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去採訪就會發現生命真的很短暫,人在這麼短暫的生 命裡要盡快想辦法留下一點什麼,至少我寫村史,如果真的完 成,這份村史便會像歷史一樣留下來,我至少會有這個使命 感,(想)為這個地方留下一些東西,就像發現這個斗笠,6 已經多少年沒有人去提到這東西了,我就把它重新挖(掘)出 來,去喚醒這個村子過去共同的記憶(張碧霞,親身訪談,
2005 年 4 月 8 日)。
(二)從個人到社區賦權
這種草根式的文化詮釋或公民文化權的覺醒與爭取,並不只限於供
稿者本人,《員》報其實是透過其大家族成員展現其更普及的賦權過 程。像國小老師黃文堯是無意間看到了《員》報刊出的一張客家古厝照 片,才驚訝發現自己的身世,「之前活了四十幾年,竟然不知道自己是 福佬客(註:即客家後裔)!」從此展開了他的客家尋根之旅,投身研 究那棟他剛出生就離開了的百年家族古厝,後來他把辛苦拍攝的古厝照 片編成教案,不但得到教材比賽特獎,還由縣政府編入鄉土教材裡。這 位攝影賽上的常勝客,從此把他的相機鏡頭從外縣市景點轉向了員林鎮 社區,立志要為社區作影像紀錄。鄉親報的一張照片激起了一個人或一 群人的族群意識覺醒,進一步為其族群文化貢獻心力,甚至為社區動 念、採取行動。這樣的改變、賦權,在一些與社區報認同度高的讀者身 上不時發現。
當然相較之下,社區報積極參與者熟悉傳播技能、媒體公關,社區 連結既深又廣,在產製、行動過程中,賦權、改進集體生活、改變社區 權力關係的情況就更加明顯。
靜修國小鄉土教學老師邱美都,即是個充分賦權的《員》報寫手。
她在《員》報寫了一年多文史報導後,覺得自己應該還有潛力寫長篇創 作,於是前往社區大學進修,精進寫作功力。她從 2004 年起開始著手 村史書寫,至 2011 年中為止,七年期間她總共出版了八本圖文並茂的 村史著作,是全彰化縣最多產的村史作家,其中三本分年獲得「彰化潢 溪文學獎」中的報導文學獎。此外,她還參與了許多員林文化古蹟的搶 救運動,2010 年一月底,她與族人合力動員社區文史界,成功搶救了 一座有250 年歷史的自家邱氏老宅第,歷時半年,終於由縣政府列為地 方三級古蹟,改變了險遭商業開發的命運。
邱美都的社區熱誠和實踐力應該說是源自《員》報的參與經歷。二
○○五年她在談及她的第二本村史寫作計畫時,不時提到這份社區報給
她思維及行動的改造:
我很有信心和把握,因為過去跟《鄉親報》在一起,從
《員林鄉親報》的夥伴身上,學會怎樣自己去做公關,怎樣自 己寫稿子發新聞稿,怎樣去告訴別人理念,我要寫村史,也都 是我自己去找社區人士來配合和受訪。……
今年的想法是,光寫村史不夠,我想一邊作鄉土教學,一 邊提供社區營造,一邊紀錄社區文化歷史,還想參加文學競 賽,透過多元角度,為社區直接做一點有影響力的文史工作。
我主動找里長、發展協會理事長、社區讀書會會長等等,提供 他們更具體的鄉土故事,甚至,我服務的學校,我已訓練 25 位校園說故事服務隊,提供社區故事給義工到班級向小朋友講 故事。你看我這樣做的,其實跟《鄉親報》對社區土地的愛是 相同的。我的感覺是,之前我必須要透過《員林鄉親報》才能 走入社區,現在感覺可以一個人去影響社區,那種感覺好棒 喔,就是很有尊榮,呵呵(邱美都,親身訪談,2005 年 1 月 25 日)。
編採群因為參與社區,每個人又自我賦權發展出新興趣、新潛能,
深耕一塊社區公共領域,先是文化權的爭取,繼之逐漸在地方政治上產 生了一定作用。二○○五年底地方選舉時,員林鎮長候選人吳宗憲邀請 江錦田、邱美都來執筆寫他的文化政策白皮書,兩人趁勢把大家平時所 談論、所想像的文化願景「把它綁在裡面,不管怎樣(如果)他當選的 話,也許某個機會我們可以督促他往這方面思考」(江錦田,親身訪 談,2006 年 1 月 19 日)。
吳宗憲當選鎮長後,果然一上任立即著手編寫自 1990 年後即不曾 更新的員林鎮誌,其次更積極推動村史書寫,希望每個村莊都有一本村
史;員林的地方文史工作者幾乎都受邀參與,另外他還新成立文化觀光 部門,企畫以社區文史來推展地方產業,結果向中央爭取到連續多年的 高額地方建設補助。「一個地方要有文化、歷史,這個地方才有發展,
當然住在這裡的人對這塊土地有感情,就會想要付出」(吳宗憲,親身 訪談,2006 年 6 月 29 日)。7
從個人賦權到社區賦權,從個人、小組、一群人到網絡式的連結及 參與,乃至與地方決策者形成垂直式的連結,《員》報展現了旺盛的行 動力和深縱的影響力;這些成員參與社區,每個階段各有不同的能力及 要求,他們樂於挑戰自我,也挑戰社區既有機制,有一天終於有機會取 得了在地文化發展的主導權,也毫不猶豫的推出彼等對社區的想像,了 卻了這群人「文化造鎮」的心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