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二、母親國籍之邏輯斯迴歸分析

表表

表4-2-4 93~95年母親年齡與新生兒出生體重之邏輯斯迴歸分析表年母親年齡與新生兒出生體重之邏輯斯迴歸分析表年母親年齡與新生兒出生體重之邏輯斯迴歸分析表年母親年齡與新生兒出生體重之邏輯斯迴歸分析表

93 年年年 94 年年年 95 年年年

P 值值值 OR 值值值 P 值值值 OR 值值值 P 值值值 OR 值值值 母親年齡

母親年齡 母親年齡 母親年齡

(25~29 歲為對照組歲為對照組歲為對照組) 歲為對照組

1 1 1

20 歲以下歲以下歲以下歲以下 0.000*** 1.527 0.000*** 1.583 0.000*** 1.508 20~24 歲歲歲 0.000*** 1.192 0.000*** 1.197 0.000*** 1.171

30~34 歲歲歲 0.744 1.009 0.145 1.039 0.897 0.997

35 歲以上歲以上歲以上歲以上 0.000*** 1.158 0.124 1.059 0.000*** 1.174

*代表達0.05顯著水準

**代表達0.01顯著水準

***代表達0.001顯著水準

二、母親國籍之邏輯斯迴歸分析

民國九十三年新生兒母親的原始國籍與是否生出低體重兒之相關性,邏輯斯迴歸分 析越南籍者 P=0.000<0.001,顯示新生兒母親越南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間有顯著相 關;印尼籍者 P=0.025<0.05,顯示新生兒母親印尼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間有顯著 相關;泰國籍者 P=0.573>0.05,顯示新生兒母親泰國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間沒有 相關性;菲律賓籍者 P=0.523>0.05,顯示新生兒母親菲律賓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 間沒有相關性;緬甸籍者 P=0.485>0.05,顯示新生兒母親緬甸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 之間沒有相關性;柬埔寨籍者 P=0.039<0.05,顯示新生兒母親柬埔寨籍者與低出生體 重兩者之間有顯著相關。

其中,以新生兒母親本國籍者為對照組,則母親為越南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 率(OR 值)是 0.764 倍,表示越南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的比率為 23.6%;印尼籍 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是 0.828 倍,表示印尼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 的比率為 17.2%;泰國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是 1.129 倍,多出 12.9%的 比率易生出低體重兒;菲律賓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是 0.876 倍,表示菲 律賓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的比率為 12.4%;緬甸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 (OR 值)是 0.807 倍,表示緬甸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的比率為 19.3%;柬埔寨籍 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是 0.711 倍,表示柬埔寨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 兒的比率為 28.9%。詳如表 4-2-5 所示。

民國九十四年新生兒母親的原始國籍與是否生出低體重兒之相關性,邏輯斯迴歸分

析越南籍者 P=0.000<0.001,顯示新生兒母親越南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間有顯著相 關;印尼籍者 P=0.044<0.05,顯示新生兒母親印尼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間有顯著 相關;泰國籍者 P=0.030<0.05,顯示新生兒母親泰國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間有顯 著相關;菲律賓籍者 P=0.634>0.05,顯示新生兒母親菲律賓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 間沒有相關性;緬甸籍者 P=0.923>0.05,顯示新生兒母親緬甸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 之間沒有相關性;柬埔寨籍者 P=0.118>0.05,顯示新生兒母親柬埔寨籍者與低出生體 重兩者之間沒有相關性。

其中,以新生兒母親本國籍者為對照組,則母親為越南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 率(OR 值)是 0.719 倍,表示越南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的比率為 28.1%;印尼籍 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是 0.829 倍,表示印尼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 的比率為 17.1%;泰國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是 0.524 倍,表示泰國籍比 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的比率為 47.6%;菲律賓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 是 1.099 倍,多出 9.9%的比率易生出低體重兒;緬甸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是 1.028 倍,多出 2.8%的比率易生出低體重兒;柬埔寨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 率(OR 值)是 0.774 倍,表示柬埔寨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的比率為 22.6%。詳如 表 4-2-5 所示。

民國九十五年新生兒母親的原始國籍與是否生出低體重兒之相關性,邏輯斯迴歸分 析越南籍者 P=0.000<0.001,顯示新生兒母親越南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間有顯著相 關;印尼籍者 P=0.058>0.05,顯示新生兒母親印尼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間沒有相 關性;泰國籍者 P=0.284>0.05,顯示新生兒母親泰國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間沒有 相關性;菲律賓籍者 P=0.922>0.05,顯示新生兒母親菲律賓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之 間沒有相關性;緬甸籍者 P=0.007<0.01,顯示新生兒母親緬甸籍者與低出生體重兩者 之間有顯著相關;柬埔寨籍者 P=0.833>0.05,顯示新生兒母親柬埔寨籍者與低出生體 重兩者之間沒有相關性。

其中,以新生兒母親本國籍者為對照組,則母親為越南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 率(OR 值)是 0.796 倍,表示越南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的比率為 20.4%;印尼籍 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是 0.819 倍,表示印尼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 的比率為 18.1%;泰國籍者生出低體重兒的發生比率(OR 值)是 0.752 倍,表示泰國籍比

是 0.981 倍,表示菲律賓籍比本國籍不易生出低體重兒的比率為 1.9%;緬甸籍者生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