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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徵論門集合

五、特徵論門集合

「特徵論門集合」與「數字論門集合」分別的方法不同,數字性集合之 依據在數字,特徵性集合則依據論門的內涵。《大智度論》卷四十四經曰: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何等是一切法?云何一切法中無礙相,應學、

應知?」佛告須菩提:「一切法者,善法、不善法;記法、無記法;世 間法、出世間法;有漏法、無漏法;有為法、無為法;共法、不共法。

須菩提!是名為一切法。菩薩摩訶薩,是一切法無礙相中應學、應知!」

79   

這段引文是敘述一切法的分類架構,將一切法從六個不同的特徵分類:

(一)善不善;(二)有記無記;(三)世間出世間;(四)有漏無漏;(五)

有為無為;(六)共法不共法。六種分類中,有重疊、包含的複雜關係,為澄 清其間的關係,故將《大智度論》卷四十四相關經文80製成表一,顯示各項 論門與六種分類間的關聯,以利更進一步的討論。 

       

78  《大智度論》,頁 408‐409。 

79  《大智度論》,頁 1689‐1690。 

80  《大智度論》,頁 1689‐1693。 

表一各項論門與六種分類間的關係 

26  五根  27  五力  28  七覺分  29  八聖道分  30  空解脫門  31  無相解脫門  32  無作解脫門  33  三無漏根  34  三三昧  35  明  36  解脫  37  念  38  慧  39  正憶  40  八背捨  41  九次第定  42  十八空  43  佛十力  44  四無所畏  45  四無礙智  46  十八不共法  47  一切智  48  不生不住不滅  49  染盡瞋盡癡盡  50  如 

51  不異  52  法相  53  法性  54  法住  55  實際 

 

上表中的第一欄是編號,1‐55,共五十五種論門,第二欄列出了各論門 的名稱,其他各欄則依六種分類,一一標示歸屬。觀察各類的歸屬,類與類 間彼此的關係,可以得知以下幾個結論: 

(一)有為法(1‐47)與無為法(48‐55)窮盡了一切法(共 55 項)。有為法 與無為法不是兩種不同的法,而是一切法均有其「有為相」與「無為 相」兩面。有為相指自相或別相,無為相指一相、總相或共相。一切 法就其自相而言,都在生住滅的過程中;就其共相而言,一切法都有 可名相,生住滅僅僅是「名」:假名為生、假名為住、假名為滅;名 是心的活動,也就是識;心識的特性是給色命名,故識升起後,產生 名色。名既因識而生,一旦斷盡無明,則識不生;識不生,則諸法無 從命名;故生、住、滅等假名均無,而成不生、不住、不滅的無為相。

無明斷盡時,行蘊成為無行、無識、無名色、無分別,一切有為法就 成為無為法。心的狀態決定了一切法是有為法還是無為法。不生、不 住、不滅屬無為法,染盡、瞋盡、癡滅盡也屬無為法,其他如「如、

不異、法相、法性、法住、實際」也都是無為法。不是有為之外另有 無為,而是因為無行、無識、無名色,有為的一切種種遂成為無為。

不可「名」的一切法就是無為法,可「名」的一切法就是有為法。就 通俗意義(可名)言,有為法就是一切法,因為有識有名色,一切法 是可言說、可討論、可思維的。 

(二) 有為法包括世間法、出世間法。從所包含的項目而言,出世間法(23‐47)

與無漏法(23‐47)完全相同。不共法(23‐46)與無漏法相較,不共 法缺了「一切智」(第 47 項)。不共法是修行的方法,一切智是修行 的結果,所以出世間法即是無漏法,也就是不共法加上一切智。 

(三)有為法中的世間法情況較特別。除去無為法(48‐55)以及出世間法

(23‐47)剩餘的(1‐22)應該都屬於世間法,但在表中十念(15)、

不善道法(16)、無記身口意報(17)、無記報(22)等四項,並未歸 屬世間法。然而考之《大智度論》卷四十四之論: 

 

世間法者,五眾或善、或不善、或無記。…凡夫人能得、能成就故;

又自不能出世間故,名為「世間法」。81 

 

凡夫能得、能成就的,均屬世間法。世間法包括善法、不善法、無記 法。依此定義,15, 16, 17, 22 等項,也應屬世間法,所以世間法包括 了 1‐22 項。總結而論,世間法(1‐22)、出世間法(23‐47)、以及無 為法(48‐55)三項的集合就是一切法。 

(四)共法與有漏法是兩項性質特殊的論門。共法是修行方法,「共」是指共 通於外道與佛道,「四禪、四無量心、四無色定」是外道也具備的修行 方法,不能因此而得真正的解脫。有漏法包括兩個部分:蘊處界、以 及共法。蘊處界涵攝一切法,故一切善法、不善法均在蘊處界之內。

漏(āsava)的巴利文意義是「流出之物,代表從膿瘡流出來的膿」82

《俱舍論》卷一曰: 

 

論曰。說一切法略有二種。謂有漏無漏。有漏法云何。謂除道諦餘有 為法。所以者何。諸漏於中等隨增故。緣滅道諦諸漏雖生。而不隨增 故非有漏。83 

 

滅諦、道諦是無漏法,苦諦、集諦之法是有漏法。無漏與有漏的差異,

關鍵在於煩惱是否會隨著行為增長(隨增);隨增有兩種:所緣隨增、

相應隨增84。依此定義,無記法不會隨增煩惱,應排除在有漏法之外,

故善法、不善法、共法均屬有漏。 

(五)世間法可再分為世間善法(1‐15)、十不善道(16)、無記法(17‐22)

等三大類。世間善法包括「孝順父母,供養沙門、婆羅門,敬事尊長。

布施福處,持戒福處,修定福處,勸導福事,方便生福德,世間十善 道。」等九項,最後一項是世間十善道。世間十善道如《雜阿含・五 四八經》曰: 

 

       

81 見《大智度論》,頁 1695。 

82  菩提比丘編著,尋法比丘中譯,《阿毗達摩概要精解》,頁 260。 

83  《俱舍論》,頁 2。 

84  《俱舍論》,頁 157‐158。 

殺生.偷盜.邪婬.妄言.惡口.兩舌.綺語.貪.恚.邪見。作十 不善業跡已。…行十善業跡。離殺生。乃至正見。85 

 

「離殺生,乃至正見」是十善業,世間十善道的前七項是五戒中的前 四戒,第四戒不妄語析分出「妄言.惡口.兩舌.綺語」,再加上貪瞋 邪見三項,合成世間十善道,與世間善法中所列的孝順父母等項不同。

世間十善道是從戒禁的角度談善,世間善法包含了十善道,但更多是 從行善的角度談善。戒禁的十善道是世間善法的一部分,當然也是世 間善法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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