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相較於主流社會,原住民族在族群地位、教育、就業、經濟、政治、
居住以及社會關係的資源和機會皆處於相對劣勢的情境。正因原住民族的多重弱勢及
弱勢的累積效應,使得他們在面對後工業化和知識經濟浪潮所引起的高失業率時代,
其失業問題總是比一般民眾更為嚴重。據此,我國政府針對原住民的高失業問題,於 2001 和 2005 年相繼頒佈《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原住民族基本法》,並依這 些法令陸續推出一些就業方案和部落發展計畫來因應原住民的就業需求。即令如此,
可是目前原住民無論在原鄉或都市地區,其生活資源和就業機會仍相當不足。不過,
若從政府投入資源的區位分配來看,原鄉地區所獲得的經費補助以及就業方案和訓練 計畫的支持,明顯多於都市地區(于若蓉、辛炳隆,2010:127;郭俊巖,2011:31),
而政府在都市地區為原住民所提供的就業措施,主要包括定額雇用、輔導原住民成立 勞動合作社及提供一般性職業訓練等。
首先、以定額進用來說,在《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中,對於原住民族的定額 進用規定主要是以公家單位為主,或者承攬公共工程之承包廠商在履約期間亦需照規 定雇用原住民,至於民營企業在進用原住民方面並無強制規定,形成民間單位雇用意 願不高,未來宜修法規定民營企業進用原住民勞工的比例,以確保原住民的就業權 益。雖然公家單位確實依法聘用原住民,加上政府推行短期促進就業措施,使得公家 單位雇用原住民超出法定門檻甚多,但一般咸認,政府部門對定額進用通常只是為了 符合雇用人數規定,並未考量釋出的職缺是否適合求職原住民的專長與職業性向,其 結果造成原住民工作表現不如預期,同時也讓雇用單位產生負面觀感(于若蓉、辛炳 隆,2010:166),尤其短期促進就業方案,其職缺絕大多數屬於非技術性勞力工作,
這類工作雖可立即減緩失業問題,但並無助於工作技能的累積,以致受僱原住民經常 面臨方案結束即失業,不然就是找不到穩定的工作。
其次、就勞動合作社來說,輔導原住民成立勞動合作社,是促進都會區原住民就 業機會的重要措施。如前文提及,原住民在都市謀生常面臨職場適應難題,使得許多 原住民習慣選擇和原住民族群一起工作(朱柔若,2001),而勞動合作社的營運特質 與原住民群聚工作的習性正可緊密連結,原住民透過集體參與和團隊力量可爭取更多
工作機會,避免承包商層層剝削,而能獲得更高報酬。但事實上,原住民礙於經營的 技術和資金籌措等問題,目前原住民勞動合作社大多經營不善(黃坤祥、曾素娟,
2005)。正如研究者 100 年度國科會計劃曾與公部門原住民菁英討論合作社議題,他 表示「我接觸了太多原住民(勞動)合作社成立又散掉,成立又散掉。……所以我們 不適合啦!我們的學習環境讓我們不適合去爭取機會,因為我們看不懂那些所謂的官 場文化跟所謂市場文化的東西」。即令如此,不過研究者認為,在都市地區推展原住 民勞動合作社,對於重振原住民的集體共享精神和族群認同將有莫大助益,而目前許 多合作社在經營上雖面臨諸多困難,但卻是值得推展,尤其政府更有責任積極扶持它 們,使其邁向自主營運之路。
再其次、以職業訓練計畫而言,其成效亦相當有限。有論者指出(黃坤祥、游皓 瑋,2006;王素彎,2007;陳芬苓,2008;黃源協等,2008;郭俊巖、許佩茹,2010;
鄭麗珍、李明政,2010),許多原住民縱使接受職業訓練並取得證照,依舊難以找到 工作,形成參訓意願低落。
藉由職業訓練的話,……學一學沒甚麼工作,職業訓練根本就沒有落實。……
浪費時間去那裏學沒有用到也沒有用呀!(F2)
因訓練而訓練!我覺得這根本沒有用呀,……職業訓練像我們到和平鄉(原住 民技藝研習中心)去看看,目前有甚麼職業訓練,電腦的、拼布的,我覺得一 直在辦呀!辦完之後他沒有就業落實,也沒有真正的去輔導他要怎麼去開店?
一直在消耗這些經費沒有用呀!(F1)
由上可見,政府的職業訓練課程,不僅要適合原住民的就業職種,甚且還要加強 就業輔導和就業媒合的功能,才不至於造成人力資源和經費預算的浪費。另外,受訪 者(E2)還提及都市地區原住民參加職訓意願低的原因,在於「到勞委會職訓局受 訓,因為一兩個他們就不去了,如果有補助專案給原住民的他們就要去,……有專門 有一批專門培訓原住民,都市裡就十幾個開一個班來培訓」。換言之,都市地區原住
民平時若要參加勞委會職訓局舉辦的訓練課程,通常要跟一般民眾一起上課受訓,這 類職訓方案,一來不符合原住民的職種需求和性向,再來少數幾個弱勢原住民與多數 漢人合班受訓難免心生畏懼,而影響參加職訓的意願。職是,政府相關部門未來在規 劃原住民職訓方案時,應考慮在都會地區多增設原住民職訓專班及加強就業媒合措 施,以期提升原住民的工作技能及協助其獲致長期穩定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