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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各項資料均須繳交一式三份,各項資料均附其封面再依序裝訂成冊(A4 規格紙直式橫書,左邊裝訂。)不符規定者該項不予計分。

※ 以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7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07 年 1 月 25 日(含)止(郵戳為憑)寄繳本院。

代表成果審查

及面試 考生參加面試時,必須攜帶最具代表性的作品原作,或論文著作(二者均帶 最高五件),二者均有或擇一亦可,面試時將統合考量評分。

成績規則

1. 各考試科(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考試科(項)目 原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以一百分計算。總成績分數 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依序錄 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代表成果審查及面試(2)論文與 資料審查(3)數位媒體美學。以上項目皆相同時,則報教育部核備增額錄取。

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其他說明

1. 試場公告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7 年 3 月 5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詳閱本校 公告或本校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ntua.edu.tw

2.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並證實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吳瑩竹助教

2. 電 話:(02)2272-2181 分機 5001

(四) 表演藝術學院

系所別 表演藝術學院表演藝術博士班 【採一階段考試】

招生名額 3 名

考試科︵項︶目

筆試

(佔總成績40%)

筆試專業科目

中西表演藝術美學(40%)

【分中西音樂美學、中西舞蹈美學、中西戲劇美學三領域各出二題,考生自 選其中三題作答,每題20 分,連同必須作答之綜合考題二題各 20 分,共五 題合計100 分。】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20%) 論文與資料審查(20%)

面試

(佔總成績40%) 面試(40%)

報名繳交資料

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陸、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系所指定 繳交審查資料

1. 碩士論文或詮釋報告(應屆畢業生繳交將送審之論文稿,以同等學力報考、

持國外學歷報考而無碩士論文者需繳交相當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並註明

「代表碩士論文著作」。英文以外其他語言之論文請附中文摘錄)。

2. 自傳與專業經歷。

3. 研究計畫(三千字以內,引用資料及參考書目需列明出處)。

4. 大學(專)及研究所歷年成績單(各準備正本一份),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 至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

5. 曾發表之學術論著、創作研究成果、展演活動紀錄、相關活動以及獲獎紀 錄等專業表現成果。

6. 以上各項資料均須繳交一式三份。

※ 以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7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07 年 1 月 25 日(含)止(郵戳為憑)寄繳本院。

面試 針對考生專業涵養及研究計畫之說明。

成績規則

1. 各考試科(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考試科(項)目 原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以一百分計算。總成績分 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依 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面試(2)論文與資料審查(3)中西 表演藝術美學。以上項目皆相同時,則報教育部核備增額錄取。備取生之 遞補亦同。

其他說明

1. 試場公告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7 年 3 月 5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詳閱本 校公告或本校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ntua.edu.tw

2.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並證實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3. 非表演藝術相關背景之錄取生,入學後需於取得博士候選人資格前,補修 與其研究論文相關之課程,至多9 學分(學分費另計),補修學分不列入博 士班畢業學分數。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陳姿伶助教

2. 電 話:(02)2272-2181 分機 2502

(五) 人文學院系所

系所別 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博士班 【採一階段考試】

招生名額 4 名

考試科︵項︶目

資料審查

(佔總成績50%)

1. 碩士論文與研究計畫(20%)

2. 自傳與履歷(5%)

3. 專業領域見解(15%)

4. 成績單與發表資料、活動紀錄與語言檢定證明(10%)

面試

(佔總成績50%)

1. 自我介紹與口語表達(15%)

2. 邏輯思考與臨場反應(15%)

3. 專業知識(20%)

報名繳交資料

資格資料 依簡章上「陸、報名手續」方式辦理。

系所指定 繳交審查資料

1. 碩士論文(應屆畢業生繳交將送審之論文稿,以同等學力報考、持國外學 歷報考而無碩士論文者需繳交相當碩士論文之代表著作,並註明「代表碩 士論文著作」。英文以外其他語言之論文請附中文摘錄)。

2. 自傳(含報考動機及生涯規劃,一千字內)。

3. 對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專業領域的個人見解,二千字內。

4. 研究計畫(二千字-三千字,引用資料及參考書目需明列出處)。

5. 研究所成績單(含正本一份),應屆畢業生之成績計算至 105 學年度第 2 學期。

6. 曾發表之論文、著作代表三篇(註明出處及 ISBN 或 ISSN)及活動紀錄。

7. 語言檢定證明。

8. 以上各項資料均需繳交一式三份,首頁請檢附個人簡歷,除碩士論文外,

其餘各項資料均附其封面再依順序裝訂成冊。

※ 以上指定繳交審查資料請採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於 107 年 1 月 17 日起至 107 年 1 月 25 日(含)止(郵戳為憑)寄繳本所。

成績規則

1. 各考試科(項)目原始成績,滿分各為一百分。總成績分數為各考試科(項) 目原成績按其佔總成績比例計算後,再加總合計,以一百分計算。總成績 分數取至小數點第三位,小數點第四位以後四捨五入。按總成績分數高低 依序錄取。

2. 總成績分數相同時,成績參酌順序如下:(1)專業知識(2)碩士論文與研究計 畫(3)專業領域見解(4)自我介紹與口語表達。以上項目皆相同時,則報教育 部核備增額錄取。備取生之遞補亦同。

