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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博簡‧孔子詩論》情感接受 與倫理接受的統一

《上博簡‧孔子詩論》情感接受與倫理接受的統一,其最明顯的例子是論

〈關雎〉各簡,計有下列五部份:

1.〈關雎〉之改,〈樛木〉之時,〈漢廣〉之智,〈鵲巢〉之歸,〈甘棠〉

之報,〈綠衣〉之思,〈燕燕〉之情,蓋曰童而偕,賢於其初者也。(簡 10 上)

2.〈關雎〉以色喻於禮。(簡 10 下) 3.〈關雎〉之改,則其思益矣。(簡 11) 4.□□□好,反納於禮,不亦能改乎?(簡 12)

5.兩矣,其四章則喻矣。以琴瑟之悅,擬好色之願;以鐘鼓之樂,(下缺)。

(簡 14)

其中「〈關雎〉之改」出現兩次,「不亦能改乎?」出現一次。簡 12 的缺文,

依上下文意,有人補「關雎」二字(濮茅左說)。以上最具詮釋分歧的是「改」這 個字,至少有八種說法,但因為《孔子詩論》評論〈關雎〉的文字不少,必須上 列五部份全部說得通,才較具說服力,因此形成對諸說的制約作用,學界幾乎已 有定論。以下筆者列引眾說,論證過程一概不引,以省篇幅,畸輕畸重之間,讀 者當知筆者同意何說。

1.「怡」說 馬承源說:

〈關雎〉是賀新婚之詩,當讀為〈怡〉。……「怡」當指新人心中的喜悅。

87

2.「改」說 李學勤說:

「改」訓為更易。作者以為〈關雎〉之詩由字面看係描寫男女愛情,即

「色」,而實際要體現的是「禮」,故云:「以色喻於禮」。簡文與鄭玄〈箋〉

同,分〈關雎〉為五章,「其四章則喻矣」兼指四、五章。第四章「窈窕 淑女,琴瑟友之」,第五章「窈窕淑女,鐘鼓樂之」,即作者所言之「喻」。

「琴瑟」、「鐘鼓」都屬於禮。把「好色之願」、「某某之好」變為琴瑟、

鐘鼓的配合和諧,「反內(入、納)於禮」,是重要的更改,所以作者說「其 思益矣」。「益」,意為大,見《戰國策‧中山策》注。88

廖名春說:

簡文的所謂「改」,即毛《序》之「風」、「正」、「化」,也就是毛《序》

所謂「移風俗」或「禮記‧樂記」所謂「移風易俗」。89 劉信芳說:

〈關雎〉之「寤寐思服」、「輾轉反側」,此發之於性,尚與「狡童」無異;

及至「琴瑟友之」,「鐘鼓樂之」,則依之於禮,已是君子形象。由「反側」

至「琴瑟」,是由色至於禮,是其「改」也。簡 12「反納於禮,不亦能改 乎」,則《詩論》本身對「改」已經表述得很清楚了。90

87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頁 139。

88李學勤:《詩論》說〈關雎〉等七篇釋義〉《齊魯學刊》2002 年第 2 期,頁 91。

89廖名春:〈上海博物館藏詩論簡校釋〉《中國哲學史》2002 年第 1 期,頁 10。

90劉信芳:《詩論》所評「童而偕」之詩研究〉《齊魯學刊》2003 年第 6 期,頁 97。

張寶三說:

《孔子詩論》第十簡以讀為「〈關雎〉之改」為宜。其詮釋當較近帛書〈五 行篇〉所說,即以為詩之前半部乃強調「思色」之急,後半部則以「琴 瑟」、「鐘鼓」之禮儀改易「好色」之思,由好色進而合禮,故言「〈關雎〉

以色喻於禮」。由起初之「好色」與篇終之「合禮」相較,其境界乃有所 提升,故云:「動而皆賢於其初」、「〈關雎〉之改,則其思益矣」。91 帛書《五行》篇「經」第二十五章云:「喻而知之,謂之進之。」其「說」

云:

