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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 耀 煌 , 明 挖 工 程 之 鄰 近 施 工 , 都 市 土 木 , 1995.8

2.陳 清 泉 , "建 築 施 工 災 害 之 調 查 及 災 害 防 止 ( 一 )( 二 )( 三 )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 1987.6。

3.陳 堯 中、林 耀 煌、廖 洪 均、田 耀 遠,"基 礎 開 挖 施 工 安 全 之 改 進 策 略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1988.6。

4.林 耀 煌 、 陳 堯 中 、 廖 洪 均 、 田 耀 遠 , "基 礎 開 挖 之 品 質 管 制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1989.6。

5.中 國 土 木 水 利 學 會 , "基 礎 工 程 與 地 盤 改 良 施 工 規 範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

6.林 耀 煌 、 吳 毓 勳 、 田 耀 遠 , “ 建 築 工 程 施 工 災 害 防 治 技 術 、 法 令 制 度 研 究 架 構 之 規 劃 ”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 1995.7。

7.林 耀 煌、郭 哲 明、田 耀 遠、朱 順 清,「 建 築 工 程 施 工 災 害 防 治 查 核 相 關 作 業 事 項 之 研 討 (一 )-土 方 工 程 與 擋 土 設 施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 1996.6。

8.沉 進 發、李 得 璋,"建 築 施 工 檢 驗 及 安 全 管 理 之 調 查 研 究( 一 )( 二 )

( 三 )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1987 1989。

9.李 得 璋 , "營 建 災 害 處 理 及 賠 償 制 度 建 立 之 研 究 ",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籌 備 處 1991。

10.建 築 技 術 , 地 下 工 事 的 計 畫 與 管 理 , 1995.3

附件一:期初期末簡報會議記錄及處理情形

一 、 期 初 簡 報 會 議 記 錄 及 處 理 情 形

( 一 ) 會 議 記 錄

1.由 於 施 工 災 害 頻 繁 , 施 工 災 害 防 治 手 冊 之 訂 定 有 其 必 要 性,但 基 礎 工 程 可 能 因 地 質、構 法、樓 層 高 度 及 基 地 環 境 不 同 而 有 所 不 同,所 以 災 害 的 模 式 也 會 有 所 不 同,建 議 模 擬 各 種 災 害 狀 況 研 定 災 害 防 制 手 冊 。

2.本 施 工 手 冊 之 研 定 , 建 議 針 對 工 程 相 關 技 師 ; 人 員 就 其 權 責 分 工 分 別 訂 定 查 核 事 項;且 研 就 成 果 應 以 回 饋 建 築 管 理 層 面 使 用 , 反 應 審 查 作 業 需 求 為 目 標 。

3.為 使 本 手 冊 方 便 於 工 地 使 用 , 建 議 查 核 表 格 應 儘 量 簡 化 , 並 收 集 日 本 方 面 相 關 資 料 比 較 研 究 。

4.施 工 災 害 防 治 應 從 設 計 、 施 工 一 貫 考 量 , 建 議 未 來 辦 理 座 談 會 能 邀 請 設 計 顧 問 公 司 共 同 參 與;此 外 建 議 建 研 所 以 完 成 之 土 方 擋 土 工 程 施 工 災 害 防 制 作 業 手 冊 送 給 營 造 公 會 推 廣 會 員 使 用 。

( 二 ) 處 理 情 形

1. 納 入 研 究 案 參 考 。

2. 為 使 研 究 成 果 能 具 體 而 不 空 泛,擬 將 重 點 放 在 施 工 階 段 。

3. 編 訂 手 冊 時 參 考 日 本 相 關 資 料 表 格 儘 量 簡 單 化 。 4. 座 談 會 時 邀 請 設 計 顧 問 公 司 派 員 參 加 。

二 、 期 末 簡 報 會 議 記 錄 及 處 理 情 形

( 一 ) 會 議 記 錄

1.本 研 究 之 方 向 宜 朝 向 相 關 不 同 類 型 施 工 災 害 之 成 因、徵 兆,其 預 防 方 法 及 搶 救 與 緊 急 處 理 措 施 等 加 以 列 項 說 明 。

