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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蘇里領地」是否能成為聯邦正式一州,在歷經三年的國 會激烈辯論後,終於塵埃落定。綜觀整起事件的起因,固然是北 方 國 會 議 員 認 為 奴 隸 制 度 是 邪 惡 制 度 , 有 違 人 道 , 所 以 應 該 在

「密蘇里領地」加以限制;但另一方面,北方陣營擔憂南方蓄奴 州的勢力有可能會擴展至整個西部地區,亦是原因之一。至於南 方國會議員群起反彈,主要在於他們堅持奴隸事務屬於各州權力 範圍,並受憲法保障,國會無權逕行限制或廢止奴隸制度,任何 相關的立法均屬違憲。然而,最後雙方願意妥協,亦各有政治考 量 , 南 方 之 所 以 願 意 在 「 密 蘇 里 協 議 」 讓 步 , 主 要 是 以 此 換 取

「密蘇里領地」以蓄奴州身分加入聯邦,如此南北雙方在參議院 的席次完全相等,若再加上參議院中部分北方議員一向與南方友 好,南方實際上在參議院中居於優勢,足以與北方所掌握的眾議 院分庭抗禮。至於北方的考量,除了一部分國會議員認為限制密 蘇里蓄奴有違憲之虞外,另一部分的議員則是憂心聯邦會因此分 裂。例如紐澤西州眾議員肯錫所提出的警告:「北方意欲在密蘇里 問題上堅持己見,甚至是贏得全面勝利,終將付出瓦解聯邦的代 價」。99

時 任 國 務 卿 的 約 翰 . 昆 西 . 亞 當 斯 在 評 論 「 密 蘇 里 問 題 」 時,曾表示此爭議實則為人道原則與《美國憲法》之爭。100然對 於其他當時知名的政治人物而言,所謂道德的爭議並非主因。例 如:從總統門羅的角度,北方國會議員之所以在國會引發「密蘇 里爭議」,其實有更現實的原因,如同他在寫給前總統傑佛遜的信 中所表示,北方反奴勢力在整起事件的主要目標並不在瓦解奴隸 制 度 , 而 在 取 得 政 治 權 力 。101另 一 位 前 總 統 詹 姆 士 . 麥 迪 遜

99 Annals of Congress,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16th Cong., 1st Sess., p. 1578, p. 1582.

100 John Quincy Adams, Memoirs of John Quincy Adams: Comprising Portions of His Diary from 1795 to 1848, Vol. 5, p. 529.

101 “James Monroe to Thomas Jefferson, February 7, 1820,” in Stanislaus Murray, 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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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Madison, 1751-1836)亦提出類似觀點,表示這些主張限制密蘇

里地區奴隸制度的北方國會議員,其主要動機不在為奴隸爭取福 利,而是另有所圖。102

而身為奴隸主的傑佛遜,同樣也觀察到「密蘇里爭議」過程 中的「非道德因素」,他指出,黨派間的權力競逐與衝突,才是引 發「密蘇里爭議」的主要原因。在寫給南卡羅來納州眾議員查爾 斯 . 平 克 尼(Charles C. Pinckney)的 信 中 , 傑 佛 遜 明 白 表 示 , 所 謂

「密蘇里問題」,「不過是場政黨的把戲」(

a mere party trick

),因

為以北方人為主,且日漸式微的聯邦黨(

Federalist Party

),試圖

藉 由 此 議 題 的 炒 作 , 重 振 該 黨 的 聲 勢 ;103而 在 寫 給 法 國 拉 法 葉

(Marquis de Lafayette)將軍的信中,傑佛遜亦不諱言「密蘇里爭議」

的核心「不在道德問題,而在權力問題」(

It is not a moral question, but one merely of power

)。104

在「第一次密蘇里協議」通過時,傑佛遜曾憂心該協議將為 衝突的開端,而非問題的結束,傑佛遜的憂慮與其後的美國歷史 發展大致相符。整起「密蘇里協議」,無論背後動機究竟為何,其 最大效應,首先是強化了南方對奴隸制度存續的憂患意識,進而 激化了南北區域的衝突與對立。前印第安納大學教授詹姆士.伍

德柏恩(James A. Woodburn)曾指出,「南方」與「奴隸」正式畫上等

號,始於南北國會議員對「密蘇里問題」僵持不下之時。105美國

Writings of James Monroe, Including a Collection of His Public and Private Papers and Correspondence Now for the First Time Printed, Vol. VI (New York: G. P. Putnam’s Sons, 1902), p. 114.

102 Gaillard Hunt, The Writings of James Madison, Vol. IX (New York: G. P. Putnam’s Sons, 1910), p. 21.

103 Michael W. Cluskey, The Political Text-Book, or Encyclopedia. Containing Everything Necessary for the Reference of the Politicians and Statesmen of the United States (Philadelphia: Jas. B. Smith & Co., 1860), p. 336.

104 James Zachariah George and William Hayne Leavell, The Political History of Slavery in the United States (New York: The Neal Publishing Company, 1915), pp. 82-83.

105 James A. Woodburn, The Historical Significance of the Missouri Compromise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894), p. 294.