喻而知之,謂之進之。弗喻也,喻則知之矣。知之則進耳。喻之也者,

自小好喻乎所大好。「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思色也。「求之弗得,寤 寐思服。」言其急也。「悠哉悠哉,輾轉反側。」言其甚急也。急如此甚 也,交諸父母之側,為諸?則有死弗為之矣。交諸兄弟之側,亦弗為也。

交諸邦人之側,亦弗為之。畏父兄,其殺畏人,禮也。由色喻於禮,進 耳。92

「自小好喻乎所大好」及「由色喻於禮,進耳。」與《孔子詩論》「〈關雎〉以 色喻於禮」、「〈關雎〉之改,則其思益矣」、「反納於禮,不亦能改乎?」之論,

極其相似,兩者在學術血緣上可能有承傳關係。

季旭昇、俞志慧、陳桐生、黃懷信、姜廣輝等人亦主「改」說,茲不具引。

3.「卺」說 饒宗頤說:

91張寶三:《上博一‧孔子詩論》對〈關雎〉之詮釋論考〉《臺大中文學報》第 21 期(2004 年 12 月),頁 24。

92此處引文基本依據龐樸:《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臺北:萬卷樓圖書公司,2000 年)。唯補文及通假字全改成通行楷字,以利排版及閱讀。

讀為「不亦能卺」,謂不亦能謹而有所承。是合乎「禮之大體」,故思有 所益。以昏禮之卺,正「所以敬慎重正」,其義深矣。93

4.「媐」說

周鳳五主之,無說。94 5.「妃」說

李零說:

「妃」是匹配之義,古書亦作「配」,詩文稱為「好逑」。95 范毓周亦主之,無說96

6.「逑」說 王志平說:

「改」讀為「逑」或「求」。〈關雎〉:「君子好逑」。《鹽鐵論‧執務》:「有 求如〈關雎〉,好德如〈漢廣〉」。97

7.「已」說 曹峰說:

這個字應該就是「已」的假借字,義為止。98

93饒宗頤:〈《竹書》詩序小箋〉,朱淵清、廖名春主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頁 229。

94周鳳五:《孔子詩論》新釋文及注解〉,同前註,頁 153-154。

95李零:〈上博楚簡校讀記(之一) 〉,簡帛研究網站。2002/01/17。

96范毓周:〈上海博物館藏《詩論》的釋文、簡序與分章〉,朱淵清、廖名春主編:《上博 館藏戰國楚竹書研究》,頁 175、178、179、182。

97王志平:《詩論》箋疏〉,同前註,頁 215-217。

98曹峰:〈試析上博楚簡《孔子詩論》中有關「關疋」的幾支簡〉,簡帛研究網站。2001/12/26。

8.「哀」說

此為許子濱在〈讀《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小識〉中所說,《新出 楚簡與儒學思想國際學術研討會論文集》,北京清華大學思想文化研究所,2002 年 3 月 31 日~4 月 2 日。

就形制上、音韻、上下文意三方面說,「改」說最貼切。其他如讀為「不亦 能怡乎?」、「不亦能妃(配)乎?」、「不亦能卺乎?」、「不亦能哀乎?」均無法通 讀有關各簡。而「已」說,僅能凸顯〈關雎〉「止息」好色之層面,未若改易好 色而達到合禮的境界,亦有未當。99而〈關雎〉詩的氛圍應是由思色之急到合禮 的「樂」,絕不是「哀」。

「害曰童而皆,賢於其初者也。」是簡 10 另一詮釋分歧之處,馬承源作一 句讀,未作注釋。論者則多讀為「害?曰:童而皆賢於其初者也。」對「童」的 解釋,分歧較大,主要有:

