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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運動參與情形女同志運動參與考量因素、身分認同 與現身情形之差異比較

身分認同、現身情形之差異比較

第四節 不同運動參與情形女同志運動參與考量因素、身分認同 與現身情形之差異比較

一、運動參與與否

在運動參與考量因素方面,平時「有」參與運動者,在「運動訴 求」與「環境知覺」兩構面得分顯著高於「無」參與運動者,此結果 再次顯示,拉子參與運動以追求運動訴求為最主要考量;在環境知覺 方面,經訪談得知,運動情境中的異性戀意識、教練與隊友的態度、

相處的細節、球隊中的生活點滴,及在參與一般運動時,必須常常和 男生(男同)打球、搶場地的過程中,對於自己身體、身分意識會造 成一定的衝擊及引發對自我、社群及異性戀社會之間做更進一步的思 考(蔡國成,2004),這些都必須親身進入運動場域才能體會得到,

所以有參與運動者對運動情境中異性戀意識的感知及受影響的程度 較無參與者高。

在身分認同及現身情形方面皆未達顯著差異,代表無論參與運動 與否,皆認為參與運動對身分認同有正面的影響,且不會影響其現身 情形。

二、不同運動參與身分

在運動參與考量因素方面,「運動參與者」在運動參與考量因素 中的「運動訴求」與「環境知覺」構面得分顯著高於「運動觀賞者」,

經分析運動觀賞者主要為平時無參與運動者,此和參與運動與否在此 二構面達顯著的結果一致。

三、不同運動參與頻率

在運動參與考量因素方面,每週參與頻率「2-3 次」者在「運動 訴求」構面得分顯著高於每週參與頻率「1 次以下」者,表示每週有

固定從事運動習慣的拉子對運動訴求的需求明顯高於每週參與頻率 在 1 次以下者。

在身分認同方面未達顯著差異,代表無論運動參與頻率為何皆認 為參與運動對身分認同有正面的影響。

在現身情形方面,每週參與「2-3 次」者在「運動聚會」的現身 程度顯著高於每週參與「6 次以上者」,經交叉分析,每週參與 6 次 以上者,參與運動最高的等級為「校隊」及「縣市代表隊以上」,縣 市代表隊以上的女同志,參與運動聚會的頻率明顯偏低,認為球聚對 其的重要性也偏低;每週參與運動 2-3 次者,以校隊與一般參與者為 主,參與球聚的比例最高。由於在參與運動聚會時的現身程度較比較 公開,所以研究者推論二者之間現身的差異是因為參與運動聚會的人 數比例所造成的。

四、不同運動參與等級

不同運動參與等級在運動參與考量因素、身分認同、現身情形之 各構面皆未達顯著差異,代表不同運動參與等級在運動參與考量因 素、身分認同程度與現身情形皆無不同。

五、不同運動參與的重要性

在運動參與考量因素方面,認為參與運動「非常重要」者在「運 動訴求」構面中得分明顯高於認為參與運動是「重要」與「不重要」

者,代表認為運動是愈重要的拉子,參與運動時愈強調運動所能帶來 的運動訴求的促進,這樣的結果也再次驗證運動訴求的促進是吸引女 同志參與運動的主要因素,且認為參與運動所能帶來健康形象是相當 重要的。

在身分認同與現身情形構面中皆未達顯著差異,代表不同運動參 與重要性者間之身分認同及現身程度皆無不同。

六、參與運動聚會與否

在運動參與考量因素方面:「有」參與運動聚會者在「同志活動 與認同」構面得分顯著高於「無」參與者,代表有參與運動聚會者會 為了參與同志的活動及尋求同志的認同而參與運動,表示有參與運動 聚會者對參與同志活動及尋求身分認同的需求比較強,運動聚會本來 就是一種可以讓同志們聚集的場合,對同志的身分認同也有正面的影 響(蔡國成,2004、鍾兆佳,2003、Krane 等, 2002),也符合這些人 的需求。

在身分認同方面,在自我認同構面中,「有」參與運動聚會者在

「社會認同」的得分顯著高於「無」參與運動聚會者,表示有參與運 動聚會者對於參與運動及運動聚會能增進社會的女同志的正面形象 抱持較高的期待,從先前的討論中得知,拉子會因為同志相關的因素 而參與運動聚會,且認為參與運動聚會有助於外在社會及內部社群的 正面認同,在訪談中研究者曾問受訪者如何提升拉子在社會中的正面 形象,許多受訪者如此回答:

運動比較陽光,正面,可以成為政治性的工具,總不能拿我們的 T 很會 賺錢,開了很多 T-BAR 出來講吧!可是我們都很喜歡運動,應該可以提升我 們在一般人之間的印象,一般人害怕、不了解,加上一些負面印象渲染的話,

印象就會不好…運動給人的就是正面與陽光,我們就是拿運動,來告訴社會 大眾我們本來就沒有什麼不好,只是社會卻認為我們是不好的,運用主流認 為好的,來讓他們來認為我們是好的(SS)

其實我們在球聚也常討論及思考球聚的意義…球聚不只是一個運動的 地方…至少我們告訴大家,我們是存在的,因為我們的球聚是公開的(Kimo)

