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謹提出以下之心得與建議:

1.中國勞動法制之發展上,「特殊地方因地制宜」為其特徵,必須有實地調查 訪談之經驗,方得確實掌握。

2.中國有關勞資爭議處理上,有極為特別之調整、仲裁、司法審判之多重複 雜關係,除制度內涵之理解分析上,同樣必須搭配實地調查與參訪,方得有 更深刻與不偏離之正確觀察。

3.中國勞動法學界,與實務界有非常緊密之合作關係,與台灣之一定程度或 多僅限於點線、無面之相互交往關係不同,可資參酌借鏡。

4.中國有非常豐富而詳盡的實地調查資料,且更新速度極快,使其相關之政 府機關構與社會行動者有非常頻繁的檢討與改革,值得吾人效法。

摘要

法學院黃程貫教授與林佳和助理教授兩人,基於執行「中國大陸的社經變遷與 法制發展--總計畫暨子計畫三:政經社體制變遷與勞動保護子計畫」案,前往 中國廣東深圳市進行調查訪談與實際聽審,受訪者或聽審機構包括深圳大學法 學院教授、廣東省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副會長、勞動專業律師、深圳市勞動人事 爭議仲裁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等,主要以理解地方勞動爭議處理實務為目 的及任務。

出國成果報告書 出國人員 黃程貫教授、林

佳和助理教授

執行單位 法學院

出國地點 中國深圳市 出國日期 2012 年 11 月 4~8 日,共五日

一、目的

基於執行「中國大陸的社經變遷與法制發展--總計畫暨子計畫三:政經社體制 變遷與勞動保護子計畫」案,前往中國廣東深圳市進行調查訪談與實際聽 審。

二、過程

兩人前往前往中國廣東深圳市,藉執行「中國大陸的社經變遷與法制發展--總 計畫暨子計畫三:政經社體制變遷與勞動保護子計畫」之便,以理解中國地 方層級處理勞資爭議處理之實務方式與問題為目的。在扣除前後兩天搭機往 返的交通時交外,於三天的時間中,主要之實地參訪對象及聽審機構,前者 包括深圳大學法學院侯玲玲教授、劉彪教授、廣東省人力資源管理協會副會 長梁滿光、廣東瀚誠律師事務所彭小坤律師、馮鎮波律師、孫超律師、后玉 婷律師等,後者則主要前往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深圳市中級人民法 院,實際現場聆聽數個仲裁與司法案件之審理,從程序與實際運作面理解中 國處理勞資爭議的現況,並蒐集相關實證資料,同時透過訪談而得到印證、

對比、修正與檢討,相當程度增進研究者對相關問題的掌握,收穫非常豐 富。

參訪日程:

第一日 搭機交通

第二日 上午: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下午:廣東瀚誠律師事務所 第三日 上午:深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下午:深圳大學法學院 第四日 上午:廣東省人力資源管理協會,下午:深圳大學法學院 第五日 搭機交通

三、心得與建議

謹提出以下之心得與建議:

1.中國勞動法制之發展上,「特殊地方因地制宜」為其特徵,必須有實地調查 訪談之經驗,方得確實掌握。

2.中國有關勞資爭議處理上,有極為特別之調整、仲裁、司法審判之多重複 雜關係,除制度內涵之理解分析上,同樣必須搭配實地調查與參訪,方得有 更深刻與不偏離之正確觀察。

3.中國勞動法學界,與實務界有非常緊密之合作關係,與台灣之一定程度或 多僅限於點線、無面之相互交往關係不同,可資參酌借鏡。

4.中國有非常豐富而詳盡的實地調查資料,且更新速度極快,使其相關之政 府機關構與社會行動者有非常頻繁的檢討與改革,值得吾人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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