周鳳五:「重」,簡文作「童」,原缺釋。按,當讀為「重」,重複也。簡文 列舉〈關雎〉、〈樛木〉、〈漢廣〉、〈鵲巢〉、〈甘棠〉、〈綠衣〉、〈燕燕

〉七詩,皆連章複沓,反復言之,其情亦由淺而深,至於卒章而後止,所謂「重 而皆賢於其初」是也。100

李學勤:這裡的「童」字,我認為應該為「誦」字的通假……「誦」即誦 讀,「賢」訓為「勝」。「誦而皆賢於其初」,意思是誦讀這些詩篇便能有所提高,

勝於未讀之時。101

廖名春:周讀「童」為「重」是,但訓為重複則非。當訓為善、貴。…。「

〈關雎〉之改,〈樛木〉之時,〈漢廣〉之智,〈鵲巢〉之歸」是對好色本能的

99此為張寶三說,見〈《上博一‧孔子詩論》對〈關雎〉之詮釋論考〉,頁 9。

100周鳳五:《孔子詩論》新釋文及注解〉,朱淵清、廖名春主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書研 究》,頁 160。

101李學勤:《詩論》說〈關雎〉等七篇釋義〉,頁 91。

超越,「〈甘棠〉之報」,是對利己本能的超越,「〈綠衣〉之思,〈燕燕〉之情」

是對見異思遷本能的超越,所以說它們「皆賢於其初者也」。102

姜廣輝:所謂「動」,概指人生行為,而「賢」為「崇重」之義……而「初」

為「根本」之義,此語的意思是人生的行為應崇重其根本,這個根本就是「德」

和「禮」。103

劉信芳辨正諸家說云:

「害曰童而皆,賢於其初者」,既是〈關雎〉等七首詩的共同特點,也是 這七首詩與其餘諸詩有所區別之所在,這是大家都意識到的。而目前所 見到的釋讀都沒有很好地解決這一問題。「連章複沓」,幾乎所有《風》

詩都是如此,非獨〈關雎〉然。「誦讀這些詩篇便能有所提高,勝於未讀 之時」,崇重「德」和「禮」這個根本,以及將「重」理解為善等,適應 的範圍寬泛,都不足以作為對<關雎>等詩的專門評價。104

劉氏之說可從。他力闢眾說,「害」讀作「蓋」,「皆」讀作「偕」,「童」如字讀。

「蓋曰」是綜括語氣。「初」是指詩中主人公之「初」——時間年齡意義上的「當 初」,凡人較之當初,都會有一個由不知道禮到知禮的成長進步階段,而禮具有 人際關係準則的意義,依禮則有社會人群的和諧。劉信芳總結此句說:

孔子是以一位老者的慈愛心情看待《邦風》中的童(年輕人)之詩的,關 雎、樛木、漢廣、鵲巢、甘棠、綠衣、燕燕這些詩,都是(蓋)表達(曰) 年輕人(童)和諧相處(皆),比他們幼年時懂事(賢)了。「童而偕」的措辭 語氣頗值得玩味,在孔子眼裏,這些年輕人還只是「童」,但已知道與人

102廖名春:〈上海博物館藏詩論簡校釋劄記〉,朱淵清、廖名春主編:《上博館藏戰國楚竹 書研究》,頁 263。

103姜廣輝:〈關於古《詩序》的編連、釋讀與定位諸問題研究〉,頁 159。

104劉信芳:《詩論》所評「童而偕」之詩研究〉,頁 95-96。

和諧相處了。「偕」在這裡既指男女相偕,亦指人事關係之偕。105 劉氏之說可從。就《詩論》此簡的特殊性而言,以劉氏的釋讀最佳,然就義理而 言,廖名春「對好色本能的超越」、「對利己本能的超越」、「對見異思遷本能的超 越」云云,亦有可採。劉、廖二氏之說均兼涵〈關雎〉的情感接受與倫理接受。

而姜廣輝之說只有倫理接受的一面,無法通釋〈關雎〉有關各簡,在義理上略遜 一籌。

再回顧前文「關雎之改」的「改」字說,能通讀各簡,最佳。「以色」、「擬 好色之願」,此情感接受;「喻於禮」、「則其思益矣」、「反納於禮」,此倫理接受;

「蓋曰童而偕,賢於其初者也」、「以色喻於禮」則呈顯情感接受與倫理接受的統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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