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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位於海港的防波堤或人工魚堤所從事的海釣活動皆可稱為堤釣。

由於堤防自岸邊起延伸到海中,相較於磯釣與灘釣具備更好的立定點,

不須高深甩竿技巧即可在較深水域垂釣的優點,並有更大的機會接近洄 游魚群。目前台灣地區大部分的堤防都劃分有管制區及開放作釣區。 堤 釣釣法除了常見的浮游釣與沈底釣兩種之外,近年亦興起日本東京傳入 的前打落入釣法,捨棄浮標與重鉛,單純以敏感的竿尾,透過母線傳遞 魚訊。(王威翔,2011)。

(四)船釣

凡搭乘船隻尋找魚目標的釣魚活動皆可稱為船釣,依照不同的季節 與目標魚種,可輔以衛星導航及聲納魚探機,於海上搜尋流溝、暗礁或 沉船處。由於台灣沿岸魚類資源日益枯竭,另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 1993 年頒布娛樂漁業管理辦法提供釣客海上釣魚之合法性,釣客紛紛轉往船 上從事海釣活動。目前船釣的釣法有沉底、拖釣、一根釣、擬餌釣等。

國內目前對專營海釣船的規定為總噸位十噸以上五十噸以下, 搭乘娛樂 漁船出海船釣者須出示身份證、護照或其他足以證明身分之文件供海岸 巡防機關登記後,始得出港(王昇柔,2006)。

馬祖屬於離島型海釣場域,具有豐富的海釣資源,目前在馬祖從事 海釣休閒活動者多以船釣、磯釣為主,部分海釣者會從事堤釣。灘釣部 分由於馬祖地區潮差大,且部分澳口現存漁民養殖設備或未清除之軌條 砦,不利於灘釣作釣方式,因此極少見海釣遊客進行灘釣活動。

三、遊客的定義

遊客一詞並非近代才有,早在西元前約 26 年漢朝劉向所編《管子 輕重篇》就曾提及「吾國者,衢處之國也,遠秸之所通,遊客蓄商之所 道,財物知所遵。」(陳彥良,2005)。宋朝曾鞏於其《寶月大師塔銘》

中提到「而鄉邑之人,至於羈旅遊客,其歸之者,無不厭其意。」明朝

高啟於其《偃松行》中提到「不知已閱幾人代,遊客過盡今存誰?」依 其著作之意,遊客皆為離開故鄉前往他處之旅人(呂中興,2010)。

國內對於遊客相關之研究數量眾多,但對於「遊客」一詞作出定義 之研究卻是非常稀少。交通部觀光局自 1980 年頒布的《發展觀光條例》

迄今已歷經五次修訂,其中針對「觀光旅客」一詞作出說明,定義為觀 光活動旅遊之人(交通部觀光局,2011)。

至於國際間最早對遊客做出定義可追朔至西元 1937 年由國際聯盟 專家統計委員會 (Committee of Statistics Experts of the League of Nations) 提出,為了完成更精準的統計需求,將遊客區分為國際遊客與國內遊客 二種。國際遊客係指由本國前往他國,停留時間超過 24 小時者;國內旅 遊則是指由居住地前往國內另一處,停留時間超過 24 小時者。但是亦明 列以下五種情形不屬於遊客,分別是:異地工作、移民、求學、通勤、

因故滯留。

1963 年聯合國因為統計需求,在義大利召開國際性旅行及旅遊會議,

即羅馬會議。會中對 1937 年國際聯盟針對遊客的定義作出修改與補充,

提出了遊客 (visitior) 的總體概念。會議結果將遊客下分為兩類:一類 是過夜旅遊者,即稱為觀光客 (tourist);另一類是不過夜的當日往返者,

稱為短途旅客 (excursionist)。前者是指前往異地停留超過 24 小時的遊 客,其目的包括:娛樂、渡假、保健、學習、運動、探訪親友、公務出 差和 出席 會議 等; 後 者則是 停留 時間 不 足 24 小 時的 遊客 ( 臧良運 , 2009)。

80 年代世界上多數國家所採用對「遊客」的定義是採 1976 年國際 聯盟專家統計委員會所確定的,其內容整理如表 2-4 所示:

表 2-4

國際聯盟專家統計委員會遊客定義表

旅行者 定義 說明

國際遊客 由本國前往另一個國 家

旅行目的是娛樂、醫療、宗教、探親、

運動、會議、學習或過境的人。

中途停留的船隻或飛機的乘客。

停留時間不到1年的外商或企業人員。

國際團體僱傭不超過1年的僱員。

回國短暫停留的僑民。

國內遊客 在本國某目的地旅行 超過 24h 而小於 1 年

以消遣、閒暇、度假、體育、商務、

公務、會議、療養、學習和宗教等為 目的

短途旅客

當日往返,即到居住 地以外地區作短暫停 留,逗留不足 24 小時 的遊客。

消遣、工商業務、家庭事務、公務出 差、出席會議。

資料來源:修改自智庫百科(2013)。取自 http://wiki.mbalib.com/zh-tw

世界旅遊組織於1991年在加拿大渥太華舉行的國際旅行及旅遊統

計會議中,回顧、更新及整理過去國際團體在這方面所做的工作。該次 會議對旅遊、旅行者及遊客的定義作出了基本建議(如表2-5)。於1993 年3月,聯合國統計委員會採納了該次會議所提出的建議,國際間對旅遊 的統計大多依此建議(香港特別區政府,2013)。

表 2-5

世界旅遊組織遊客定義建議表

旅行者 說明

遊客

1.非本地居民。

2.本國人但居住於海外。

3.外國機組工作人員,在某地停留並使用當地住宿設施。

短程遊客

1.郵輪乘客。

2.在同一日內出境與入境之旅客。

3.停留一天,非當地之機組工作人員。

不 列 入 旅 遊 統 計內

1.移民或臨時入境者。

2.外交官、領事館代表或軍事人員。

3.難民、流浪者或邊境工人。

4.不踏出機場或海關大廳之過境旅客。

資料來源:修改自 Methodological Supplement to World Trade Statistics, 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1978).

馬祖地區因地理位置以台灣海峽與台灣本島相隔,大部分海釣遊客 選擇以船運方式降低旅遊成本及減少運載釣魚裝備的不便,長途跋涉的 海釣活動更常利用連續假期完成(王昇柔,2007),因此本研究認為到馬 祖從事海釣活動之人皆符合海釣遊客之條件。

第三節 休閒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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