其他說明

1. 試場公告及相關注意事項,請於 107 年 3 月 5 日最晚下午 4 時起,詳閱本 校公告或至本校網站查詢。網址:http://www.ntua.edu.tw

2. 面試地點:本校藝術管理與文化政策研究所。(如有變動以實際公告為主)

3. 修業規定請至本所網站查詢,網址:http://acpm.ntua.edu.tw/main.php 4. 相關資料及作品如有造假,經發現並證實後即取消錄取及就學資格。

聯絡方式 1. 聯絡人:張文采助教

2. 電 話:(02)2272-2181 分機 2701

肆、 報名:【考生學歷(力)報考資格之認定,除持境外學歷(含國外、香港澳門地區、大陸地區學歷)、

或以同等學力資格報考者,必須於報名期間寄繳報名表及相關報考學歷(力)證明文件初審 外,其餘一般學歷身分考生(含應屆畢業生)先以網路填寫資料為依據,報名時暫不用繳交學 歷證件;惟所有錄取生之報考學歷(力)證件於報到入學時皆須繳驗正本,若經審驗發現與網 路報名時所填資料不符,或有學歷(力)不予採認之情事,或不符合報考資格者,撤銷其錄取 資格,不准註冊入學,考生不得異議。請考生務必自行負責確認符合報考資格,再行報考。】

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填表報名,限報名一系所(組、類、主修、樂器別),不得重複報考。

(※請儘量於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時間截止前 1 小時完成,以免網路壅塞致無法完成作業。若 因颱風、地震等重大天災不可抗力之因素,而無法網路填表報名者,請於網路填表報名系統 開放時間截止前,電洽本校教務處註冊組協助,02-22722181 分機 1110~1116。)

二、 招生系統網址:http://uaap.ntua.edu.tw/enroll/

三、 網路填表報名系統開放時間:107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起至 107 年 1 月 24 日(星 期三)下午4 時 30 分止。※未於系統開放時間內完成網路填表報名,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 救措施。

四、 報名費(或採二階段考試系所初試報名費)繳交截止日期:107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下午 3 時前(能於當日入帳,逾期視同未完成報名。完成繳費後方可檢視、列印或儲存報名表件。)

五、 列印報名表件系統開放時間:107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三)下午 2 時起至 107 年 1 月 25 日(星 期四)下午9 時止。

六、 報名表件資料寄繳日期:107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三)起至 107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止(以 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表件資料請考生依下列報考身分決定寄繳與否。

(一) 一般學歷身分考生(含應屆畢業生),不用寄繳報名表及報考學歷證明文件。報名費(或初試 報名費)繳費完成,即完成報名。

(二) 特殊身分考生(含以同等學力、持國外學歷、香港澳門地區學歷、大陸地區學歷、中低收入戶、

低收入戶等身分考生),必須寄繳報名表及相關報考學歷(力)證明文件(詳簡章第 32-33 頁)或 相關證明文件(報名費優待申請表及相關身分證明文件等)。請於規定期限內,以郵局限時掛號 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以郵戳為憑)寄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收,逾期退件。最後一日寄件者,

請注意郵局截止收件時間。限時掛號收執聯或宅配相關收據請妥善保存,以作為日後查 詢報名收件之依據。

(三) 收件地址: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 1 段 59 號。

(四) 收件單位:國立臺灣藝術大學教務處註冊組收。

※ 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送至本校行政大樓二樓教務處註冊組 辦公室,當場只收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

七、 系所指定繳交審查資料寄繳報考系所:

(一) 寄繳日期:107 年 1 月 17 日(星期三)起至 107 年 1 月 25 日(星期四)止(以郵戳為 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郵戳為憑),以郵局限時掛號或超商宅配服務方式寄繳報考系所收。最後一日寄 件者,請注意郵局截止收件時間。限時掛號收執聯或宅配相關收據請妥善保存,以作為 日後查詢審查資料收件之依據。

(三) 收件地址:22058 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 1 段 59 號。

※ 欲親自送件者,請於上述規定期限內之上班時間送至報考學系(所)辦公室,當場只收 件不審核,亦不提供收件收據。

(四) 系所指定繳交審查資料,不作為報名時之考考資格條件。未寄繳、或逾期寄繳、或資料不全者,本校不 另通知補件,且不接受補件及申請報名費退費,如權益(成績)因而受損者,概由考生自行負責。

伍、 報名費:【一律以ATM 自動櫃員機或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網路填表報名確認後,取得考生個人專 屬「14 碼(初試)繳費帳號」,不得與其他考生共用。完成繳費後方可檢視、列印或儲存報名表及相 關表單,請儘早完成繳費。一般學歷身分考生繳完報名費,即完成報名。特殊身分考生如未能如

伍、 報名費:【一律以ATM 自動櫃員機或至銀行(郵局)櫃台方式繳費。網路填表報名確認後,取得考生個人專 屬「14 碼(初試)繳費帳號」,不得與其他考生共用。完成繳費後方可檢視、列印或儲存報名表及相 關表單,請儘早完成繳費。一般學歷身分考生繳完報名費,即完成報名。特殊身分考生如未能如