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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結論,本研究自政府機構、專業評鑑機構與大學、評鑑人員及後 續研究四方面提出建議。

(一)政府機構

1.持續鼓勵大學對其內部評鑑人員培訓及對外部評鑑人員資格之落 實,以及專業評鑑機構對外部評鑑人員資格與評鑑人員專業發展方案之重 視與落實

政府是教育評鑑最重要的利害關係人;目前政府大多依據評鑑結果做 為增班設科、調整招生名額或決定獎補助經費等重大決策依據,故如何有效 提升評鑑人員專業表現,以產出具信、效度及辯證力的評鑑資訊,即成為政 府協助教育評鑑專業化發展之首要責任。目前教育部己於98年3月25日訂定

「大學自我評鑑結果及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認可要點」,鼓勵大學自我評鑑 實施符合一定規定者,可就其評鑑結果申請認可;經認可者,於五年內,得 免接受政府之相關評鑑。這些規定包括:對外部評鑑人員資格之規範、參與 內部評鑑之校內人員每學期至少參加一次評鑑相關課程與研習等。此外,教 育部對國內外專業評鑑機構之認可審查,係依該機構一定事項之表現情形辦 理,其中一項包括機構對評鑑委員之資格、培訓、遴聘與評估方式。上述規 定與作法實值得教育部繼續推動,並在審查時,特別重視大學與國內專業評 鑑機構對其規定之落實情形。

2.從事或鼓勵各種評鑑專業標準與指導原則的建構與運用

評鑑專業標準與指導原則係指評鑑社群一致同意的標準與原則,除 可指引評鑑工作之實施外,亦可據之判斷評鑑工作的價值及品質,為認定 評鑑實務是否符合專業的要件之一。目前廣為運用的有聯合委員會(Joint Committee)制訂之方案、人員及學生三種評鑑專業標準,以及美國評鑑學 會(AEA)出版之方案評鑑人員指導原則,除奠定美國為評鑑專業龍頭老 大的地位外,亦成為其他國家發展專業標準與指導原則的重要借鏡及取法對 象。故政府宜從事或鼓勵各種評鑑專業標準與指導原則的建構與運用,除能 提升國內教育評鑑工作之品質與促進教育評鑑專業化外,亦能促進教育評鑑 人員之專業發展。

(二)專業評鑑機構與大學

1.積極發展一套適合我國國情之外部評鑑人員、機構內部評鑑規劃人 員、評鑑管理人員及評鑑人員之品質保證機制

專業評鑑機構於實施評鑑方案前、中、後,可參考美國專業組織對外 部評鑑人員專業表現評估途徑,例如:同儕評鑑、受評機構評鑑及評鑑小組 召集人評鑑,以及評鑑人員內部或外部後設評鑑等,選擇最適合評鑑目的之 時機與途徑,對評鑑人員的專業表現進行管考。同時亦提供評鑑人員對話輔 導機制,並發揮汰劣獎優的效果。再者,「評人者人恆評之」,專業評鑑機 構亦可參考上述外部評鑑人員品質保證途徑,針對內部評鑑規劃人員、評鑑 管理人員及評鑑人員,進行專業表現之管考。

2.積極發展教育評鑑人員專業能力內涵,並據此建構內、外部教育評 鑑人員之教育訓練方案與課程

評鑑專業機構與大學於推動評鑑方案前,建議先界定評鑑人員應有之 評鑑核心知識、技術與態度等,並據此發展一套適合我國國情之教育訓練方 案課程內涵;此外,亦宜多吸收國外組織成功的經驗,例如:西密西根大學 評鑑中心、評鑑人員學院及美國評鑑學會(AEA)等所辦理之養成教育方案 與評鑑人員專業課程,皆值得參考及修正後採用。

3.建構一套鼓勵跨領域專家及有意參與者擔任評鑑人員之申請與審核 機制

評鑑專業機構宜鼓勵其他領域學有專精及對評鑑有熱誠之學者專家自 願擔任評鑑人員,藉由建構一套主動申請與審核之機制,除能擴大參與外,

亦能平衡多方觀點,進而強化完善的評鑑服務。

(三)評鑑人員

1.宜依據評鑑專業標準與指導原則,進行自身評鑑工作之評估與自我 反思

評鑑專業標準與指導原則能有效確保評鑑人員專業表現,故評鑑人員 可依據《方案評鑑標準》與《關鍵評鑑檢核表》等內涵,做為評鑑方案之 規劃或成效評估之重要依據;亦可依據《評鑑人員指導原則》內涵進行評鑑 人員的倫理及專業表現之評斷;此外,自我反思亦是評鑑者一個內部評鑑途 徑,評鑑人員透過不斷自我反思、修正及改善等持繼不斷精進的過程,將可 協助達成「評鑑為一專業學科」及評鑑專業化之目標。

2.持續學習歐美評鑑新知,透過評鑑實務參與累積經驗,進而自我反 思與專業對話

我國教育評鑑專業發展之關鍵在於評鑑人員如何有效推動評鑑、產出 精確評鑑結果,以及正確使用評鑑結果做為決策依據,這需要評鑑人員針對 評鑑工作不斷參與、學習與自我反思,以促進專業成長。故評鑑人員除應積 極參與各類評鑑實務與教育訓練外,亦應不斷學習先進國家之評鑑實務經驗 與研究成果,再透過論文發表、經驗交流及專業對話,以增進專業發展,並 對我國教育評鑑實務提出具體可行之建議。

(四)後續研究

1.探討我國教育評鑑人員專業發展方案之內涵並進行實施成效評估。

2.持續探討歐美各國教育評鑑人員檢定/認證/證照機制。

3.進行我國實施教育評鑑人員檢定/認證/證照機制之可行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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