10天以上較理想,因此堆肥場須 有足夠的堆肥空間。
• 溫度:若操作良好,經一星期後堆肥區之中心溫度即可高達60℃以上,並可 維持約10天左右,再逐漸下降至常溫。高溫可殺滅病原菌、蟲卵外,並能將 水分逐漸脫除(約可達40%以下)。
• 翻堆頻率:翻堆作業是堆肥發酵之重要手段,目的在提供足夠氧氣以利微生 物分解作用進行,並使基質充分混合,及將水分移除。若翻堆不足,發酵速 度將遲緩,且空氣不足易形成厭氧化。但若翻堆太頻繁,溫度不易蓄積,亦 不利發酵進行。
• 送風量:足夠的空氣量是供應堆肥微生物發酵作用的必要條件,送風量不足 或不均勻,微生物無法獲足夠氧氣進行有機物分解;送風量若太大,則易將 熱量快速帶出,使溫度不易上昇,不利於發酵作用。
3. 成品篩選與品質管理
廚餘堆肥成品內若含有無法腐爛的塑膠或大型顆粒狀物質,將影響堆肥使用,
須以篩網將雜物去除,以獲得品質均勻之成品。
廚餘堆肥發酵後主要產品為有機質肥料、有機資材半成品、土壤改良劑等。產 品去化管道視收集原料的分類狀況、處理方式與品質檢驗成果而有所不同,也將影 響產品的用途與價格。若品質良好,含廚餘的肥料成品符合規範( 雜項堆肥品目編號 5-11),可向農委會申請肥料登記證之雜項堆肥品目販售。相關規格如表 2。
有機資源循環再利用及案例
表 2 各類肥料品目及規格
中華民國102年4月3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21052625號公告修正 (十一) 雜項堆肥(品目編號 5-11)
(三) 標準化之廚餘堆肥廠案例
環保署歷年來陸續補助各縣市設置廚餘堆肥場,總數已達五十多處。為使各堆 肥場可妥善處理廚餘,環保署定期邀請專家委員至各堆肥場進行操作性能之評估與 輔導,以發揮良好成效。其中臺南市城西堆肥廠之廠區配置、操作管理皆十分良好,
可作為範例。如圖5 顯示八個發酵翻堆槽中,各槽溫度與 pH 變化,物料逐漸分解且 堆積量逐漸降低之情況,堪稱為符合理想之操作模式。
圖5 標準化廚餘堆肥廠之操作狀況(臺南市城西堆肥廠)
該堆肥廠日處理量8 公噸 ( 含水率約 85%),經脫水後固渣約 3.2 公噸 ( 含水率約 70%)。混合木屑及迴流腐熟堆肥成品後總重量約 5.3 公噸 ( 含水率 63%)。操作時每 週依序移槽翻堆,底部並有通氣管送風。隨生物發酵之進行,各槽堆積高度逐漸下 降,外觀蓬鬆,第三槽後出現可分解纖維質之白腐真菌。地面無污水漫流之情況,
且廠區無臭味。其成品外觀蓬鬆黑褐色、氣味良好。已向農委會申請取得肥料登記 證「尚介肥」。經探討該廠成功之關鍵為 :
• 廠區空間配置合理。
• 適當之破碎前處理
• 水分控制良好(脫水、添加副資材)
有機資源循環再利用及案例
• 空間充足,且定期翻堆及送風
除城西堆肥廠外,各縣市另有多處操作良好,且堆肥成品優良之廚餘堆肥廠。
對處理廚餘及有機資源資源化發揮重大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