臺灣師大歷史學報 第 59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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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奴隸制度在殖民時期即已存在,自獨立建國以來,反奴與擁奴 勢力雖立場互異,但大致維持平和,並未引發政治上的對立,不 過這種情況在 1818 年「密蘇里領地」申請升格後逐漸改觀。在整 起爭議過程中,南方始終強調一切捍衛奴隸制度的作為,都是在 爭取南方在政治上的獨立性與存在性,無論是南方民眾以及政治 人物,都視奴隸制度為州權及財產權的表徵,拒絕就此做任何讓 步 ,1820 年 的「 密 蘇 里協 議 」, 可視 為 內 戰前 , 美 國南 北 區 域對 立對抗的第一個高峰。

此外,「密蘇里協議」的整起過程,凸顯了奴隸制度在美國社 會的複雜性,以及解決此問題的難度。雖然密蘇里的爭議,最初 源於該地究竟應以何種身分(自由州或蓄奴州)加入聯邦,然而 在其後國會的討論審議過程中,奴隸制度在美國社會的複雜性,

逐步浮出檯面,其主要癥結,並非全然在於奴隸制度或該制度是 否 違 背 人 類 道 德 性 , 如 同 法 國 學 者 托 克 維 爾( Alexis de Tocqueville,

1805-1859)於 1835 年所指出,種族主義在美國隨處可見,惟「自由

州的種族歧視現象更甚於蓄奴州,蓄奴州對不同種族的寬容度反 高過於自由州」(The prejudice of the race appears to be stronger in the States which have abolished slaves, than in those where it still exists),106而 是 南 北 國 會 議 員 對 於 在 現 行 的 政 治 架 構 下 , 國 會 究 竟有無權力禁止地方蓄奴,甚至直接宣告廢止奴隸制度的看法有 明 顯 差 異 。 北 方 議 員 固 然 認 為 禁 止 蓄 奴 為 憲 法 所 賦 予 國 會 之 權 力,但就南方議員而言,其影響層面遠超過單純奴隸勞動制度的 中 止 , 如 同 維 吉 尼 亞 州 眾 議 院 議 員 林 恩 . 班 克 斯( Linn Banks)在

「第一次密蘇里協議」通過前所言,南北雙方若真就「密蘇里問 題」達成協議,南方日後必將陷入萬劫不復之境,北方除了可藉 由政治優勢對南方課重稅以補貼北方製造業的發展外,更會進一

106 Alexis de Tocqueville, Democracy in America, Vol. 1 (London: London, Longman, Green, Longman, and Roberts, 1862), p.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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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剝奪限制南方人的財產權,甚至鼓動南方奴隸起而革命。107 綜觀「密蘇里爭議」之起,道德與政治權力之爭夾雜其中。

「密蘇里協議」在南北區域各有其盤算下得以通過,南方雖然守 住了他們所堅持國會無權釋放奴隸的底線,但南北雙方未能就奴 隸問題是否屬於國會權責一事,達成具體協議。隨著日後美國領 土不斷向西擴展,新領地能否蓄奴的問題一再成為南北區域衝突 的 焦 點 , 內 戰 爆 發 前 , 南 北 雙 方 對 此 始 終 無 法 找 出 解 決 之 道 。 1820 年競選總統大位失敗的亞當斯對「密蘇里協議」表達他的憂 心,認為該協議的達成,並非代表南北區域的團結,反而是日後 美國進一步分裂的開始,因為歷經「密蘇里爭議」後,南北雙方 各自加速在其內部整合,進而讓南北對峙之勢日益升高。「密蘇里 爭議」中有關奴隸問題的辯論,成為南方日後擁奴理論的基礎,

面對北方連串抨擊奴隸制度,南方的擁奴理論也由原先主張奴隸 制 度 乃 「 必 要 之 惡 」( necessary evil ), 轉 變 為 「 全 然 有 益 」

(positive good)的主張,全面捍衛奴隸制度的正當性。108而在北 方,就亞當斯的觀察,所謂解放奴隸,瓦解南方勢力則成為統合 北方政治勢力的主要口號,奴隸制度也成為日後政黨競爭對抗的 核 心 議 題 之 一 。109亞 當 斯 擔 心 這 種 新 型 態 的 政 黨 政 治 若 持 續 發 展,將會對南方與整個聯邦的完整性造成極大威脅,1861 年的內 戰爆發,適足以驗證此一歷史發展脈絡。

(責任編輯:洪慈惠 校對:徐愷謙)

107 Spencer Roane, “Missouri Compromise: Letters to James Barbour, Senator of Virginia in the Congress of the United States,” The William and Mary Quarterly, 10:1 (Jul., 1901), p. 21.

108 關 於 美 國 擁 奴 思 想 的 轉 變 過 程 , 可 參 見 盧 令 北 , 〈 由 「 必 要 之 惡 」 至 「 全 然 有 益 」 : 內 戰 前 美 國 擁 奴 思 想 的 發 展 與 轉 變 〉 , 《 成 大 歷 史 學 報 》 ,42( 臺 南 ,

2012.6),頁55-116。

109 John Quincy Adams, Memoirs of John Quincy Adams: Comprising Portions of His Diary from 1795 to 1848, Vol. 4, p. 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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