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存台灣重要海洋環境以及海洋資源,根據台灣海岸線況以及各類型海岸 保育準則,提出下列十點永續海岸行動計畫:
(一)保存保護重要海岸資源
理念:積極調查研究,並優先保護重要海岸資源。
工作項目:
1. 加強海岸生態環境與文史資源之調查研究,掌握其現況與變遷。
2. 建立海岸保存保護之評選準則,分級評選,並積極劃設海岸保護區,以保護 各類重要海岸資源。
3. 彙集整合相關部會海岸保護計畫,依其特性與重要性,評定與分級,並納入 未來海岸法架構中一體管理。
4. 檢討修正台灣沿海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強化保護對策和管理措施,並予 以落實。
5. 優先劃定保存現存之自然海岸,避免其遭致人工化與破壞。
6. 優先保護紅珊瑚礁、樹林、河口、沙洲、沙丘海草床和其他重要濕地,建構 沿海濕地保育軸。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國科會、農委會、環保署、交通部、地方政府
(二)保育利用具特色海岸
理念:尊重生態環境承載量,明智利用海岸資源。
工作項目:
1. 研究瞭解海岸生態環境運行法則,作為海岸規劃管理之參據。
2. 尊重公共通行權,適當規劃,以強化民眾親水權益。
3. 檢討改善與強化相容性之規劃,促進海岸地區各項產業與使用目的間和諧永 續之發展。
4. 評選具有發展潛力地區,整體規劃,推動生態旅遊。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內政部地政司、國科會、農委會、環保署、交通部、地方政府
(三)復育海岸生態資源
理念:採取近自然方式,回復海岸生機。
工作項目:
1. 評選生態、環境、經濟和文史上深具價值之海岸,進行復育工作。
2. 鼓勵採取近自然工法或生態工法,並儘量增加自然海岸與多樣性棲地。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國科會、農委會、交通部、文建會、工程會、水利署、地方政府
(四)整建改善海岸景觀
理念:充分納入專家與民眾意見,逐步帶動海岸景觀改善風潮與新思維。
工作項目:
1. 建立海岸景觀改善評選準則,逐年編列預算,評選適當海岸,進行改善計畫
。
2. 納入專家學者與地方民意,籌組景觀改善諮詢機制(如顧問團),協助研擬 整體改善策略。
3. 隨時檢討並加強監管,推廣海岸保育與景觀改善示範地點之經驗與作法。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國科會、農委會、交通部、文建會、工程會、水利署、地方政府
(五)加強海岸安全防護
理念:關切海岸安全,整合思考海岸防護之必要設施。
工作項目:
1. 蒐集海岸災害資料,確定海岸災害頻仍地區,作為強化安全防護規劃參考。
2. 研擬海岸災害地區建築或退縮基本規範,減少公共建設和生命財產之損失。
3. 調查檢討現有設施之海岸防護功效,並研擬符於生態、環境、景觀及經濟有 效等原則之改善工法。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工程會、水利署、地方政府
(六)導引海洋產業合理發展
理念:兼顧環境保護之需求,均衡發展海洋產業。
工作項目:
1. 運用海岸保育原則與相關資訊,合理規劃海岸產業發展區位。
2. 加強海岸環境影響評估與彌補機制,檢討海岸地區現有計畫,避免並改善海 岸可能之開發破壞。
3. 檢討各級政府機關海岸相關之政策、法制和施政,改善不符永續之規劃、機 制和法令。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經濟部、環保署、工程會、水利署、地方政府
(七)建構完善海岸資訊系統
理念:統合相關資訊,建構完善與公開之資訊系統。
工作項目:
1. 協調相關機關,蒐集彙整國內現有調查研究資料,逐步建立完整之海岸資訊 系統。
2. 建構完成海岸各類資源地理資訊系統,有條件開放供研究規劃和管理之使用
。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工程會、水利署、地方政府
(八)完備海岸管理法規
理念:順應國際潮流,改進海岸管理體制。
工作項目:
1. 持續蒐集研究國外海洋海岸管理相關資訊,做為我國體制改進之參考。
2. 檢討修正我國現行海洋與海岸管理,並加速推動海岸管理立法與落實。
3. 整合強化相關管理之行政體制,建構完善海岸管理專責機關,以提升海岸管 理績效。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農委會漁業署、海巡署、水利署、地方政府
(九)加強海洋保育之教育訓練
理念:採取有效之鼓勵措施,普及海洋教育訓練。
工作項目:
1. 編列適當經費,加強海洋與海岸保育教育內容,提升全民海洋保護意識。
2. 辦理學校教師和專業人員之專業訓練,提升專業素質。
3. 加強海洋保育之社會教育,鼓勵社教和環保團體配合宣導。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教育部、內政部社會司、農委會漁業署、海巡署、環保署、水利署、
地方政府
(十)強化協力管理之夥伴關係
理念:積極鼓勵國際合作和民眾參與,建構海岸合作管理之機制。
工作項目:
1. 逐年編列經費,徵選鼓勵與推動社區、企業、非政府組織和學術機構參與海 岸調查研究、清潔維護、生態旅遊、保育管理等工作,強化政府與民間之夥 伴關係。
2. 積極鼓勵與參與國際與區域內海洋與海岸管理組織、論壇和各種研討會、研 習會,加強國際交流合作。
3. 持續蒐集國際海洋與海岸管理資訊,作為國內相關事務改進之參考。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協辦單位:國科會、教育部、內政部社會司、農委會漁業署、海巡署、環保署、
水利署、地方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