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得彈性修改其內部模型之性質,惟在計算資本計提時,應符合下列最低標準,
本會並得要求採取更為嚴格之標準:
(一)風險值(value-at-risk,VaR)27應逐日計算。
(二)計算風險值應採用 99 百分位數之單尾信賴區間。
(三)計算風險值應採用相當於 10 天之價格變動之瞬間價格衝擊,即持有期間最少為 10 個營業日,銀行得先計算較短持有期間之風險值,再依例如時間平方根(square root of time)公式,將其調整為 10 日持有期間之風險值,採用此調整方法之銀行應定期 檢視其調整方法之合理性。
(四)銀行應以嚴謹方式選擇計算風險值之歷史觀察期間(即樣本期間),銀行對歷史觀 察期間無論是採權數法或其他方法,有效觀察期間最少一年(亦即各筆觀察值之加 權平均時間差不得短於 6 個月28)。
(五)銀行應最少每月應更新其資料集(data sets),當市場價格有重大變化時,應即重新 檢視,必要時並應縮短觀察期間,或依本會之指示調整,以計算風險值。
(六)銀行應依前述風險因子之規格範,以及質化標準規定,自行選用不同基礎之模型,
如「變異數及共變異數矩陣(variance-covariance matrices)」、或歷史模擬法(historical simulations),或蒙地卡羅模擬法(monte carlo simulations),以衡量所面臨之市場風 險。
27 風險值(VaR)代表交易投資組合之市場價值在一特定期間內,經限定於某一信賴水準下之最大損失金額。
28 銀行得採用與(四)並不完全一致之權數法計算風險值,只要該方法所得之資本計提與依(四)所計算者至少一樣 保守即可。
(七)各風險類別(如利率、匯率、權益證券價格及商品價格)內之相關係數,得依銀 行實證結果認定。至於跨風險類別之相關係數,須經向本會證明其衡量方法與程序 之妥適性,經本會同意後始得認定。
(八)銀行之內部模型必須能正確計算每個風險類別選擇權之獨特風險,衡量選擇權風險 時應依下列標準辦理:
1.銀行之模型必須能算出選擇權部位之非線性價格變化。
2.對選擇權部位或類似選擇權部位應以衡量其10日價格衝擊為基本目標,銀行若未能 依此目標衡量時,得申請經本會同意以其他方法,如定期模擬或壓力測試,調整其 應提資本之衡量。
3.每個銀行之風險衡量系統必須有一套風險因子來衡量選擇權部位標的工具之利率 或價格波動率之風險,即 Vega 風險(變異性風險)。銀行之選擇權部位大而複雜者,
應將波動之變化依照選擇權到期期限區分,以衡量不同到期期限標的工具利率或價 格之波動率,加以細分,也就是將選擇權之期限細分,以衡量其波動率。
(九)銀行必須計算「壓力風險值」(stressed value-at-risk,sVaR )。此項衡量係以複製風 險值之計算模式於現有之投資組合,並假設相關風險因子正經歷一段時間之市場壓 力。因此,計算壓力風險值時,須根據10天與第99百分位數之單尾信賴區間之計算 原則,並將模型參數以攸關銀行投資組合部位之重大金融危機期間連續12個月之歷 史資料進行校準。該期間之選用須經本會認可,並定期檢視。例如對大多數的投資 組合而言,2007年至2008年金融危機連續12個月的期間,應足以反映所稱之壓力期 間;惟銀行亦可依照其投資組合特性考量其他期間。
(十)銀行可依前項(六)之規則,自行選用模型衡量風險值,並採用不同之技術應用於風 險值模型,以得出壓力風險值。例如,銀行應考慮運用反向資料29 (anti-thetic data),
或採用絕對而非相對之波動率,以估算更允當之壓力風險值。此壓力風險值應至少 每週計算ㄧ次。
(十一)銀行市場風險資本需求,係下列兩項計算之和,且需保持每日均符合此一資本需 求:
1.第一項之計算係以下列兩者金額較高者而定:
(1)依符合規定之內部模型所計算之前一日風險值(VaRt-1)。
(2)最近 60 個營業日之每日風險值平均數(VaRavg)乘以乘數因子(mc)。
(2)最近 60 個營業日內所計算壓力風險值的平均數 (sVaRavg)乘以乘數因子 (ms)。
因此,銀行市場風險資本需求(c)之公式計算如下:
c=max{VaRt-1 ; mc × VaRavg }+ max{sVaRt-1 ; ms × sVaRavg } (十二)前項所稱乘數因子(mc)與(ms),其值為下列兩項之和:
1.最低乘數因子:由本會依據各銀行之風險管理系統品質決定最低乘數因子,其值皆 不得低於 3。
2.附加因子(plus factor):根據銀行之回顧測試結果而定,其值範圍介於 0 到 1 之 間。而回顧測試主要針對風險值模型,而非壓力風險值。本會並得要求銀行依不 同假設條件或實際交易結果進行回顧測試,以評估所適用之附加因子是否適當。
依回顧測試結果決定附加因子之基本原則如下:
(1) 以過去 250 個營業日為比較期間,並根據以下兩者比較得出例外數(即實際損益 落在內部模型估計損益之信賴區間以外之數目)。
a.每日實際投資組合之損失情形。
b.銀行內部模型所估計之每日投資組合之風險值。
(2)回顧測試之例外數與乘數因子間之關係如表十七,其中綠區表示銀行所使用之模 型,較無正確性上之問題,黃區表示模型品質及正確性上有疑慮,但並無決定性 之結論,紅區則表示該模型嚴重不正確,本會得視情形限制銀行使用該模型。
(十三)銀行應每季進行一次回顧測試,並根據其回顧測試之結果,向本會申請核定下 一季適用之乘數因子,本會並得隨時依實際狀況予以調整。
表十七 由過去 250 天之回顧測試例外數決定乘數因子
例外數 最低乘數因子 (1)
附加因子 (2)
乘數因子 (3) = (1)+(2) 綠區 4 個以下 3 0.00 3.00
黃區
5 6 7 8 9
3 3 3 3 3
0.40 0.50 0.65 0.75 0.85
3.40 3.50 3.65 3.75 3.85 紅區 10 個以上 3 1.00 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