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國商業為俄國重稅所迫,以致日就衰耗,亦須設相當之法,以維持本國商 務,俄國亦不得抗議。」99二十日,第十一次會議,原定討論原約第 18 條,
黑松航行,因案卷未齊,未能討論。100二十四日第十二次會議,18 條松黑航 行,力爭黑江下游航權。19 條「應將歷次舊約所關通商事宜之處,統籌詳核,
彙訂新約,以新壁壘而杜糾葛。」並確定此約應在限滿前 6 個月內知照改約,
五、六月間備文知照俄使即可。時年關將屆,研究暫停。101
宣統三年正月初五日起開第十三次會,到十九日開第十七次會,因俄提 6 條照會,交涉事急(詳見下節),改為討論應對之道。強調俄方誤會中國要 求改約為不友善,「昨據廓使面晤及照會所開六條,雖一條不能或拒云云,
幾與宣戰書無異。如果俄於改約之舉,非其所願,不妨暫從緩改,否則無論 如何意見,盡可於議約之時,彼此互換,若約未開議,而先開列條款,要求 預允,似屬無此辦法,總須和平商議。」請電薩大臣照達俄外部探彼情形。102 此後,該會專意於俄使照會所提各案。
五、俄國對修約的抵制
當外務部積極籌備提議修約時,俄國卻先發制人,欲於改約之先,將舊 約所得權利,重行聲明。宣統二年(1910)四月,俄國署理公使世清(M. Shekine) 依據《伊犁條約》,俟商務興旺,可在科布多添設領事,又以科布多辦事大 臣移駐承化寺,稱現俄商貿易茂盛,請求在該處設立領事。103六月,外務部
99 〈中俄商約研究處(十二月十七日第十次會議)節略〉,宣統二年十二月二十日,《外交檔案》,
02-14-010-02。
100 〈中俄商約研究處(十二月二十日第十一次會議)節略〉,宣統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外交檔 案》,02-14-010-02。
101 〈中俄商約研究處(十二月二十四日第十二次會議)節略〉,宣統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外交 檔案》,02-14-010-02。
102 〈中俄商約研究處(正月十九日第十七次會議)節略〉,宣統三年正月十九日,《外交檔案》,
02-14-010-03。
103 〈俄世署使來照〉,宣統二年四月二十七日,《外交檔案》,02-08-003-01。
答以:據科布多辦事大臣稱,承化寺商務不旺,不允設領。104俄署使又照會,
稱為保護阿爾泰地區俄商利益,請允在承化寺設領。105外部部仍不應允。106 雙方辯爭。
12 月 2 日,俄國政府大臣特別會議,討論對中國要求修約之對策。外相 沙查諾夫(S. Sazonov)主張在談判開始之前,搶先以最後通牒方式,向中國提 出俄國的要求,並以對中國邊境進行軍事挑釁來支持這些要求。107會議批准 他的主張,俄國做好軍事外交部署後,開始向中國下手。駐北京俄使廓索維 茲藉口蒙疆等處歷年交涉未結各案,多次照會並至外務部詰問,譴責中國不 遵守約章,欲於改約前先行議結,開列兩國尚未定議清單 35 項。108宣統三 年正月十八日(1911 年 2 月 3 日),正式照會外務部,譴責中國政府不肯遵守 光緒七年條約,造成多起爭端,並開列 6 端,要求中國切實遵行,否則俄國 保留自由行動之權。109由於俄國態度強橫,輿論激昂,《東方雜誌》報導俄 使提出最後通牒,要求 6 款,並以戰爭相威脅。110
二十二日,外務部照復:「來照所稱中國政府不願與俄照約敦睦,實屬 不解。至謂應留自由設立可用之法云云,甚非兩國敦固交誼之意,並不料貴 國出有此種看法,轉為可惜。」111並派侍郎胡惟德向廓使解說,「告以中國 並無違約之處,來照所稱殊覺不解,且甚為可惜,並請其將中國始終守約,
