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緬甸政府在1988年遭歐美相繼制裁後,致力於經濟改革以突破困境,

1990年代首次成立工業區以鼓勵私部門從事製造業,但目標群體是國內製造 商,所以對於吸引外資的功效有限,而工業發展委員會(Myanmar Industrial Development Committee)自2004年至2011年間戮力執行市場經濟改革,

在具有戰略與經貿潛力的區域設立18個工業區,並在迪拉瓦、皎漂、土瓦

(Tavoy)等三地陸續成立經濟特區(Min and Kudo 2013)。土瓦以及迪拉瓦 經濟特區是日本廠商的勢力範圍,2012年日本偕同泰國與緬甸一同參與土瓦 經濟特區的開發案,該地位於曼谷西方300多公里,毗鄰「大湄公河南方經濟 走廊」;而緊接著在2012年4月緬甸總統登盛(Thein Sein)訪問日本之際,兩 國簽訂關於開發迪拉瓦經濟特區的備忘錄,由緬日迪拉瓦開發公司執行,特區 並於2015年9月正式運作(宋鎮照 2017)。

迪拉瓦的投資環境是少數符合外資標準與信賴的經濟特區,位於該特區內

的迪拉瓦港是距離仰光約25公里的深水國際港,7可以停泊貨量超過1,000個標 準貨櫃的貨櫃船,以彌補仰光港基礎建設落後、貨物裝卸效率低下、大型貨船 堵塞等問題(商貿全接觸 2016)。Containerization and Packaging Holdings of Singapore係最早承攬緬甸港口管理局建設工程的公司,標案整體花費1億6,000 萬美元,然而由於當時仰光附近的聯絡道路與基礎設施非常低落,使得前兩 個貨櫃碼頭的進度遠遠不如預期,因此,三井建設投入橋梁、水門、港埠等 建設,上海振華重工提供橋式貨櫃起重機等大型機具,而振華重工乃央企—

中國交通建設集團—子公司(The World Bank 2018)。儘管當前迪拉瓦特區 內日本企業與工廠林立,但早期建設工程於1996年便由和記港口集團單獨取 得BOT特許,至今為止亦由其全資經營(The World Bank 2018; Win 2004)。

當時外資由於歐美制裁封鎖而對開發案卻步,使得和記港口集團相對輕易取 得特許開發權,並於1998年正式展開營運。這個時期乃是丹瑞(Than Shwe)

執政20年間的初期(1992~2011),這段期間是緬甸政局不穩的一次高峰,歷 經歐美各國更進一步的經濟制裁、召開國家議會(National Convention)制定 修憲綱領、改組並更名「國家恢復法律和秩序委員會」(State Law and Order Restoration Council; SLORC)為「國家和平發展委員會」(State Peace and Development Council; SPDC)(顧長永 2015)。

前任軍方領導人蘇貌(Saw Maung, 1988~1992)在內外交迫的情勢下黯然 辭職,將政權交由其副手丹瑞,不過後者無意加速政治改革,先是虛應故事 般地在1993年召開僅具橡皮圖章功能的國家議會,四分之三的成員由軍政府 任命,四分之一的成員才是1990年大選產生的國會議員;除了成員組成的不 正當性,修憲過程中軍政府主宰整個議程,遂導致反對黨的不滿並於1995年 集體抵制,而軍政府也就順理成章地在1996年4月暫停國家議會運作(顧長永 2015)。此外,丹瑞為了舒緩民怨,有意重組軍政府的權力分布,於1997年 11月正式宣布大規模改組SLORC,不過原先擔任緬甸軍事情報局的首腦欽紐

7 除了仰光(Yangon)之外,緬甸其他主要港口包含實兌(Akyab)、勃生(Bassein)、

皎漂、墨吉(Mergui)、毛淡棉(Moulmein)、土瓦、德林達依(Tenasserim)、維多 利亞角(Victoria Point)、山多威(Thantwe)。

(Khin Nyunt),進入SPDC後繼續鞏固原先屬於前軍政府領人尼溫(Ne Win, 1962~1988)的派系,並藉由職務之便大肆擴張個人權力,暗地抗衡丹瑞的獨 裁統治,直到2002年尼溫過世後才被當局以貪汙之名整肅獲刑44年(顧長永 2015)。

相 對 於 日 本 廠 商 盤 踞 在 迪 拉 瓦 , 中 國 廠 商 的 勢 力 主 要 集 中 在 若 開 邦

(Rakhine State)的皎漂經濟特區,央企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於2015年取得 開發權,但由於當地種族與宗教複雜,包含佛教徒與信奉伊斯蘭教的羅興亞人

