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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史亂後,質文論一時盛行,其來源有二:啖助新《春秋》學、李華〈質 文論〉。56啖助認為《春秋》的宗旨是「以夏為本,不全守周典禮。」孔子作《春 秋》的目的是要「變周從夏。」因此,欲挽周政之弊,「復當從夏政」。夏道尚 忠,周制過文繁瑣,應「去周之華,求夏之實」。57至於李華〈質文論〉,撰寫的 年代無考,推估作於安史之亂前後。據筆者管見,目前並無資料說明李華〈質 文論〉與啖助新《春秋》學是否有關,由於學者探討啖助新《春秋》學已眾,58 以下擬以李華〈質文論〉為主,從中唐士人自省的角度檢討質文論的現實意義。

杜佑也受到當時盛行的質文論影響,從「文繁則質衰」、「文質相矯」等質 文相濟的角度評論時制。《通典》,卷18,〈選舉典•舉選雜議下〉引「杜佑評曰」:

夫文質相矯,有如循環,教化所由,興衰是繫。自魏三主俱好屬文,晉宋 齊梁風流彌扇,體非典雅,詞尚綺麗,澆訛之弊,極於有隋。且三代以來,

憲章可舉,唯稱漢室;繼漢之盛,莫若我唐。惜乎當創業之初,承文弊之 極,可謂遇其時矣,群公不議救弊以質,而乃因習尚文,風教未淳,慮由 於此。

萬物。《史記》,卷6,〈秦始皇本紀〉,頁245。

56 有關李華〈質文論〉的寫作年代,並無足資判斷的線索,文中雖提及「神禹復生,誰能救 之」、「天下浸為陂池,蕩為洪流。」予人作於安史亂後的印象。但若深究整段文意,這 段話似乎不是描述已發生之現象,而是說若不改變時制,以質濟文,大亂的萌發就在所難 免了。再者,文中屢以「奢」為由批評唐制之失,似乎也不是寫在兵馬倥傯的安史亂後,

而可能完成於天寶年間。如果上述推測不誤,那麼,身處天寶盛世的李華已感受到大亂將 萌的體制危機。

57 張穩蘋,〈啖、趙、陸《春秋》學中的「制經論世」觀研究〉,收入林慶彰等編,《啖助 新《春秋》學派研究論集》(臺北:中央研究院中國文哲研究所,2002),頁238以下。

58 參見林慶彰等編,《啖助新《春秋》學派研究論集》一書。

杜佑認為唐承隋尚文之弊,貞觀群臣又未能濟之以質,以致風教未淳。59又,

《通典》,卷 4,〈食貨四•賦稅上〉:「夫文繁則質衰,末盈則本虧,反散淳朴之 風,導成貪叨之行,是以惡其啟端也。」杜佑批評當代士風,認為「質」之衰 造成淳朴之風消散、成貪叨之行的結果。杜佑以「淳朴─貪叨」的對比描述質 與文,恢復淳朴風氣的主張已見於安史亂前,如,杜甫「致君堯舜上,還使風 俗淳」的名句,即其著例。60至安史亂後,承襲自開、天時期恢復淳朴風氣的主 張,構成質文論的重要內涵,中唐質文論者多主張「以質濟文」,以樸實的夏道 濟過文的周弊。杜佑將「質衰」與「反散淳朴之風」相聯繫,即其表現。由此 觀之,若不考慮「質與文」這種論述形式,質文論的實質內涵,可上溯開元、

天寶時期尋其根源。

作為中唐質文論的一個源頭,李華〈質文論〉頗為時人所重,獨孤及為〈李 華文集〉作序時,以「覽公之文,知公之質」作結。61和序文起首的「六經之志」

相呼應,顯示獨孤及特別注重李華的「六經之志」說與質文論。62中唐質文論頗 為盛行,時見於與李華同時代的士人。代宗朝,楊綰倡議停止科舉、恢復鄉舉 里選,與李華友善的賈至評論楊綰主張時,提到「夏之政尚忠,殷之政尚敬,