遇事和商之宗旨轉達政府。」廓使謂:「此次貴部復文既看重條約,又極顧
104 〈復俄世署使照會〉,宣統二年六月十六日,《外交檔案》,02-08-003-01。
105 〈俄世署使來照〉,宣統二年六月二十八日,《外交檔案》,02-08-003-01。
106 〈復俄廓使照會〉,宣統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外交檔案》,02-08-003-01。
107 〈特別會議的議事錄〉,1910年12月2日,聖彼得堡,載西培脫等編,《協約國外交與世界》,
1921年紐約和倫敦出版,頁27。轉引自樊明方,〈辛亥革命前後中俄關於修訂《伊犁條約》的 交涉〉,《近代史研究》,第4期(北京,1986),頁56-57。
108 〈收俄廓使信一件〉,宣統二年十二月初二日,《外交檔案》,02-26-027-01&02-08-003-01。
109 〈收俄廓使照會一件——中國政府不肯守約并開列要求六端如不允許將自由設法由〉,宣統三 年正月十八日(1911年2月3日),《外交檔案》,02-26-027-01&02-03-003-01。
110 《東方雜誌》,第8卷第1號(上海,1911.01),頁12-13。
111 〈照復〉,宣統三年正月二十二日,《外交檔案》,02-26-027-01。
邦交,語氣和平,本國政府必可滿意,當即電達森都。」112胡惟德表示承化 寺設領一事亦可通融,「惟既設領事,足見商務旺興,免稅之條,照約即應 廢棄。」廓使云:「此節俄政府不致為難,本大臣當為轉達。」113
二十九日,俄廓使照會「本月二十二日貴部胡大臣與本大臣和衷面陳各 節,本國政府視為足意,並大致宗旨願副中國之意,將光緒七年條約內數段 商訂更改。」114廓使並面告外務部尚書鄒嘉來、侍郎胡惟德:對中國照覆滿 意,但有不清楚處,「如謂調查後,確係商務興旺,准俄國在科布多或承化 寺設立領事云云。究竟此項問題與納稅問題係屬兩起,或抑係一起?是否納 稅與設領問題同時舉辦?抑設領事後再議納稅?」鄒、胡氏答以:依《伊犁 條約》規定,「貴國既欲在科布多添設領事,即是商務興旺之明證,免稅一 層,自須更改。」廓使云:「烏里雅蘇台俄國設立領事,貴國並未因此牽涉 納稅問題。」答以:「當時聲明與中國在海參崴設立領事一事,彼此交換。」115 二月初八日,外務部覆俄廓使照會,再次強調:依據《伊犁條約》,「科布多 等處之設領,與稅則一層,均與商務興旺為同一之根據,按照約章,自應同 時辦理耳。」116
面臨俄國之強硬態度,「中俄商約研究處」二月初十日會議,討論修約 之得失利害,建議改約宗旨,並就該事宜之利害得失擬意見書。對是否應繼 續要求修改條約?認為:主張改約者,曰該約問題早經宣布,若因俄國近日 之舉動,將該問題遽爾收回,未免太傷國體。但是改約之目的無非以權利為 標準,但無國力為外交後盾,俄方又不可能和衷相商,「當此改約之正式公 文尚未遞送,吾所欲改之條件尚未表明,彼且預伏戎機,幾將求逞然,則將 來實行改約之結果,彼此權利之得失,豈難預知。」建議不能因體面虛名貿 然要求修約,反而進一步損失國權。若不改全約,而將該約中之條款擇要酌
112 〈致郵傳部盛尚書函〉,宣統三年正月二十三日,《外交檔案》,02-26-027-01。
113〈胡侍郎惟德赴俄館與廓使問答摘錄〉,宣統三年正月二十二日,《外交檔案》,02-08-003-01。
114 〈俄廓使節略〉,宣統三年正月二十九日,《外交檔案》,02-26-027-01。