(Rohingya)衝突,以及距離其他主要商業都市過遠等議題,使得開發進度不 如預期。2012年6月與10月,若開邦首府實兌(Akyab; Sittwe)接連爆發血腥 衝突,本地多數族群對羅興亞人展開攻擊,導致大約90人死亡,自從該起事件 後,族群之間的仇恨言論在報章雜誌與社群網路瘋狂流竄,迫於壓力有將近10 萬羅興亞人逐漸遷離家園與居住在難民營,2015年5月大約有3萬名羅興亞人 試圖逃離若開邦,而數百名難民倒臥在孟加拉灣的照片,終於引起國際主流媒 體的注目(Cockett 2015)。

緬族與羅興亞人間的緊張關係確實彰顯若開邦的動盪,然而中信集團即便 意識到當地政治風險極高,也有2009年中國石油公司在皎漂輸油管線建設引 起民怨的前車之鑑(Cockett 2015),仍然孤注一擲以爭取皎漂經濟特區的標 案。對此,緬甸政府即使已經認可該集團的投資,但仍不得不暫緩批准(經濟 部 2017),影響所及,中緬雙方在2018年11月協議調整持股比例,中信集團 由原先的85%減資為70%,泊位數量則從10個調降至2至3個;而且,中信集團 也決定先行分發未來利潤給當地民眾,將150萬美元分給了周圍將近50個村落

(曾佳 2019)。中信集團針對皎漂經濟特區投資比例的調整及利潤回饋的承 諾,相當程度上取得緬甸政府與社會的肯定,而讓早先胎死腹中的港口工程有 了重生機會。

與泰國情況相似,發電工程也是繼港口工程之後中國廠商感興趣的PPI項 目。Nanli水力發電廠在2006年11月由另外一間央企—中國水利電力對外有限 公司(China International Water and Electric Corporation)取得30年的營造與經 營權,費用總計需要1億4,200萬美元,該公司擁有該計畫90%的股份,其餘 10%則是由當地的公司出資。同年12月份,雲南三家國營企業—華能瀾滄江

水電公司、電網有限責任公司、機械設備進出口有限公司—聯合取得瑞麗江 瀑布(Shweli River Cascade)的水力發電PPI。總投資金額高達41億4,100萬美 元,而這三家公司聯合出資80%,在2009年5月開始正式運轉(The World Bank 2018)。據《21世紀經濟報導》,當年華能集團能夠順利承接該項水力發電 工程,關鍵是緬甸資金短缺,而同意與這3家雲南地方國企合資興建;完成後 的果實並非由中國獨享,雙方協議電量85%提供給中國,緬甸除了分配到15%

的電量,也獲得20%水電站利潤與中企上繳的各項規費,而該水電站的經營權 將於建後40年交還緬甸政府(徐煒旋、梁鐘榮 2010)。

此外,這兩處水力發電工程的招標與建設,恰好是緬甸民眾對於軍政府 統治下,政治改革牛步、經濟急速下滑又一次。軍政府2003年頒布民主路 徑圖,以回應國際與國內社會對改革的期待,並企圖強化SPDC的統治正當 性,儘管該計畫詳列七大改革目標,卻未提出任何具體的時間表,而且軍方 勢力在不僅關鍵職位上仍然有絕對影響力,更具有解釋和接手國家僅狀態的 權力,依然扮演政策制定過程中的否決者(楊昊 2015)。在經濟層面,據統 計緬甸2002年的通貨膨脹率是22%,2004年進出口相比前一年同期下降4.8%

與8.3%,石油價格上漲80%、蔬菜等民生物資價格高漲50-200%,種種困境 使民怨積累,終於在2007年9月爆發袈裟革命(Saffron Revolution)(顧長永 2015)。

相比Nanli與瑞麗江的工程,2006年由緬甸政府提議的密松大壩(Myitsone Dam)工程,卻沒有如此幸運,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乃中國五大國有電力集 團之一,當年承諾砸下重金投資密松大壩,而隨著資金與人員逐步到位,緬甸 總統登盛在2011年突然以生態破壞的考量叫停(薛健吾 2019)。該計畫流產 和經歷大規模的居民抗議的關鍵原因是,如果完全按照當初協商的方式進行,

中資將幾乎悉數涵蓋該項目的36億美元投資總額,導致民眾認為緬甸政府討 好圖利中國廠商,罔顧環境生態與地方工人權益(Lamb and Dao 2017)。是 故,此後除了中緬官方交涉,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也嘗試與克欽邦政府、村 落居民展開溝通,希望建立良好企業形象,以扭轉被片面擱置的密松大壩工程

(Mark and Zhang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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