周之政尚文。然則文與忠敬,皆統人之行也。」63柳芳也援用質文相濟說,批評 唐代承隋「尚官」的過文之弊:

夫文之弊,至于尚官;官之弊,至于尚姓;姓之弊,至于尚詐。隋承其弊,

不知其所以弊,乃反古道,罷鄉舉,離地著,尊執事之吏。於是乎士無鄉 里,里無衣冠,人無廉恥,士族亂而庶人僭矣。……唐承隋亂,宜救之以 忠,忠厚則鄉黨之行修;鄉黨之行修,則人物之道長;人物之道長,則冠

59 這個論點也出現在他寫給柳冕的信裡:「去年又續奉相公手疏,以國家承文弊之後,房杜為相,

不能反之於質,誠如高論。」柳冕,〈謝杜相公論房杜二相書〉,收入《全唐文》,卷527,

頁3167。

60 陳弱水分析杜甫運用的典故來源,勾勒其淳朴之說背後的道家意象,認為杜甫「再使風俗 淳」的意念同時包含儒道因子。陳弱水,〈思想史中的杜甫〉,收入陳弱水,《唐代文士 與中國思想的轉型》,頁173。

61 獨孤及,〈檢校尚書吏部員外郎趙郡李公中集序〉,收入《全唐文》,卷388。

62 《新唐書》,卷199,〈啖助傳〉。根據筆者的看法,李華〈質文論〉撰於安史亂作以前 的天寶中後期,而啖助公羊學似發展於安史亂後,二者的關係難以究明。

63 賈至,〈議楊綰條奏貢舉疏〉,收入《全唐文》,卷368。

冕之緒崇;冠冕之緒崇,則教化之風美,乃可與古參矣。64

柳芳援用劉秩的觀點,認為隋廢鄉官、行科舉是造成唐制過文之弊的根源,

主張以尚忠的夏道補救過文之失,議論焦點置於「士人─鄉里」關係的修補上。

稍後,貞元二十一年,權德輿擔任禮部主考官主持策問,以質文相濟論入題,

題目先提出三代損益、質文相變之理,接著指出「固以忠厚,勝茲文弊」的論 點,也表現出以質濟文的態度。65元和以後,涉及質文相濟的論述蓋不少見,茲 不贅引。

李華〈質文論〉針砭唐制過文之弊,認為「質文相變,始能濟天下。」「文」

的特點是人類社會複雜化過程裡產生的各種規範,泛指廣義的禮樂秩序;「質」

是指秩序內在的本質。李華認為:文雖未必勝質,一如周之失在「制而過煩」、

漢武帝「修三代之法,而天下荒耗。」都是文不如質的表現。但李華也表示,

質未必勝過文,亦猶夏之失在「質而無制」。李華批評唐制文過於質的形式化傾 向,造成「吉凶之儀、刑賞之級繁」,在制度的實踐上,繁瑣的儀制使「生人無 適從」,不僅賦予「巧者弄而飾之」的機會,也使「拙者眩而失守」。李華認為 繁瑣的儀制下,禮儀、制度失去其內在精神(「質」)而趨於形式化,導致士人失 其所守,因而在儀制實踐的過程裡,發生巧者弄文亂制、拙者未理解本意的現 象,導致「誠偽無由明」的後果。在這種情況下,即使「神禹復生,誰能救之。」

所謂「神禹」即夏道尚忠之意,也就是「質」的表徵。李華悲觀地指出:若未 能以質救文之弊,最終將使「天下浸為陂池,蕩為洪流。」李華批評繁瑣的制 度掩蓋了人性,表面繁榮的玄宗治世遂萌生大亂的因子。應如何化解制度的形 式化帶來的危機?李華提出的主張是「以質濟文,質而有制」,簡化繁瑣的儀制,

