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五、餘論:在齊太史簡、在晉董狐筆

《左傳》所載弒君事件自不止趙、崔二例,如魯宣十年(599 B.C.)

夏徵舒之弒陳靈、魯成十八年(573 B.C.)欒書、荀偃之弒晉厲、魯昭

傳》研究〉,頁 173-174。

40 語見《孟子.滕文公下》,[宋]孫奭:《孟子注疏》,卷 6 下,頁 4 下。

41 語見《孟子.梁惠王下》,《孟子注疏》,卷 2 下,頁 3 上。

42 參勞思光:《新編中國哲學史》(臺北:三民書局,2005),頁 175。

43 徐復觀:《中國人性論史.先秦篇》(臺北:臺灣商務印書館,1969):「在現實環 境中所作的改良性的主張,這是孔子的『大義』。不考慮現實環境,而直就道理的 本身立說,這是孔子的『微言』。」(頁 64)徐先生之言「現實環境」與「應然道 理」正呼應本節討論議題,故援引其說以為佐證焉。

廿七年(515 B.C.)吳公子光之使專諸弒王僚,皆為顯例;但只有趙盾、

崔杼的弒君,《左傳》載述了趙、崔二人對太史所記的不同反應,讓原 本應該隱身幕後的「歷史書寫者」,有了說話與行動的舞台。若以《左 傳》所記為真,則太史能刻意將其所書「示於朝」,顯示當時史官不僅 是被動的記錄者,也是主動的批判者。董狐「子為正卿,亡不越竟,反 不討賊,非子而誰」,斥責堪稱痛快淋漓;齊太史家族「其弟嗣書,而 死者二人;其弟又書」,與南史氏義無反顧「執簡以往」的堅守書法正 義,形象皆鮮明而耀眼。在如此「書法不隱」的光照之下,趙盾與崔杼,

不論其人臧否,都已相形失色—太史正氣凜然的形貌,幾乎蓋過了歷 史要角!進而言之,「弒君」這樣的大事件,實際上也正是劇烈變動時 代的縮影,歷史書寫者面臨的困境並非「寫什麼」,而是「如何寫」—

在筆削之中,這些歷史書寫者堅持著某種永恆的價值觀來面對不斷變形 的時代。

《左傳》的載錄史事,正顯示了此種史官的堅持:同為「歷史書寫 者」,當《左氏》一字一句記述前代史官遭遇弒君事件而毅然決然、書 法不隱的書曰「趙盾弒其君」/「崔杼弒其君」時,無疑呈現了中國歷 史敘事的血脈相沿:面對前朝史官所「書寫的歷史」,《左氏》作為更 後代的記錄者、批判者,又該以何種「歷史的書寫」始能延續、發揚此 種批判精神?此種精神與堅持,除了由這些被載錄的「古之良史」身上 可見之外,《左氏》更善用其高超的敘事技巧,一方面透過敘事情節的 安排,無形中作出某些歷史解釋,使其褒貶邏輯更為完足;另一方面,

更讓一個個人物或正或反的投射出某些價值觀與批判性,最後則聚焦在

「不忘恭敬,民之主也」、「君民者,豈以陵民?社稷是主;臣君者,

豈為其口實?社稷是養」、「唯忠於君、利社稷者是與」等似喟嘆又似 讚嘆的語句中。這些文字細微而深刻得令人無法認為《左氏》未於其中 寄寓自身的想法/價值觀。

中國歷史敘事的特色,正是重在此種精神價值的延續:書寫者唯有 親身繼承前人「書法不隱」的精神,才能書寫歷史,同時也因自身擁有 高妙的敘事才具,始能落實,進而發揚此一貫大義。此種看待歷史的態 度,似也能與近代以降的西方史學理論搭起某些連結,如西方敘事/後 設理論檢討歷史與虛構間的關係,反思所謂「歷史的真實」44;但以傳 統中國史學論之,在「歷史真實」與「倫常價值」之間,與其斤斤論辯 不可復原的「真相」,中國史家永遠寧取後者,求索恆常不變的倫理關 懷與精神價值;西方現代史家慮及敘事技巧在史學作品中不可忽視的作 用,其實在《左傳》的情節佈局與人物刻劃,及其對種種弒君議題的直 接、間接敘述、評論中,早已得到了相當程度的實踐。45

附識:本文二、三節之初稿,乃筆者 2008 年「敘事理論與實踐─以

《左傳》為對象」課程,蔡瑩瑩女弟之期中讀書報告。經師生反 覆討論,互有爭讓,第一、四、五節遂生焉;初稿曾於 2009 年 6 月 26 日「當代經典詮釋多元整合教學研討會」(臺大中文系 主辦)宣讀,蒙臺大歷史系古偉瀛教授謬賞;嗣後又數易其稿,

瑩瑩女弟謂已遠過原貌,堅持共同列名發表:用誌其始末,以示 不敢掠美。又,本文修訂稿蒙《國文學報》二位不具名審查委員 謬賞,並惠賜卓見,謹此一併誌謝。

44 西方敘事/後設理論不勝枚舉,可參拙撰:〈敘事理論與實踐─以《左傳》為對 象.敘論〉,於「經典詮釋教學與研究方法座談會」(國立臺灣大學中國文學系主 辦,2008 年 4 月 12 日)宣讀。

45 可參拙撰:〈先秦傳本/簡本敘事舉隅─以「三郤之亡」為例〉《臺大中文學報》

(臺北:臺灣大學中文系),第 32 期(2010 年 6 月)。

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