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一)臺灣與東協國家之政治關係

1970年以前,當臺灣仍是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加以同為自 由資本主義陣營一員,以及為圍堵共產主義之盟友,臺灣與東協國家 維持相當友好的外交關係。1971 年以後,由於臺灣退出聯合國,東協 國家乃相繼與臺灣終止外交關係,轉而承認中共為代表中國的唯一合 法政府,雙方政治關係基本上處於停滯低迷時期。惟李登輝總統積極 推動務實外交,藉發展經貿關係,積極參與東南亞區域活動與經貿組 織,以及加強對東南亞國家之援助,雙方政治關係呈現相當明顯的改 善。44

90年代以來,臺灣與東南亞國家內閣官員之互訪方面,在其與非 邦交國的交往中,形成一極為獨特的現象。在臺灣與其西方的非邦交 國之間,雙方的內閣級官員鮮少互訪,而在其與東南亞高層互訪方 面,則包括臺灣的總統、副總統、行政院長等以渡假外交或是私人名 義訪問東南亞國家。1994 年 2 月,李登輝總統訪問菲律賓、印尼與泰 國,會晤羅慕斯總統、蘇哈托總統與泰國國王蒲美逢(Bhumibol

Ad-《南洋商報》(吉隆坡),19 97 年 1 2 月 1 日,版 2 0。

宋鎮照,〈臺海兩岸與東南亞國家之關係與策略〉,《問題與研究》,第 35卷第 5 期,1996 年 5 月,頁 16 -17;Ho Khai Leong, “New Directions in Ta iwa n-Sou the ast Asia Re la tion s: Ec ono mics, Poli tic s, a nd Sec uri ty,”

Pac ifi c Fo cus, Vol .X, No.1 , Spri ng, 1 995 , pp.8 2-83.

ulyadej)。而在東南亞國家方面,則包括總理(新加坡與馬來西亞)、

資料來源:<h ttp: //www.mofa.g ov.tw/fra me14. htm>.

<h ttp: //w ww.mofa .go v.tw/ frame 14 .h tm.>.

(二)臺灣與東協國家之軍事關係

東協國家與臺灣之軍事合作早於 1970 年代即開始,最為人所熟悉 的即是「星光計劃」。1996 年 1 月底,新加坡等東協國家參加臺灣軍 方所舉行的「海鯊行動」演習,臺灣並決定將若干架 F-5E 戰機請新加 坡改裝成具有跨海能力,另亦企圖經由新加坡建立對美國與歐洲國家 軍購之管道。1996 年年初,臺灣與菲律賓達成「擴大軍事交流」共識 與「敦邦專案」。此外,1996 年 7 月開始,臺灣派遣飛行員赴菲律賓 進行飛行訓練,並派 130 運輸機直飛菲律賓進行長距離的軍事訓練,

菲律賓亦已同意臺灣租用蘇比克灣空軍基地。46

臺灣與東協國家雙邊軍方高層的互訪與接觸亦十分頻繁。在東協 國家方面,1995 年以來,新加坡三軍總長曾接受臺灣之贈勛,新加坡 空軍參謀長等東協國家軍事官員先後秘密訪臺,謀求加強雙邊的軍事 合作。4 72000年 6 月,新加坡副總理兼國防部長陳慶炎訪問臺灣,與 伍世文國防部長會談強化雙方軍事合作關係事宜。2000 年 7 月,新加 坡曾在臺灣屏東某基地進行鷹式飛彈(Hawk missile)試射,此為外 國首度使用該基地。據悉,臺灣曾在該具有高度機密之基地試射本身 研發之天劍、天弓與雄風飛彈。這顯示,臺灣與新加坡之軍事合作關 係已由 1970 年代之地面部隊演訓,提昇至防空武器以及飛彈之試射。

48在臺灣方面,除派遣高層軍事人員多次密訪菲律賓等東協國家外,並 派遣敦睦艦隊訪問東南亞國家。1995 年,派遣敦睦艦隊前往菲律賓、

印尼與新加坡進行訪問與交流,1996 年又相繼派出敦睦艦隊前往新加

曾濤,〈淺析東盟與臺灣軍事與安全合作的現況及其趨勢〉,《東南亞研 究》(廣州),199 7 年 2 月,頁 32。

曾濤,〈試論當前我國周邊不穩定安全因素及其對兩岸關係之影響〉,《東 南亞研究》(廣州),1 998 年 2 月,頁 33。

B ria n Hsuo , se e <h ttp ://w ww.tai pe iti mes.c om/ new s/20 00/0 8/0 8/sto ry /0 0 00 046 918>.

坡進行訪問,以加強雙邊之軍事交流。此外,東協國家對臺灣輕型武 器之性能與價格表現出高度的興趣,計劃從臺灣進口該類型武器,此 將增強臺灣生產的輕型武器對東南亞市場之競爭力,促進臺灣與東協 國家間之軍事合作關係。49菲律賓已獲有若干架臺灣所使用過的 F-5E 戰機,兩國並於 1999 年磋商以一架一美元的價錢向臺灣購置至少四十 架的 F-5E 戰機。502000年 6 月 2 日,《臺北時報》(Taipei Times)

透露,臺灣正在尋求菲律賓等國家同意,如果臺灣遭受中共攻擊時,

提供臺灣戰鬥機降落,以保存對中共第二擊之能力。惟翌日,參謀總 長湯耀明在立法院備詢時,對此作出否認。51

此外,臺灣產、學兩界於 1995 年首次獲准以私人身分參加「亞太 安全合作理事會」(CSCAP)工作小組會議。臺灣對參加的身分與參 與的範圍雖極表不滿,惟中共仍視此為東協國家加強與臺灣安全對話 的步驟之一,使臺灣獲得與東協國家共商區域安全議題之機會。52東協 則視為有利於維持臺海情勢之穩定,並視中共同意臺灣以學者個人身 分參加為兩岸關係改善的象徵之一。53另臺灣國立政治大學「國際關係 研究中心」(IIR)與東協的「東協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ASEAN-ISIS)於 1996 年 9 月首次舉行對話會議,雙方於 2000 年元月在曼谷 舉行第三次對話時,同意將原先由每兩年易地輪流舉辦,改為每年舉

同註 46 ,頁 32。

Th e S trait s Tim es(Sin gap ore), Ju ly 13, 1 999 , p.16 . se e < htt p://st ra itt ime s asia 1. C om.sg /asia /ea 7_0 603.h ym1 .>

同註 4 7,頁 32。此外,印尼戰略暨國際研究所諮詢局主席林綿基曾表示,

臺灣對區域之安全有其合法性之利益,排除臺灣在區域安全機制之外,無助 於區域的和平與安全。請見 Ju su f Wanan di, “The Futu re o f ARF an d C SCAP in the R egi ona l Sec urit y Ar chi te ctu re,” in Jusuf Wan and i e ds., Reg iona l Se curi ty Arrange me nts Indo nesi an and Can adia n View s (Ja ka rta : C ent re for St rat egi c and Int ern ati ona l St udi es, 1 996), p.34.

《南洋.星洲聯合早報》(新加坡),1 997 年 8 月 5 日,版 1 0。

辦一次,雙方亦同意在會議間隔期間加強交流。

後冷戰時期,東協國家之自主意識明顯增強,謀求成為東南亞地 區之主導地位的意識亦極為強烈。東協國家與臺灣加強軍事交流可視 為其國家安全戰略的組成部分,期能藉以對中共形成牽制作用,並提 升本身在亞太地區之地位。惟在東協國家遵守「一個中國」政策以及 中共之施壓下,臺灣與東協國家發展軍事交流將更為隱密。54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