使其易行,並賦予體制以道德的內涵,以修補體制之失。

綜觀李華〈質文論〉,其議論形式表現在兩個相關但不相同的層次:(1)詮釋 制度的合理性、(2)制度合理性的實踐。在制度合理性的層次,李華主張以質濟 文,落實在現狀上,李華認為應以簡化、修補的方式改良現狀,這是一種以今 為本、順應但改良時制的態度,而未表現出董仲舒那種全盤改制的傾向。66再者,

64 《新唐書》,卷212,〈柳芳傳〉。

65 權德輿,〈貞元二十一年禮部策問五道〉,收入《全唐文》,卷483。

66 以質文論的論述形式觀之,其說始於董仲舒「三代質文改制」論,訴求的重點在改制,開 啟了帝國體制朝向儒教化國家轉變的端緒;儒教化的進展至王莽秉政的元始改制,達到高

李華的立場和啖助「變周從夏」的主張略有不同,李華雖認為過繁的儀制應該 簡化,使「制而不煩」,但他也認為夏政雖有淳朴之質,卻「質而無制」,並不 是理想的統治型態。在夏道與周道的關係上,李華的看法毋寧是和啖助弟子趙 匡較為接近,趙匡不同意其師啖助「用夏變周」的看法,主張以周制為根本「興 常典」,在典禮所不及之處「裁之聖心」,以「著權制」,「何必從夏」。67也就是 在肯定周制的前提下修補體制,反映在現實上,就是主張順應並改良時制。然 而,如何以質補救過文之周弊?李華主張的是簡化儀制,使「制而不煩」、「質 而有制」,賦予制度以「質」的內涵。至於判斷儀制合理性的指標是「中於人心」。

李華批評繁文之弊導致「生人無適從」,「中於人心」正是「生人無適從」的反 面陳述。68換言之,李華向「質」的回歸,是以「中于人心」為依歸,建立在滿 足生民之意這個基準上。

無論各家說法有何不同,中唐質文論大抵皆歸本於以生民為基礎的秩序 觀,啖助以生民為本詮釋《春秋》,李華將「質」繫於「中于人心」、「民之適從」,

都表現出以生民為基準甄別制度合理性的傾向。若排除「質與文」這種論述形 式,賦予制度以道德的內涵,以生民為基準甄別制度合理性的傾向,早已發軔 於開元以來漸興的仁義之說。69質文論批評的重點是制度的內涵,開元仁義之說 也著重闡釋制度的仁義精神。開元初,朱敬則批判經傳注疏時表示:

潮,國制儒教化獲得了重大進展;東漢承王莽之制,續有進展。到了西晉,一如陳寅恪所 謂「典午改制,本於周禮。」(引自陳寅恪,〈崔浩與寇謙之〉,《陳寅恪先生文集》,

第二冊[臺北:里仁書局,1982],頁129),更是儒教帝國成立史上重要的里程碑。隨著國 制儒教化程度的加深,西晉以降雖時見質文論之類論述,但全盤改制的呼聲已漸次將息,

率多表現在文學內涵的爭論上,改制已不再成為重點。關於魏晉南北朝的質文論,參見閻 步克,〈魏晉南北朝的質文論〉,《樂師與史官》(北京:三聯書店,2001),頁292-320。

67 《春秋集傳纂例》,卷2,〈趙氏損益義第五〉:「《春秋》因史制經,以明王道,其指 大要,二端而己:興常典也,著權制也。……皆違禮則譏之,是興常典也。非常之事,典 禮所不及,則裁之聖心,以定褒貶。……何必從夏乎?」

68 李華,〈質文論〉,收入《全唐文》,卷317:「至於喪制之縟,祭禮之繁,不可備舉者 以省之。考求簡易,中於人心者以行之,是可以淳風俗,而不泥於坦明之路矣!」

69 副島一郎,〈從「禮樂」到「仁義」〉,收入副島一郎著,王宜瑗譯,《氣與士風──唐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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