參與球聚和組織球聚就是我覺得我可以盡力的地方(Kai)

從受訪者的回答可以瞭解同志團體嘗試提升自己在社會中的正 面形象,組織及參與運動聚會就是其中的一種作法,由於運動參與較 無門檻及限制,對比較不具文化資本的運動拉子而言,也是他們唯一

可以利用其身體資本對拉子社群做出貢獻之處,如鍾兆佳(2003)與 蔡國成(2004)認為運動聚會的意義不只是提供一個拉子運動的場合 而已,還蘊含政治性意含,在運動場上拉子們活躍的身體操演被策略 性運用,對異性戀主流社會傳遞出強大的主體意識,拉子的主體性在 安全的環境及正面的印象中被突顯出來,雖然這種試著藉由主流社會 正面價值的賦予,提升主流社會對同志族群正面印象的做法,無法改 變同志族群與主流社會之間的相對權力位置,但 Kauer (2002) 指出提 升自我的內部價值是邊緣團體維持自己生存必須的手段,以現今拉子 族群在社會中的地位來看,運動及運動聚會被賦予增進社會對其正面 印象的意義不僅是目的也是手段。

七、在不同運動聚會參與頻率

在運動參與考量因素方面,每月參與「8 次以上」在「同志活動 與認同」構面的得分顯著高於「無」參與者,依研究者的觀察及這次 的調查結果,一般的運動聚會以每星期 1~2 次為主,每月參與 8 次以 上者可以說是運動聚會的「重度參與者」,經訪談得知,除本身熱衷 於參與同志聚會外,在運動聚會中運動能獲得到的自在與安全感,是 其它地方所不能比擬的,這也驗證有參與運動聚會者對參與同志活動 及尋求身分認同的需求比較強的結果,而且參與的次數愈多,需求愈 強。

在身分認同方面皆未達顯著差異,表示不論參與運動聚會頻率高 低,皆認為參與運動聚會對其身分認同有正面的影響。

在現身情形方面,每月參與 8 次以上者得分顯著大於每月參與 4-5 次者,經過交叉分析,每月參與 8 次以上者,以 T、18-22 歲、學 生、大專學歷、月收入 2 萬以下為主,每月參與 4-5 次者,以 23-27 歲、28-32 歲、學生、服務業與其它、大專及研究所學歷、月收入以 2 萬以下及 3-4 萬為主,由於在現身程度上,T 大於不分、18-22 歲大

於 28-32 歲,大專大於研究所,所以參與 8 次以上者的現身程度會高 於 4-5 次者,也與 Brenda (1998) 等學者表示參與運動聚會受到聚會 中隊友的影響,使得參與其中的人更容易現身的發現相同。

八、不同運動聚會重要性

在運動參與考量因素方面,認為參與運動聚會是「非常重要」者 在四個構面的得分皆顯著大於認為參與運動聚會是「不重要」者,代 表認為參與運動聚會是「非常重要」者參與運動的動機較強,也吻合 本研究先前的研究發現。值得注意的是,認為參與運動聚會是「非常 重要」者在「環境知覺」的得分明顯較「不重要」及「重要」者高,

代表愈重視運動聚會者,愈在意運動情境中異性戀意識的影響,與鍾 兆佳(2003)、蔡國成(2004)將運動聚會視為抵抗異性戀意識的基地,

參與運動聚會可支持拉子們去面對、反抗或更不在意所謂的異性社會 意識的影響的主張不符,於此受訪者表示:

一離開球聚,心情的防衛立刻即會自動升起,無形的面具及壓力在踏離 球聚場地的一剎那便稍然湧上(Kimo)

我去從事一般運動,我會強迫我自己接受一般運動情境中的異性戀意 識,會試著去接受;但一旦到了球聚的環境,我就會試著把自己封起來以保 護自己…參與的人愈多的話,我就不只要保護自己,還要保護他人,小型的 球聚如此,大型的球聚如雷斯盃亦是如此,都是在極盡保護、隱藏的環境中 進行,畢竟異性意識霸權的影響是如影隨形無所不在的 (SS)。

再以 Kauer (2002) 所引用的 SIT 來檢視,邊緣團體透過社會創造 方式,雖然會提升自我及社群的正面價值,但也會讓自己更邊緣化,

因內部的共識愈強,對外部的負面的壓迫及感知就會更明顯,所以研 究者推測,球聚的封閉性及保護性是造成差異的主因,因為在這樣的 環境下進行的拉子們,雖然在其內心是很開放,但是亦會慢慢受到這 種必須受到保護的觀念所影響(雖然這樣的觀念,早就常駐於心中與

日常生活的言行當中),變成參加運動或是球聚就必須是被保護的、

是要隱藏的,如此便顯示出在這被保護及必須隱藏的背後,有一對無 形的異性戀意識的雙眼在監看,這樣的感覺在參與聚會的同時就被內 化在自我意識中,對於異性意識的感知就在這反覆的知覺落差中被強

是要隱藏的,如此便顯示出在這被保護及必須隱藏的背後,有一對無 形的異性戀意識的雙眼在監看,這樣的感覺在參與聚會的同時就被內 化在自我意識中,對於異性意識的感知就在這反覆的知覺落差中被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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