2.建 議 依 據 施 工 流 程,在 重 要 之 工 作 查 核 點 提 出 審 核 項 目 , 以 利 本 手 冊 應 用 。

3. 建 議 以 數 據 化 之 方 式,反 映 近 年 來 因 相 關 施 工 災 害 所 引 發 之 人 命 傷 亡 及 財 產 損 失 統 計 , 以 加 強 本 研 究 之 依 據 及 重 要 性 。

4. 對 於 工 程 施 工 有 關 之 人 員、制 度 及 合 約 管 理 部 分 與 施 工 災 害 防 治 之 關 係 建 議 加 以 說 明 。

5.建 議 增 加 施 工 災 害 調 查 實 例 及 其 因 應 對 策 方 式 之

說 明 , 以 強 化 本 手 冊 之 實 用 性 。

6.建 議 對 各 相 關 技 師 之 間 對 施 工 災 害 防 治 工 作 之 權 責 關 係 , 加 以 說 明 。

( 二 ) 處 理 情 形

1. 本 研 究 係 針 對 防 治 查 核 相 關 作 業 事 項 研 討,較 著 重 於 「 預 防 」, 有 關 搶 救 與 緊 急 處 理 措 施 考 慮 作 重 點 說 明 而 不 詳 述 。

2. 增 列 施 工 流 程 之 檢 核 要 點 。

3.如 報 告 本 文 所 述 基 礎 工 程 及 地 盤 改 良 工 法 之 施 工 災 害 較 無 法 以 數 據 顯 示 。

4. 納 入 研 究 中 。

5. 擬 以 展 開 手 法 配 合 示 意 圖 說 明 。

6.納 入 考 慮 。

附件二、座談會會議記錄 摘要如下:

理成營造:1.鑽探數目不足,對地盤狀況無法充分掌握。

郭副總:連續壁深度應足夠,以隔絕受壓水層。

﹡受壓水層之處理可從兩方面來探討:挖土之考量、排水上 之考量。

地盤改良部份:

1. 查核注意事項:鄰房開裂之現象。造成原因:黏土層透 水性低,孔隙壓力不易消散。

2. 採用地盤改良工法前,應真正瞭解使用之目的為何,以 作為設計時之考量。如:增加定耐力、改變被動土壓或 是保護建物。

3. 昶旺:1.灌漿專業廠商素質不一,而國內對於高壓灌漿並 沒有明確的標準施工程序來規範地盤改良之施 作方式。

2.施工前,若能蒐集較齊全之地質構造資料的話,

設計上較保險。

3.任何現場施工前,需先作測試,再進行配比設計。

案例 1:6F 建物,傾斜 1/14,曾有利用灌漿來扶正建物至 1/1200 之例子。

案例 2:為搶工期,暫將臨房撤遷,以利高壓灌漿之施作。

案例 3:為避免高壓灌漿對周圍地盤影響過大,有時亦採用 低壓灌漿之方法。

而在連續壁內施作灌漿時,若是採用低強度之混凝土的話,

對於連續壁體之影響會較小,連續壁發生變形之機會也較 小。

基礎工程部份:

基樁底部沉泥未清除完全,為造成基樁沉陷之主要原因。

針對此一課題,討論如下:

1.鑽掘至預定深度時,超挖一部份,並且澆置無筋混凝土,

2.採用 Air-lift 的方式來清除沉泥。

3.採用後灌漿法。

案例:反循環樁工程,地質:風化岩盤,設計時貫入岩盤 1M。

起管時底部沉泥清除不乾淨,最後利用水刀來清除。

﹡全套管可能較無此缺點。

建議:1.廣邀土木開業技師參加座談會,共同討論。

2.在地盤改良工程災害防治中,應確實考慮設計階段,而 非只著重於施工階段的管制動作。

3 座談會邀請名單不應侷限於台北地區,建議廣邀中、

南部之業主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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