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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研究在分析說明台灣與東亞及東南亞其他國家及地區間人口對流的性質 之後,進而分析這些對流人口對台灣的影響及政策的涵義,特別強調相關政策應 適當調整的方向。作此分析研究的目的是多方面的,包括學術的及實用的目的。

就學術的目的而言,主要是藉本研究充實國際人口遷移的理念與資料,增進研究 者對於此方面的相關理念與實際資料的認識與了解。就實用的目的言,則可運用 的主體包括私部門及政府兩大方面,前者還可再細分成個人及組織團體。個人、

組織團體的主要應用目標在於能由了解本研究所闡述的內容而用為正確調整個 人流動於台灣與東亞及東南亞其他國家與地區之間的行為;而政府應用的目標則 在於能正確調整與確立台灣與這些亞洲鄰近國家與地區間人口流動的政策。鑑於 這些基本目的,本研究乃在最後對幾種不同的相關者為有效應用本研究內容以達

到本研究預期的目的,而提出若干重要的建議。

(一)對學術研究工作者的建議

就本研究的學術目的而言,主要在期望能經由本研究而充實台灣與東亞及東 南亞其他國家與地區間國際人口遷移的理念與實際資料。這種目的要能達成,有 必要由相關的學者專家能多參考本研究的內容,但因本研究可供參考的廣度與深 度也很有限,故更期望能有更多的學者專家樂於對相關的問題作更廣闊與更深入 的探討與研究,使與本題目有關的研究能有更良好的成效。

(二)對可能跨國移動的個人及團體組織的建議

個人進行跨國移動,不論是指短期間的出國觀光旅遊,或長期間的移民居留 都是一件重大的行為變遷,不僅本身會深受移動過程的影響,個人的移動也會對 流入地及流出地的社會國家造成重大的影響。考慮及此,乃建議移動者個人在進 行移動過程之前,應慎重思考與決策,不可草率行事。個人於移動之後,也務必 要努力使移動後的工作與生活調適成功,並避免傷及或遺禍國家與社會。對於本 國人的移動者,本研究特別建議其移入與移出行動不應僅以個人的利益為念,更 應思及對於本國社會與國家的影響,而能採取適當的移動行為。最近不少移入大 陸等地的台商,夾帶大量資金出走,移出後也常表現不當行為,對於台灣的經濟、

社會及政治安全都會造成不良的影響,實也值得台商們反省與自制。

對於進出台灣的外國人或組織團體,本研究則建議其應遵照我國的法律。外 國人來台工作或居住,組織團體來往於台灣與其他國家之間,都應遵守我國法律 的規定,不可違犯規則,以致破壞我國的社會秩序,如此才能使外國的移動者及 推動人口移動的組織與團體,都能為我們的社會與國家創造利益,避免使我們的 社會與國家受害。

(三)對於政府的建議

我國政府與外國政府同為主控國人與外國人口來往於我國及其他國家之間 的主管機關。本研究對於我國與東亞及東南亞國家及地區間的各種類型的對流人 口都提出了政策的調整方向。因為我國的政府是調整政策方向的主事者,故期望 政府對這些建議能加以重視,並能努力加以檢討與實施。此外也期望政府對於我 國與亞洲鄰近國家之間人口對流的事實與變動更應能隨時加以注意並監控,適時 提出更為適當的政策並加實施。

以往國內人口學者曾經建議政府應設立主管移民的專責機關,如移民局,後 來不了了之。此項建議實有繼續推動的必要,因為近來國人來往國際之間者越來 越多,外國人前來我國者也越來越多,由設立專責機關主管流入流出人口勢必越 形必要。在此建議政府有必要重新考慮訂立此一政策,除了設立負責管理國際人 口移動的專責機關之外,也能對於我國與亞洲鄰近國家之間人口對流的管理工作 作更多投入,使能提昇管理的成果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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