115 〈俄廓使到部問答摘錄〉,宣統三年正月二十九日,《外交檔案》,02-08-003-01。
116 〈致俄廓使節略摘錄〉,宣統三年二月初八日,《外交檔案》,02-08-003-01。
改,也不利。故不應依據第 15 條,要求到期改約,而應「實行舊約」。中國 之目的在於廢棄免稅之例,故應只提出實行舊約第 12 條,以商務興旺為由,
將新疆免稅之例廢棄,雙方議定稅則。然則彼方要求設領,似亦難於峻拒。
至於百里免稅為相互,能改則改,不改亦無妨。總之,建議目前宜集中於徵 稅問題,將來再議改約。117
十四日,俄廓使來照:「貴部節略前開設立科布多領事官及議定稅則,
均應同時辦理等語,查條約並無此項明文。」118並到部面稱:俄政府不同意 中國將設領與商訂稅則事相提並論。至於商訂稅則,載在約中,中國自可遵 約提議,3 年前俄國已應允。但允撤回承化寺設領,仍設在科布多。119然而,
不久又抗議中國輿論扭曲,煽動人心,要求「貴部設法消弭中國新聞紙暨北 京及東三省人心浮動之機」。120二月十四日,又有更強硬之(第二次)照會,稱:
甚惜中國政府與俄國仍有不友之意,且一面允認俄中各約,一面以無 據講解侵奪俄商按約所得之利益。貴部節略前開,設立科布多領事官 及議定稅則均應同時辦理等語。查條約並無此項明文。……本國政府 查貴國政府所稱各節,與本處正月十八日照會內載第三第四兩段均不 相符。本國政府恐中國政府若不肯承認本處照會第三第四兩段□意,
則兩國和好礙難仍舊也。本國政府勸商貴國政府,斟酌侵犯睦誼之 患,中國政府若不全行允認本處照會第三第四兩段,其患殆不免也。121 十六日,胡惟德往晤廓使,談及俄國不願同時商議設領與訂稅則,「豈 非欲中國先允設領,以便商訂稅則時多方爭持乎?」廓使云:「本國既允照 約商議,自期商議有成。至本國宗旨,固冀稅則之愈寬愈好。」胡氏云:「科 布多設領,自可允行。至稅則即作為另案辦理,不日再行提議。」廓云:「請 聲明俟修約時提議。」胡云:「修約即在日前,稅則既另案提議,何必拘定
117 〈俄約研究處節略——會議改約事〉,宣統三年二月十一日,《外交檔案》,02-14-010-03。
118 〈俄廓使來照摘錄〉,宣統三年二月十四日,《外交檔案》,02-08-003-01。
119 〈俄廓使到部問答摘錄〉,宣統三年二月十四日,《外交檔案》,02-08-003-01。
120 〈俄廓使照會〉,宣統三年二月十一日,《外交檔案》,02-26-027-01。
121 〈俄廓使(第二次)照會〉,宣統三年二月十四日,《外交檔案》,02-26-027-01。
修約之期。」廓云:「此言甚是。」122十八日,外務部照復,有關議定陸路 稅則事,稱:「查該約第十二款及光緒三十四年七月貴國外務大臣致薩欽差 照會中,均曾聲明現在各處商務漸臻興旺,稅則一事,應由中國隨時提議。」
123二十四日,俄使又強硬照會,以中國拖延為由,強迫中國承認正月十八日 照會各款,與約章相符,「若准此項表明之文,本國政府始能商議稅則,以 及俄商貿易茶葉之專章,或商改光緒七年條約某數條。惟應預行聲明,倘屆 期未見……滿意之復文,則本國政府仍留自由之舉動,而因中國固執所出之 患,當惟貴國政府是問。」124
由於俄國照會語氣愈發強橫,國內輿論排俄激烈。上海《民立報》刊登 宋教仁「討俄橫議」一文,云:
俄人之所以出於此者,以改訂條約問題也,……期已得之種種特權,
恐因改約被我收回,乃為先發制人之計,於未期滿之前肆其要索。……
然則所謂善用外交操縱之術以為因應者何也?曰是有三策,以強硬手
然則所謂善用外交操縱之術以為因應者何也?曰是有三策,以強硬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