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底,江錦田趁著地方選舉之便,將第 50 期《員》報以 選舉文宣方式印製了 36,000 份,送到員林鎮每一戶人家,算是圓了他
「家家都有一份鄉親報」的夢想。如今《員》報雖已停刊,但它的團隊 成員都已茁壯、獨當一面,繼續參與、甚至領導社區公共事務,該報的 精神繼續在傳承著。
這樣一分由社區基層主動參與製作、獨立經營、非營利的媒介運作 經驗,這對台灣媒介環境、社區傳播、社區發展、台灣社會發展都算是 一個創新嘗試,這項創舉顯示:台灣的另類媒介可以有行動、有抗爭,
但也可以是溫和、積極、持續、有具體成效的,而且,這種小型公共傳 播亦擴大了公共領域範疇,從傳統媒介延伸到多樣多元的社區行動上。
這種參與式社區傳播實踐也意味著,以社區為實驗場域,讓市民參
與媒介製作及經營,可能是台灣目前一般大眾媒介素養養成的一個相當 好的學習之道。我們看到一群市民從將其構想、意識型態、社區關懷轉 換為內容、社區行動時,本身就是一個反思、質疑的過程,雖然這些公 教人員可能原本有意避開地方政治糾葛,或是也沒什麼政治動機,但近 用、參與過程中自然就形成了一個政治性轉換(King & Mele, 1999),
先是對公共領域中的文化面、社會面產生質疑,進而設法集結同好去討 論、面對、行動,縱有許多失敗經驗,卻也總是逐次累積為下次行動的 能量,並從這樣的賦權過程中改變了自己、也改變了社區。
從「做中學」培養出的媒介素養,對社區報的參與者而言,這也可 能意謂著他們將更有可能理解目前的主流媒體資訊處理的過程,這樣的 訓練對於培養媒體監督的能力,以長遠來看,是不可小覷的力量。何 況,他們還具有抵制、超越主流媒體的意願及行動力,像貼近社區脈 膊,讓鄉親彼此看見、重新定義社區新聞等「心存社區」之舉,商業媒 體早已遺忘,卻可能就是未來社區媒介逐漸威脅商業媒體的利器。
參與社區傳播甚至也讓市民有了產製社區資訊、地方知識的正當性 及主體性。或許是一開始就自認為不是報紙、報人,沒有要謹守客觀中 立的包袱,《員》報參與者可以想登什麼就去採什麼,他們謹慎拿捏地 方政治運作與編採群的意識型態,進而取得發聲權、文化詮釋權,無形 中累積了豐厚的政治資本、社會資本及文化資本,《員》報這群人漸漸 都成了左右地方事務的要角。如今雖然報紙已停刊,以員報大家族為主 的市民的社區行動力卻越來越強,行動所及的公共領域也越來越廣。從 救災、重建過渡到承平時代,參與式社區報為台灣新形社區傳播立下一 個正面示範,也足堪為現今八八水災社區重建的社區傳播做一參考。
不過,鄉親報「做中學」的實踐也帶出了若干新聞學上的疑慮。一 是政商力量與媒體自主性的思考,一是對社區報公共性的認知及實踐。
前文述及小眾媒介的「另類貧民窟」宿命,《員林鄉親報》發行兩 年多後便擺脫不了此一無解命題,尤其在後期必須自籌財源時,逢到選 舉便會出現政治廣告「置入性行銷」現象。曾有一位立法委員候選人連 續購買多期廣告,第一期(第 37 期)該報以專訪、特稿形式刊出,佔 頭版三分之二版面,之後候選人政見以「系列報導」形式相繼出現在四 版頭條(第40、41、42、43 期)及四版下半版(第 38、39 期);2005 年鎮長選舉時,該報第 50 期則以頭版整版刊登當時一位鎮長候選人的 專訪,全版內容由《員》報一手主導企畫、訪問到版面呈現。編輯的解 釋是「不知道該怎麼處理這樣的廣告。」
除了政商力的取捨外,社區報及其主要參與者的社會位置也一直是 個爭論議題。《員》報從核心編輯到撰稿群一直都是以多重身份熱心參 與社區公共事務,於是就出現了一邊以「文史工作者」身份參與辦報,
一邊以「老員林人」身份成為縣長、鎮長等候選人競選團隊中的要角,
或是如前所述,還是文化政策幕後設計者及執筆人,這些人不只是站在 一旁看遊行、也去參與遊行了,新聞學理上,這是有違倫理、要接受指 摘的。但在台灣連主流媒體地方記者和地方政商權力關係也是牽連不清 的現況下,我們如何以教科書上的標準來要求、批判這些世居於此的社 區人要劃清媒體人、社區人的界限?這是理想與現實間的弔詭。
