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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學門是屬於科際整合的領域,長期依托在管理學門窄化其發 展,基本上不論是旅遊法制或是旅遊政策的制定都是一個國家成功發 展旅遊產業不可或缺的條件,因此本文對於旅遊學術領域的擴展有其 正面意義。另一方面,就實務之法制面向而言,本文分別根據專業人 士來臺參訪、專業商務人士來臺、金馬地區小三通與開放觀光旅遊等 四個類型來探討,表 4 則分別從依據法令、來臺停留時間、開放來臺對 象、來臺人數限制與進入臺灣模式,進行總結式之比較分析。

Christer Gunnarsson & Mats Lundabl, “The Good, The Bad and The Wobbly: State Forms and Third World Economic Performance,” in Mats Lundahl & Benno J. Ndulu, eds., New Directions in Development

Economics (London: Routledge, 1996), pp. 255-256.

表 4 不同類型中國大陸民眾來臺旅遊規範比較 境管理局全球資訊網》,2005 年 2 月 2 日,<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LawList1.asp? Nod-eID=102>;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商務活動許可辦法〉,《內政部警政署 入出境管理局全球資訊網》,2005 年 2 月 15 日,<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LawList1.asp?

NodeID=792>;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試辦金門馬祖與大陸地區通航實施辦法〉,《內政部警政 署入出境管理局全球資訊網》,2005 年 3 月 5 日,<http://www.immigration.gov.tw/aspcode/LawList1.asp?

NodeID=113>;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

在可預見的未來,由於兩岸經貿往來密切,加上中國大陸近年經 濟成長快速,對於中國大陸商務人士來臺將朝更大幅度的開放,臺灣 若要成為全球運籌中心與吸引跨國企業來臺,則勢必要放寬對於人員 流動的限制。未來甚至會比照「入世」會員國之資格,常態性開放中 國大陸商務人士來臺。

另一方面,當前中國大陸觀光客若在中國大陸當局的刻意「政治 操作」下進入金馬地區後,對於臺灣也會形成某種宣示意義,除了顯 示中國大陸觀光客可以直接帶動經濟助益,而使政府對於開放中國大 陸民眾直接來臺觀光的壓力增加外;當前臺灣各縣市無不積極發展觀 光產業,若唯獨金馬有所成果,這將使得地方政府發現只有與中共維 持良好關係,才能享受相同之待遇,例如 2004 年 10 月 26 日福建省副 省長王美香會見連江縣縣長陳雪生時就指出「馬尾與馬祖的交流合作 能有今日的局面,是因雙方有誠意、多用心、常溝通,且正是因為雙 方都認同一個中國原則」,69這其中的統戰意味不言可喻。因此,臺灣 其他縣市為了發展觀光,也會希望比照金馬模式開放中國大陸觀光客 直接來臺旅遊,甚至要求臺灣更主動地釋出善意或是在政治立場上作 出讓步,這種壓力恐怕會是「由下而上」的。事實上,目前與金馬地 區進行磋商的中國大陸對口單位是由福建省臺辦、福建省旅遊局與福 建省公安局所組成之「福建省旅遊協會金馬澎分會」,由此一單位名 稱可知,中國大陸目前是將目標放在金馬地區,未來下一個目標就是 澎湖,而其政治意圖可見一斑。尤其當胡錦濤 2005 年 3 月 4 日於全國 第十屆人大第三次會議召開的前一天發表對臺談話,在《反分裂國家 法》即將通過之際強調「貫徹寄希望於臺灣人民方針絕不改變:希望 臺灣當局嚴肅思考人民福祉」;四月下旬,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先生 訪問中國大陸後,北京當局隨即宣布開放民眾來臺旅遊之利多政策,

大陸新聞中心,〈福建年底開放居民金馬遊〉,《聯合報》,2004 年 10 月 27 日,版 A13。

這種種旅遊政策的開放背後其政治動機甚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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