也因為不認為社區報是媒體,實踐面上出現了另一個值得關注的議 題:社區媒體的公共性。歐美自由民主派學者早就認為,近用資訊、多 元辯論、多元呈現是民主的基本前提,Carey(1989)因此提出,不論 公、私傳播機構均是基本公共財,本就應有責任提供人民行使公民權時 所需的必要資源。Hamelink(1995)也主張,傳播是促進賦權、改造社 會的重要工具,「人們需要做決策的知識及資訊,也需要表達意見、對 話、分享經驗」(p. 132)。
當市民在近用社區媒介時理應認識到,地方性媒體其中一項重要任 務在提供社區居民足夠與公共生活有關的資訊,以助民眾做決策,而且 社區媒體就是社區公共領域,任何人都可在此自由表達意見、參與辯 論,但是這樣的論述在台灣地方媒介實踐上卻有障礙。
《員》報在公共事務上報導有限,促進公共議題的討論更少,遑論 多元辯論、多元呈現的公共性展現。《員》報也偶有公共議題的討論,
如刊登員林鎮社會大學校長對員林文化願景的想像、資深高中校長呼籲 家長讓子弟就近就學、不要迷信外縣市的明星高中,或是一介普通市民 在選舉過後,提醒立委當選人要面對員林鎮陳年的建設懸案,寄望他們 向中央爭取支援等文章,但是和密集、大篇幅的文史及生態報導相比,
落差極大,而且並未延續話題、引起討論或對話,進而成為社區共同關 注議題、甚或有所行動協力去解決,至於對掌握資源者的監督更是闕 如。政治性功能不足多少可以解釋,何以員林鄉親可以坐視《原》報熄 燈、而沒有積極挽救的行動。
公共事務議題報導及探討不足,可能是當下台灣大部分社區媒體共 有的難題。可能原因,一是可能與台灣特有的地方文化有關,再者,公 共事務本身的專業性較高,不易入門。
前文述及,台灣大都會以外的縣市鄉鎮或鄉村,民風保守,家族世 居於此,人際關係綿密而複雜,處事以和為貴,或恐遭到有形無形的壓 力或抵制,民眾遇有不公不義之事,只會私下談論,即街談巷議的不 少,但有意願公開或具名論事者則缺。換言之,民主討論之風還未普 及。
再者,台灣地方政治派系複雜,選舉頻繁,政黨對立嚴重,一般民 眾多不願意招惹政治是非。《員》報志工以學校教師居多,他們均保持 形式上的中立,即使為社區報撰稿,多半都避談政治,或表明對政治議
題沒興趣,只有一、兩人可以掌握公共性議題的處理。社區報工作者也 不具「記者」的正當性,到公家機關索取資料,不少基層公務員不論資 料是否具公開性,一律拒絕民眾索取、查閱,有些《員》報撰稿人向鎮 公所要資料碰了幾次壁後,也就意興闌珊了。
社區報如何拿捏處理政商勢力的介入?地方媒體應是社會的公共 財,抑或只是一些利益團體或同好者發行的社團機關刊物?社區媒體是 否也有「監督」社區機制之權?社區報撰稿者是否也可以是新聞記者?
是否有採訪公共機構的正當性?民眾的知情權、對政府資訊公開法規的 認知如何?等的認知及討論,似乎都應該是媒介素養教育及研究者該更 務實、深入探索的面向。
《員林鄉親報》是重大災難發生後,為加強有權者與重建區民眾溝 通、由政府全力輔導而生的一個小範圍傳播的媒體,歷時四年半,重建 任務結束、《員》報也已停刊,但這家小媒體對近用者、社區民眾所激 發出的「認識自己、愛自己」的社區意識、「使社區更美好」的行動力 卻還在不斷發酵、累積能量,這種促進「改變」的熱誠及持續參與的精 神,可說是台灣社區傳播發展的奇蹟。這份社區報在員林鎮特定的社會 脈絡下,以近用、參與、報導、媒介素養、行動等要素交相運作,形塑 了一個非線性的、動態的社區傳播新貌,不但擴大了社區公共領域的範 疇,從主流媒體延伸到社區行動,它也顯示,主動參與媒介產製及運作 是一般社會人士習得媒介素養的最佳途徑,這些能力不但讓他們能與主 流媒體協商、競爭、抗衡,甚至還有權力通過賦權、行動過程促進個人 及社區改變,讓社區民眾不再只是資訊的消費者,更是有行動力的公 民。不過,社區報參與者「作中學」所學仍有所不足,對於洞悉政治、
經濟、社會大架構下的媒體與外界的關係、權力、協商等思辯能力有待 加強。
就在 2009 年 8 月,亦即九二一地震後整十年,台灣再度遭到空前
7 吳宗憲於 2009 年 12 月,以空前最高得票率、八成二的紀錄獲選連任員林鎮
孫曼蘋(2009)。〈公民新聞 2.0:台灣公民新聞與「新農業文化再造」形塑之初 探〉,《傳播與社會學刊》,9: 153-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